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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让生活更美好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甜美的心绪带着人们踏上归途,谁曾怀疑,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我想告诉人们,假如能够以对待城市的人文精神去关注村庄,村庄同样可以让生活更美好。既然城市和村庄两种人居形态都必须存在,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构建让生活更美好的村庄?假如村庄的秩序能够在纷乱中突围,村庄的未来是值得期待的。假如村庄的环境能够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村庄应该
村庄,让生活更美好_被颠覆的村庄

五、村庄,让生活更美好

上海世博会提出了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个口号,充满诱惑的炫晕,煸动城市的诡异,弥漫村庄的悲情。

参观上海世博会,奇丽建筑吸引眼球,文明热浪荡涤脊背,环保理念浸润心灵。徜徉在恢宏浩大的建筑群中,流连于美的元素架构的世博广场,流动的音符似乎不是倾泄在城市的旅途,却已然弹奏在人们的心房。甜美的心绪带着人们踏上归途,谁曾怀疑,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上海世博会的成功给中国人以信心,其震撼力必将长久地留在人们的心里。也许有人会问,村庄能否让生活更美好?因为村庄里住着比城市多得多的人口,拥有比城市大得多的版图。如果不能让村庄的人们感受生活的美好,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一个倾斜的世界,一个不可能充满友爱的世界,一个难以营造和谐的世界。

我想告诉人们,假如能够以对待城市的人文精神去关注村庄,村庄同样可以让生活更美好。既然城市和村庄两种人居形态都必须存在,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构建让生活更美好的村庄?我在一本书中读到,英国的城市和村庄都是一种英式的建筑,城市和村庄的差别很小,人们凭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城市和村庄居住,所以,伦敦在近百年里没有太大的变迁。伦敦是城市中的经典,有着老古的外表,然而室内的装修和设备却与时俱进,人们安然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美好生活。英国的乡村很幸运,有着与城市民居差不多的建筑,农民能够平等地享受城市居民差不多的生活。

然而,中国做不到。并且,以我的观察,城市步伐越快,村庄的脚步就蹒跚,城市开始关注环保,村庄却饱受污染,这是怎样的悲情?很多年来,我用心品读城市和村庄,感觉城市像魔方一样不断地变脸,如成长中的少女越变越美,而村庄似乎却在毫无意志中膨大,无论怎么看也没有青春年少的模样。其实,村庄有村庄的形态,只要环境的污染在村庄自净能力范围之内,只要村庄的秩序能够有城市的机制和财力去维护,只要村庄的人们能够觉悟到这一些,那么,村庄为什么不可以是有别于城市的另一种美好的生活形态?

假如村庄的自净机制永远不被损毁,村庄是多么的环保。村庄的原野可能到处都有牲畜的粪便,田野上可能在季节的轮换中时常飘散屎尿的臭味,虽然这一些表面上都有碍观瞻,但是都在村庄的自净范围之内,粪便和屎尿很快被植物吸收,没有吸收的物质进入土地后,让泥土的芬芳更加浓郁。曾经,多少人羡慕村庄的空气,多少人向往村庄的宁静,多少人还在为古老的田园放歌,可是,现在村庄的天空里有城市的烟尘飘过,而村庄的水和土地却遭受前所未有的污染。大量的排泄物从规模化的猪场肆无忌惮地流入村庄的土地,浸入到村庄的地下;高密度养殖的水库,富营养化的水通过灌溉和消洪,污染村庄的水和土地。在许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人居与养殖分开,本来零零星星的养殖自在村庄的自净能力之内,被集中之后产生的污染由于无条件治理,又使村庄多出来一个污染源。农业本身对于村庄环境的破坏触目惊心,过去村庄的人家普遍使用压水井,因为水源的洁净,打上来的水无需处理就能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现在许许多多的村庄都面临地下水源被污染的厄运,有些村庄钻探到150米的地下才能找到洁净的饮用水源,或许只有那些远在深山的村庄还守着一方净土。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农业可能造成的污染估计不足,在人们的心里农业是弱质产业、微利产业,因而放松了对农业企业的监管,人们只知道规模产生效益,始终把政策的天平倾斜给了规模化经营,却忽视了对于项目的环评和审批,忽略了规模经营之后污染的处理。当广袤的农村大地被农业本身的污染浸透之后,当一个个严重的后果呈现在各级政府面前的时候,农村治污似乎刻不容缓。但是谁来治?国家还是规模化企业主?作为规模化企业主是断断不肯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治污,因为他们知道当传统养殖业最终被规模化取缔之后,市场的需求就取决于他们的生产,政府怎么可能说关闭就关闭呢?那么农业治污的责任就只有交给国家。近几年,国家给规模化养殖企业立项,下拨治污资金,但是这些资金因为没有企业自己的配套,而不能达到治污的效果。在很多的地方规模化养殖污染如故,企业享受市场带来的丰厚收益,只有村庄的人们独自承受污染的后果。

