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
浙江工商大学文化产业系 林日葵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内在联系,研究了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文化现象,提出了文化传承是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以及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矛盾与协调发展问题。用新的理念和哲学的方法对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进行解读,批评和批判了在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误导与误区,强调和阐述了优秀文化与文化遗产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
关键词:文化传承;文化产业;文化遗产
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这是当今社会中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因为发展文化产业,离不开文化传承的问题。但有的人并不真正了解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精髓及关系。为了深度观察和认识我国的文化产业,就要从文化传承说起。我们认为,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传统文化、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前提和创意基础。文化传承、文化传统和文化遗产本身不是文化产业,只有把这些文化传承、文化传统和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或创意之后,才会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但是,有的只能传承,有的只能保护,有的则可以进行大胆的创意。因此说,传承、保护、创意是发展我国文化服务体系与建构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格局的根本要求。
一、文化传承是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因素
文化,是人类痕迹的总和。中华文化是我国的瑰宝,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国文化的传承是维护自己民族的血脉所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强调“天人合一”的关系,达到人类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但是,各民族文化与各地域文化是各民族和各地精华的代表,它们共同存在于我国的中华文化圈之中,同时也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整体。所以,各个文化之间就是一个和谐的文化集合关系。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我们既要维护文化的整体性,也要注重保护各地文化的多样性,这样才能让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
在中华文化中,儒家文化是主体,历经先秦原儒、汉代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贯穿了中华文化历史的整条脉络;同时儒家文化的传播之广,上达天子,下至庶黎,波及全国,远及海外。这都使它成为中华文化的代表符号,成为中国文化对外的一张“金名片”。但是,文化的传承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用著名哲学家黑格尔的话来说,就叫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也叫“扬弃”,既保留又抛弃。只有保持了自身鲜明符号,具有核心优势特色的文化,才具有继续传承的强大生命力。换一句话来说,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是文化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而中华文化的核心竞争力则表现在民族文化特色上。如果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文化产品传播和推广到全世界,首先就要把握好自己的文化特色,这就是发展我国文化生产力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同时,文化生产力也有其历史的继承性,它在社会的变革中得到发展。所以说,解读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脉络和精髓,阐述中国文化史和中华文明史,既能增强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感,也是当前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迫切需要。
我们认为,文化传承是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只是在社会经济比较落后的状况下,文化的商品属性和经济价值不明显,有时往往被文化传承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掩盖了。但是,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传承中文化的商品属性和经济价值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甚至由于文化作品过度的商业化而走向反面。因此说,文化传承是要传承优秀的文化,而不是文化糟粕。我们发现在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有时优秀的文化与文化糟粕往往是混淆在一起的,这对传承和发展、“扬弃”和摒弃带来了一些复杂性。比如说,近几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都重视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好现象。但是,有的地方在没有弄清什么是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情况下,为了表明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视和信心,就大讲特讲发展文化产业。有的甚至把一些文化糟粕也作为文化产业来发展。在这里列举几种“文化”现象,希望能引起社会的关注,防止走入误区。一是“鬼文化”,有的地方建鬼文化城,造鬼文化娱乐场所,把它作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来发展。二是争夺名人出生地与故居,有的地方为争文化产业名片,出现争夺名人出生地与故居的现象,甚至连西门庆这类“名人”的出生地也在争来争去,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品牌”。三是以古墓来发展文化产业,有的地方发现了一座古墓就视为宝贝,甚至没有弄清墓主人是谁就向外界披露,每年可以创造多少收入,又不惜代价地进行投入。四是以祭祖方式来发展文化产业,有的地方将祭拜一位“死人”作为拉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亮点。五是把历史名人与彩票捆绑在一起,作为一个文化产品进行生产。例如有的地方把孔子文化与福利彩票捆绑,发行孔子福利彩票。如果孔子在九泉之下知道自己成为亿万富翁,恐怕也会哭笑不得的。六是建造大量的仿古建筑,将之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路径。有的地方为了再现古代的辉煌,花了大本钱建造了一批仿唐、仿宋、仿明、仿清的垃圾建筑;有的地方甚至还把真古董全部拆掉,又建造了一批假的古董。七是片面追求产业化和商业利润而忽视文化因素,使一些历史积淀深厚的手工文化和工艺美术失去了其原有的文化艺术价值。这些现象值得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与密切关注,不然会糟蹋刚刚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其后果是很严重的,因此要警惕在发展文化产业上背离文化传承的现象。
