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核心提示:有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原因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例如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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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给付标准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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