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主席团支持配合全乡(镇)中心工作,依法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定期组织人民代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座谈会和代表走访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向上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当家做主的作用。
覆职活动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三节 覆职活动
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由7~11人组成,设常务主席1名。覆职活动主要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主席团支持配合全乡(镇)中心工作,依法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定期组织人民代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座谈会和代表走访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向上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当家做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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