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通渭县委组织部
干部考核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基础性环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组织部门必须努力探索和破解的难题。最近,通过对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文件的认真学习,深入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对通渭县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通渭县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考核项目进行整合,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融为一体的“三位一体”考核管理机制,通过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匡正了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增强民主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扩大参与考核评价主体,每个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都由实绩考核、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考核组测评四方面组成。民主测评,乡镇参加人员为乡镇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县直单位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测评,党政“一把手”,乡镇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测评,县直单位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测评,其他科级干部由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进行测评。
(二)实绩与测评相结合,增强导向性。领导干部考核由实绩考核和测评考核两部分组成,党政“一把手”的实绩考核由县目标办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提供,测评考核由民主测评、县上领导测评、考核组测评三部分构成;其他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由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提供,测评考核分值由民主测评、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测评、考核组测评三部分构成。同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干部的“德”进行单项测评,努力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增强真实性。每个领导干部的考核分值都实行千分制,党政“一把手”由实绩考核700分、民主测评150分、县上领导测评50分和考核组测评100分构成,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由实绩考核500分、民主测评250分、单位主要领导测评100分和考核组测评150分构成。在坚持定量考核的同时,又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核实等方法,对考核对象的综合情况进行定性分析。
(四)评价与运用相结合,增强激励性。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对责任意识较强、履行职责较出色、自身形象较好的优秀干部进行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对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对评为“好班子”的,其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乡镇考核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优秀指标3、2、1个,县直单位第一、二名的各奖励优秀指标2个,三、四名的各奖励1个。
二、主要问题
(一)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存在柔性指标难以操作的现象。梯田建设、马铃薯产业、劳务经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项目建设等刚性指标,各单位注重,也便于考核量化,但需要常抓不懈且见效慢的潜绩、软绩,如创新机制,发展教育、科技、文化,提高人口素质等柔性指标,不易量化。
(二)在优秀等次指标上,存在优秀指标不平衡现象。根据县委“三位一体”考核办法,除去“好班子”直接确定和奖励的优秀指标外,其余按15%的比例进行分配。有的单位指标较多,有的单位指标较少,甚至科级干部少的单位没有指标。同时,按照四舍五入,0.5%—1.49%之间都按照1个优秀指标分配,出现指标分配不平衡现象。
(三)在具体考核结果上,党政“一把手”与其他领导干部之间比较性不强,存在党政“一把手”优秀等次较多现象。党政“一把手”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与领导干部测评分数来源不同,分值也不同,导致党政“一把手”与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之间,在考核结果上可比较性不强。
三、思路对策
干部考核工作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选贤任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要考准考实。
一要细化考核评价指标,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这是干部考核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能否考准考实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刻阐述了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县委“三位一体”考核办法,对考核指标体系作了明确规定。要对考核评价指标再进行细化,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对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每一项要素,制定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以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考核人员认定时,有一个可参照的内容,能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
二要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考核评价的合理性。要细化行政“一把手”和其他科级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按照行政“一把手”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两个层次分配优秀指标,对行政“一把手”单独分配优秀指标,其中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各占50%,县直单位行政“一把手”占50%,剩余优秀指标,按照比例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之间分配。
三要加强考核队伍建设,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在抽调考核人员时,要抽调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组成考核组。考核之前,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既要掌握考核的基本业务知识,又要坚持原则、注重保密,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要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提高考核评价的效用性。考核评价结果的充分合理使用,直接影响到考核评价工作的生命力。要建立尊重考核评价成果的工作制度,防止考核评价和运用脱节,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培养、奖惩和管理、培训、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综合运用嘉奖、记功、通报表扬、提拔使用等多种方式给予鼓励。对一般、差班子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干部,要进行谈话诫勉或坚决调整,从而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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