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人口迁移和城镇化
一、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区域经济水平差距的扩大,我国的人口迁移流动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大致来说,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人口迁移流动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3年的平稳发展期。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改革,我国的人口迁移首先进入一个补偿高峰期,大批的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返城引发城乡迁移的浪潮。据《中国人口》各省分册的统计资料,1979年到1981年三年间我国人口省际净迁入量之和为626.3万人,净迁出量之和为106.9万人,与改革开放前的70年代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第二个阶段,是1984年以后的人口迁移流动逐渐活跃期。从1984年开始,国家逐渐放宽对人口迁移的制度限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在小城镇落户,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也逐步展开。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以及环境的改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创造了条件。从表2-4可以看出,我国80年代的人口迁移表现出一些突出的特点:一是省内迁移和省际总迁移的水平较高,大部分地区的省内迁移率都在20‰—30‰之间;二是地区之间的迁移水平差距较大,如总迁移率最高的北京达到了74.3‰,而最低的河南只有12.4‰。
表2-4 1985—1990年中国各省区人口迁移水平(单位:‰)
资料来源:李树茁:《中国80年代的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迁移研究》,《人口与经济》1994年第4期。
根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1985—1990年间每年平均省际迁移量达到221.3万人,省内迁移量为460.5万,这一数字经1987年1%抽样人口调查的口径调整后更高,为854.2万,并且迁移总量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表现出继续上升的趋势。这一阶段除了户籍人口迁移量的不断增大外,我国流动人口和非户籍迁移人口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从而形成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迁移流动的活跃时期。由于各年流动人口的统计口径并不一致,从而使得各年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受到一定影响,段成荣,杨舸等(2011)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流动人口规模进行了调整和估算,并指出我国20世纪80年代流动人口的实际规模要比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所得的规模要大。
表2-5 1982—1990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及其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段成荣、杨舸、马学阳:《中国流动人口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年版,第50页。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的流动人口经历了一个迅速增长的阶段。国务院于1984年10月颁布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在放松对农民进入中小城镇限制的同时,也带来对整个流动人口控制的松动,以致在80年代后期,出现了全国瞩目的“百万民工下广东”的民工潮现象,这实际上是改革开放大潮在人口迁移流动方面的“折射”,反映出改革开放的进程对我国人口再分布的直接影响。这一时期,农村非农产业、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吸纳力还较强,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承受能力并未表现出强烈的不协调。从1986年起,全国各大城市逐步建立起了流动人口日常统计制度。
与80年代人口迁移流动日益活性化相比,在经历了六七十年代停滞乃至倒退的城镇化以后,我国的城镇化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开展进入到一个逐步提高的时期。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基础动力;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投资及就业渠道的多元化,又对城镇化的发展产生拉力。根据上述人口迁移和流动的两个极端,80年代的城镇化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1983年的恢复性城镇化阶段。主要的动力是知青和下放干部的返城,城镇人口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回流和补偿性的增长。1978—1983年,城镇化率由17.9%上升至23.5%,年均增长1.12个百分点。
第二个阶段是1984年随着城镇暂住证制度以后,出现了以城市改革为主导动力的城镇化。从制度背景上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或制度变迁对我国的城镇化产生了划时代的意义:一是198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的1号文件允许农民进集镇务工经商,从而使得农民在城市具有更大的择业选择空间;二是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自此拉开城市全面改革的序幕;三是将改革的重点由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转移到流通领域和资源配置制度的改革上来。[1]
自1984年起,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报告,降低了城镇建制标准,使得全国城镇数量猛增。1984—1990年,城市数目从294个增至467个,全国总人口从104357万人增加到114333万人,年均增长1.59个百分点;城镇总人口从24017万人增加到30195万人,年均增长4.29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从23.01%增加到26.41%,年均提高0.57个百分点。
在这一阶段,我国政府开始采取严格控制大城市扩张和鼓励小城市及发展农村集镇的新政策,我国农民在创造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模式以后,又形成了“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小城镇发展模式。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老城市发展比较缓慢,新城市特别是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占主导地位。
二、20世纪90年代到2000年的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
自1992年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方谈话”以后,90年代我国进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时期。人口迁移流动也不断提高,例如1982年“三普”时“户口在外地”的人口数为657.5万,只占总人口的0.66%,到1990年“四普”时,全国非正式迁移的人口已达2160.9万,增长了3倍多,而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这一数字更是增加到1.44亿,占总人口的11.62%。
我国90年代以来的人口迁移流动与80年代相比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归纳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迁移总量增加且非正式迁移逐渐成为迁移主流
进入到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迁移流动人口的总量规模也在逐渐加大,户籍人口迁移量从1990年的265.39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1088.39万人,流动人口数量则从2135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10229万人,增长4—5倍。杨云彦(2003)运用1987年以来全国各次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资料,测算了若干年度户籍迁移占总迁移的比重,以此为基础来推算实际迁移规模,并指出90年代以来,我国迁移规模持续上升,非正式迁移对总迁移的贡献越来越大,1993年非正式迁移的比重已经超过户籍迁移,到2000年,前者比重已经占到70%。
