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四权中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临泽县委组织部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关键在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选好干部、配强班子。近年来,临泽县紧紧围绕干部选任关键环节,以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为契机,以落实群众“四权”为根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先后开展了干部选任信息公开、规范初始提名、差额选拔、全程记实等创新性实践,总结建立了以“两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记实”为主要做法的干部选任机制,有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促进了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主要做法
探索建立以“两公开”为主要做法的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制度,在保障群众充分知情的基础上选干部配班子。坚持以“公开”增强透明度,突出“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这个重点,坚持只要能公开的内容,都及时公之于众,切实扩大群众知情范围。一是公开职位和任职条件,使干部群众清楚“要选哪些职位”和“要选什么样的人”。按照“提出动议建议——拟定动议方案——公布空缺职位”的程序,组织部门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综合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情况和相关领导、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在核定的干部编制职数范围内提出动议建议,经由县委人事酝酿会议讨论审定并征求相关领导意见后,拟定干部动议方案,采取发布公告形式,通过电视、网络、文件、展板公示等途径将空缺职位和任职条件资格面向社会进行公开,使干部群众清楚选任职位及其所要求的级别、任职年限、学历层次等要求。二是公开程序方法,使干部群众清楚“怎样选人”和“选了什么样的人”。坚持把程序的透明作为落实群众权益的根本保障。在干部选任工作启动前,公开不同职位干部选任方式和程序步骤。选任工作启动后,及时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将符合职位条件的人选向参与推荐的干部群众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和考察组成员提前2天向有关单位和干部群众预告,拟任职人选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在常委会或全委会上说明,让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探索建立以“五提名”为主要做法的干部选任初始提名制度,在保障群众充分参与的基础上选干部配班子。干部生活在群众中,干部的优劣和表现,群众最有发言权。在县委作出干部调整动议决定和空缺职位预告公示后,临泽县采取“五方联推”方式,打破由少数人提名、在少数人中提名的局限性,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群众,把群众公认体现在“源头”上。一是干部大会推荐提名。在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正职职位出现空缺时,召开由县级领导、县委委员、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全县干部大会,以无记名填表方式推荐提名。二是干部群众推荐提名。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由组织部依据动议职位资格条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推荐提名。其中单位内推荐时,要求单位人数30人以上的,由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群团组织等单位,还应由相关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三是部门单位集体推荐提名。由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提名对象,并做好会议记录。推荐人选产生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委组织部,要求报告必须写明推荐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实绩、拟推荐职务、推荐理由等。四是领导干部及群众署名推荐提名。制作领导干部和群众署名推荐提名表,在空缺职位预告公示后,通过网络下发全县干部群众,明确推荐时限,由提名人负责任地填写推荐表并署名。要求推荐材料要全面介绍被推荐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推荐理由和使用建议,并申明与推荐人选的关系。五是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制作干部个人荐提名登记表,凡符合提名资格条件的干部都可以自荐。要求推荐提名单位和个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提名推荐资格和任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严肃推荐提名纪律。在推荐提名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在对推荐提名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专业特长、岗位经历等因素,充分考虑推荐提名人选的能岗相适性,经广泛征求意见,按选任职位1∶3的差额比例综合确定提名建议人选,报请县委研究后,按选任职位1∶2的差额比例综合确定提名人选。
探索建立以“四差额”为主要做法的干部全程差额选拔制度,在保障群众充分选择的基础上选干部配班子。推行差额选任,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近年来,临泽县坚持把实行差额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基本方式,规定新提拔干部原则上应采取差额选任。一是差额推荐,扩大范围选人。按职位与人选1∶2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对一些通用性较强的领导岗位,不仅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推荐,还适当扩大到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按照业务职能相近原则到相关单位或系统进行推荐;对空缺职位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组织调剂推荐的办法,跨系统、跨行业推荐人选,有效拓宽了组织选人用人视野。二是差额考察,比较分析识人。按同一职位多于1人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严格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干部档案、考察结果会审等“六个程序”,个别谈话坚持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群众代表和纪检财务人员“四必谈”,重点考察干部适岗性、发展潜力和个性特征以及德的情况,通过多层面广角度对比分析,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三是差额酝酿,广征意见取人。分别召开组织部部务会、县委人事酝酿会对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按同一职位多于1人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并积极征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意见,确保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四是差额票决,民主决策用人。召开县委常委会,在听取组织部门情况介绍、常委会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拟任人选。对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在常委会通过后提交全委会票决。将拟提拔人选的相片复印分发给参会常委,让常委们“对号入座”,更好地行使表决权;常委会讨论时,实行书记末尾表态发言,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干部选任的决策行为。
探索建立以“三记实”为主要做法的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在保障群众充分监督的基础上选干部配班子。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建立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一是以程序记实为主线,加强实时监控。以干部选任程序为主线,采取“一人一表”、“一事一记”的方式,统一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表》,对新提拔干部职位的选拔任用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相关会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记实内容主要围绕6个环节16个步骤展开,主要记载人选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沟通酝酿、征求意见、讨论票决、任前公示、任职和试用期考核等方面的情况,干部选任工作结束后,全程记实表也随之完成,以此严把关口,实时进行监控,确保履行程序不走样。二是以重要情况记实为关键,严格规范运作。在推荐环节,重点记载由组织推荐提名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和民主推荐得票不集中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况;在考察环节,重点记载干部考察预告期间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在酝酿环节,重点记载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双重管理干部任免时主管方、协管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在任用环节,重点记载任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的调查情况,破格提拔情况,受纪律处分干部到期后提拔任用情况,提拔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情况等;此外,对其他从提名到任职“程序记实”中难以反映、需要记实的重要情况一律纳入记实内容,确保规范运作不变通。三是以责任记实为根本,健全记实档案。从干部提名到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每个阶段的每一项工作都任务到人,并由记录人、审核人在相应的栏目内签名确认,靠实工作责任。每次干部调整到位后,都按照干部文书档案管理要求,同时收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簿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民主推荐材料、干部考察材料、重要问题调查情况及结论、征求意见情况、讨论干部会议记录等干部文书材料,及时立卷归档,确保失误责任不推卸。
