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民旁听制度的主要作用
近年来,公民旁听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很多州市、县区都实施了公民旁听制度,并且使公民旁听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增强了公民的民主意识
在现代国家,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是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活动的知情权,使其更为直接、全面地了解到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情况,真切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接受了民主法制教育,这对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公民民主意识,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开化度,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2.完善了人大监督机制和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大监督机制是多层次、多方面、多形式的,实行公民旁听制度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依法进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又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责任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人大工作并依法行使监督权,使权力的行使能够集中民智、体现民情、代表民心,得到人民的认可。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是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机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委会是其常设机构,召开会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实行公民旁听制度,是近年来大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逐步推行的完善会议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公民旁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畅通了国家权力机关与公民联系的渠道,促进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公民之间的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从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具针对性、更能汲取“原声态”的意见建议;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和审议意见更符合客观实际、更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促进社会更加和谐,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对于会议程序、会议内容、会议的民主程度、求实作风等会议情况都会形成一种积极的监督,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深入调研,认真审议,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努力增强为民代言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办文办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会议服务质量,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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