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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股权怎么分割?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为夫妻中一人及其他股东时,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照以下几种情形解决。只要在对公司股权价值确定基础上由股东配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就可以和谐地解决离婚夫妻对于股权分割的处理了。

核心提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共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为夫妻中一人及其他股东,就所持有的股权该怎么分割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最好是离婚双方进行和平地协商最为合适,但是有些诉讼离婚中,可能就极不可能达到这种和谐的状态。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为夫妻中一人及其他股东时,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照以下几种情形解决。

 

1.双方均主张股权

 

如果是双方均主张股权的,原则上会判决归股东一方所有,并给予非股东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非股东配偶仅主张补偿款

 

按照规定,要是非股东配偶放弃股权主张补偿款的,这种情况是很好解决的。只要在对公司股权价值确定基础上由股东配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就可以和谐地解决离婚夫妻对于股权分割的处理了。

 

3.股东配偶放弃股权

 

如果是股东配偶放弃股权的,原来非股东的配偶就可以取得股权,但是相应地应在对公司股权价值确定基础上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且,非配偶方想要取得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双方都放弃的

 

要是双方均不愿意取得公司股权的,当事人可以另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股权变现,并对价款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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