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殖健康工作
本节所述的是广义的生殖健康,包括生育调节(可细分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三个方面,即所有的男人和女人生长发育期、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老年期等全过程的保健。全县生殖健康工作从2000年以后逐步加强,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开展了生殖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孕前型管理和出生缺陷干预等工作。
(一)生殖健康教育
环县人口的身体素质离健康人群的标准尚有较大距离,尤其农村育龄妇女的患病率还较高,男性的生殖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要求对重大疾病能得到预防,而且对生殖生理的日常保健也日益关注。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以来,利用举办培训班,借助“三八”妇女节、“男性健康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生殖保健科学知识。2008、2009两年举办培训班6期,开展各种宣传教育25场(次),印发相关宣传资料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5万人(次)。广大育龄人口的生殖保健意识逐渐增强,并使部分群众得到正确诊治,减少了身心和财产损失。
(二)妇幼保健
环县妇幼保健站创建于1958年,与县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68年至1975年,因“文化大革命”冲击,工作瘫痪。1975年后,为适应妇幼保健事业的需要,先后历经几次搬迁和改建,逐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业务能力的达标县级妇幼保健站。1990年8月改股级单位为科级单位,隶属县卫生局,时有职工9人。1992年争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人口计划生育项目款48万元,建成982平方米的三层单面砖混结构楼房1幢。1995年始开设门诊及病房。2007年筹措资金398万元,在环江新区征地4亩,建成了2643平方米的五层砖混综合业务楼。
2009年,该站有职工23人,其中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11人。设妇、产、内、儿、乳腺5个临床科室,药械、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理疗、手术室等10个辅助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保健科、护理部、婚检等5个职能科室,有病床21张。拥有全数字B超显像诊断仪、尿十一项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300mAX光机、电子阴道镜、心电图诊断机、早产儿培养箱、胎心监护仪、新生儿蓝光治疗仪、妊高症监测系统仪、妇科微波治疗仪、产后康复治疗仪、乳腺诊断治疗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超声雾化器等30多台(件)医疗设备。
该站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工作方针,根据妇女、儿童不同的生理需求,对孕产妇、高危妊娠、儿童实行系统管理,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乳腺疾病防治等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等业务,能够施行子宫全切、卵巢囊肿摘除、剖宫产等妇产科手术,承担执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同20年前比较,全县婴儿死亡率由58.5‰下降到8.29‰,7岁以下儿童患病率由50.5%下降到14.34%,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1.73%提高到60%;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00年24.75%下降到2009年12.77%。孕产妇死亡逐渐消失,妇女病普查率达到80%以上。
(三)孕前型管理
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是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孕前监测服务、减少意外妊娠,是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关系到计划生育的质量高低。1984年以来,全县每年对没有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进行4次孕情监测服务,形成长期坚持的制度。以2009年为例,县乡(镇)计生服务站所开展孕情监测服务22034人(次),对暂时无生育意愿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人群提供避孕药具,指导其选择适宜避孕方法的1012人(次);为意外怀孕和计划外怀孕者,督促其落实安全有效补救措施的266例(引产98例,人流168例);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28318人(次)。通过加强孕前型管理,保障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减少了妇科疾病发生和违法生育行为。
(四)出生缺陷干预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预防出生缺陷的措施分为三级:一级预防是指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孕前阶段综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指在孕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出生缺陷患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指通过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促进残疾儿的康复。从2005年开始,县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主要以一级预防为主。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和新闻媒体、培训讲座、阵地宣传等方式,在深入开展宣传、倡导、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前筛查、诊断等工作,免费为新婚及怀孕三个月内的育龄群众发放出生缺陷干预药品—斯利安(见表15-2-1)。通过出生缺陷干预的实施,使出生婴儿缺陷和发病率明显下降。
表15-2-1 2005—2009年斯利安药品发放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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