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程凯还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5],读后颇受启发。
(一)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
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并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国家残疾标准,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同志也就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残疾人事业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人口统计、管理、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这一标准具体适用于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残疾人事业管理基础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我国残疾人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是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是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人口管理的基础,有助于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残疾人人口管理以及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准确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困难和需求,落实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康复医疗、税收减免等福利政策,以实现国家保障和优惠残疾人各项法规政策的目标和意志。
(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成果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掌握了国内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调查后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为了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统一,调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并在入户调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后该标准成为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主要依据。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2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残疾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为准确掌握全国残疾人的实际状况,国务院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并成立由中国残联、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等16个部委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国内医学、统计等各方面知名专家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保持了《第一次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延续性,经过大样本量的调查检验和各方面专家研究论证,既与国际残疾标准相衔接,又符合我国国情,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得到政府有关部门、专家、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及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同。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就是在这一标准基础上修订研制的。
在标准研制过程中注意到,一个国家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联合国发布的数据确认,残疾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10%,发达国家残疾人比例一般均在10%以上。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在参考国际相关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和反映了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国家社会保障可承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把残疾类别限定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七类残疾,未把许多发达国家已明确列为残疾的内脏缺损、不可逆慢性疾病等可能带来社会适应性障碍的致残因素列入评残范围。此外,分类分级国家标准与我国现有的工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等涉及不同领域的“伤、残”评定标准相比,在适用范围、使用目的、评定方法、等级划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分类分级国家标准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评定方法,既不等同也不能替代其他领域的评定标准。总之,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基础上,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试点和反复修订研制的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在我国残疾人工作领域是科学适用的。
(三)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添了重要手段
当前,我们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桥梁和纽带,残联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工作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残联组织要以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底数,加快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完善现有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真正发挥好这一国家标准应有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残联系统和广大残疾人中广泛宣传贯彻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并依据国家标准抓紧研究制定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评定手册等配套标准,规范各个类别残疾评定的方法、工具和流程,使这一标准在残疾人工作实践和残疾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切实发挥作用,为残联组织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继续作出更大的努力。
综上所述,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广大残疾人的真挚关爱和对残疾人工作的帮助与支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