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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谷春的故事》影评,剧本改编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之人物众多,为什么不舍去他,改成由伊谷春自己把案子破了,这样故事不会更集中吗?所以影片得在另外的地方使劲儿,一个是伊谷春追踪整个案子的悬疑紧迫感,另一个便是强化警察的职业特性,穿插了一些其他案子的处理,比如抓盗窃团伙、处理跳楼、抓赌、抓通缉犯,通过这些处理,让影片高潮迭起。

谭政(以下简称“谭”):须一瓜的《太阳黑子》信息量是很丰富的,有好几条线索齐头并进,并以悬念的方式进行叙事,层层剥茧,达到最后人性救赎的目的。那在读完小说后,你们确定改编的宗旨和具体的思路是怎样的呢?

曹保平(以下简称“曹”):这部小说兼具复杂人性的挖掘和形式上的追求,这些能满足我。小说体量非常大,可以有各种选择,比如把杨自道、伊谷夏的爱情线拎出来做个类型片,表现一个复杂背景下的艰难爱情,这能做成一个有表达的电影。也可以是伊谷春和辛小丰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方面是两个男人的惺惺相惜,另一方面又有相爱相杀的感觉,这很有意思。另外,我还想过更有意思的是以卓生发作为切入角度,从头到尾是以他作为第一角色来构建一个犯罪悬疑故事。

每个方法都有得失,这个选择过程至少有一两个月,拿不定主意,也尝试深入进去过,包括卓生发这条线都已经大概搭起构架,但可能太偏近于作者电影,因为那个角度很刁、很小众。伊谷春和辛小丰那条线商业性更强,杨自道和伊谷夏的爱情线则有点薄。总之各方考虑,包括审查因素,最后决定还是从现在这个角度切进去。

谭:房东本可做一条叙事线,但后来您把他改了。原小说因为有前史,他基本上还是一个正常人物,尤其还能和伊谷夏交心。影片却做了极致化的处理,有点神经质的感觉。

曹:我还是更喜欢小说里的卓生发,因为小说给出了这个人物的完整性,包括他为什么有那么强烈的窥视欲,以及你说的他和伊谷夏之间微妙的关系,甚至还焕发出了他人性的柔软一面,总之在小说里非常生动,非常有意思。但整体考量电影的架构,以现在角度建立的话,这个人物就会有缺失,因为给不出那么多篇幅,但又不能生硬地把他拿掉。三兄弟住的这个环境,假如没有这个房东,没有另外一层危险时刻在他们身边的话,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和状态就不对;他们之间说话,以及他们回到房间里面的各种习性,有和没有房东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我更喜欢现在这种调子、氛围,更接近这部电影的气质,时时有把剑悬在头顶(当然他们本身办的这件事也是把剑)。这把剑有自己的锋芒,说不定就会扎到哪儿,那种紧张感和局促感是这部戏的调子。

谭:在原小说里,虽然伊谷春一直在怀疑小丰,并一直在向真相靠近,但却不是他捅破的最后一层纸,而是卓生发,小说作者这样处理可能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友谊。您在改编的时候,处理成伊谷春把案子破了,卓生发只起了一个铺垫的作用。加之人物众多,为什么不舍去他,改成由伊谷春自己把案子破了,这样故事不会更集中吗?

曹:对,那也是一种方法,但是我觉得他可能还不是现在这部影片的气质和调性,因为我还是想要那种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局促的样子。如果没有房东的话,他们三个人住在一起,可以大声说话,可以不高兴就表达,怎么着都行,那个劲儿不一样。

谭:在改编的过程中,对小说删繁就简,有许多因素都已经改变了,那在改编的过程中,你们是把人物研究透了,以人物带动故事,确定人物的定位,还是先确定故事的走向,以故事决定人物?

曹:这两者是相伴相生的,在确定人物的同时,也需要情节来支撑;情节上的走向改变,也会对人物性格的定位做出调整。但从本质上说,我觉得还是人物为先,从来没有好的故事,只有好的人物,好的故事全部源于好的人物关系。如果没有好的人物,我觉得不会有好的故事,那都是虚假的,或者浮在表面上的。所以入手都是从人物入手,尤其对于《烈日灼心》这样的电影,对于简单商业片可能是另外一个概念。

谭:影片选择了辛小丰、伊谷春这条警察线为主线,天然有警匪交战的紧张气氛,增加更多悬疑色彩,使影片更具观赏性。不过,从三兄弟的叙事比重来讲,对陈比觉的展现比较少,原来在小说中非常强势的比觉,在这里被处理成一个装傻的人,这种处理对于叙事肯定有决定性的改变,当初这样处理的叙事动因是怎样的?

曹:现在貌似是辛小丰和伊谷春是主线,但不是,其实是以凶杀案暴露出端倪开始建立起每一组关系,包括杨自道与伊谷夏的那一组关系,只是在最后剪辑过程中拿掉了不少东西。比觉是因为容量确实放不下,而且这本是比较独立的一条线,他和女老板之间一个充满欲望的故事,所以在构思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把这条线拿掉。

但这里碰到一个问题,因为这个人物还不能完全拿掉,否则三兄弟变成两兄弟,故事一下就薄了,但是如果不全拿掉,用最小的篇幅表现这个人就必须针针见血,观众才能印象深刻,而且前提必须自在合理,便只能剑走偏锋。这在剧作上是一个麻烦,所以在比觉的改编上,我作了和原小说不一样的调整,基本是完全重建的。这个人物在前面的叙事过程中不起作用。一直在埋扣,但是希望最后有那么一场戏的翻转,能让观众惊到,如此这个人物的成立才合理。一方面我觉得这个人物能够立起来的可能性变大了;另一方面,他在主体叙事里不会占太多的篇幅。

谭:小说里他们三个是没考上大学的,但在改编上,您把他们设置成大学生?

