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6月6日,中国首例姓名权案在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开厅,法院采纳了律师的理由,作出赵C一审胜诉的判决。这是全国第一起因为改名字而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王佳俊的父亲也因伪造公文罪锒铛入狱。
姓名官司的产生_中国人取名的学问
第三节 姓名官司的产生
现在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姓名权利意识增强,学会了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姓名权,姓名官司经常出现在报端,这一方面说明公民的维权意识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姓名权的地位得以提高。
2002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居民王某某申请将其姓名变更为“奥古辜耶”,户口登记机关在多方权衡、难以胜诉的情况下,做出了同意其变更姓名的决定。
2008年6月6日,中国首例姓名权案在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开厅,法院采纳了律师的理由,作出赵C一审胜诉的判决。贵州某大学一大三学生取名赵C,赵父说:在英语中“C”是“China(中国)”的第一个字母,又有与“西方”谐音的意思,希望儿子最好能到西方国家留学并学有所成,但又不能忘掉自己是中国人。但是其家乡公安机关以“C”为外文字母为由不给他换“二代身份证”,为此,赵C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赵C并不愿意将这个已经用了二十多年并引以为豪的名字换掉,何况就要毕业参加工作。赵C不无担忧地说:“从小到大我都叫赵C,万一要改名字,我连自己究竟是谁都解释不清。”这是全国第一起因为改名字而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
2009年3月,湖南大学生罗彩霞在建设银行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绝,她这才得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已被王佳俊冒用。同年7月罗彩霞大学毕业后,也无法办理毕业证、教师证等相关证件,罗彩霞因身份问题面临被取消教师资格的危险,为此她诉诸法律。王佳俊的父亲也因伪造公文罪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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