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然环境治理保护
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为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配套,综合治理小流域,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1976年至1984年,完成34条重点小流域(总面积408.45平方公里)治理工程,包括营造水保林、人工种草、新修梯田等,治理面积31.02万亩,平均治理程度达到50.63%。1993年至2004年,在环城、木钵、曲子、天池、合道、吴城子、洪德等乡(镇),分两期实施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马莲河流域治理项目,治理小流域32条、844平方公里,新修梯田8.35万亩,造林25.10万亩,种多年生牧草9.71万亩,修建拦洪坝、淤地坝32座,治理程度提高到50%以上。2000年至2002年,在15个乡的37个村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治理面积67.41平方公里。2001年以来,在演武、车道、毛井、芦家湾4乡实施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蒲河一、二期项目,至2008年底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3.4平方公里,其中修梯田3.95万亩,营造水保林和经济林13.62万亩,人工种草8.83万亩,修建治沟骨干工程38座、淤地坝133座、土谷坊、涝池等小型水保工程2782处。2004年以来实施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在环城、虎洞、洪德、耿湾、四合原等乡(镇),完成3个堤系31座骨干坝、50座中型淤地坝、46座小型淤地坝工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坚持农田基本建设不间断。止2009年,累计新修梯田等基本农田107.04万亩,农业人口人均达到3.29亩。
以实施生态林业工程和全民义务植树为重点,加强造林绿化。至2008年,全县造林保存面积183.7万亩,绿化率由1980年的2.66%提高到13.26%。1979年环县被列为首批“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重点县,一至四期工程完成建设面积10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8.59万亩,正常造林0.52万亩,封山(沙)育林12.95万亩。
从1992年起,在北部12个乡镇134个村开展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至2008年,荒漠化区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05.6万亩,完成治理87.43万亩。1999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至2008年,完成造林育林80.9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4.33万亩,荒山造林43.8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2001年后,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从2003年5月起,采取先项目区、再中南部、后北部,全县范围实现封山禁牧,促进了生态植被恢复和自然环境改善。
以集蓄天然降水为重点,组织千家万户修建小型人饮工程设施,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环县缺水由来已久,老百姓历来靠打窖集蓄雨水解决吃水问题。1995年,全县开始实施“121”雨水集流工程(每户修建一处100平方米集流场、两口水泥抹面窖,配套一处庭院经济)。“十五”计划时期(2001—2005年),全县修建水泥窖42463口、集流场11571处,建成150立方米蓄水池42座、1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2006年至2008年,分两期实施北部和中南部饮水工程,共修建100~120平方米集流场41790处、水泥窖43828口;并完成15个乡(镇)机井配套及苦咸水淡化工程15处。为从根本上解决水源问题,国家批准投资建设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引水工程,甘肃(环县)专用工程于1992年7月开工,1996年实现水通甜水堡;引水到县城及北部10乡(镇)的续建工程于2008年11月立项,2009年8月开工建设。这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前后投资5.67亿元,建成后即长远解决北部农村饮水的水源和工矿企业、县城生活用水问题。
重视污染源治理和环境保护。庆阳市环境检测站从1996年起,每年对供暖锅炉定期强检,2000年以来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居民生活用水适时检测。注重石油矿区污染、锅炉烟尘、工业废水和生产生活垃圾的治理。协调督促石油单位对井场、集输油站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在钻、采生产场地对落地油和废水采取防渗漏措施,在环城、曲子建成两座石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场,健全落实油区环境管护制度。县城于2006年5月建成容积27.3万立方米垃圾处理场一处,日处理废水6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已动工修建。环保部门对各类建设工程特别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工程,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07年以来先后关停废旧纸再生加工厂、地方石油开发公司、空心砖厂等重污染小企业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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