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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前提与价值判定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价值前提来说,外国的利益完全没有考虑。南亚国家实际价值观念的异质性和我们对这些国家及其实际权力关系无知的程度,使坚持要求清楚地阐明价值前提这一点更有必要。最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楚一项研究中实际上决定了方法的那些价值前提,并容许这些价值前提实现其功能。这一地区各个国家存在的所有不同和矛盾的价值观念中,我们审慎地选择了指向“现代化”的新价值观念。民众至少能够抵制不得人心的政策并造成障碍。
价值前提与价值判定_亚洲的戏剧

在我们这样的社会研究中,总是有一个使价值前提十分清楚明白的需要,这些价值前提既帮助我们避免导致偏差的隐蔽的评价方法,又设计了我们最初的概念并形成了我们研究的结构。为了贴切、有效和客观,这一点是极为重要的。所有的社会研究甚至停留在调查事实和因果关系的理论水平上的研究,在假定需要确定社会变化的特殊方向这一意义上,都是受政策指引的。

在本研究中,我们对南亚各国问题的观察,都是力图按照这些问题与这些国家本身有关而且意义重大的利益和理想、原则和目标等方面出现的特征进行的。就价值前提来说,外国的利益完全没有考虑。

详细说明相关的和意义重大的价值前提——它包含在人们自身持有的评价方法之中——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挑战性的任务,在南亚比在西方国家更是如此。一个原因是不知道不同职业、不同社会经济阶层和不同地区的人民的真正感觉如何,也不知道他们感情上的强烈和坚韧的情况以及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旨在改变他们的现状的政策措施的影响。在西方国家,我们关于此类问题的知识存在一些巨大空白;关于公众的评价已经确定的东西却往往只是模糊的和不确定的。但是,我们对西方国家关于这些评价方法的认识,与任何南亚国家之间当然有非常大的差别。

困难的第二个原因是易变和不确定,以及从平等观点看是南亚公共政策决定过程的倾斜性质。除了受教育阶层外,整个该地区的“公民”参与程度低。通过将注意力集中在掌权的几个小集团身上,这本身似乎使确定相关而有意义的评价来得比较容易。但这个地区的每个政府,即使是通过政变上台的军政府,都必须考虑人民的愿望,以及他们能容忍的限度。民众在政策决定中可能是被动的,但在这种被动中,经常又存在对执行这些政策的抵制。每个政权必须考虑人们将会起来反对正要强加给他们的政策的可能性。这样,人们不参政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包含许多不确定性的巨大问题。

但是,揭示人们的实际评价方法还有第三个严重障碍:他们的巨大异质性。在随着战后殖民主义结束和独立国家开始而来的大觉醒过程中,抱负、兴趣和理想在社会的各个部分迅速扩散,而这些部分并没有在经济上和文化上作好系统地吸收它们的准备。这一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历史顺序颠倒重叠,其后果是,各社会阶层的人过着形形色色的不同的生活,因而对世界具有十分不同的看法。的确,大多数人甚至怀有十分矛盾的价值观念。

在西方国家,也存在这种差别。但通过长期的国家巩固过程或印度称之为“感情一体化”的过程,这些差别已经缩小。西方在过去半个世纪中发展起来的现代民主福利国家具有高度的利益与理想的“创造的和谐”。这样,就可能根据十分明确的民族信念研究西方国家的问题,这种民族信念即使没有决定人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也决定了他们长期的奋斗行为。即使在涉及背离这种信念的问题,诸如美国歧视黑人,以及特别是早期歧视犹太人和移民集团的时候,情况也是这样。南亚国家的情形当然完全不同,在南亚国家中,国家巩固的程度和“感情一体化”的程度都不能同现在或处于工业革命前夕的西方国家相比。

南亚国家实际价值观念的异质性和我们对这些国家及其实际权力关系无知的程度,使坚持要求清楚地阐明价值前提这一点更有必要。最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楚一项研究中实际上决定了方法的那些价值前提,并容许这些价值前提实现其功能。无论这些价值前提是什么,无论它们怎样实现,阐明它们是方法论透彻性的首要要求。由上所述,我们应该明白本研究中所选择的价值前提是否相关和有意义仍然存在相当大的疑问。作者和读者一样应该对这种疑问保持清醒的认识。

