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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客家人家庭与宗教密切联系的主要原因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的客家人与其他地区的客家人一样,受中原儒家思想影响很大。客家人与人交往坚持诚信睦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由广西客家先民在入住广西时的情况决定的。其积极的一面体现在:广西客家人家庭中的民间宗教信仰有利于家庭成员对于传统民俗以及民俗文化
广西客家人家庭与宗教密切联系的主要原因_客家文化与和谐广西

第二节 广西客家人家庭与宗教密切联系的主要原因

“家庭和宗教(与宗教和经济或宗教和政治形成对照)彼此之间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关系,宗教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家庭存在的一个功能。”[9]换句话说,宗教可以看做是人类的内心世界以及对事物认知的再加工。

客家人的家庭中出现的自然信仰与神灵崇拜,是由于在远古时期,古人因为对于自然界的事物不了解,因此对于这些事物产生一种敬畏的心理。他们认为刮风下雨、闪电雷鸣、山、水、木、石等等的自然现象及自然事物都分别有一个神灵来掌控,所以,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无论是风调雨顺或是干旱洪涝,这些都取决于天意。正是这些山、水、木、石与人类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然被人们当成了敬拜的对象。

广西客家人对于祖宗的崇拜远胜于对其他神灵的崇拜,这是由于客家先民自中原辗转迁徙,每到一个地方独自创业,为后世的子孙打下基础,所以,客家人教导子孙应追思祖宗的勤劳,追远知本,这样才是体现孝道。这种观念已成为大家共同的认知了,把祖宗神化,让后世子孙来祭拜,正是这种崇根敬祖的体现。

广西的客家人与其他地区的客家人一样,受中原儒家思想影响很大。他们身上所体现的与人交往以及家庭关系的两个方面,都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客家人与人交往坚持诚信睦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由广西客家先民在入住广西时的情况决定的。因为,客家人迁入广西时,面对的自然环境是恶劣的,特别是在多民系和多民族居住的地区,想要以少数、弱势立足其中,并得到发展,就必须诚信睦邻,才能立足兴家。

道教大力张扬自然主义思想,主张回归自然,不脱离自然,与自然和谐为一。为此,老子提出了人法自然的思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0]人与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人由天地而生,天地由道而生,道并非由谁所生,道本身是自然而然的,本来如此的。所以宇宙间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11]从上述四者的关系来看,归根到底,就是人应当法天地,法自然。老子关于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应当效法自然这一生态哲学,实际上和中国古代最早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美学观是相吻合的。人的一切思想和行为与自然相一致、相协调,不能违背自然,更不能破坏自然的和谐。这些思想对于客家人迁入广西之时,面对恶劣的环境以及资源匮乏的情况,激励了广西客家人充分合理的运用自然资源,用自身的勤劳在广西地区扎根。面对荒芜的土地平原,客家人从实际情况出发,勇于开拓,讲究规划,创业兴家。他们根据广西的土地以及自然气候等情况,进行农作物和果蔬的种植,饲养畜禽,进行水产养殖,种甘蔗榨糖,进行山林开发,矿产开采。在这些种植和开采业上,客家人充分利用了自然资源,又遵循了自然的规律,做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如前所述,广西客家人的建筑也是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观念。围龙屋讲究堪舆,一般在建屋时,讲究地理位置要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而房屋的建造又符合八卦的这样得来的房屋其实是为了追求与大自然的统一,也是由当时的环境所驱使的。客家先民从中原迁来,到了广西,多数是山地,面对穷山恶水,为了预防自然猛兽以及当地土著人的侵袭,客家人把房屋建造成了这种“围龙”模式,把家族成员聚集在一起,这样的居住方式有利于防御外来骚扰,平安生存。

佛教在汉代传入我国,魏时开始广泛传播。东晋时,佛学采用玄学的语言,加速了它的发展,广泛为士大夫所信奉。到了南朝,佛教的发展达到了最高峰,因此唐代杜牧有诗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而且佛教讲“生死轮回”、“因果报应”,叫人去恶从善,所以信奉者较多的主要在客家人的身上体现了佛教强调的人内部的和谐调节,即从心理上去调节人们的欲求,以维持社会与家庭的和谐。早期的广西客家先民,面对日复一日的劳作和随时可能会遇到的危险,长期被压抑的心灵需要找到一个释放的平台,而佛教所宣传的因果报应、转世轮回,让人们在这些痛苦中得到了解脱,并且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体现于客家人身上的勤劳与智慧。

