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动画电影人物的组合结构
20世纪中叶兴起的结构主义流派提出解读事物内在结构的新理论,早期代表人物列维·施特劳斯注重揭示神话要素中的二元对立关系,他考察部落社会体制和图腾分类特征时发现,神话中处处存在彼此相对的概念,如天——地、上——下、高——低、南——北、左——右、冬——夏、日——月、冷——暖、水——火、生——死、男——女等,每对都相互对照,其中一方总处于相对重要的位置。他认为神话的基本功能是化解这些永恒对立的矛盾,使人超越由此而来的困惑和焦虑,恢复心理的和谐与平衡。他论证的这种“二元对立”模式后来成为结构主义方法论的核心。[10]尽管这种模式算不上特别重要的理论发现,但是对于启发人们从较深层面追寻作品叙事的人物关系,研究故事的内在逻辑和结构原理还是有一定的实际意义的。本节将从人物设置的方面入手探讨动画电影所显现的二元对立性。
从大量的动画电影文本来看,其创作者也是在二元对立原则的潜在作用下处理人物关系和性格构成的。可以说,在动画电影中二元对立的人物模式无处不在。首先,善人与恶人的对立,像《白雪公主》里的白雪公主与王后,《冰河世纪》中的长毛象与剑齿虎等。其次,人物内在的二元对立,一种情况是共时性的,即某人同时存在截然相反的性格质素,比如《幽灵公主》中的桑,她拥有人类的身体和人类的情感,但她却抗拒人类,骨子里带着原始的野性和暴力。另一种情况是历时性的,指某人可能经历前后相反的性格变化,如《马达加斯加》中的狮子,在饥饿难忍的时候,原形毕露,想把同伴当做美餐,后来经过同伴们的帮助,从痛苦的挣扎中走出来,放弃了吃“人”的念头,与同伴们和好如初。大体来说,二元对立的结构模式有助于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展露并解析故事中的矛盾,分解情节演绎和发展的线索。
然而,在动画电影中,创作者并不局限于塑造简单的二元对立的人物关系,还运用了其他的方式,比如前一节谈到的格雷玛斯的“行动元”模式。在论述这一模式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对其根本的理论基础做以说明。格雷马斯“行动元”模式理论主要源于普洛普对民间故事结构形态的分析,依普洛普看来,民间故事的人物结构有四条规律:(1)人物的功能是民间故事中恒定不变的要素,不论这些功能由谁来完成和怎样完成;功能构成一个故事的基本成分。(2)故事中已知功能数量是有限的。(3)故事中功能的顺序是相同的。(4)从结构上看,所有民间故事(或童话故事、神奇幻想故事)都属于同一种类型。普洛普分析了大量作品之后提出,民间故事的情节结构具有可变和不可变的双重特征:“它既是多样态的,丰富多彩;又是统一态的,千篇一律。”[11]普洛普将人物基本角色分成七大类:主人公、假主人公、坏人、施予魔法者、帮助者、被寻求者及其父、派遣者(或传递者)。普洛普还指出,在童话中,一个人物可以充当不止一种角色,一种角色也可以由几个人物充当,但童话中所有的人物都不会离开这七种角色。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以童话故事《黑天鹅》为例进行了说明。这一原理,同样可以移植到动画影片人物的研究中。试以美国动画《鲨鱼黑帮》为例:在海洋深处,生活着一群恶势力犯罪家族:鲨鱼黑帮。残暴冷酷的统领里诺谋划的尽是些巧取豪夺的坏勾当,珊瑚礁城市的居民为此胆战心惊地活着。里诺有两个儿子弗兰基和兰尼。弗兰基一心子承父业,极力推行黑帮政策;而小儿子兰尼却希望做些好事,和居民和谐共处。清洗店的小鱼职员奥斯卡,能言善辩,大话连篇,一直梦想着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不过平时习惯大话连篇的他老是麻烦不断。一次外出,他意外地与弗兰基和兰尼碰见。正当弗兰基准备袭击五花大绑的奥斯卡时,不成想被海面渔船抛下的铁锚狠狠地砸在头上,当场死去。奥斯卡决定好好利用这个歪打误撞的好机会,于是谎称自己杀死了里诺的长子弗兰基,接受了电视节目采访,名声大振,成为珊瑚礁城市除霸安良的第一英雄,被喻为“鲨鱼杀手”。黑帮头目里诺痛失爱子,发誓要找到凶手报仇。知道真相的兰尼为了保护奥斯卡,乔装打扮后与黑帮谈判,结果被识破。最后,奥斯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众说明了真相,并与女朋友重归于好。在这个故事中,奥斯卡充当了主人公和假主人公角色,黑帮头目里诺充当了坏人的角色,兰尼是帮助者和施予魔法者,电视媒介成了派遣者(传递者)。
格雷马斯的行动元模式对普洛普的理论是有所创新的,他将人物转化为“行为者”,并“把行为者限制在功能性行为者的范围内”,[12]即只考察人物对情节的发展有何作用,而不关注其自身的性格或心理状况如何。该理论的关键词“行动元”,被米克·巴尔界定为“行为者的类别”,并认为:“行为者的类别我们称之为行动元。一个行动元是共同具有一定特征的一类行为者。所共有的特征与作为整体的素材的目的论有关。这样,一个行动元就是其成员与构成素材原则的目的论方面有相同关系的一类行为者。这种关系我们称之为功能。这是一个典型的结构主义模式:它是按照现象类别之间的固定关系来构想的。这是结构主义的一个标准界定。”[13]这句话表明,故事的各个成分之间存在着一种目的论关系,其中的行为者皆有特定的意图,渴望达到某个目的;如果不同的行为者具有共同的目的性,在特定的结构关系中表现出相同的功能或特征,这类行为者便构成一个行动元。格雷马斯提出了六种行动元,并将它们建构为三组对立的行动元模式:
下面联系动画影片,对各自的特征和功能略作探讨。
1.主体和客体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追求某一目标的行为者与其追求对象之间关系,在叙事性作品中是最基本的人物关系。以《101斑点狗》为例,罗杰和安尼塔的小狗被坏人诱拐,他们和警察一起,还有许多闻讯而来的动物朋友,开始了营救行动,最后把解救的101只小狗全部收留了。这里,罗杰和安尼塔是主体,小狗是客体。又如《半梦半醒的人生》,影片中的大学生游走在梦境与现实之中,他不断地寻求自己是在梦中还是清醒中。此时的主体是大学生,客体是梦境和现实。可见,主体行动元与客体行动元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而且,客体行动元有时还可以是某种目的或某种状况,如实现欲望、改变地位、求得问题的答案等等,其基本特征就是主体追求的目标,形式是灵活的。