这一地区各个国家存在的所有不同和矛盾的价值观念中,我们审慎地选择了指向“现代化”的新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为了简便,我们称为“现代化理想”,在随着独立而来的大觉醒中,给这一地区打下了烙印,虽然南亚受过教育和有发言权阶层的人们,通过殖民时代西方世界的影响以及最近苏联的影响,已慢慢地适应了它们。它们已成为“官方信念”,几乎成了一种国教,是“新民族主义”的一个有力组成部分。它们现在表现为发展计划和政府委员会报告的介绍中关于重要改革问题的公开宣布的主要目标。这一地区所有国家都有这种发展计划。在选择这些观念作为价值前提的过程中,我们在某种意义上采用了这些国家自己的用语。

这个地区的各个国家以及在单个国家的各个集团之间也存在着差别。现代化理想在印度、巴基斯坦、锡兰和菲律宾比在印度尼西亚和缅甸得到更清楚的表述。特别是对该信念的几个因素的强调有所不同。根据西方常规的保守主义—激进主义的轴线,巴基斯坦、马来亚、泰国和菲律宾倾向比较保守的现代化理想,而印度、锡兰、缅甸和印度尼西亚的官方信念往往是比较激进的。总有一天要沿着这一轴线运动的。总的来说,锡兰已经转向左边,缅甸一度倾向右边,最近也转到左边,同时,印度尼西亚又转回到右边。在公开宣言中,印度仍然在向左转,虽然实际政治中几乎没有向左转。

但是,根据现有情况来看,这整个地区的信念都是激进的,因为即使有节制地实现这些理想也会剧烈地改变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状况。实际上,南亚国家的这种官方信念主要由在西方世界作为启蒙运动的遗产而长期受到珍爱的和最近很大程度上在福利国家的“创造的和谐”中得以实现的各种理想所组成。

在南亚,这些理想在多数情况下仍然很模糊,而且有时自相矛盾。这些逻辑缺陷是必须加以正视的现实的一部分;它们不能靠整理论据的概念把戏来消除。它们表明,评价观点并不真正是一个点,而是一个有限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关键概念经常界限模糊。而且,现代化理想主要是受过教育和政治上有发言权的那部分人口——特别是知识分子精英——的思想。下面的批评谈到了这些集团的看法。但是,这个较重要的人口阶层的愿望大大影响了引进和实施符合现代化理想的政策前景。民众至少能够抵制不得人心的政策并造成障碍。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代化理想不得不同与之相冲突的传统价值观念进行竞争,这种传统价值观念是经过几个世纪并经常得到宗教的支持而建立起来的。甚至政治上机警活跃的受过教育的阶层的成员也常常具有两种思想,作难堪的和令人沮丧的精神妥协。尽管这种冲突在任何地方都是这种性质的思想特征,但在南亚,它们被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遥远距离扩大了。

如果我们的研究要表明价值前提的实现有几分肯定地代表了未来的趋势,这套价值前提的选择自然将得到更充分的证明。这种结果并没有出现。我们坚持的信念之一是,特别是从加速的人口增长来看,必须加速努力实现现代化,以免增加苦难和社会动乱。这些理想都有一个理论基础。我们也应该记住,在某种意义上,这些国家已无恢复旧观念之忧,因为现代化理想已经在南亚开始实现,至少是防止了这些国家又回到其传统的未受干扰状态。这就是给我们的一整套价值前提,或者无宁说,给从那一角度出发所从事的该地区各国之研究,提供了实际的重要性。

作者必须诚实地补充一句:在南亚,在这些理想周围的明显的启蒙运动气氛是适合他以及他的合著者的心意的,他们在道德忠诚上是保守的,但从个人来说深深地喜爱那些继承下来的激进思想。毫无疑问,这种态度有助于用这一套价值前提来指导工作,并坚持这一套价值前提。不过,这些前提的选择不是基于个人的理由,而是因为它们与南亚密切相关而具有重大意义。

在抽象形式上,对构成该地区官方信念的这些现代化理想已经作了异乎寻常的说明。我们强调,它们现在在南亚国家所起的作用说明,与西方国家在发展早期阶段相比,在“初始条件”上是有很大差别的。

南亚国家中的许多现代化理想相互重叠。但有一个固定它们于其中的结构。因此我们可以把我们研究的这些基本的起指导作用的理想的轮廓分述如下:

1.合理。在公开讨论中,经常假定政策建立在合理考虑的基础之上。这种表示与传统决裂的做法也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并且经常受到强调。迷信观念与不合理的逻辑推理应该消除。这一评价标准经常清楚地表述为这样一句话:国家现在正进入“科学时代”。在这种评价标准中,一个重要因素是需要应用现代技术以提高生产力,但它也被给予更广泛得多的解释,包含了所有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原则上,历史、传统、本地的态度及制度只是在下列合理基础上才被考虑:保留它们对于达到特定目标而这样做是切实可行的。在承认它们不合理的时候,人们都不公开地为这些看法辩护。

