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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条件“特赦”贪官污吏推动政改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近年来,中国总理温家宝多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为此成立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当时提出“党政分开”作为政改的突破口。  第一,实行有条件的特赦,调动贪官污吏的积极性  民间普遍认为贪官污吏太多,仇官情绪严重。这就需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把贪官污吏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主动去搞政改,一旦他们有了积极性,前

  

  近年来,中国总理温家宝多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今年中国“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在中外记者会上再次呼吁政改的紧迫性:“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改革和建设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3月26日,在中国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直言: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

  自1980年邓小平首次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以来,迄今已32年。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政改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政改时机是否已经到来?如何切实有效推进政改?记者近日专访中国知名作家、《炎黄春秋》杂志总编辑吴思。

  

  政改进入艰难的“相持阶段”

  

  记者:中国政改已经呼吁了很多年,请您介绍下政改的背景?

  吴思: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首次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简称“818讲话”,提出政改要求,但之后实际推行的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

  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为此成立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当时提出“党政分开”作为政改的突破口。但是,1987年中共召开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体制改革主要作为原则和口号来提,“党政分开”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1989年之后,政改基本不提,却提出“防和平演变,防资产阶级自由化”,政治上没有往前推行,反而往权力更集中的方向走,意识形态方面全面左转。后来邓小平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受到了威胁,于是有了“南巡”讲话,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

  但政改依然举步维艰,政改的核心指标如扩大差额选举、公开政治竞争并由民众选择、权力受到制约的程度、公民权利得到落实和保护的程度等,均未取得明显进展。

  目前的现状是,政府向老百姓说要民主、要宪政、要法治、尊重人权,但实际上还是人治,一把手说了算,以“大包干”的方式层层维稳,只要能完成几项主要指标,即使手段有点出格,也不会丢掉“乌纱帽”,甚至还会得到提拔。控制上访之类的指标是实的,民主法治和人权是虚的。实际起作用的激励机制和公开宣称漂亮话不同。

  记者:中国多年来一直在呼吁政改,为什么一直没有切实有效的推进,症结在哪?

  吴思:从高层来看,温家宝一直在呼吁政改,但没有看到其他人呼应和跟进,由此推测,权力中枢恐怕并未形成改革共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政府主导的政改就难以推行。

  为什么没有达成共识?如果大家都觉得政改收益高,风险低,利大于弊,就会形成共识。

  民间有个流行说法:“不反腐败就亡国,反腐败就亡党”。权力核心自然会考虑政改的成本和风险:政改对党有什么风险,对国家有什么风险,对个人来说有什么风险。现在腐败问题很严重,从中央到地方都存在这个问题,民怨沸腾,骂官仇官现象很普遍,如果搞政改,让民众意愿充分表达,政府的命运将会如何?谁愿意处在这种受攻击的地位?看起来,政改的成本和风险不小,但收益在哪里?政改带来的好处归谁?再说,不搞政改是不是就崩溃了?看起来不至于,经济上还过得去。

  总之,不改革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改革对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来说肯定是不利的。政府的这笔“账”还没算通,利大于弊的共识尚未形成,改革自然就很难推行。现在就是一个改不起来的形势,处于一个说改革实际又不改的僵持局面。

  

  现代政治制度可解决历史上的“政息人亡”命题

  

  记者:您刚才说到,目前腐败现象严重,社会矛盾激烈,那么,政改时机到来了吗?如果不改革,未来的中国会怎样?

  吴思:政改是否有必要,这要看对谁来说,长期说还是短期说,需要算大账。

  从大局上讲肯定有必要,毛泽东讲“百代都行秦政制”,秦政制的核心是郡县制,专制权力向下层层授权,下级只向上级负责,但每个朝代都免不了最后灭亡的命运。中国古代“大一统”帝国的平均寿命是171年,如果算上三国两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平均寿命不过66年,到岁数就会寿终正寝。古人有“气数已尽”的说法,“气数已尽”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把老百姓逼急了,官逼民反,比例为40%;第二是官家内部失控解体,比例也为40%;第三是外敌入侵,比例为20%。当然,实际是多种因素综合起作用。

  现代政治制度完全有办法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但中国目前没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官员权力过大,不受制约,就会用权力捞取好处,掠夺率逐步提高,造成“官逼民反”的趋势;第二,“政令不出中南海”,各地独自行事,出现很多问题,从“王立军事件”和“陈光诚事件”就可以看出,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往往凌驾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之上。垄断行业更是独行其是捞取好处,形成条条块块各自为政的格局。这第一和第二点又相互作用,官民矛盾激化,可以导致官场内部矛盾激化。

  历代存在的问题现在依然存在,而且还在加剧,同时,新的不稳定因素和力量又出现了,外部环境和观念体系也改变了,这一体制越来越难以维持各方面均衡的稳定态势,更容易陷入崩溃解体的境地。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明,推行政改很有必要,不改不会有好下场。

  但是,政改牵一发而动全身,真正推行改革可能会面临失控的危险,还需要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权衡既得利益和全民族利益,权衡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这些问题都要摆平,改革的难度自然很大。

  

  可将经改成功经验引入政改

  

  记者:您刚才说,政改很有必要,但难度很大,如果要改革,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吴思:刚才说政府的“账”没算通,如果算通了就能改革了。那么如何算通呢?