文化传承可以转化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文化生产要素,这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现象和一条文化经济规律。因此,发展文化产业就是要把传统文化积淀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重要源泉,铸就了中华民族的风骨和气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宝贵资源和财富。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传统文化传承机制的关键是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因此,要将传统文化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有创意。但这个创意是要遵循历史性、科学性和人文性的基本原则的,不能随心所欲的。具体地说,从市场需求来看,如果有针对性地开发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就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就体现了人们接受传统文化的主动性。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就成为人们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与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市场机制的引入,有助于形成一个充满活力与良性运行的传统文化传承机制,实现优秀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这是传承文化与发展文化产业的全部意义所在。
二、“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和历史发展
从哲学的角度上分析,“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是一样的,两者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表现。但“文化工业”在西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人们的一种文化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然而,文化成为工业是工业革命之后的新鲜事,因为文化要成为工业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由于社会的变迁,教育普及使绝大部分人都要求进行文化消费,这种文化消费也是人的整个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由于资本的扩张,人们在得到物质产品的满足之后,资本也开始向文化领域延伸,把文化纳入商品范畴,使其成为资本增值的途径。三是由于技术革命的到来,特别是印刷、摄影、电子技术等复制技术的发明,使文化进入批量生产和快速传播的时代。因此为了满足文化市场的需求,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文化工业”就诞生了。
从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来看,“文化工业”一词最初的含义应该来自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代表本雅明的《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文。他在这篇文章中分析了由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收音机、留声机、电影的文化变化这种新的文化现象之后,提出了复制技术使文学艺术作品出现质的变化,艺术品不再是一次性存在,而是可批量生产的。这就使艺术品原来由为少数人欣赏变成为多数人欣赏。他认为这是文化的革命和解放,给无产阶级文化带来了新的广阔天地。后来法兰克福学派代表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首先使用了“文化工业”一词,它指的是用工业生产方式来生产文化产品。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是反对“文化工业”的,他们认为“文化工业”的出现就是资本垄断对文化的控制,使文化变成一个被资本所操纵的行业。资本侵入文化领域,造成了文化的质变,使文化从一个人类的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变成一个工业机械生产的东西。在他们看来,文化工业既是技术理性对文化控制的结果,也是文化被商品化的结果。然而,根据市场的要求,为迎合消费的需要,按照专业化的生产模式,通过现代传媒技术,把文化作为产品推销给大众,造就了一个大众文化的时代。但它的结果是文化的标准化和僵化。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看似多样化的大众文化实际上是一种“隐蔽的意识形态”。他们在批判和剖析文化工业的内在机制过程中,表达了双重的文化要求:一是不同于文化工业的娱乐性、感官化趋势,强调艺术作品应该保持深度的美学探索和崇高的艺术追求。二是不同于文化工业的机械复制、划一性,强调创造性和批判性的个性化思维的重要性。因此说,文化传承问题不是一件机械性、工具性、程序性的事务,传统文化应该像营养品那样灌进孩子的脑袋沉淀为他们的文化素养。
后来,伴随法兰克福学派自身的研究发展,“文化工业”慢慢地被新的语境所置换,成为今天的“文化产业”。应该这样说,“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实际上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名字,或者说两个不同阶段的表现,它们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的概念都反映文化产业这个行业的性质和质的规定性。我们对“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作哲学的解读,就是为了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地说明文化产业在当下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为现在的文化产业已作为一个国家经济结构和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后工业社会和后现代背景下的商品化进程的辐射力和穿透力已经渗入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包括文化领域。或者说,文化生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赚钱,但文化的“工业化”、市场化、商品化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
由此看来,要研究文化产业,就要从文化传承开始,这样才能找到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找到它的历史与逻辑起点。同时也可以纠正文化产业来自“文化工业”的种种说法和误区。实际上在没有“文化工业”这个词的时候,文化作为商品早已存在。我们知道文化行为及其作品自古以来就可获得经济性回报,比如孔子讲学、荷马吟唱都不只是奉献。中国在明代时就有人靠组织编撰小说卖钱。西方自从15世纪谷腾堡首先使用铅合金活版印刷后,报纸即成为公共事业。但这些都不是文化工业。只是在有了“文化工业”之后,文化作为“产业”的发展规模、市场化程度、交易速度与以往不同罢了。
