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人口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下简称共和国成立后),环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随即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县人口总量经历了五个不同阶段的发展变化。
(一)自然恢复上升阶段(1949─1958年)
共和国建立后,结束了战争年代动荡不安的局面。环县作为革命老区,在边区已建立民主政权的基础上,迅速健全和巩固基层政权组织,全面实行土地改革等政策。在社会秩序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形势下,人口呈现出正常状态下的恢复性增长。本县是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牧区,经济恢复和社会进步受到严酷自然条件的制约。在此情况下,人口增长在最初两三年还比较缓慢,其后有的年份人口增长率有所下降,与当时医疗卫生事业落后,死亡率起伏较大有关。但总体上人口增长率逐年上升,最高达到1957年的34.40‰。10年间人口总量由1949年初112300人上升到1958年137800人,年均增长23.00‰(见表3-1-1)。
表3-1-1 1949—1958年环县人口增长变化表
资料来源:《环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
(二)自发状态下的高增长阶段(1959─1972年)
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倾错误,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损失。加之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大幅度减产,人民生活异常艰难,导致人口死亡率上升、增长率急剧下降。于是,在1959年至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环县同全国、全省大致相同,出现了共和国人口发展史上第一个低潮。人口死亡率,1960年比上年下降117%,1961年又比1960年下降93.4%,人口增长率降到7.6‰。同全国、全省其他地方相比,虽然降幅大,但增长率还不是最低。全国人口增长率,1960年为-0.46‰,1961年为3.78‰;全省人口增长率,1960年为-25.79‰;1961年3.28‰。这不是因为环县灾害程度轻,而是这里地处偏远,受到政治运动冲击等人为因素相对较少。
1962年后,环县人口迅速恢复了高增长态势,自1964年起连续9年人口增长率均在30‰以上。这属于人口增长在低潮后出现的补偿性高出生现象。另一方面说明当时全县人民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同时与当时对马寅初《新人口论》批判后,人口出生处于无节制的自发状态有关。
这一时期,人口增长虽出现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低潮,但仅为一两年的短暂期。14年中有11年增长率达30‰以上,人口总量呈现出自发状态下的增长高峰期。全县总人口由1959年142200人增加到1972年206700人,净增68200人,年均增长率29.19‰(见表3-1-2)。
表3-1-2 1959—1972年环县人口增长率表
资料来源:《环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
(三)有控制的较低增长阶段(1973─1983年)
197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国发[1971]51号)文件,全县即开始计划生育宣传。1972年,天池等部分人民公社动员群众落实以放置节育环为主的节制生育措施,县上在天池公社召开现场会,学习推广该社天池等大队的经验。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计生办”),把计划生育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各公社及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都设兼职干部来抓计划生育工作。至此,人口生育逐年步入有计划、有控制的新阶段。
这一期间,在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初显成效。自然的、漫无节制的人口出生得到约束,人口增长速度逐年下降。1973年降到30‰以下,1975年以后降至20‰以下。这10年总人口增加29800人,增长率由1973年的28.06‰下降到1983年的15.21‰,年均增长15.12‰(见表3-1-3)。
表3-1-3 1973—1983年环县人口增长率表
资料来源:《环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
(四)有效控制下的波浪式发展阶段(1984─1999年)
这一时期,根据国家计生委1983年确定的“三为主”方针和1989年《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多次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使全县人口出生与增长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阶段。这一阶段,由于50年代中和60年代至70年代初两次生育高峰的影响,人口增长率呈现出小幅回升的波浪式迭进。此阶段人口增长率,1984年比前一阶段末的1983年回升4.23个千分点,1987年至1990年,连续4年超过20‰,1993年至1996年也在20‰上下。这主要是前两次生育高峰期的新增人口,于这个时期进入婚育期,导致人口出生率出现结构性反弹,属于正常的周期性人口增长。
这16年中,人口年增长率有7年在20‰以上,有3年接近20‰,其余6年在20‰以下。这一时期,全县总人口由1984年251700人增长到1999年332774人,增加81074人,年均增长18.79‰。人口增长率的波浪式变化,主要是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增加,导致一些年份生育率上升。但总体上说,波动性不大,属较平稳增长期(见表3-1-4)。
表3-1-4 1984—1999年环县人口增长率表
资料来源:1.1984、1985年源于《环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
2.1986—1999年《环县统计年鉴》
(五)基本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2000─2009年)
进入21世纪,在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县的目标后,全县上下认真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强县、乡、村、组四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和宣传教育网络建设,强化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大力落实各项扶助、奖励优惠政策,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基本进入低生育水平的新阶段。
这个时期,人口出生率已不是唯一影响人口增长率的因素,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日益增多,虽然环县人口流动的总量不是很大,但也是影响人口变化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年份,迁出人口大于迁入人口,必然使年人口增长率有较大下降,如2002年至2004年。10年全县增加17800人,年均增长率5.76‰(见表3-1-5)。
表3-1-5 2000—2009年环县人口增长率表
资料来源:《环县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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