二、初步成效
通过信息公开,使干部选任变封闭运行为“阳光操作”。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建立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制度,采取“两公开”方式,让广大群众亲身参与干部选任实践,打破了干部工作的神秘感,使隐形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防止了执行者在具体工作中随意变通,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使干部任用从选拔主体的“内心”公正走向制度公正,为提高干部的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规范提名,使干部选任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由于缺少具体的程序规定,以往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只由少数人掌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干部选任成为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影响了选任质量。实践中,通过“五提名”方式,促进了推荐人选渠道从单一推荐向多方推荐转变,推荐范围以内部推荐提名为主向内外推荐相结合转变,扩大了干部群众参与范围,让更多的干部有机会参与竞争,实现了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同时,通过公开选拔职位,更加突出了不同职位对干部的个性要求,群众可以根据职位特点,量才推荐,促进了人岗相适。
通过差额选拔,使干部选任变等额选择为差额比较。有比较才有选择。有的时候很多干部从日常表现上看都很优秀,如果不广泛深入地进行考察了解,最大限度地掌握民意,充分进行比较,组织上也难以直接定取舍。以往多用等额方式选人,由于人选单一,可能就会出现“用了的不是最优秀”的现象,使个别干部对选出的干部不服气,甚至产生组织选人用人不公正的误解。实践中,我们通过全程差额,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为符合条件的干部搭建了在同一标准下接受组织和群众挑选的平台,确保了选用人选的最优化。
通过全程记实,使干部选任变责任不明为有据可查。以往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由于对容易影响干部使用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缺少必要的书证,一旦发生失误,存在举证乏力、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的问题。通过实行全程记实,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具体要求,以书证形式将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记录在案,实现了选人用人的全程监控,为准确界定选人用人责任和有效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基本依据,对选拔任用干部行为形成了有效制约,强化了选人用人者的责任意识。
三、几点启示
在深化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四权中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树立良好用人导向是前提。导向是旗帜,是风向标。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就会调动各级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近年来,在实行“两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记实”方式选任干部时,临泽县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干部推荐提名的首要资格,实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季度考核督查,注重在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战场锤炼和识别干部,牢固树立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民主测评掌握、谈话征询听取、重点解剖分析、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注重干部一贯表现,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牢固树立重德才的用人导向;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标准,规定民主推荐达不到三分之一的不列为考察人选,考察测评不过半和考察组意见不统一的不酝酿,反映问题未查实的不任用,牢固树立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坚持推行差额选任,使以往一旦被提名基本上就“一路绿灯”的干部选任过程成为步步有取舍,竞争择优确定,牢固树立靠竞争增活力的用人导向,有效调动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深化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四权中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是根本。实行“两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记实”干部选任方式,只有干部群众有序地广泛参与、准确地表达意见、充分地行使权利,才能确保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实践中,坚持推荐提名多元化,只定推荐的职位和条件,把推荐权和提名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坚持组织考察开放化,明确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参加人员范围,并随机选择服务对象进行走访,主动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社区意见,确保全面掌握干部各方面的表现。坚持讨论决定民主化,规定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动议干部时只提方向原则、选拔标准和选拔要求,不定具体职位、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每次调整干部,县委都在常委会召开前将任免方案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并主动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常委会讨论时,实行书记末尾表态发言制度,组织部门介绍人选情况时不提差额的意向性意见,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干部选任的决策行为。
在深化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四权中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准确识别评价干部是关键。实行“两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记实”干部选任方式,使更多的干部纳入了组织视野,但如何识别评价和比较取舍,也是操作层面的一大难题。实践中,临泽县在推荐提名人选的确定上,注重人岗相适和能力取向,坚持组织意愿和群众公认结合,从职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种类、专业要求等方面出发,充分考虑人选的基本素质、综合表现和发展潜力,在明确衡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在全程差额人选的确定上,坚持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将各评价要素进行量化,增强识别评价干部的直观性;建立由县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参加的人事酝酿会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等环节人选的取舍均有酝酿会议集体研究提出,确保了差额结果的客观公正;把领导干部署名推荐、部门单位集体推荐意见只作为确定民主推荐范围的参考依据,把干部群众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并注重各类推荐结果的相互印证,切实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
在深化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四权中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是保证。实行“两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记实”干部选任方式,使更多的人参与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因此,在严格全程记实,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纠偏机制的同时,必须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全过程,让干部选任更公正、更公开,才能让群众更满意。实践中,我们在公开程序环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前提下,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坚持“三严”(即对推荐主体和考察主体严明责任、对推荐提名到表决环节严密程序、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纪律)、严把“三关”(即纪检检察廉政关、经济责任审计关、预告公示监督关),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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