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有商业体制改革
一、县属企业改制
1986~1988年,县属商业企业全面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第一轮集体承包责任制。1989~1992年,实行第二轮承包责任制,即以集体承包为中心的综合性指标考核经营承包责任制。1993~1995年,实行“国有民营”体制,民贸公司、糖烟酒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煤炭公司实行租赁承包。具体办法是: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1988~1995年,煤炭公司实行“利润包干、盈利全留、亏损自补”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国有民营”后,宣布这些单位的国有资产性质不变,企业隶属关系不变,形成“国有招牌、个体经营”的国有民营企业。1995~2003年,对县属5家商业企业均实行以承包合同书为依据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2004年初,开始实施以置换国有产权,置换职工身份,保障职工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两置换、一保障”改制。2004年底,县民贸公司、食品公司2户企业采取全体职工集体收购国有资产、置换国有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的方式进行改制。糖酒公司以破产形式进行改制,兴达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户企业以产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改制。医药公司以兼并重组的方式进行改制。2005年,县属商贸企业全部完成改制,按新机制运行。
二、垂直企业改制
1986~1995年,石油公司沿用“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分级管理”体制。人、财、物均由省石油公司统一管理。石油经营由高度计划型向商品型过渡、又向市场型转化。成品油实行过平价、高价、计划价、限价、统筹价、议价等多种价格。成品油供应方式有:计划分配、市场导向、政府统筹、政府协调、资源配置等方式。企业经过由“单轨制”向“双轨制”、“多轨制”终“并轨”的复杂变革。1998年,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施重组时,将县石油公司划入重组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改称中油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和政县经营部。其石油调拨、销售等由州分公司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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