2.发展和发展计划。这种愿望直接来源于对合理性的追求,并代表了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的现代化理想的包罗一切的全面的表述。发展意味着改善社会制度中使不发达状态持久化的许多不良状况。计划就是寻找一个能够带来发展的合理协调的政策措施体系。

3.生产力的提高。人口或劳动力的较高人均产出是发展计划共有的目标。一般假定它主要通过改善技术和增加所有生产部门的资本投资,以及改善我们所说的生产方式来达到。这些又取决于生活水平提高、改善态度和制度、国家巩固,以及实际上取决于下面所列举的所有其他价值前提的实现。

4.生活水平的提高,由于南亚,特别是较大和较穷国家的生活水平极低,对这一评价标准如此普遍地接受下来并不令人惊讶。确实,希望提高人均产出的主要原因是它能提高生活水平。不过,人们却相信,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必须推迟一些时间,以便容许有资本积累和更高生产力及将来更高的生活水平。这一需要将至少在短期内造成较高消费和较高生产之间的局部矛盾。但是,我们经常提请注意的这些条件之间也存在一种正相关关系——生活水平提高是更高劳动投入和效率的前提条件,以及一般地说是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能力与态度变化的前提条件。生产力和生活水平之间的这种相互依赖关系在南亚各国比在西方国家要强烈得多,尽管这种关系在南亚发展问题的经济分析中主要由于应用战后常规方法被模糊了,对于这种方法我们在第一章已经提出了批评。

5.社会和经济的均等化。在所有南亚国家中,社会和经济的等级观念应该改变,以促进地位、机会、财富、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均等,这一理想在关于计划和一般政策目标的公开讨论中得到了普遍的承认。平等理想没有实现有时由于关系到要优先提高产出而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受到原谅;这种解释可能意味着第3点和第5点中两种理想之间的冲突。但是,相反的观点能够而且往往得到了证明:在南亚普遍的说法是,更大的平等是加速生产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的研究已经使我们相信这后一命题是正确的。

6.改善制度和态度。大体上说,人们认为,社会与经济制度和态度应该改变,以便提高劳动效率,增加有效竞争,增加流动性和企业精神,允许更大的机会平等;使更高的生产力和福利成为可能,并能普遍地促进发展。在这一地区的所有国家相当普遍的情形是把这些令人神往的变化作为经济和社会“革命”来讨论,并宣称这种革命是发展所必需的。

现代化理想中设想的制度意味着一个团结和一体化的民族社会,在这个社会内,具有比经济分析中这个词一般暗含的更广泛得多的意义上的团结和“自由竞争”。在这种民族社会里,社会和文化的分层将被消灭。将形成一个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均等及流动性的国家,那里,人们既能从一个经济水平转到另一个经济水平,也能从一个地区流动到另一个地区。这种制度“现代化”的愿望在印度得到最清楚的说明,那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由竞争的障碍在较广泛的意义上最大而且最普遍。

西方富国中的现代福利国家当然更接近于实现这种理想,因为欧洲的共产主义国家还处在较低但正在提高的生活水平上。从国家巩固的观点看,所有南亚国家都是游移不定四分五裂的。理想体系被视为统一和一体化的国家政权,它又分为多个更小的社会,将这些更小的社会联成一体的动力是对国家政权的忠诚。不过社会和政治结构实际上受到各方面利害关系,以及忠于其他的不适合这种理想秩序并对它有害的各种社会群体的反对。

态度又被理解为受到已确立的制度的支持,并且同时支持了已确立的制度。关于态度,社会革命的总理想一般要涉及到创造“新人”或者“现代人”、“新国家的公民”、“科学时代的人”、“工业人”等等。其言下之意可说明如下,虽然下面列举的不应认为是完整的,各单个项目之间也不应视为互不联系的:

1)效率;

2)勤勉;

3)守纪律;

4)准时;

5)节俭;

6)非常忠实(这在长期得到报偿,并且是所有社会和经济关系中提高效率的条件);

7)行为决策的理性(摆脱对固定习惯的依赖,摆脱集团忠诚和偏爱,摆脱迷信观念和偏见,达到了西方自由思想中的合理计算的“经济人”);

8)准确改变(准备进行新的路线试验,准备作空间方面、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的转移);

9)密切注意在变化的世界中出现的各种机会;

10)旺盛的进取心;