“宗教系统可以被看做是家庭关系的隐喻表达方式。”[12]在广西客家人的家庭中,就妇女在家庭宗教活动中的表现,可以看出客家妇女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妇女在客家社会以及家庭个体中有着特殊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客家妇女从不缠足方面,更重要的是,客家妇女无论在内或外,都称得上是“半边天”。由于在广西的客家人多从外地迁来,在入桂之时,条件艰苦,必须以劳动创业,否则就难以立足。因此,大多数的客家男子就不可能安逸的待在家里享受清福。男子一旦要出外谋生,那么客家妇女就得用她们的一双大脚“日则作田工,夜则织纺纱”,并且还要连带的对内侍奉老人,养育儿女,对外的社会交际,这些都得依赖于客家妇女的全力承担。这种劳作不仅仅是贫穷人家而已,那些富裕人家的妇女也同样是这么勤劳的,这也和其他地区的客家妇女一样。可见,把客家妇女称为“半边天”是有据可依的。就连美国的传教士罗伯特·史密斯(Robert Smith)在《中国的客家》(1905)一书中曾称赞过客家妇女的:“客家妇女真是我所见到的、比任何妇女都值得赞叹的妇女。在客家的社会里,一切艰辛的日常工作,几乎全由她们来承担。”

就一般的家庭而言,父亲是一家之主,主要负责全家的生计和开销,是家庭的顶梁柱,而母亲主要是协助父亲,管理好家庭的日常生活,以及维持家庭的主要成员的关系。至于子女,则要孝敬父母,服从父母,等级处于父辈之下,在家庭里的影响力没有父母亲这么大。于是依次类推,等级越低,则在家庭的影响力就相对越低,这是符合儒家“上下有别”等级秩序所要求的。但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家庭权利及义务,都要在自己的位置上对家庭有所贡献,这个又是其他成员不可代替的。这种关系体现在宗教中,就表现在诸神都是各司其职,不会也不能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去做事情。这个道理,无论是在本土的道教,还是在外来的佛教以及基督教,都是一样的。

当然,广西客家人的家庭中的宗教信仰如一把双刃剑,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其积极的一面体现在:广西客家人家庭中的民间宗教信仰有利于家庭成员对于传统民俗以及民俗文化的传承。儒家宣扬的仁义观道德观对于广西客家人的交际有着积极的意义。儒家的崇文重教,也让广西客家人一方面致力于生产同时,注重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道教的天人合一观念,是一种人类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智慧,道家深恐因过分干预自然而危害人的自身,而且认为自然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类只要采取“无为”的态度,顺应自然,生态便可恢复秩序和平衡。这些思想,可以说是现今环境保护的先驱了。因此,广西的客家人在对待自然生态环境时也保持了这种“无为”的做法,与大自然保持了和谐统一。佛教里的“人人皆可成佛”、“众生皆平等”的理念,让客家人懂得对待一切事物应持的平等态度,佛教中的佛理也让客家人学会自我调节,面对困难时能够正确对待。其消极的一面体现在:助长了迷信的思想,如出行要看日子;婚嫁的两个人一定要命相相合,否则就不能成婚;生病了不去看医生,而去求神问卜,等等。这些迷信活动都是不科学,不可取的。

宗教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转型发展,移风易俗,广西客家人的宗教信仰早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祭祖活动,现在很多的客家地区已经允许妇女参加了。相信,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广西客家人也将会不断地改革一些不合理的旧俗,广西客家人家庭与宗教的关系也将会随之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注释】

[1]《论语·阳货》

[2]《孟子·尽心上

[3]《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4]《庄子·天道》

[5]钟文典:《广西客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93页

[6]《陆川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8月版,第828页

[7]《论语·里仁》

[8]《论语·颜渊》

[9][美]M.E.斯皮罗:《文化与人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页

[10]《老子》第二十五章

[11]《老子》第二十五章

[12][美]M.E.斯皮罗:《文化与人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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