我常常感悟于农耕文明之殇。我们可以让延续数千年的农耕文明走向衰微甚至凋落,但是我们将以怎样的理念和行动为现代农业文明奠基?我们深怀着对现代农业文明的向往,草率地关上了传统农耕的大门,却从来没有打算为现代农业文明准备必要的精神。这个事实是否值得人们深入思考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呢?

假如村庄的秩序能够在纷乱中突围,村庄的未来是值得期待的。一个宅基地让所有乡镇干部迷惑,这是怎样的困顿?一个村庄公共领域始终得不到收拾,这是怎样的纷乱?我在作出一次次探索,领受一次次失败之后,从心底里感受到村庄需要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能够让村庄的人们从此摆脱无奈和无助的纷争,让村庄变得宁静,而村庄的建设也能够在突围之后有秩序地破和立。从此,乡镇政府不仅是调解的政府,而是行政的政府;乡镇干部不仅是苦口婆心的老好人,而是有胆有识能够帮助农民想事、干事的能人。我知道,村庄的人们不是不需要这种机制,而是因为血缘地缘的关系,使他们无法完成对于自身的革命。

法律有了,但也有空白处;政策有了,但也有姑息处。在空白处和姑息处,有些农民找到了空间,多占宅基地,乱搭乱建。也许人们会问,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法律不是早有明文规定,为什么执行不了呢?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而对于农村公共领域则是法律的空白,说是空白其实也不准确,因为法律把农村公共领域的管理之责交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但政策又瓦解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对于这些问题,我在《突围中的农村》一书中作了大量的探究,我想如果不是对于农民负担过于狭隘的理解,在政策上给予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权力,在法律上给予集体经济组织应担的责任,让农村多占问题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纵然有负担也是对于少数,纵然有收入,也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有什么不好呢?何况集体经济组织履行职责也需要资金。因为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在发包的过程中没有获取收入,因而也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空壳化,它拿什么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呢?

假如村庄的环境能够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村庄应该是洁净的。以目前的情势看,这似乎不可能。国家可以给种粮农民发放直补,却不可能发放村庄清洁费。在很多人看来,农民现在既不纳粮也不交税,还享受直补,这已经是了不起的进步了。但是不要忘了,农民仍然还是纳税人,谁也不能无视农村巨大的市场消费产生的税收。当国家陷入金融危机困境的时候,农村的消费市场不是派上大用场了吗?如果说农民不是纳税人就无权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这无疑是无知的。从另一角度看,村庄的环保同样是城市的问题,如果村庄生产的产品不是绿色环保的,那么食品的潜在危机同样也会转移给城市。

普遍认为,只要建立一种机制就能够让村庄的管理在机制的轨道上跑,不幸的是农民不听话,刚刚被整理过的村庄,昨天还是干净整洁的,今天也许又是垃圾遍布。人们可以把自家的厅堂和院子打扫干净,却不知道垃圾应该送到什么地方去处理,而这些日日要做的工作,仅靠自觉就能完成吗?如果需要农民付出成本,这笔开支却还没有写进农民的词典,那怎么办呢?很难办。可以肯定的是,靠农民自己办不成。