三、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矛盾运动和发展
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并且形成了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矛盾与运动。但这个矛盾运动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的,推动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首先,从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相互依存来看。我们传承的民族文化,从宗教、语言、技艺、美术、民间工艺、书法、太极、戏剧到传统食品等内容,它们为什么能传承,就是因为它们有相互依存的统一性。但是,这些文化传承到我们这一代,下一代或再下一代时,还能否继续保持它们的生命力?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延续的特点和规律等问题。我们不能否认,目前一些传统文化到我们这一代已日渐式微。因此拯救传统文化则有赖于社会的整体力量。传统文化容易在岁月的洗礼下流失。比如说,不管是多么优美的戏剧、多么高超的民间手艺,如果没有获得系统的,甚至专业性的保存,一旦艺人逝世,这些民间艺术和传统文化,也就会逐渐失传以致绝灭。因此要在统一性的基础上,研究传统文化的持续发展问题。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的一个发展理念,各国政府都重视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发展文化产业的力度,有的国家甚至提出文化产业立国的发展战略,这就可以看到文化传承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作用。但文化创意是源自个人的创造力,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开拓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文化行为。如果我们把文化生产力视为一种新型的生产力,或者看作未来中国发展的一种极为重要的生产力,这样就会提高对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之间那种内在的关联性的认识,加快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例如,从2009年北京、上海、杭州三个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显示的资料分析来看,它的GDP达到了12.6%,高于同期GDP增速,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抵御国际风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全球遭受普遍金融危机冲击下,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仍然保持着稳健的态势,凸显了强劲的发展活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其次,从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的相互作用与转化来看。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球已经迅速崛起,科技改变了生活,文化影响了世界,创意带动了经济,这已成为全世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事实。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每天创意经济产值达到220亿美元,并以5%的速度增长。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或地区增长的速度还要更快,如美国为14%,英国为12%,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也在迅速地发展。所以,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实现其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措施和战略方向。因此,要在相互作用与影响中寻求发展。比如说,优秀文化既要传承,也要作为文化产品进行创意和开发。如酒文化与饮食文化都是优秀文化,有相当大的市场前景和潜力,需要传承和产业化。但是,有的人并不理解酒文化的真正含义,认为喝酒就是文化。难怪央视黄金时间大多是酒的广告。有的人每次喝酒都要喝醉,这样才体现有“文化”!又如饮食文化是我国的优秀文化,应该作为文化产业来加以发展。但是从近几年来媒体揭露的事件来看,奶粉中有三聚氰胺,养黄鳝的人为了使它个头大下了避孕药,有的养鸡、养鸭、养猪的人,为了使这些家畜长得快一点,就在食料中下了激素。有的人为了多挣钱,还在大米和面粉中添加了有害物质。这些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已引起社会公众的心理恐慌,并逐步形成一个社会问题。因此,饮食安全已经成为饮食文化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当下那些不道德和违法行为与我国的饮食文化是背道而驰的。
由此看来,我们对优秀文化不仅要传承,而且还要将之产业化,对那些消极文化与文化垃圾要坚决地批判和抛弃。特别是在文化传承与发展文化产业上,要用科学发展观,大胆吸收传统的文化元素,将传统文化艺术渗透到文化创意产业之中。只有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不丢失传统的精髓,不丢失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标识与优秀的传统因素,才可以大胆创意和创新。但这个传承与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对立统一与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的传统文化,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点燃,并且产业化。所以说,只有坚持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发展观,我国的传统文化产业在世界文化产业链中才会具有市场竞争力。我们也相信,中国的传统文化产业在世界的舞台上,一定会有更好、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四、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
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是遵循着一定的社会规律和经济规律进行的。如果违背它自身的发展规律,就会出现曲折或倒退,因为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是要协调进行的。我国是一个文化遗产大国,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自豪和骄傲。但是,我们国家的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民族一样很不幸。特别是在近现代历史上,中国文化遗产的破坏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100多年前,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时,火烧圆明园;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时,采用“三光政策”烧毁了一大批古建筑和文物;新中国成立之后,对保护文物作了许多努力,但由于当时片面强调工业和城市建设,有的城市把旧城门与城墙都拆掉了,有的城市在拓宽街道和马路时又把一些历史悠久与有民族特色的旧建筑(群)拆除;改革开放时期,各地兴建开发区时又把地下和地上的文物与古迹挖掉了一大批,在旧城改造和拆迁中又毁掉一批。