2.发送者和接受者
米克·巴尔将格雷马斯所说的发送者界定为“施动者”,宣称“主体的意图本身无力企及客体。这里总有一些施动者,或能使其达到其目的,或阻止其这样做。这一关系可以看做一种交流形式,所以我们可以区分一类行为者,这些行为者由那些支持主体实现其意图,供给客体,或使之能够得到供给或给予的人组成,我们将其称为施动者。客体给予的对象就是接受者”。[14]也就是说,发送者或施动者是能够支持或阻止主体实现其意图并使客体得到供给或补充的一类角色。这种行动元大致相当于普洛普所说的“派遣者”。在民间故事中,派遣者有时是国王,有时是父亲,二者可以合二为一,他赋予英雄一项任务,而英雄欲完成他所交代的任务,便进入上述“主体——客体”的模式。例如《阿拉丁神灯》中,阿拉丁获得了一盏神灯,神灯中住着一位法力无边的精灵,还会为主人实现三个愿望,最后阿拉丁通过神灯实现了愿望。此处神灯便是发送者,并且为主体阿拉丁对客体愿望的实现产生了积极的促进功能。接受者是发送者的对象,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还可以由主体担任。在上面的例子中,阿拉丁是主体同时又是接受者。
3.帮助者和敌对者
上面的主体和客体、发送者和接受者构成一个人物关系模型:主体希望实现某种愿望,其愿望有可能实现,或不可能实现。同时,发送者向作为客体人物的接受者提供某种支持,或设置某种障碍,促成最后结果的出现。在实际的叙述文本中,主体的目的通常不能那么简单地实现,往往是难以企及,会经历一段曲折漫长的考验。此过程中,主体会得到某些帮助,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这便需要帮助者和敌对者的出现。帮助者促使主体实现愿望,敌对者阻碍其实现愿望。米克·巴尔指出,这两种行动元类似副词性修饰语,不靠动词与客体相关联,而通过诸如“由于”、“虽然”一类介词与主体和客体的功能相连接。“乍一看来,他们对于行动似乎可有可无,但实际上,他们往往是为数众多的;他们决定着主体种种不同的经历,这些主体在达到其目的前有的必须克服强大的反对力量。”[15]在具体的作品中,那些肥皂泡沫式的冗长情节大多是帮助者和敌对者们不厌其烦地制造出来的,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故事的发展才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时而山穷水尽,时而又柳暗花明。[16]
动画影片《勇敢鼠妈妈》中,住在农场地洞里的田鼠太太一家正面临被农场主破坏的危机。此时,她的孩子又得了重病,在寻求援助的过程中,遇到一个从附近科学实验室逃出的聪明大老鼠所组成的秘密组织,在老鼠组织的帮助下,鼠妈妈终于解决了自己的麻烦。故事中的帮助者和敌对者是非常明确的,农场主是主体鼠妈妈的敌对者,老鼠组织是帮助者。
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作为行动元的帮助者或反对者特指对情节演变能发生显著功能的角色,并且帮助者未必是故事中的正面角色,敌对者也未必是反面角色。像《幽灵公主》中的阿席达卡,对于桑代表的森林来说,他既是帮助者又是敌对者,因为他作为人类个体存在,要帮助森林,也要帮助铁镇,所以,他承担着两个行动元。
【注释】
[1]转引自梁工:《圣经叙事艺术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90页。
[2]参见梁工:《圣经叙事艺术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90页。
[3]福斯特:《小说面面观》,花城出版社,1981年版,第55页。
[4]福斯特:《小说面面观》,花城出版社,1981年版,第56页。
[5]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07页。
[6]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08页。
[7]陈丹燕:《让生活扑进童话》,《中国儿童文学理论年鉴(1983)》,中国儿童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1985年版,第415页。
[8]梁工:《圣经叙事艺术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84~85页。
[9]参见孙立军、马华编著:《影视动画影片分析》,海洋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128页。
[10]梁工:《圣经叙事艺术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03页。
[11]梁工:《圣经叙事艺术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06页。
[12]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谭君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5页。
[13]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谭君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页。
[14]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谭君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7~238页。
[15]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谭君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0~241页。
[16]梁工:《圣经叙事艺术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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