11)正直和自力更生;

12)合作(不是有限的,而是在社会有利的渠道中努力改变利己主义的思想,承认对社会和对福利国家的责任);

13)愿意采取长期观点(和放弃短期的牟取暴利;投机服从投资,商业和金融服从于生产等等)。

改变态度的合意性虽然在一般水平上为人所接受,但在公开讨论中通常不太受重视。尤其没有采取要求制定直接指向改变态度的具体政策措施的形式。即使在系统阐述教育政策中,态度的变化也被掩盖了。

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态度和制度共同形成了一个复杂的、难以改变的社会体系,特别是因为所有国家都不愿使用强迫手段。由于在经济分析和计划中应用我们称为战后常规的方法——这种方法唯一地考虑了“经济”因素——这就忽视了对制度和态度多加考虑或多做些什么的问题。

7.国家巩固。理论上,国家巩固意味着一个在目标和行动上有效、有内聚力和内部团结的政府、法庭和行政机关的国家体系,对该国国境内的所有地区和集团具有毋容置疑的权力。

在整个南亚,国家巩固的概念即使在较狭窄的意义上也仍有争议。每个国家总有一些人想脱离现存的国体;他们要求自治或至少比适合于国家巩固的合理程度更多的独立。除了这类运动以外,还有文化、宗教、种族和经济利益的分隔阻碍了国家的巩固。

8.民族独立。这一理想被始终不渝地坚持着,在所有理想中,它得到了最清楚的表述。民族独立像合理程度的国家巩固一样,在现代化理想中处于关键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即使叛乱者也没有例外地一般要求民族独立。南亚的叛乱集团并不是要转而忠于外国,而是要争取自立。

9.政治民主。所有南亚国家通过宣布变成民主民族国家的抱负而开始独立存在。他们宣称:他们已有了建立在自由选举和普选权基础上的代表议会政体。他们也试图确立公民自由的法律保证。并试图对这种保证作非常广泛的解释。在印度尼西亚,这种最初的某些尝试加以修正,以便包括一些其他理想,诸如“有指导的民主”。但是,也保留了足够的民主理想与公民自由,以支持一个普遍的假定:民族政权不仅应符合这个民族的利益,而且应为绝大多数人所自愿承认,它应该允许思想和行动的一般自由。即使它致力于压制公开的反对。

然而,政治民主——权力建立在自由选举和自由集会与出版以及其他公民自由基础上——的理想在系统阐述现代化理想的过程中是否应该给予强调还是个问题。价值前提只代表了一个角度。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实际情况,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前提不必是“现实的”;上面所述的许多价值前提就不是这样。但是,经验表明,不像其他价值前提那样,这个理想对于一个包括所有其他现代化理想的体系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这些现代化理想能够由致力于实现它们的独裁政府来实现。另一方面,独裁政府取代较民主的政府并没有保证各种政策都将指向实现这些理想,或者,如果它们是这样指向的,它们会更有效。作者可以看到,由于他本身的个人价值观念,本研究结果中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比政治民主不是现代化理想中的必要部分这一结论更令他不安。

10.群众中的民主。将国家事务的职责委托给地方和地区社团,并为这些较小社团的人民所接受的程度如何,或多或少与国家政府的政治形式和权力基础是无关的。地方和地区自治与合作这种理想与变化了的制度及态度的理想有许多相同之处,南亚各政府现在必须为经济发展而奋斗,而成功的发展必须以民众高度接受发展目标为前提条件。一切有效的政府,无论立足于民主还是独裁,都必须通过强制执行某种社会纪律措施;但是即使独裁政府也不能取得重大成就,除非它能以某种方法动员人民接受,参与和合作。

这样,这种在南亚称为“分散化”或“民主计划”的理想,是旨在创造该国内民众合作与共同负责的条件——在一般层次上——比除了追求独立以外的其他任何现代化理想都更为广泛接受的评价标准,这不应该令人惊讶。

11.社会纪律与“民主计划”。这些国家在两方面都是“软国家”(soft state);其一如果已制定出政策的话,决定的政策常常没有执行;其二在当局方面,即使制定了政策,也不愿让人民承担责任。“民主计划”意味着,各种政策应该由某种民主政治程序来决定(见上述的第9条)并且它们应该尽可能地在地方和地区团体的合作与共同负责下执行(见上述的第10条)。更明确地说,这意味着,各种政策不应该要求强制,这样,避免强制就成为现代化理想的一部分。

