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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此,党中央于1995年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这是第一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党内法规。这是第一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10年规划。在实践中,扩大民主的改革措施普遍推行。
改革历程_昆明市2008年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成果选(上)

一、改革历程

(一)单项突破阶段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00年6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前,这一时期可以称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单项突破阶段。所谓单项突破,主要是指在干部人事工作的某项制度、某个体制、某个领域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和较大的成就。主要有:“十二大”前后,围绕提出和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党中央于1982年首次建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吹响了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号角。

“十三大”前后,重点改革干部管理体制。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展开干部分级分类管理。纵向方面,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1984年,中央决定干部管理体制,由过去的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这一改革,扩大了下级党委的干部管理权限和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统得过死、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调动了多方面的积极性。横向方面,针对以往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状况,提出建立科学的干部分类管理体制。以建立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推进企业领导人、专业技术人员从“国家干部”中分离出来,将所有干部划分为机关、事业、企业三大类,干部分类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十五大”前后,提出了改革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从“十三大”前后的一般干部分类,到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重点对象和内容突出了。据此,党中央于1995年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这是第一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党内法规。以后,中组部总结各地的创新做法,下发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考核、交流等方面的意见、通知、暂行规定。这些规定在指导和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方面,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整体推进阶段

以2000年6月中办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标志着改革由单项突破进入到整体推进阶段。所谓整体推进,主要是指在“三支队伍”的改革上,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规划和设想,并努力按照这个规划,系统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总结了22年单项突破的经验,从整体上提出了10年内(2001~2010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措施,规划了党政干部、企业领导人、事业单位领导人“三支队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及方向。这是第一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10年规划。迄今为止,党建领域也只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要和反腐倡廉体系实施纲要等两部规划。

“十六大”明确提出了今后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目标是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这一思路将改革的内容由“选拔任用”扩展为“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这就使改革的重点不仅突出,而且有了扩展和延伸。将改革的方向明确概括为“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这就使改革的重点内容更加系统,目标更加清晰。

2002年,中央总结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实行7年的经验,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等作出了更加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形成了干部选任的基本规章。围绕《条例》,中办又下发了2004年“5+1”个法规文件,2005~2006年5个法规文件,2006年1月颁布了《公务员法》。这一系列具体制度的出台,抓住了党政领导干部选任与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其改革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向综合配套、整体推进迈进。

在实践中,扩大民主的改革措施普遍推行。民主推荐成为干部选任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民主测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任前公示和考察预告制度全面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广泛实施,全委会票决制开始推开。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迈出一定步伐。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向海内外选拔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各地普遍推行以效益为中心的业绩考核评价制度。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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