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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管用的干部提名制度。
竞争择优_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

“四推四差” 竞争择优 重德凭绩选人用人着眼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选干部聚人才——灵台县推行差额提名推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实践与思考

灵台县委组织部

2011年以来,灵台县以县乡集中换届为契机,积极稳步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灵台县贯彻〈201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意见》等“一个意见四个配套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四种推荐方式”、“四步差额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断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有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着眼推进民主,扩大视野选人,采取“四种推荐方式”规范干部提名

干部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环节。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管用的干部提名制度。灵台县在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在干部提名方面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灵台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及乡镇长试点办法》和《灵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暂行办法》,在干部提名推荐当中,推行了个人自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推荐,进一步扩大干部民主推荐面,把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使初始提名人选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一是规范干部动议。在调整干部之前,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建议,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对确定公开推荐的职位,向全县各级党组织下发文件通知,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灵台党建网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人选产生办法等信息,充分保证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其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般要求年龄分别在50周岁和40周岁以下,优先从有乡镇或街道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中提名推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要求年龄在53周岁以下,提名推荐担任党内职务的要求具有2年以上党龄;其他职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提出具体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二是规范提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四种推荐”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提名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干部结合自身特点和个人意愿选择1个选拔职位,填写“个人自荐表”进行自荐。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各乡镇、城区街道办党委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推荐初步人选。县级领导、县委委员及候补委员、现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县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填写“领导干部署名推荐表”,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推荐初步人选。同时,规定也可由10名以上的党员群众联名进行推荐。在此基础上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印发经资格审查符合提名推荐条件的人选花名册,由参会人员分职位等额推荐提名。县委组织部在收集汇总各方面推荐意见、对推荐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职位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提交县委人事酝酿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意向人选或人选产生范围,再到相关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得票未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为选拔对象。三是规范推荐程序。根据选拔职位的不同类别和层次,灵活采用相应的推荐程序。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职位,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和县委全委会,按1∶1的比例进行提名推荐,实行“A、B票”推荐制,全体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不是县委委员的县级领导填“A票”,其他参会人员填“B票”,按1∶1的比例分职位填表推荐提名人选;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职位,先组织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分职位按1∶1的比例推荐,然后召开县委人事酝酿会分职位提出3名任职建议人选,再召开县委全委会,从3名建议人选中确定2名拟任职人选;对其他新提拔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在分析单位党组织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经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提出人选产生的范围及考察人选建议,提交县委人事酝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意向人选或人选产生范围。对其他平职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以及干部交流工作有关规定等,综合考虑有关领导、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意见,提出平职调整干部建议,提交县委人事酝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平职调整人选方案。

二、着眼公平公正,坚持竞争择优,推行“四步差额程序”确保选人质量

实行公开竞争、差额选拔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选好用好干部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制定出台了《灵台县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和《灵台县差额提名推荐和选拔任用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试点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全部按照差额程序进行,做到在比较中甄别干部、在竞争中选拔干部,真正把优秀人才汇聚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来。一是差额推荐。实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在推荐干部时,除现场填写民主推荐表外,还要谈话征求推荐意见;除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参加民主推荐范围外,还吸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大会,扩大参与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具体操作中,既把推荐情况作为前提和基础,又不单纯地以票取人,综合考虑推荐结果、职位需要及干部现实表现等情况,按拟任职位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建议人选和排序建议,提交县委人事酝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二是差额考察。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对拟任职人选基本情况、参选职位、工作经历、提名推荐情况等进行公示,由县委常委带队深入拟职人选所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察掌握拟任职人选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察干部“德”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每个职位拟任职人选排序建议,向县委专题汇报。为了确保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我们严格落实了干部考察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考察预告制,推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连带责任制和考察人员避籍、避亲、避长期工作地等制度,实行“谁考察,谁负责”;在干部考察结束前,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都要按时上报考察对象推荐报告、会议纪要、现实表现材料以及计划生育审查情况证明等材料,从而有效地规范了考察行为,维护了干部考察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差额酝酿。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职位,召开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会上,县委组织部如实汇报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差额确定2名人选为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其他职位,由县委召开人事酝酿会议,按1∶3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并征求了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人选所在部门常委的意见。四是差额票决。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职位,先召开县委全委会无记名差额投票,从3名建议人选中确定2名拟任职人选,再召开县委常委会,对2名拟任职人选进行讨论并差额票决,根据得票多少,每个职位确定1名拟任职人选。对乡镇党委书记及乡镇长职位,先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每个职位确定的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讨论并差额表决,各确定1名人选,再提交县委全委会等额票决,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问题的,县委向公推直选乡镇下发文件,通知为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正式候选人,提交乡镇组织进行直选。候选人未能当选的,由县委另行任用或另行提名并组织选举。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三、着眼德才兼备,坚持以德为先,完善“德”的考察评价全面识别干部

完善对干部德的评价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干部的德,是干部德的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近年来,我们加强和改进干部“德”的考察评价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制定出台了《灵台县以孝敬父母为重要内容的干部品德考察考核办法(试行)》,有效规范了干部“德”的考察评价机制,并在干部考察工作当中不断探索完善,进一步将干部的“德”细化为政治品德、家产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四个方面。在政治品德方面,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忠于人民作为评价标准;在家庭美德方面,把孝敬父母、忠于配偶、勤俭持家、团结邻里作为评价标准;在社会公德方面,把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公道正派、见义勇为作为评价标准;在职业道德方面,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和团结协作、大局意识作为评价标准。同时,积极创新干部“德”的考察办法,努力把干部的“德”考准考实。一是通过“点”“面”结合考察干部的“德”。一方面,瞄准干部关键时刻行为表现这个“点”,注重在完成各类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中培养考察干部,了解掌握干部在处理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驾驭复杂局面等方面的表现。另一方面,抓住干部日常表现这个“面”,观察干部的思想意识、实干精神以及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状况。二是通过“八小时以外”的表现识别干部的“德”。采取在干部考察当中扩大谈话面、进行延伸考察、征求纪检监察、计生、审计、信访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跟踪监督,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工作圈进行对照,从不同侧面和层次全方位检验和识别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三是通过任职前后对比印证干部的“德”。坚持落实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制度,通过对干部任职后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和任职前在原任岗位的表现进行对比,把干部的“德”放在历史空间中进行检验,准确掌握干部道德修养的真实情况。对发现试用期内“德”的方面出现问题的干部,采取诫勉谈话、延长试用期直至免去试任职务等办法,坚决杜绝干部“带病上岗”。

四、着眼推动发展,强化实绩考核,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是干部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和根本要求。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重品德、重学识、重能力、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的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县委“树德、增智、立功、尚廉”的要求选干部,着眼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配班子,不断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将考察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作为领导班子配备的重要依据,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用人机制,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维定势,围绕发展配班子,注重实绩用干部,围绕全县“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和“六个集中突破”的新要求,从科学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大胆选拔了一批在推动工业强县、皇甫谧针灸医学基地建设、肉牛和有机苹果发展方面善谋事、有办法、敢突破的干部,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重实干、讲团结,发展意识强、项目推进力度大、招商引资实绩突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和助推主导产业发展有成效、解决民生问题有办法的优秀干部,配备了一批素质精良、作风过硬、精诚团结、坚强有力的好班子、强班子,形成了集中突破、加快转型、推进跨越,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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