民主计划理想的这种解释并不在本研究的价值前提之内。相反,发展计划的成功要求能在比现在南亚国家所做的大得多的程度上让社会各阶层人民分担责任。我们不能要求这种更有纪律的国家的理想为大多数人、甚至南亚的知识分子精英所共有。我们的研究是怎样迫使我们选择一个并没有被广泛接受的价值前提,以便价值前提体系与合理化和发展计划的主要追求相协调一致。这是另一个例子。

如果这个价值前提原则上并不与民主理想相冲突,那末它在实际上却是经常与之相冲突的。当现代化理想并没有足够力量诱使人民,包括知识分子精英自愿地努力实现它们,并放弃矛盾的价值观念时,冲突就产生了。这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不应该掩盖起来,因为在南亚现有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比该地区流行的民主解释所包含的更多的社会纪律,就不可能实现发展。

12.派生的价值前提。我们已注意到,现代化理想不可能是完全独立或先验的;他们部分地取决于研究的结果,它们作为价值前提有助于这种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现代化理想都包含在内,并且来源于合理化和计划的理想。当我们从事具体问题研究时,许多更具体的价值前提就将随之出现,并且必须给予说明。因此,我们采用了许多派生价值前提——例如,非相机抉择的控制优先于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民众教育和文化传播在教育和改革中应起主导作用。我们也接受了这个价值前提:在实际限制内,我们应尽一切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和防止过早死亡。这后面一个价值前提并不是派生的,它表现为道德规则。

在现代化理想范围之外,是所有其他有关联和有意义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也应该给予说明,以正确地观察我们选择的价值前提。并非所有其他这些价值观念都与现代化理想相冲突:有些实际上支持了现代化理想;有些是中性的;有些是矛盾的,既能用于支持也能用于反对实现这些理想的尝试。

从其对发展计划影响的角度看,只要这些其他价值观念与现代化理想相冲突,当政府成员和其他参与制定和执行政府政策的人持有这些观念时就表现为限制因素。当它们只在并不积极参与政策形成和执行的大多数人民中间出现时,这些冲突的价值观念就表现为障碍。它们本身在分析中原则上处在同其他障碍一样的地位上——例如,气候方面的困难或国家出口商品需求的下降趋势。

由人民大众以及大部分也由知识分子精英持有的这些其他价值观念主要是“传统的”;它们是长期以来与停滞社会一致的继承文化的一部分。在所有南亚国家,有发言权的贵族们牢记着现代化理想,以至于合理化和发展计划成了公认的决策准则,可是实际中的计划工作是不成功的。即使那些反对这些理想的传统主义者也都没有努力制定他们自己的反革命“计划”。因为这将迫使他们建立自己的合理化原则的价值观念。

对南亚的年轻国家来说,一些推进战后理想的价值观念起了种种限制的作用,而这些价值观念是既合理而又必需的。土语的价值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推进现代化理想就要求扩大土语的使用。只要少数负责管理的上层成员用欧洲语交流,而民众只讲本地语,新国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感情一体化,因而不可能牢固地巩固国家。在合理基础上,增加使用土语必须是所有南亚国家计划的组成部分。但是在许多国家,民众使用的不只一种土语,而民众也不愿意接受一种土语作为官方语言。在一些南亚国家,一种地区语言或方言的使用者害怕失去经济机会,如果另一种地区语言或方言成为官方语言的话。在书写一个地区语言时使用不同的书面语言使这一点更复杂化了。

在马来亚、菲律宾、锡兰和印度,已经朝着使用本国官方语言和书写迈进。但是,在马来亚和菲律宾,已引起了一些反对。在锡兰和印度,有时已导致了混乱和流血。这还是一个必须用官方勇气追求的价值前提。例如,在印度,只要联邦议会中的讨论还是用英语进行,那末国家政治一定仍然是由一个与该民族疏远的阶级来垄断。

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的传统价值观念,它们被广泛地坚持并且明确系统地加以表述以便能容易地遵守。它们经常与战后的理想相矛盾,因而表现了对发展计划的限制与障碍。从实际观点看,这些价值观念中最重要的是印度教教徒对宰杀动物的禁忌,禁止杀牛就是一个突出例子。近来,印度牛的存量一直在增加,这就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危险;不能使用的和无生产力的牛的数量甚至随着本地饥荒的控制和改善牛的待遇而增长更快。把牛的生命等于人类的生命的宗教禁忌在这个国家的立法中表现出来。

