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国内外理论界流行一种看法,认为“民主社会主义”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奉行的政治意识形态,说它的前身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抛弃了马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理论,实质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改良理论,并把瑞典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样板。
本文不否认西欧各社会民主党奉行的政治意识形态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一种形态,但不同意把它与修正主义和资产阶级划等号,也不同意把它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唯一形态。
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当今世界存在着两种实践中的民主社会主义:一种是西欧版民主社会主义,另一种是中国版民主社会主义,它们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思想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不同的是,西欧民主社会主义是结构上的民主,但还不是性质上的社会主义;中国是性质上的社会主义,但还在争取结构上的民主。
一,民主与社会主义的联姻
如果把“民主”理解为一种国家形态,一套政治设施,或者一种政治权力的分享模式,那么,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起草《共产党宣言》时,民主与未来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联系,很像是珠穆朗玛峰上的空气,即使有,也是很稀薄的。共产主义社会意味着“国家的消亡”,和“公共权力”“政治性质”的丧失,国家的皮都没有了,民主的毛当然就无所附丽。
但如果把“民主”理解为人的完全“解放”和彻底“自治”,则在《共产党宣言》的作者当时看来,民主与未来最美好社会之间的联系,很像是蓝色与大海之间的联系:你遥望大海,它蓝得美满;你泅入海水,它无色透明。这样理解的“民主”,就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根据列宁对这种“民主”的理解,它一旦彻底实现,就完全消失:“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提供真正完全的民主,而民主愈完全,它也就愈迅速地成为不需要的东西,愈迅速地自行消亡。”(《国家与革命》)
毫无疑问,在1845年,民主问题并没有真正纳入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入思考的范围,与其说他们论述了民主,不如说他们取消了民主,因为民主被定义为资产阶级的东西,在它成为无产阶级战利品的同时,也就成了资产阶级的殉葬品。
岁月消磨人的激情,但催生人的理性。激情让人们把目光只聚焦于目标,理性督促人们不能不考虑道路问题。26年之后,青春似火的《共产党宣言》的两位作者(写作宣言时,马克思27岁,恩格斯25岁),已经成为阅历丰富的伟大革命家,他们已经意识到,共产主义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那么,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必定有一个过渡性社会阶段,也必定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形态,巴黎公社的诞生与失败把这两个议题一起凸现在马克思面前,于是,“民主”与“社会主义”问题开始吸引马克思的注意力。
写于1871年的《法兰西内战》主要关注的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政治形态问题。马克思从巴黎公社采取的取消常备军、警察和官僚;实行普选;缩短任职期限以及可以撤职;选举可撤换的法官等政治措施中看到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看到了“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看到了“使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看到了“旧的集权政府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政府”。在马克思看来,要么没有政治(共产主义社会),要么就是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政治(过渡社会),这是无产阶级唯一可以接受的政治。
4年后的1875年,马克思完成了《哥达纲领批判》,在这篇论文里,他鲜明地提出了后来被命名为“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及其政治形态:“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把这两篇文章结合起来看,就发现一个问题:马克思在前一篇文章里表达的核心观点是:唯一可以接受的政治是人民的直接民主政治;在后一篇文章中,他提出过渡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两个东西是一个东西呢,还是马克思自相矛盾呢,抑或马克思改变了自己的主张了呢?如果我们相信恩格斯是马克思最好的战友和其思想的阐释者,我们就应该选择第一种答案,即无产阶级专政与巴黎公社创制的“真正民主制度”是一个东西:
“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们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就吓出一身冷汗。好吧,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法兰西内战〉1891年版序言》)
这就是说,巴黎公社体现的“真正民主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二位一体”的,或者说是“一体两用”的,一体指的是马克思讲的过渡时期的国家,两用,分别指的是国家对无产阶级内部的民主职能,和对无产阶级外部的专政职能。民主职能体现的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政治价值,是建设性职能,或者说是肯定性职能;专政职能指的是国家运用暴力镇压或反抗过去的所有者,是革命职能,或者说是否定性职能,一旦生产资料完成了社会化,这种职能就应该像无用的阑尾一样被割掉为好。
