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院校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几点思考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民族院校是维护社会稳定、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及传播现代文明的重要基地,在民族院校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可使民族院校发挥最大服务作用。随着民族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当前民族院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探讨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作用重大。
一、民族院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民族院校干部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民族院校,尤其是地方民族院校,由于受到区位的限制,大多信息较为闭塞,干部及时了解和接触外部世界的机会较少。对于先进的管理思想的渗透和先进管理技术的了解掌握较为欠缺。选拔任用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受到整体素质瓶颈的影响。
2.民族干部结构配备尚不太完善。民族院校领导干部民族结构上应突出以少数民族干部为主,各民族干部配置结构趋于合理。目前在民族院校领导干部配置上由于受到学历、职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反映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上,往往会出现要么受到限制,要么会以集中在某些专业领域的教师为主,这样会影响到干部选拔的整体结构配置。
3.群众民主权力落实不够到位。在知情权上,教职员工对民主测评往往只知过程不知结果,只听报告不知细节,只能在私下议论而不能在会上讨论,这种现象不利于干部之间思想碰撞、观点对接,导致决策水平不高、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参与权上,因级别或范围限定,一些知情领导干部只听不说,没有发言权,甚至没有参与机会,走过场现象仍有一定市场。
4.干部选拔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存在对领导干部选拔监督机制的建设,口头上说很重要,运作时可要可不要;把监督机制相关的规定写在文件上,挂在墙头上,却不落实到行动上;“一言堂”和“家长制”时常出现,会上谈干部接受监督很多,会下主动接受监督的却很少;相关的监督制度很多,但相互配套并形成效力的却很少,有的制度只是对干部工作提出正面的要求,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制约措施,监督起来较难等等。以上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群众无法监督、领导不愿接受监督、上级监督不到位、下级不敢监督、职能部门虚位监督的扭曲现象。
二、完善民族院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机制的思考
1.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进行教育培训创新,促进干部可持续发展进行干部教育培训创新,应以“人”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着眼于干部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定切实可行和符合实际的考评制度、奖励制度和淘汰制度,给予各级干部一定的外部约束,不断地引导干部自觉接受教育和培训。通过提供一切可能的学习培训条件,为他们随时学习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和多时空的学习机会。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既积极组织干部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研讨,注重教育的高起点,又要帮助干部进一步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探索管理工作规律,更新工作理念,转换思维方法和提高工作艺术水准,进而提高干部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并进一步增强干部从事多种管理岗位的适应能力。
2.建立和完善干部选任的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对干部选任机制的最本质要求,是对传统的计划分配和组织安排干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必须把竞争机制引入民族院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首先,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竞聘岗位。公开竞聘领导干部是带有开创性的改革,但它并非适用于所有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开竞聘领导干部一定要有计划性,要根据岗位的性质、岗位的要求,确定好适合竞聘的岗位,谨慎从事。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干部的选拔标准。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能够适应新世纪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民族院校党政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解放思想,广泛走群众路线,拓宽选人渠道,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使民族院校各级领导班子树立起奋发有为、务实廉洁、团结高效的形象,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同时,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有针对性,对不同职级、不同岗位的干部,不能使用同一套标准。应该遵循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以提高干部选拔的实效性。再者,要努力创造公平的竞争平台。不同的岗位所提供的机遇和条件是不同的,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拓宽干部交流的范围,使年轻人通过交流,积累不同岗位的经验,缩小竞聘条件上的差距。最后,要建立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对于因人为因素的影响而选错人、用错人并且给工作带来损失的情况,应该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克服用人上的主观性、随意性,减少用人的失误,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为确保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用人原则的贯彻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规范民主推荐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第一,规范初始提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采取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提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和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四种方式。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职数、班子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初步配备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没有干部职数的,一律不得提出配备意向。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部门审核,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第二,严格按规定范围确定参加推荐人员。选拔科级干部,必须在干部空缺部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推荐。选拔处级干部,必须在本部门全体职工及相关工作职能部门处、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民主推荐。保证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民主推荐的严肃性、规范性。第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推荐采用投票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第四,严格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必须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推荐结果过半数并经过党委研究,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未经民主推荐或多数群众不拥护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第五,严肃查处民主推荐中的非组织行为。禁止民主推荐中的各种非组织行为,对当事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托人打招呼等方式“拉票”的,一经发现,不得提拔使用,并坚决进行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现职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4.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第一,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强化自我监督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第二,以政治素质为重点,强化上级监督。个别系部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下级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作为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该认真履行对下级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第三,以拓宽渠道为途径,强化群众监督。当前,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利的主要障碍。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中,他们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依靠群众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拓宽渠道,为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创造条件。第四,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手段,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从近年来揭露出来的大案、要案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问题大多发生在经济领域,经济犯罪已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发生这些问题,除了干部本身原因外,也与监督不力、管理方面的漏洞较多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责权进行监督和审计。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最后,以事前防范为措施,强化组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部门的监督,应以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表现为监督的主要内容,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为监督的基本途径,以实施组织调整为监督的主要手段,从而达到对领导干部更有力、更有效的监督。
5.建立相对公平的激励机制稳定干部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为管理干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同时,要注重维护管理干部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干部的各项待遇,解决好管理干部的后顾之忧。民族院校领导应该关心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对他们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运用“重用”和“重奖”等激励措施,真正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做出突出贡献和一般贡献不一样,促进管理工作上水平。要加大对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投入,尽量为管理干部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如健康的人文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谐的工作环境、便利的生活环境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胆使用,生活上热情关心,增强管理岗位的吸引力,把具有管理知识、管理能力、管理经验和管理激情的人员吸引到管理干部队伍中来,增强民族院校管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6.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在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上,要严把入口关,以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为主体,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后备干部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学校的主干专业。要有计划地加强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在具有良好专业素质、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拓宽视野,提高理论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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