简单的事实是,如果不能按经济上最有利的限度和畜龄有选择地宰杀家畜,印度当然就不可能制定一个合理的家畜管理政策。既要求合理地管理家畜,又要求禁止杀牛是自相矛盾的。这种禁令表现了对计划的限制与障碍的非常严重的变态心理。

已阐明的特定的传统价值观念与战后理想之间的冲突能够根据由于失去机会而给后者造成的代价来表述。在印度禁止宰牛的例子中,这种代价非常之高,虽然从来没有计算过。

虽然有一些例外,其中宰牛和语言问题是实际中最重要的例外,但战后现代化理想在南亚公开讨论和公开政府决策中一直处于支配地位。

由于几个南亚国家的情况具有重大而系统的差异,那末毫无疑问,“民族特质”的概念还是有些内容的。由于这些国家作为整体与西方世界之间存在着更为显著的条件差别,也就有“亚洲”——或“南亚”——精神概念存在的余地。但这些术语并不适合于科学用途。在南亚和西方也是一样,它们因用来服务于民族主义的、侵略性的或者辩解性的观念形态而受到了玷污。为方便起见,我们将把这些价值观念称为“亚洲价值观念”。在批判它们时,我们想到了南亚,特别是印度的情形。

人们经常认为,南亚人比西方人更超脱,更少实利主义。据说,他们超脱尘俗、无私,并倾向于漠视财富和物质享受。他们对贫困处之泰然,甚至视之为美德。他们对知识和冥想深思之能力怀有特殊的敬意。他们对待环境的态度往往是没有时间限制和不定型的,因而是无忧无虑的,甚至是宿命论的。

像这种老套说法充斥于文献之中。几乎所有关于南亚国家及其问题与政策的公开看法中都注入了这种共同性的说法。但是,最粗略的考察表明,这些所谓的文化与人的特性与现实几乎不相干——就像在西方世界一样。例如,经常认为属于印度人之特性的慈悲和忍耐与极端的不能容忍是直接矛盾的,这种极端的不能容忍是由严格社会等级和对待较低社会阶层的人冷酷无情造成的,这种冷酷无情可以在最有教养的印度人中间屡见不鲜,在印度生活的西方人无论时间长短也会很快地采取同样态度。

亚洲人倾向于和平地通过共同协商而不是诉诸法律程序来解决争端。这个广泛接受的看法受到下列事实的驳斥:在所有南亚国家,一旦有法庭可以利用就会流行诉讼。针对亚洲人特别超脱而且不追求实利的说法,必须将对狭隘实利主义倾向的普遍观察深入到所有社会各阶层之中——考虑到普遍的贫困和社会不平等的紧张关系,那是不会令人惊讶的。即使在那些能够过奢侈生活的人中间,甘地也宣传并遵守表面的朴素,这当然与他个人理想一致。但是,很清楚,对简朴大众的眼装作继续的观察,例如,这种大众服装已成为一般领导者的制服,那么这比基本态度的标志更具有象征性礼仪和政治手段的意味。

如果这些评论——立足于个人观察以及记者和其他并非冒充专业社会科学家的人所写的评论——显得颇有微词而不友好,那么,这种印象是没有根据的。只有在与通常视为遁词的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观点相提并论的时候,这些评论才会给人以上述印象。

为了不停留于浅尝辄止,我们必须考察决定南亚人行为的一切精神倾向。对于这个更广泛的范畴,我们将使用普遍接受的术语“态度”,意指促使行为成为现实的信念和价值观念的总和。这就是所有不能言喻的,和所有保护性及理性化预防措施背后的态度;由漫长的精神与物质历史造成的态度;与生活水平及整个制度结构有因果关系的态度。

当然,宗教是决定性的,但它不是对经过几个世纪思考而形成的古代《圣经》、玄学和神学的解说。南亚作家以及西方作家在他们随便提到印度教、佛教或伊斯兰教的影响时究竟怎样看待他们正谈论的这个地区的民族确实令人惊奇,他们把这些宗教看成是一般概念,并且经常看成是智力化的、深奥莫测的东西。宗教应该研究,因为它有真正存在于人们之中的原因,它是得到宗教、禁忌认可的高度感情上的信念和价值观念以及继承的制度、生活方式和态度不变性的仪式化和等级化的综合体。从这种现实和全面意义上理解,宗教通常表现为社会惰性的巨大力量。在当今南亚,本文作者还不知道宗教已诱致社会变化的任何例子。它更没有促进现代化理想的实现。从计划角度看,这种与宗教有关的惰性像其他障碍一样,必须为引致变化的、系统表述在发展计划中药政策所克服。但是,宗教认可的信念和价值观念不仅在人民中表现为接受计划的障碍,而且表现为计划者本身的限制,只要他们也持有这些信念和观念,或者害怕反对他们。

