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资料编制的依据
竣工文件编制的依据是原建设部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同时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资料规范文件进行编制、整理、汇总。
2.竣工资料概况
在本项目工程中标后,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和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其进行汇总、归档,做到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每道工序或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后及时完善签字盖章程序,保证资料的有效性、连续性、系统性与完整性,并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细节的施工质量情况,形成合格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归档文件。
3.竣工资料编制
对于竣工资料表格的编制每个省份有所区别,下面采用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用表,依据施工现场的实测实录数据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进行完验收程序后交由项目资料员整理归档,从开工到完工验收逐步收集整理,形成一套能全面反映整个施工过程每一个施工细节的竣工资料。
4.工程文件类型及归档范围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纸和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4)竣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5)竣工验收文件: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5.工程文件的立卷
(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①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以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②立卷采用的方法。工程文件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文件。
③立卷过程所遵循的要求。案卷厚度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对不同载体的文件分别组卷。
(2)卷内文件的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3)案卷的目录的编制。
①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②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
③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④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⑤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详见后表。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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