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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统一战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机构县委统战部驻县委大院。1986年,县委统战部编制4名。全县宗教界上层人士、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统战人士中,有6人当选州人大代表,56人当选县人大代表;有1人担任省政协委员,14人担任州政协委员,56人担任县政协委员。县人大、政协都有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和无党派代表及成员。
统一战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五节 统一战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机构

县委统战部驻县委大院。1986年,县委统战部编制4名。内设办公室、县委对台办公室(1990年从宣传部分出),配备对台专干1名(包括在统战部4名中)。1995年有工作人员4人。2005年底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干部6人,工人1人。办公设备有电脑打印机2台。1986~2005年,先后由马得清、王克明、赵廷林(兼)、马进福、马雪青(兼)任部长。

二、爱国统一战线

1986~2005年,县委坚持“统一战线仍然是党的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必须扩大”原则,充分体现大团结、大统一的爱国主义性质,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截止2005年底,全县重点联系的统战人士由1986年的80多人上升到770人,其中宗教教职人员392人,民族宗教上层人士30人,中级以上党外知识分子140人,工商联会员125人,党外科级干部16人,无党派代表人士20人,台属、侨眷、黄埔同学会会员等36人。推荐党外人士张大庸、贾得贵担任县政协副主席。全县宗教界上层人士、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统战人士中,有6人当选州人大代表,56人当选县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2.7%);有1人担任省政协委员,14人担任州政协委员,56人担任县政协委员(占委员总数的60.3%)。

三、参政议政

(一)落实统战政策

1986年以来,继续平反、纠正各种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对起义投诚人员颁发证书,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处理的50多人落实了政策,解决宗教寺(观)址、房产等。

(二)政治协商

1987年县委及统战部门加强同各界人士的联系,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拜访等方法,主动征求对县上各项工作及统战工作的意见。1989年,在《性风俗》一书引起的波动中,县委和统战部召开8次党外人士会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是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达后,县委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同人民政协、无党派人士之间建立协商制度:每季度举行一次座谈会制度;重大决策的协商通报会每年举行一、二次制度;县委主要领导人与有关团体和无党派人士举行不定期、小范围的谈心会制度。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亦作出同人民政协、无党派人士之间联系、合作的具体规定: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议邀请县政协领导人参加,政府各部门重要业务会议邀请无党派人士和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政府向县人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将要实行的重大行政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工商、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调查处理以及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吸收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办理,及时答复。1996年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上重大工作部署、主要决策出台前,均要征求统战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全县工作会等会议,邀请统战人士列席;经常性地通过人大、政协和统战渠道,邀请统战人士视察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每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2名统战人士,经常沟通。县委统战部门就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宗教事务管理、民族经济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等多方面深入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合作共事

县委、县政府执行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政策,坚持节、假日登门拜访各族各界知名人士、党外朋友。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县委统战部于1991年确定重点联系对象80人,建立定期、不定期联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之后,调整确定县上四大班子领导人交朋友和重点联系的党外人士40人,拓宽沟通渠道,促进合作共事。推荐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人士工作。推荐省政协委员1名(2002年底县一中教师文海成当选为省政协委员),州政协八届委员会委员16名,九届委员17名。县人大、政协都有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和无党派代表及成员。

四、维护稳定致力建设

1986年11月,县委、县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县直15个部委局和14个乡(镇)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提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加快民族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目标。1993年,全县穆斯林群众依法举行游行,声讨伤害穆斯林群众宗教感情的《撒旦诗篇》、《性风俗》、《脑筋急转弯》等书刊文章。对此,县委、县政府采用疏导办法,使信教群众自觉地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依据政策规定尽力落实尚未落实的宗教房产、场地3处,20年间共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类大小矛盾和问题140多件。全县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宗教人士培训班138期,其中:县上24期,乡镇52期,重点宗教场所62期,共计培训人员9000多人(次)。1994年3月,组织宗教界人士赴“引大入秦工程”参观,受到一次现实、深刻的教育。2002年、2003年县上多次组织宗教界人士视察县重点建设项目,通报建设进展,听取意见建议。2004年6月下旬,组织25名宗教界人士赴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学习,随后在县上召开座谈会,宗教界人士介绍所见所闻,查找本县发展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收到良好效果。1987年,县政协委员、个体户马仁渊在发展个体经济、搞活市场、文明经商、遵纪守法方面做出成绩,光荣出席全国第一次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1988年,县政协举办有590多人参加的科技培训班,由政协常委靳定一等专业技术人员授课,讲授良种鸡孵化、国家级肉牛快速育肥、早酥梨繁育技术。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百年罕见的大洪水,宗教界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向灾区捐款16.76万元。1994、1995年,和政连续两年遭遇旱灾、冰雹、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宗教界人士为灾区捐款、捐物,以献爱心。止2005年底,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教育捐款达199.6万元,其中马国栋、吴少祥、郑国英、张效辉、周海云、杨江、马怀录各捐10万元以上,他们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的义举,受到县政府的立碑和表彰。2005年周海云、马元泽等6名非公有制人士为达浪乡李家坪大桥捐资12.2万元,受到好评。

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988年10月,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民族团结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8名。1995年9月,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民族团结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50名。1994年,县建筑公司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国务院颁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奖状。1988年、1992年和1994年三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政代表出席大会,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县建筑公司和梁家寺东乡族乡政府,先进个人11名。1994年12月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政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3名。2001年9月,买家集乡被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4名个人被授予“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2004年7月,县上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买家集回民小学等9个集体和20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是年2月,县委、县政府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五年规划和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书记郭鹤立任组长、县长高世太任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深入广泛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04、200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统一接送和政穆斯林朝觐团,此举不仅深受信教群众欢迎,而且在全州、全省得到推广。2004年底,和政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有5个集体、9名个人被评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5年,深入开展“五个一”、“双五好”活动,宗教场所栽植公益林430亩、5万多株,救助适龄女童170名,帮助贫困户368户,评定授牌“五星级”宗教场所29所,四星级112所;在城关、买家集、梁家寺3个乡(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试点,评选出民族团结进步星级文明户300户。5月1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南关清真寺等15个先进集体和陈喜等30名先进个人;表彰2004年5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竞赛先进集体(组织奖)10个,先进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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