在人民大众之间,这些获得宗教认可的传统信念连同有关的价值观念一般都是非理性的,因为它们是迷信的,并且暗含着一种神秘的而不是逻辑的思维方式。像这些不合理的宗教观念在西方已有几个世纪没有盛行了。在较为次要的程度上,受过教育的阶层中间也出现了宗教认可的不合理概念。甚至在纯净的“较高”层次上是如此富有理性且摆脱了偶像崇拜和巫术的伊斯兰教和佛教,在其实际影响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形式方面,也变得信鬼信神,充满了禁忌、巫术和神秘主义。特别是社会和经济等级制获得了宗教的认可。造成这种等级制的态度、制度和生活方式及工作方式并未构成十分现实的对计划的限制与障碍。这种等级制的力量可以用穷苦和被剥削的较低阶层不愿意反对它们来加以证明。相反,他们大多数把它们作为神及其具备的整个超自然力量规定的命运而接受。例如,就是这种感情限制了印度贱民进入寺庙和使用较高社会等级的水井。

应该注意,从现代化理想的角度看,所需要的仅仅是消除不合理信念及有关的价值观念的稳定因素。在“较高”层次上,宗教不一定与现代化理想相冲突。但是,当宗教是人民信念和价值观念的整个混合物中的一小部分或一小块时,它就需要改革,以打破对发展的限制和阻碍。

今天,南亚实际上没有一个国家攻击宗教,这是出乎意料的。现在,南亚也没有任何改革宗教的真正企图。在南亚任何国家,即使共产主义者也不反对宗教,在印度,那些支持现代化理想的理性领导人坚持和不断宣扬的是宗教应该归入私人生活,而不应该影响公共生活。避免干涉宗教的总趋势具有某种实用主义的基础。重要的立法改革——例如关于婚姻、继承和其他家庭事务的立法——正在进行,在盛行于知识分子精英之中的“较高”形式的宗教里可以看到对这些改革的支持,而对大众宗教有所不同这一事实却保持沉默。希望是,通过这些和其他改革以及通过教育使宗教得以改革而不用发动正面进攻。宗教改革也会到来,但是,也有一些紧迫问题:“地方自治主义”能否被根除;改革立法是否将实际推行,更一般地说,人民是否将按发展要求的方式而变化,以及所有这些变化是否会十分迅速地发生而不用审慎地进行民间宗教改革。

通过把民间宗教描绘成使整个生活与工作、态度与制度体系神圣化的惰性和不合理力量,我们实际上正在强调不发达的一个重要方面,即这一体系是对沿着现代化理想方向诱导的、有计划的变化的抵制。社会科学家提出的这个较宽松的民间宗教定义可以在这样的论断上找到理由;任何较狭窄的定义都是武断的和违背现实的。

在受教育者和知识分子中间,传统思想中固有的非理性无疑造成了对事实以及从这些事实而来的、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地区特征的直接推理较为缺乏兴趣。但是,一个更重要的一般问题是,南亚特有的态度和制度是否是由南亚的贫困及低下的生活水平造成的。例如,人民的活命思想,他们对改善的机会的无动于衷以及他们的轻视体力劳动。尤其是轻视为雇主工作,可能是起因于长期绝望的贫困。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尤其可能部分地是在贫困中停滞不前的结果。这一地区的人民并不生来就与其他地方的人民不同,而是他们生活在与发达世界十分不同的条件下,并且这在他们的肉体和思想上留下了烙印——这应该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假说。随后,宗教又成为这整个生活与工作方式的感情容器,通过宗教约束,宗教又使它对变化具有刚性和抗性。

自从过去20年间获得独立以来,南亚要求动态社会变化的力量和因素已经稳步增长。在许多文献中,一个普遍的断言是,我们正看到的是一场“期望与日俱增的革命”。即使这暂时意味着抱负与实现之间的差距扩大,从现代化理想观点来看,这也不是一件坏事,显然,那些正推动发展计划的知识分子精英并不作如是观。

