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内容
(一)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残疾人医疗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手段和措施,对残疾人进行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功能评估)和康复治疗,减轻或消除其功能障碍,帮助残疾人最大限度地恢复生理、心理、职业和社会生活的功能,提高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能力,改善生活质量,促进其融入社会。
为了做好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首先,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做好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政策。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其次,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继续实施国家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及边远地区贫困残疾人康复难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给予补助,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支持开展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
(二)残疾预防工作
残疾预防是指正确运用医学的技术、方法以及其他手段,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做好补碘、改水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制定国家残疾标准,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004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的要求,首先,要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安置和照顾好伤残军人。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城市廉租住房政策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家庭。第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已开展试点的地区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重点做好残疾老人和残疾儿童的福利服务。各级政府要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
残疾人教育是指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而实施的特殊教育方式。20世纪90年代,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教育法规都对残疾人教育做了明确规定,并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残疾人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做好发展残疾人教育工作,要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逐步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师范学院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五)残疾人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依法参与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或收入。
为了做好促残疾人就业工作,要认真贯彻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就业援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切实将国家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享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制定和完善针对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政策措施。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
(六)残疾人扶贫工作
残疾人扶贫是国家整体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扶贫的工作对象主要是针对农村具有劳动能力并能够通过劳动脱贫致富的残疾人群体,包括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残疾人和刚刚越过温饱线但不稳定的低收入残疾人。
为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要实行残疾人扶贫的方针,即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持扶贫开发到户到人,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采取残疾人扶贫的手段,即通过低保维持基本生存,通过扶持提高收入,就是救助式扶贫保障生存,开发式扶贫促进发展。主动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扶持范围。为此,要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例如1988年,国家制定的《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2001年,国家制定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扶持范围,等等。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残疾人文化体育是指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和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
为了做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艺术、娱乐和体育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不同特点和需要的各种文化、艺术、娱乐和体育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使残疾人能够广泛参与。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垦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体质、康复身心。开展残疾人教育科研和体育教育。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盲人读物出版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实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开展残奥、特奥、聋奥运动,举办和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例如,举办和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和2010年广州亚洲残运会,就是最好的证明。
(八)残疾人服务业工作
残疾人服务业是针对残疾人在生活服务领域的特殊需要而提供各项服务的一种产业。其主要服务对象是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
为了做好残疾人服务业,要把重点放在社区,依托社区开展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推广“阳光之家”经验。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积极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康复、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扶持残疾人辅助技术和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和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九)社区残疾人工作
社区残疾人工作是指依靠社区力量和资源为残疾人服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残疾人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社区成为面向广大残疾人、为残疾人直接提供服务的工作层面。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安定团结大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4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这些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指导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并发挥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残疾人意愿,带领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的作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以家庭为基础,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建设社区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残疾人信访工作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新的《信访条例》的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随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残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残联贯彻落实国务院枙信访条例枛指导意见》,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干部培训,完善和规范信访接待、问题处理的机制,建立健全信访问题跟踪协调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应急机制,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融入政府信访工作大局,加强与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入当地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建立残疾人来信来访信息数据库,定期向上级残联上报信访信息数据,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整理、分析有前瞻性、代表性的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进一步落实重大信访事项即时通报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值班制度。
此外,还有残疾人信息化建设、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社会参与和残疾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我们将在后面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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