假如村庄范式能够如城市规划一样受到重视,村庄应该是优美的。对传统村庄保护的声音远远超过了对村庄范式的研究,不是因为对于传统的偏爱,而是因为村庄范式在现实需要中的艰难抉择。在新农村建设之初,许多人跑到韩国去取经,但没有报道说取到什么真正管用的经。住建部推荐村庄房屋的款式,却不见有村庄的范式,这是一个大问题,事关导向和实践。传统和未来。许许多多新的建筑拔地而起,许许多多旧的房屋又被抛弃,任其破落,使村庄的膨大变得无序。一部城乡规划法,明确了乡镇对于村庄规划的责任,但乡镇的职能几经削弱,人员几经减少,高素质的人才都走向高端,乡镇既没有人也没有钱为村庄规划履责,而县一级的规划人才应付不断膨大的县城规划尚且艰难,怎么可能为村庄潜心规划?

假如能够给予农民充分的迁徙自由,村庄应该是安逸的。生计的奔破让村庄始终显得局促和不安,在村庄里,有的房屋大门紧锁,锁已经生锈,多年不见房屋的主人,承包地不知那位亲戚代耕,但国家直补还是打到房屋主人的账上,不知房屋的主人在城市的那一头一向可好?也许有一天他发财了,回到村庄会把新楼矗立在自己的承包地里,让本来人均地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为他付出一次永久的成本。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鲜见,不少人在城市可以安稳地生存,他们的生活也可以和城市居民无异,但是政策给他们安排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仍然有他们的利益,而乡亲们的认同感也是增加他们幸福指数的一个指标,所以他们还有回乡显摆的欲望。但也有一些人很可怜,他们只有很少的承包地,为了生存只能终年在城市与村庄之间不断地迁徙,因为没有技能,没有胆识,终于也没有发达的机会。

村庄里有多少类人,就会有多少种感情。有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的人们,有在城市和村庄之间不断迁徙的人们,有在村庄公共领域做大的富裕起来的人,已经融入城市的人,还有很多。只是一个大概。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政策是否可以对针融入城市的人们做一些必要的调整,在他们自愿的情况下,让这些人做纯粹的城里人,给他们以市民待遇,结束他们的两栖生活;而对于那些需要在城市和村庄之间不断迁徙的人,不仅要给予他们自由迁徙的权利,而且要给予他们平等的政治经济待遇。

通过政策的引导,最终使生活在村庄的人们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而农民则成为他们终其一生的职业。这种城乡之间的互动无疑有益于社会,但其复杂程度也是可以想象的。但是我感觉可为。比之“灭村”的成本和荒村的代价,这种努力是渺小和微不足道的,或许还能够在这一进程中真正找到改造传统农业的路径,况且这也是给农民以充分国民待遇所必须付出的努力。某一期的《财经》杂志曾经刊登了杜润生访谈。杜老说,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约束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其实,农村的改革发展若不能在这些领域破冰,终究有多少真正的社会意义?

假如能够允许农民建立代表自己利益的全国性组织,村庄是应该是和谐的。农民的民主权利表现在对于村庄事务的管理和对于国家事务的参与,前者对于他们可能更为直接,而后者对于农民是难以想象的,也许这种权利与其说是他们自己的,还不如说是以选举的方式把权利委托给了代表,这些代表就是真心实意代表他们,也不见得有能力代表他们。不要说在国家层面,就说在乡镇层面,代表以怎样的方式代表农民利益呢?因为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这一职责,或者因为政治利益不敢胜任这一职责,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有很多侵害农民利益的政策行为、行政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有些人在受到行政侵害的时候,得不到公正的裁决,有些纠纷越会闹越大。

农民的经济利益需要政治行为去保障,这是经验性的结论,国内的情况是这样,国外的情况同样是这样。现在的农民合作社组织偏重区域性,甚至连区域性都谈不上,一个乡镇几个合伙人联系起来有什么作为?共同享受技术上的好处,共同承担市场风险,这种在政府羽翼呵护下的组织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区域内行业组织。如果允许成立全国性的代表农民自己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下建立不同行业组织,这些组织有合法的组织地位,有专门机构和经费,有独立的办事章程,当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这些组织就会站出来和政府谈判,农民对于这样的组织也会心服口服。但是,在中国真的能够建立这样的农民组织吗?

假如上述假设都能够成为现实,村庄生活形态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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