我们的文化遗产就这样眼睁睁地在国人眼前消失了,这个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我们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有20年至30年的社会稳定与和平发展,其经济的总量可以翻几番。但文化的传承与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更应强调协调发展的问题。当经济的发展造成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损失时,那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因为经济与文化、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都有一个协调发展的过程。经济的繁荣不能替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文化遗产的破坏,会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从文化遗产来看,任何一件文化遗产都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好题材,都可以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成为社会综合竞争力的要素。比如说,长城、故宫、颐和园等一批文化遗产,每年为北京增长不少GDP。因此要重视研究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问题,有时保护比“开发”更有价值和意义。
随着“中国丹霞”成为中国的第40项世界自然遗产,一时间中国又掀起了“遗产热”。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35个项目正式备选申遗,而各地跃跃欲试提出申遗的更是数不胜数。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在申遗上可谓不遗余力,如“中国丹霞”申遗牵头的湖南崀山所处的新宁县,为这一次申遗花了4亿多元,而其2008年的财政收入才刚刚突破2亿元。“中国丹霞”六地共为申遗花费十几亿元。花费十几个亿申遗值不值?有的人认为是值得的,因为申遗成功之后,有旅游带动GDP的神话。但从深层次上分析,有的地方政府不懂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问题,认为申遗成功,就可以创造奇迹。这样一方面为政府花大钱申遗歌功颂德,寻找某种合理性,不算经济账,只算政治账。另一方面在申遗政绩的背后,也折射出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和困难,如有媒体曝出贵州省荔波县成功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之后,该县因申遗而欠下2亿多元的债务。因此,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任何时候都不要头脑发热,任何东西都不要一哄而起。国外很多文化遗产都是保护其原貌,不需花那么多的钱来回折腾。而且申遗成功之后,还要花钱保护,用提高门票价格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就像国外的高速公路都是免费的一样,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文化遗产都免费向公众开放,那才是真正的人类文化遗产。
因此,要解决保持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问题,首先要在保护上做文章,严格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不能按上级意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其次不应该来回在“拆迁”、“改造”上花冤枉钱。据有关部门分析,“中国丹霞”申遗花费十几亿元,其中大部分的费用是用来拆迁的。类似这样的现象很多,如果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有保护文化遗产意识的话,有的建筑物就不用建了又拆,拆了又建,造成重复浪费和经济损失。因此对地方政府申遗也要采取问责制。比如有的地方老百姓温饱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有的官员却以申遗为名,来回折腾财政的钱,这种倾向要引起关注。发展文化产业,除了申遗之外,还有很多的形式。比如有的文物古迹,本身就很有价值,如果当地财政条件不具备,也不必花那么多老百姓的血汗钱去申遗,可以把它作为一个旅游景点或景观,加大宣传力度,同样也会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就是叫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也不一定都要申遗。如果违背了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一意孤行,就会适得其反,受到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的惩罚。由此来看,只有坚持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文化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Commenting the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e and Culture Industry
Lin Rikui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ntrinsic connection between the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e and culture industry,studying some deep‐seated cultural phenomena in transmitting and inheriting the culture and developing culture industry;suggests that the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e is an important factor to develop cultural productive force,that the contradiction appears during the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e and culture industry,and that some problems turns up in developing the culture industry harmoniously;interprets the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e and culture industry with a new concept and in the philosophical way,criticizing the misguide and misunderstanding in transmitting and inheriting the culture and developing culture industry;emphasizes and states the important role and positive effect brought by the excellent culture and cultural estate in developing the culture industry.
Key words:the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e;culture indus‐try;cultur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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