曹保平

曹:对,小说是高考失利后出去玩的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影片里稍有变化,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因为我希望他们年龄感再大一点,找演员时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们可用的演员年龄偏大,他们的青涩感会差一些,所以把年龄再稍微扩大一点点。另外一方面就是七年后他们有沧桑感,这样也更合理一些。

谭:影片有几个极为关键的改编,一个是影片开始便揭底了,只剩下伊谷春破案的悬念。于是最大的悬念没了,最大的钩子没了。这部影片几乎不玩悬念,只是在最后叙事翻转。这也是影像艺术与小说艺术的不同之处。小说可以慢条斯理地讲,中间可以跳出去很远,因为文字陡转、巧合容易让读者接受。而影片不行,它是个限时消费,不能让观众很快猜到谜底了还按着不表。但您的《烈日灼心》没有,直接就解开了。所以影片得在另外的地方使劲儿,一个是伊谷春追踪整个案子的悬疑紧迫感,另一个便是强化警察的职业特性,穿插了一些其他案子的处理,比如抓盗窃团伙、处理跳楼、抓赌、抓通缉犯,通过这些处理,让影片高潮迭起。

影片中虽然老早就解开了谜底,但偶然因素还是很多,没法回避,比如杨自道帮的居然是伊谷春的妹妹,您在创作中,是怎样看待这种巧合在叙事中的作用?如果用得过多,会不会冲淡故事的张力?

曹:对于剧情片而言,这种巧合,或者说偶然性是躲不开的。这倒不是问题,对于这样的电影而言,观众是有接受心理的,这是在他预期承受范围之内,如果是一个作者电影或者一个独立电影,是很写实的状态,这样的设计可能会被诟病。对于一个叙事为主的剧情片,这不是问题,还有就是在于怎么处理。

只要观众在观影时,不会对这件事情提出质疑或者产生间离,这就OK。如果他看完以后,再重新分析这部电影,觉得有些地方太做作了,我觉得这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谭:影片还有一个改得特别好的地方,是小女孩的来源,一下子能把人物关系和他们的赎罪感做得很结实。

曹:对,电影一定会比小说显得更加离奇。但是它也可以把故事一下收到一起来,就好像最后做豆腐点卤水那样,成为一个很紧致的状态。否则的话,它很容易散开。

谭:对,原来是比觉姐姐收养一个弃婴,这种赎罪感就不会那么强。

曹:小说里那个小女孩的生日和那个女孩的死是同一天,他们就把她看成那个女孩的再生。其实在一定意义上,这样处理也有做作的地方。

谭:您这样一改,基点就夯实了,更自然一些。影片另一个极为关键的改编就是:最后他们居然不是凶手。这也带来一个问题,他们为什么甘心赴死?从小说到电影的改编,基于艺术载体不同的考量,电影都比小说温和一些,比如《归来》《狼图腾》《推拿》都是这样。当初有没有想过按小说的结尾拍?比如《死囚漫步》,虽然也是个杀人犯,但最后观众多少也会认同他最后的心路历程。

曹: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当看到小说的时候,有个问题我绕不过去。我不太相信这件事成立,如果他们三个在后面这么多年里一心向善,基本上可以定义为他们还是好人,那只是三个年轻学生偶尔失手的一件事。但如果这样,我觉得十年前那件事他们做不出来。这不是偶然的问题,再偶然的因素也下不去手,那得有多大的心理承受力才行!如果是用枪,“当当当”几下,心里惊一下可能就干了。可那是拿棒子,一下一下砸死的,那得是一个多么难熬的过程!我觉得一般人根本做不到,这不成立。除非改变前提,就是这三个人不是好孩子,可能像街头古惑仔似的,平时也动刀动枪,那他们能干出这样的事来。但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又不可能通过这件事一下又向善了,这样故事的后半部分又不成立。这等于是两头都不成立,这个是我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儿。另外我也觉得通过不了,拍三个主人公杀一家五口的故事,这个太难了。就像当时《李米的猜想》,为什么周迅会爱上一个贩毒的,这曾经被质疑。

所以我一开始就决定要改变。现在这样也被很多人质疑,大家认为我要把这三个人洗白,其实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原小说有不合理和不成立的因素。电影这版我觉得没有问题,观众不理解可能是一些情节他们漏掉了。比如大家会经常问辛小丰罪不至死,为什么最后要主动求死?我给出的理由是,辛小丰强奸了那女孩,导致女孩死了,同时因为强奸这件事,导致一家五口被灭门。虽然不是他一个一个亲手杀的,但是有参与,肯定帮着摁着或者捂着嘴,这都是不可避免的,然后会跟着一起灭迹。说白了,他是完全参与了这件事情,而且这是因他而发。所以辛小丰这种不可自拔赴死的合理性,我认为是够了。

杨自道和陈比觉,在故事里面也有交代,因为第四个人勒索他们说“这事我替你们办了,你们这一辈子就得听我吆喝”。那个人是一个臭流氓,如果他们仨被这个人勒索,这辈子就没法活了。所以到了水库,陈比觉和杨自道临时起意,把他扔到水库给杀了。在影片开始的黑白部分我给了一个镜头,他们俩往水里扔了一个东西。他们认为这个人被他俩杀了,他们也是有命案在手,所以赴死的缘由是成立的。

谭:但因为镜头太快了,他们本就在急速奔跑,加上评书内容暗示,造成很多人误读那个人是自己掉下水里去的。

曹:我给了一个镜头,但又不能给得太明白了,否则叙事就露馅了,所以这里得藏。如果没有这个合理性,那整个故事都不成立,为一个莫须有的事,要死要活的,这就有点做作了。但事实上他们这些年心里是很难受的,一直压得他们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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