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建设
人类社会是由多个领域和若干阶段构成的有机整体和动态过程,人类是具有自然和社会、物质和精神、理性和情感等多种属性的宇宙中最高的存在物,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具有多种价值取向和目的追求的总体性活动,人类在其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所面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所从事的变革现实的实践,具有价值多维的性质。一方面,客体具有多种属性;另一方面,主体具有多样性的需要,因而主客体能够结成多元价值关系,形成多元价值事实,进行多元价值评价,作出多元价值选择。在多维价值关系中,各种价值均有自己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效用和意义。价值的多维性既表明客体属性的丰富性和多重性,又表明主体的需要、兴趣、追求、利益的丰富性和多重性。由于客体属性的复杂性和主体需要、能力的多重性和层次性,各种价值之间经常会出现互相排斥、遮蔽、否定的情况。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往往只是基于最迫切的需要去追求、占有、体验客体的某些价值,而忽视、放弃,甚至毁灭客体的另一些价值;或由于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限制,只是注意到事物的某些价值而漠视、抛弃了事物的另一些价值。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都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但在特定历史时期,各种文明难以同步推进,人们为了追求直接的现实利益、解决人生的迫切问题,往往优先实现一些最主要的目标,而暂时搁置一些别的目标。由于受认识能力不强、素质修养不够等因素的影响,只看到客体的经济价值,而看不到其文化价值、生态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甚至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而不顾其他价值,使有价值的美好的东西遭受灭顶之灾,其中包括人类的善良品质、社会的良好风气、悠久的文化传统、生机勃勃的生态环境。但无论如何,随着人类素质与能力的提高、个性与心灵的丰富以及日益全面的发展,人的需要将日益多样化,人的生活将日益丰富多彩,价值的多维性将日益凸显。
十六大以来,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坚定履行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倡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追求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理性选择和正确途径。胡锦涛指出:“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2]我们在致力于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必须改革、完善社会的政治制度,努力创造有序、民主、和谐的政治环境,为人民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创造条件;必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必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体制,关注弱势群体,从制度上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与环境、资源、生态的可承受能力相适应。
我们既要走出单一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践误区,谋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又要谋求协调发展。经济发展是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基础,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并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们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把坚持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重大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原则,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最广泛的实践。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要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节社会利益的机制,保证广大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于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权。
(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要充分发挥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特别是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大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力度,加大对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使每一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接受良好教育。要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在全社会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的学习培训,使每个人都不断获得新知、增长才干,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推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要在全体人民中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全民族科学素质的提高。要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推进文化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要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要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救治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注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事业
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必须把促进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位置。由于劳动力供求问题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大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将长期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为了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更加扎实的工作。第一,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第二,要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府就业指导和服务,抓好就业培训,鼓励各类下岗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再就业。要适应劳动力结构的新变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要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让更多的人找到岗位、改善生活。第三,完善企业裁员合同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注意把握改革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切实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特别是在企业改组改制中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切实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失业人员数量,防止失业过于集中,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第四,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的财税、信贷等有关优惠政策,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促进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
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通过立法和国民收入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由于年老、疾病、伤残、失业、贫困、低收入等多种原因出现生存困难的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政策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要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水平相统一、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原则是:建立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缩小社会不公平和确保社会公平为天然职责,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并保障、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基本目标。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安全网和减震器。只有建立起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文明才能不断进步。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四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五是探索建立农村和小城镇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六是建立健全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七是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要改革完善分配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的贡献相结合的分配政策的贯彻实施,社会成员的收入有了一定的差距,过去在分配问题上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被打破,这是我国在分配政策上的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分配制度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难以避免,但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悬殊,并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挫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影响社会的团结和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分配机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分配问题上的公平正义。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
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和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以造福于人民。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开放,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营造平等竞争、共谋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大力营造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充满蓬勃的创造活力。
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只有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要善于把加强社会管理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社会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会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要以服务群众为主题,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形成社会服务网络化的新格局,积极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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