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中选择 在选择中择优 在择优中配强——岷县积极探索实践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工作
岷县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岷县县委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干部工作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的要求,培养选拔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采取差额动议、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方式,选拔配备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拓宽了选人视野,进一步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力的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集体研究决定,差额动议。2009年以来,岷县委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原则和实施条件,确定动议的方式、内容和程序。明确界定主动动议、被动动议和不得动议的情形,防止临时动议。在干部调整任用之前,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清理空缺职数,经部务会议研究,提出动议职位数量,然后征求分管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组织部门的建议,按照只提方向和原则、不提具体人选的要求,再将需要动议的职位(多于常委会最后决定的数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将提交的职位进行投票表决决定,进一步规范了动议程序,体现了动议民主。
二是拓宽选人视野,差额提名。根据《岷县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县委在利用会议、文件、简报信息、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县广播站、电视台、党建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提名职位、资格条件、提名方式等进行公开宣传,不断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初始提名工作的知晓度。根据提名人数多于考察人选的原则,实行单位党组织推荐、县委领导干部推荐、其他县级领导干部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多种推荐提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推荐提名,把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让符合条件的干部都有了公平竞争和脱颖而出的机会。
三是改进识人手段,差额考察。一是科学确定考察人选。对各提名主体推荐提名的人选,根据职位要求,通过“四看四比”(一是看工作绩效,比能力;二是看工作阅历,比经验;三是看平时表现,比作风;四是看群众反映,比民意)的方式,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照每个职位1∶3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二是合理确定参会范围。对确定的差额考察人选到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和组织考察。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对同一职位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参加人员除机关干部、站所股室负责人外,还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纳入参会范围,明确市县乡“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人数不少于参会总人数的20%。三是进行延伸考察。为了深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在考察中,还对考察对象的社交圈、生活圈以及孝敬父母、邻里关系、家庭和睦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并征询了群众代表和所在村(社区)的意见,提高了考察的准确性。四是加强德的考核。建立了《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采取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德的考察,并建立了德的专项考核档案。五是扩大考察谈话范围,多渠道听取意见,做到“六必谈”:在个别谈话时,与考察对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必谈、与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谈、与居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必谈、市县乡“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必谈、与考察干部的服务对象必谈和与考察对象本人必谈,提高选人的准确性。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差额酝酿。根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情况,结合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在征求纪检、检察、综治、计生、审计、信访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基础上,经组织部部务会议充分酝酿,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酝酿会议,进行充分酝酿讨论。之后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建议(对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还要分别征求县委统战部和县妇联的意见)后,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差额票决。积极改革实践,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大力实行“两委票决”制度,对拟提拔、拟交流人员在县委常委会议上按1∶2比例进行差额票决。对乡镇、县委、县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选拔任用,通过常委会讨论票决后,在全委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表决,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六是加强全程监督,差额记实。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县委组织部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差额记实制度,以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为主线,把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作为基本框架,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确定为记实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初始提名情况、民主推荐情况、考察对象确定情况、组织考察情况、酝酿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常委会讨论决定情况、公示情况、任职情况、试用期表现情况等)。从初始提名到决定任用全过程进行记实,对提名人选坚持选到哪一个环节记实到哪一个环节,并对重要岗位和新提拔干部职位的选拔任用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相关会议情况都作详细记录,统一填写全程记实表。
二、工作成效
实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征求意见、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全程差额选任新机制,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社会反响良好,新机制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适岗性更强,干部群众的认同度更高。
一是选人用人的视野进一步拓宽。差额提名,从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公开推荐提名产生,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打破了论资排辈做法,从制度上逐步破除了“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有效地解决了选人用人视野不宽的问题,拓展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的范围,把推荐提名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从更大范围内提名,为党组织扩大知人、识人、选人、用人视野,保证从源头上选准人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是干部选任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在差额提名环节,公开选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符合条件的人员等信息;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环节,公开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信息的公开使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在差额征求意见和票决阶段,为决策群体提供了更多的平等表达真实意愿的机会,有效提高了集体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置于阳光之下,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三是干部选任的准确性进一步提升。差额选拔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干部都享有参与选拔和被选拔的权利,任用人选要在多个人选中胜出,必须靠更高的综合素质、更强的工作能力,更出色的工作实绩和更好的群众基础。全程差额在各个环节都有几位人选,都在进行人选的比较,在比较中选择,在选择中择优,有利于体现择优原则,有利于选拔更适合岗位要求的人选。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筛选,不断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是干部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程差额选拔的做法,使得留者服众,去者服气,整个选拔过程公开透明,使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品行正、干实事的干部,被推荐选拔到了重要领导岗位。在全县形成了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良好选人用人导向,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激发广大干部建功立业、奋发有为的热情。
三、几点启示
全程差额选拔领导干部是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一项有益尝试,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要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干部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感觉到,在制定全程差额选拔程序过程中,既要考虑到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要考虑到程序的完整性、严肃性,还要根据干部工作的实际,综合考虑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对称、周期长短、成本大小、操作简便和程序易行,使全程差额选拔能够在广大范围内,更多的层面上推广。
二要坚持强化监督的原则。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的基础上要强化监督,用监督保障民主,差额选拔过程中实行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并把有关信息在一定的范围公开,有利于防止出现拉票现象,防止差额选拔走样、变样,防止差额选拔程式化,切实保证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民主的落实。
三要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要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基础上,探索扩大群众的初始提名权。在差额提名阶段,逐步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提名推荐的比例,把选任干部的条件、标准和权力交给群众。在民主推荐和考察阶段,扩大参与面,把更多的知情人纳入推荐与考察范围,了解到考察人选更多的真实信息,防止民意失真和考察失实。
四要坚持培育后备原则。全程差额选拔领导干部的目的不仅仅是选拔适合拟任岗位的干部,还要担负发现人才和培育人才的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够进入最终差额选拔范围的人员,都是有一定能力或专长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是可以胜任更高层次岗位要求的。要把在全程差额选拔中发现的比较优秀但由于职数限制未被任用的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库管理,加强培养,待有职位空缺时再考虑提拔使用,放大全程差额选拔的后续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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