  

  第一,实行有条件的特赦,调动贪官污吏的积极性

  

  民间普遍认为贪官污吏太多,仇官情绪严重。反向思考,如果我们是贪官污吏,就会认为改革是自寻死路,老百姓会清算我们,后果很可怕。与虎谋皮,直线推行政改,“账”自然算不通。这就需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把贪官污吏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主动去搞政改,一旦他们有了积极性,前景就比较乐观了。

  如何调动贪官污吏的积极性?对于已经发财的贪官污吏来说,最迫切的不是继续挣钱,而是既要保住自身安全,又要保住既得利益。把赃款洗白(洗白是指非法来的巨款合法化,即把钱放入正常的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循环一回),就是其利益最大化的方向。

  如何洗白呢?可以实行有条件的特赦。假定我们在一个特区,比如海南或者深圳,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设定一套政改的指标,如政治人物公开竞争,差额选举,人大代表专职化,乡镇、县市等级别的直选,司法独立,媒体开放等等,由独立的第三方考察验收。一旦这些指标验收合格,我们就可以说政改阶段性地完成了。

  一旦完成,该地区就实行特赦。用古话说,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案未结案,皆免除之。以前官场的贪污腐败、民间的冤假错案,主要是不良制度造成的问题,制度改良以后,与民更始,咸与自新,种种罪过一概不予追究。此时贪官污吏的钱就洗白了。如此悬赏,他们就可能努力争取特赦早日实现,政改的阻力就会变成动力,在各个领域积极推动政改。特赦换来的是健康、透明的政治制度。如果有了这种激励机制,“账”就算通了,政改就有可能启动。

  对老百姓如何交代?我们不妨从历史中寻找答案。

  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中写到,威权向民主宪政的转型,大概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改革,执政党主导改革;第二种是替代,民众推翻政权;第三是改替,中间状态,官民势均力敌,上下协商改革。第二种替代性转型伴随着清算,而第一种改革,政府主导的改革,目前还没有任何清算的先例。这就是说,在世界历史上,政府主导的改革全部伴随着事实上的大赦。在这种类型的转型中,以前政府方面的种种罪过,事实上都成了呆账坏账,无法讨还,转型国家的民众也没有不顾一切地讨还。早知如此,何不废物利用,把这笔呆账坏账转化为政改的激励因素呢?这样做,吸取利用了世界历史上的转型经验,也算是一种后发优势吧。

  我们再看中国历史。历代之赦极其频繁,清代我还没有统计完,从秦朝建立至明朝灭亡,1865年,传统所谓的正统王朝约有1640赦,平均算下来,1.14年一赦。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中有大赦和特赦条款,现行宪法取消了大赦,但保留了特赦。1959年9月,建国十周年大庆前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赦免了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一些战犯、反革命犯及普通刑事犯。从1959年至于1975年,中国总共实行了七次特赦,平均2.23年一赦。从1975年到现在,37年竟无一赦,自秦汉至今尚无先例,真所谓亘古未有。

  古人为什么要大赦特赦?至少有两个理由。

  一是行仁政,新皇帝登基,与民更始,荡涤污秽,给人一个自新的机会,同时还可以平反冤狱。天灾造成饥荒,民众不胜饥寒,冒险犯法,官家既不能赈济,便不忍心深究。如此仁政广施,可以笼络人心,换取众人的支持。

  二是国内矛盾太大,不得不赦。不赦就无法化解矛盾。所谓“国有大患,非赦不解”。例如许多王朝初建,大乱之后,往往赦免啸聚山林的土匪,换取社会安定。宋高宗在金国灭北宋之后即位,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不仅赦免群盗和溃兵,还宣布给金国当儿皇帝的张邦昌及应干供奉金国之人,一切不问。如果坚持追究呢?脆弱的政权内部不稳定因素增加,四面皆敌,巩固就更难了。赦是一种交易,可以“解天下之至结”,成就大业。

  大赦特赦的实质,就是统治者与各个方面的利益交换。中国民众如果有皇帝一样的主人心态,用呆账坏账换取民众真正当家作主的制度,以此“解天下之至结”,这笔交易不合算吗?坏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好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追究制度,显然比追究个人更重要。追究重点的转化,也包含了对人性弱点的承认和怜悯。

  

  第二,“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

  

  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回顾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总结出堪称“顶层设计”的三句话:“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