表2-6 1987—2000年我国人口迁移规模与迁移率测算(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杨云彦:《中国人口迁移的规模测算与强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二)人口迁移的宏观流向呈现新变化
表2-7 1990—200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东、中、西三地带差异(单位:%)
资料来源:王桂新等:《迁移与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证》,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全方位开放格局的形成,东部沿海地区依靠自身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大量外资、外企的进入,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在总量上增加的同时,其地域上的宏观流向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从“四普”数据来看,80年代后半期开始,我国的省际人口迁移格局开始发生变化,人口净迁入省区增加为14个,到90年代中期以后,人口向东部沿海地区的集中化迁移趋势日益增强,沿海地区除原有的9个人口净迁入省份继续保持净迁入态势之外,还增加了河北省。从表2-7可以看出,90年代以来,东部地区迁入人口比重继续增加,中部地区的迁入人口比例低于西部地区。从迁出人口比例来看,东部沿海地区迁出人口比例显著缩小,中部地带迁出比例则逐渐加大,西部的迁出比例则基本稳定。
(三)迁移的原因与机制发生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迁移流动的主要动因由80年代初期的“工作调动”逐渐转变为“务工经商”,受这一原因影响而迁移的人口比例在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后期分别上升为25%和30%以上。由前可知,90年代初期,非户籍迁移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户籍迁移,而以非户籍迁移占主要地位的迁移形式一定遵循人口迁移的一般机制,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已经成为人口迁移流动的主要动因。迁移原因的结构性变化也反映了迁移机制的转变趋势:以工作调动、随迁家属等计划迁移和户籍迁移为主的迁移类型比重下降,务工经商等经济型迁移逐渐成为迁移的主导机制。
这一时期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迁移流动的整体态势密切相关。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口大量的向大城市集中,一方面促进了沿海地区经济的繁荣,另一方面,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带来的“城市病”等负面影响也开始出现。1990年4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法律形式宣示了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进行的调整:“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开放了浦东、重庆、岳阳、武汉、九江、芜湖等长江沿岸城市,开始把城市化的重心向大、中、小城市适度倾斜。
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全方位开放格局的形成,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与80年代港澳资本集中在轻消费品行业不同,这一阶段,电子和汽车产业则成为外商投资的新流向。[2]改革开放初期,港澳资本在珠三角地区的呈现分散化布局,而这一阶段资本在空间上的转移表现为向大城市的集中,1998年,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获得了外商在华投资总量的52%。[3]与此相对应的,地方政府在引导外资布局和改造城市空间方面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一系列法令、法规的颁布,政府可通过协议、招标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从而吸引了外资进入到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或工业开发区,城市空间得到迅速的发展和重组,人口也不断向沿海地区和就业机会多的城市集中,并进而推动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这一阶段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水平增长最快的阶段。2000年中国的城镇人口增加到45906万人,与1990年相比,增加了15711万人,增幅52.03%;城市化率从26.41%增长到36.22%,增长9.81个百分点;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的城市化年均增长率维持在1.4%左右,到2000年,全国建制市达到659个,建制镇增加到20312个,由此可见,“五普”时期我国已经进入到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并且逐渐由城镇化初期向中期过渡。
表2-8 1995—2000年我国城市化发展基本状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1)。
“四普“到“五普”的这十年间,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与这期间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和改革开放以后一系列措施和政策的实施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中国的经济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城市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开放,城市粮油的计划供应被取消,户籍管理制度开始逐步改革,这些措施都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迁移和流动。另外,由于市、镇建制标准及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变化带来的人口增长,也是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的一个原因。
全国范围内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地区之间的城镇化发展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从表2-9可以看出,无论是城镇化水平还是提高幅度,全国范围内都是依次从东部沿海地区到中部地区再到西部地区逐渐降低,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表现出相一致的特点。如上海的城镇化水平最高,为88.31%,其增长幅度也位列第一,达到22.08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最低的为西藏,仅为19.43%。城镇化水平排在前十位的省、市、自治区中,除黑龙江和内蒙古外,均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在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22%)的17个省、市、自治区中,除河北省位于东部地区外,其余均来自中、西部地区。
表2-9 “四普”到“五普”期间全国分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及十年增长百分比
资料来源: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编:《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册)》,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册)》,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
【注释】
[1]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4、116页。
[2]殷江滨、李郇:《中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进程的回顾与展望》,《城市问题》2012年第12期。
[3]Zhao Simon, Roger Chan, Kevin Sit, “Globalization and the Dominance of Large Cities in Contemporary China”,Cities,2003(4):26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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