但是,“期望与日俱增”这概念是相当松散的,且近似于无意义,除非受到量的限定,“革命”一词意味着态度的变化很大且进展极其迅速。关于这一点,只需加上一句前言。毫无疑问,民众之中作为革命运动与日俱增的期望的观念很大程度是虚假的合理化。它反映了西方观察家和本地知识分子的下列感情:如果他们必须生活在像这些民众那样的极度贫困之中,他们将如何反应;以及当面对这种极端不平等时他们的内疚感。尤其是,南亚大多数政治宣言中的激进论调是难以理解的,除非假定这些宣言中表明特权阶层成员希望把自己等同于民族,并且,尽管存在巨大的社会差异,还是关心更广大阶层的贫穷。这表示,如果他们自己必须生活在类似条件下,将会如何反应。但是,民众的实际感情必须通过研究那些具有最少伤感和先入之见的人的态度来确定。还没有人作过此种任何大规模的研究。我们在这里只需注意,南亚各国没有一个政权是由于人民起义而倒台的。

通过研究,我们越来越相信,引起大而迅速的变化比小而缓慢的变化常常不是更难,而是更容易。而这个问题又与另一个问题有关:什么政策措施可认为用于实行改革。老实说,南亚各国的公开讨论中充满了这样的看法:需要社会和经济革命。对他们实际情况的研究几乎不可避免地巩固了这一观点。但是,实际上,他们采取的政策是零星的、渐进的,常常极端,而且,所有这些国家都还是“软国家”(soft state)。

而且,在面对“软国家”的现实时,发达国家的学者们因外交方面的种种理由往往容易不太重视对他们的观察。特别是对经济学家来说,这种倾向又受到战后常规研究方法的支持,这种方法意味着来自那种代表反对变化的社会事实,即生活方式、态度和制度中的抽象观念。据认为,南亚各国不能掌握一个更迅速地引致变化的政策——除了依赖极权主义和统一的方法以外。依靠说服的“民主计划”就这样地被合理化,以便为避免通过改变制度进行激进改革而辩护。

这样,南亚计划者仍然处在自相矛盾的境地:在一般和不明确表态情况下,他们坦率地、几乎是热烈地声称需要剧烈的社会和经济变革;同时在制定政策时,他们最谨慎地行事以便不破坏传统的社会秩序。当他们进行激进的制度改革立法时——例如,税收和有关乡村财产权的立法——他们允许法律包括各种漏洞,甚至使其不能执行。

在南亚,在变化面前保持不变的传统价值拥有其宗教的感情基础。竞争性的现代化理想具有民族主义的感情基础,其中的一些理想需要有民族主义感情才能领会。人民必须具有民族整体的概念,并把积极的价值观念融化于这一理想,这样他们才能认识到,民族独立和国家巩固是值得为之奋斗的目标,以及所有其他的现代化理想只有在独立和巩固的民族国家背景下才能实现。现代化理想的感情吸引力一部分来自这个预期:当开始实现现代化理想时,民族国家将变得更强大、更团结和更巩固。因此,民族主义在所有那些致力于制定旨在发展的政策的知识分子精英中被普遍认为是有益的力量。对他们来说,促进民族主义将提供打破限制和障碍的工具。

但是,在欧洲经历了几个世纪,并且是一步一步地进行的民族主义运动,在亚洲却极度缩短。于是,当各种事件和局势由于缺乏历史先例的次序而相互混淆时,它就变得混乱而无秩序。南亚国家的新生部分地是民族主义不断高涨的结果。即使没有很多的民主现实,它们也直接获得了现成的民主思想。南亚的实际问题是,怎样巩固和加强在民族主义猛烈攻击下殖民列强体系分崩离析而新生的国家;同时怎样使这些新的和不十分先进的国家的政府更稳定和更有效;以及怎样从一开始就在民族主义的混乱中,运用某种程度的民主做到上述这一切,并进行我们的所谓民众民主的尝试。在欧洲,能作为一部雄伟的交响曲逐步展开,按照主旋律的顺序一个乐章接着一个乐章进行演奏,而在亚洲被命运之神断章取义而成了不和谐的音调。

南亚新民族主义中当然不乏进步和理性观念的调子,掩盖那些噪音的喧嚣。这就是呼吁统一,谴责一切内部的、空间的、宗教的和社会的各种狭隘观念的民族主义。它赞成理性主义反对迷信观念;并且表达了使社会现代化和实现经济发展的愿望。但这不是南亚民族主义的唯一部分,在许多国家以及在许多时候,甚至不是占支配地位的一部分。因为当由宗教、语言或种族血统等联合起来的特定集团相互斗争的时候,这也是一种民族主义。

在所有南亚国家,知识分子精英中也有一些领导人和集团注意到需要在生产手段体系方面控制民族主义感情。这种努力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成功还是个未知数。但是,这种努力是这些国家正在展开的这场戏剧的必要阶段,并将决定这场戏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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