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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晨晚练点调查情况分析

时间:2024-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情况进行了解的上级部门主要有:体育行政部门、人群体协、文化行政机构、体育总会、项目协会。对晨晚练点进行过业务指导的部门主要有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体协。

二、晨晚练点

晨晚练点的调查共选取样本45个,发放问卷270份,回收250份,其中有效问卷242份,调查结果如下。

1.晨晚练点负责人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晨晚练点负责人老龄化特点特别突出,40岁以下仅占6.0%左右,50岁以上者近80.0%,多为离退休人员,女性所占比例高达72.0%,其中57.0%已取得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从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的任职途径来看,晨晚练点以民间行为为主要途径(占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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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体育晨晚练点负责人任职途径(选中比例)情况图(N=242)

2.晨晚练点建立方式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晨晚练点的建立方面,绝大多数都是由爱好者自愿组成(67.0%)或街道帮助建立(15.0%),其次为体育行政机构帮助建立(7.0%)、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5.0%)、负责人开办辅导班(4.0%)和住宅小区组织/协办(2.0%)。其中多为普通活动点(51.0%),其次是辅导站(26.0%)和住宅小区体育中心(14.0%),项目和人群协会活动点占7.0%。从对晨晚练点进行了解和业务指导的有关部门的统计(见表4-5)看,体育行政机构和当地街道社区体育社团是其主要的业务联系和活动指导部门,体现了山东省组织与开展基层社区群众体育活动以公益性为主的特征。

表4-5 对晨晚练点活动情况进行了解的有关部门选中情况统计(N=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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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晨晚练点业务指导部门(选中比例)情况统计(N=242)

3.晨晚练点规模情况

调查发现,山东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群众体育晨晚练点多为31—100人的中小规模(占55.8%),30人以下的为30.3%;100人以上的占13.9%。其管理方式主要是“锻炼者自愿结合,自主管理”(70.6%),其次为“由街道管理”(16.5%)、体育行政部门管理(3.4%)、锻炼者所在单位管理(2.1%)、有关体协管理是(6.2%)、小区物业(0.4%)和其他(0.8%)。

4.晨晚练点场地设施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群众体育活动场地紧缺的局面有了较大的改观,但由于所建场地在功能与布局上的不合理,仍远不能满足基层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公园、广场则由于其活动投入的经济性、活动人群的地缘性和开展项目的适宜性等特点,成为群众体育晨晚练点的首选(选中数量为173,占71.5%)(N=242)。街道办事处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62,占25.6%;公共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69,占28.5%;附近单位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33,占13.6%;附近学校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35,占14.5%。

5.晨晚练点经费来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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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晨晚练点业务经费来源(选中比例)情况统计(N=242)

经费来源的选中情况如图4-6所示,依次为锻炼者会费、街道拨款、赞助或捐款、锻炼者所属单位拨款、体育行政部门拨款、其他行政部门拨款和所属体育社团拨款。

6.上级有关部门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情况的了解及业务指导

在被调查的晨晚练点中,反映上级有关部门经常对晨晚练点情况进行了解的占59.6%,偶尔了解的占27.0%,有13.5%的晨晚练点反映任何部门均没有了解过。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情况进行了解的上级部门主要有:体育行政部门(66.3%)、人群体协(24.7%)、文化行政机构(23.6%)、体育总会(21.3%)、项目协会(19.1%)。对晨晚练点进行过业务指导的部门主要有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委)和当地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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