  “允许看”,不逼着反对者去改革,你可以看我们的热闹,于是稳住了一批反对者;“大胆试”,总有一批人,如万里、胡耀邦等人在大胆尝试,邓小平担风险,干好了提拔上来,干不好也不上纲上线,于是调动了改革者的积极性;“不争论”,当时的舆论环境对改革不利,一争论就问姓“社”姓“资”,于是就搁置争论。两个不利因素摁住了,一个有利因素调动起来,经济体制改革大获成功。

  “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这一经验可以推广到政改上来。在政改中本来就有人受益,如果再加上大赦,就能调动更多积极性,内部就会形成很强的动力。再授权第一线的改革者见机行事,分散决策,然后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改革不会失控,风险很小。

  第三,把民间力量引进舆论领域

  当年的舆论环境对改革不利,现在的舆论环境是,谁要反对政改,说民主的坏话,民众就群起而攻之,如果把民间的力量引进意识形态领域,把邓小平的“不争论”改成“可讨论”,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那么改革的环境就更好,反改革的压力就更大。

  如此算下来,无论对官对民,都是利大于弊,这就可能形成改革共识,政改的操作性其实很强。

  

  政改的方向是民主宪政

  

  记者:温家宝多年来一直在呼吁政改,那么,现在中国政改步伐迈出了多少?

  吴思:近年来,政改在国务院系统已有所推行,如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压缩三公消费、加快财政预算公开等措施,温家宝的基本思路是“抑官扬民”,调整官民关系。

  此外,还有上世纪90年代民政部搞的村级选举;最近广东放开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向公民社会发展;江苏和四川搞乡镇直选试点,是推进基层民主的第一步;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实行城乡“同票同权”……

  假如政改有100个台阶,目前可能走了不到10个,好像大部分是国务院系统走的。政改要一步一个台阶走,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政改的方向是民主宪政。民主的方向是扩大差额选举,公开政治竞争并由民众选择;宪政的方向是权力制约,彼此监督,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

  记者:政改何时才能能全面推行?

  吴思:如果政府愿意推动改革,现在就有条件推行,三五年就能见效。如果不愿意改革,十年也未必动手。在没有重大危机的条件下,主动改革的回旋余地比较大,各方都有妥协退让的空间。在政府不主动改革的情况下,政改也可能不得不搞,但存在很多偶然因素,现在社会矛盾严重,是否会遇到危机和失控局面都不好说。

  

  【链接】名词解释:什么是特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十七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特赦职权。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

  特赦,《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赦免的一种。以国家命令的方式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是:特别赦免。国家对某些犯人减轻或免除刑罚。

  以上解释,与古汉语的实际用法不尽相同。

  首先,特赦未必针对已被判刑的罪犯。古代赦书经常如此表述:“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赦除之。”未被发觉、已发觉未归案、已归案未结案的罪犯,也在赦免之列。

  其次,在古汉语中,特赦往往相对常赦而言,历代皇帝登基必有大赦,这就是常赦,而特赦是非常之赦。更宽泛地说,特赦的原因,与常见的赦免原因不同,因此属于特赦。常见的赦免原因,沈家本先生归纳了二十余种:践阼、改元、立后、建储、后临朝、大丧、帝冠、郊、祀明堂、临雍、封禅、立庙、巡狩、徙宫、定都、从军、克捷、年丰、祥瑞、灾异、劭农、饮酎、遇乱等。

  再次,与普遍性的大赦相对,古人常用曲赦或别赦表示局部之赦,这种局部之赦,有时也被称为特赦。这个意思与《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比较接近。

  

  【吴思与他的《潜规则》、《血酬定律》】

  

  吴思,男,中国知名作家、历史学者。1957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现为《炎黄春秋》杂志社总编辑。著有《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潜规则》、《血酬定律》等书。其中,《潜规则》与《血酬定律》自出版以来一直高居各大书城销售排行榜之列。

  《潜规则》是吴思所著的第一本历史论著,2001年出版。“潜规则”指的是中国官场里一套潜藏在明文规定背后没有明说、却又支配事务运行的规矩。吴思以明清历史为题材,阐释了中国官场贪官得势的根本原因。丰富的历史资料、流畅平实的叙事手法,使得该书雅俗共赏。该书在大陆出版后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热点,长居畅销书排行榜,被誉为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以来极富创见的史学著作。2002年9月台湾出版繁体字版,其中增添了一些大陆版没有的章节。

  《血酬定律》是吴思2003年的作品,该书延续了他的幽默叙事风格以及丰富多样的取材,深入浅出地向读者说明解析了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血酬”一词同样是吴思的新发明,是指那些“用命换来的收入”,或是“为保存生命愿意付出的花费”。书中探讨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平民百姓的反抗策略、土匪绑票勒赎的利害逻辑、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等议题,是引导读者从另一个视角看中国历史的一部著作。来源: 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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