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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游泳运动强国”应具备的特点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我国体育理论界对“竞技体育强国”概念虽各有见解,但已基本形成一个较为一致的共识。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60年的蓬勃发展,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已稳居奥运会第一集团。因此,作为奥运会金牌数第二大户的竞技游泳,其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从竞技体育大国向竞技体育强国的迈进步伐。对我国游泳理论界来说,“缩小现实差距向竞技游泳强国迈进”是当代竞技游泳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目前我国体育理论界对“竞技体育强国”概念虽各有见解,但已基本形成一个较为一致的共识。

田雨普(2009)从各体育类型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衡量和判别体育强国的两项基本标准是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和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又由于竞技体育在体育各领域中对体育事业的影响力最大,理所应当处于体育诸结构中的先导地位,国际上历来也都把竞技体育的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高低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是体育强国的主要方面[4]

曹景伟(2001)从奥运发展战略布局角度进一步阐述,任何一个国家要想成为奥运强国,必须拥有优势项目群,且优势项目群的涵盖面大小及其竞争效益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综合竞技实力[5]

田麦久(2008)从竞技体育强国评判的标准出发,提出世界级赛事成绩是对国家(地区)竞技体育水平发展状态评价的主要指标。奥运会是最高水平、最具代表性的世界级赛事,而国家或地区的竞技实力是通过参加重大比赛表现出来的,竞技表现是竞技实力的展示。因此,依国际重大比赛奖牌榜实力排序成为对竞技体育强国认定的国际共识[6]

徐本力(2009)以在奥运会为主的重大比赛中的成绩作为评价竞技体育强国的主要依据,认为体育强国是指在以奥运会为主的世界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所反映的该国竞技体育总体发展水平在世界上处于一流或前列的国家[7]

杜更(2009)等人提出世界游泳强国是指长期在世界范围内的游泳运动发展中影响力大、各游泳项目竞技水平高、历届奥运会成绩稳定居前者[8]

综上所述,虽在不同时期人们对于竞技体育强国的认识不同,故有了“奥运强国”“体育强国”或“竞技体育强国”等多种名称,但在随后的梳理和研究中逐渐形成了共识,不论是体育强国、奥运强国,还是竞技体育强国,其竞技体育总体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在奥运会等世界大赛中的表现优劣,都是衡量其是否成为竞技体育强国的重要标准。

竞技体育强国是一个整体、相对概念,其评判内容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化,但是人们对于竞技体育水平提高的无限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认同基础,本书研究的对象是世界范围内的竞技游泳强国,由于体育强国、竞技体育强国同为竞技游泳强国的上位概念,两者之间存在上下覆盖、整体与局部的逻辑关系(图3-1),且竞技游泳作为奥运会金牌第二大户已成为衡量一国竞技体育整体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竞技游泳强国应具备四个方面的特点:

(1)在奥运会游泳比赛等世界重大赛事中长期稳居前列;

(2)男、女竞技游泳优势项目多且均衡,夺金面广;

(3)游泳运动群众基础雄厚;

(4)在全球范围内对游泳运动的发展影响力大。

循此,竞技游泳强国的定义为:在世界范围内游泳运动发展中持续影响力大,群众基础雄厚,男、女竞技游泳项目发展均衡,在历届奥运会中整体水平高且团体成绩长期保持在前列的国家。

图3-1 体育强国—竞技体育强国—竞技游泳强国逻辑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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