恩格斯的这段话极其重要,它把分散在晚年马克思不同著作里的两个重要政治概念整合起来,完成了他们自身从共产主义的宣告者,到社会主义的缔造者的转变,这个转变的最重要部分,是让民主与社会主义订了婚。
二,社会主义发展的两条路径
当时可能很少人想到,正是说出上述那段话的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之后,成了改变世界面貌的两条社会主义大河的发源地。
社会主义运动曾经是世界上最浩瀚、最广阔的水系之一。撇开细小的支流不谈,如今仍在奔流的只有两条大河,一条是西欧的民主社会主义,另一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它们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缔造的第二国际。
第二国际,也就是“社会主义国际”,或称为“社会党国际”,于1889年的法国大革命纪念日在巴黎举行,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国社会党、英国工党及其它各国工人政党派代表参加了大会,恩格斯出席了大会,并出任大会主席。大会通过《劳工法案》及《五一节案》,决定以同盟罢工为工人斗争的武器。
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当时的工人阶级有三种不同的斗争武器,第一是革命,第二是罢工,第三是被恩格斯称为“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的“使用普选权”。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领导的“第一国际”,也就是成立于1864年的“国际工人联合会”,其使命是准备各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革命,也就是说,第一国际把武装革命确定为工人斗争的主要武器。1871年巴黎工人暴动的失败也为第一国际举行了葬礼(1876年宣布解散),同时宣告了以革命作为工人主要斗争武器的策略不符合西欧实际。
革命导师的伟大,主要表现在他们能从实践中总结教训,并改正自己的错误。第二国际总结了第一国际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把工人阶级的斗争武器由武装革命调整为同盟罢工,并把未来社会的直接目标由共产主义调整为社会主义,这不能不说是英明理智的,标志着国际工人阶级争取未来美好社会的运动逐步走向成熟。
但是,马克思逝世之后,独自肩负指导国际工人运动的恩格斯深感责任重大,他对第一国际的革命实践和第二国际的罢工纲领进行了深入再思考,于1895年3月6日,在其逝世前5个月,完成了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不朽文献:《卡尔•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这是他生前写成的最后一篇论文,因此它也被称为恩格斯的精神遗嘱。
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以最大的篇幅,对比研究了工人阶级两种主要斗争模式:以起义为标志的法国模式,和以普选为特征的德国模式,最后得出结论:工人阶级斗争的模式,已经从法国起义模式,转向德国普选模式。他特别强调,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意见,而是他和马克思的共同意见:“正如马克思所预言的,由于1870——1871年的战争和公社的失败,目前欧洲工人运动的重心从法国转到了德国。”理由是,德国“工业因获得法国的数十亿,简直像处在温室条件下一样更加迅猛地发展起来,而社会民主党也更加迅猛和持续地成长起来。由于德国工人善于利用1866年实行的普选权,党的惊人的成长就以无可争辩的数字展现在全世界面前”。他认为,德国工人阶级在普选上所获得的巨大成就是一项重大贡献:“他们给了世界各国同志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我认为,这也是他临终前给第二国际的一个重大建议。
争论恩格斯这篇文章在发表时被德国社会党人删掉了多少革命词句是没有意义的,有意义的是,要领会这篇文章的精神实质。毫无疑问,恩格斯从来没有把议会斗争或使用普选权作为工人阶级唯一斗争武器,也从来没有建议工人阶级放弃革命权利。他明确指出,“不言而喻,我们的外国同志们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须知革命权总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一无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
这是说,革命权利不仅无产阶级拥有它,资产阶级也曾经拥有它。有意义的是,恩格斯拓展了通向未来理想社会的道路,武装起义不是唯一,也不是直接通向未来社会的道路。在他看来,当选的工人和给他们投票的“那些男青年和妇女,共同构成为一个最广大的、坚不可摧的人群,构成国际无产阶级大军的决定性的‘突击队’。”
需要指出的是,恩格斯虽然没有排除武装革命,但也没有排除通过议会道路进入新社会的可能性:“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3页)
正是恩格斯根据马克思晚年思想对斗争道路的拓展,拓宽了社会主义的流域。正如恩格斯所预料的那样,“我们的外国同志们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第二国际中的俄国工人阶级代表在列宁领导下,继承了第一国际路线,坚持了法国起义模式,并于1917年取得了十月革命的成功,从而开辟了社会主义大河的东方流域。在苏联解体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它的合法继承人。
而第二国际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分裂之后,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为代表的西欧发达国家的各工人党派的主体部分,坚持了德国普选模式,并逐步放弃了武装革命纲领,走上了改良的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社会主义大河的西方流域。
三,中国版的民主社会主义
尽管社会主义的两大流域在要不要革命和要不要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上存在深刻分歧,但在要不要民主的问题上,却很少争论。西欧民主社会主义只要国家政权的单一民主职能,不争取它的无产阶级专政职能;俄国和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党人则既要无产阶级专政,也要“真正民主制度”。
恩格斯为民主和社会主义订了婚。在西方为它们证婚的是恩格斯本人,它们生的孩子,就是西欧民主社会主义。在东方为它们证婚的是列宁,遗憾的是,受限于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列宁于1917年主持的那次婚礼并不十分完满。他所缔造的苏维埃国家像一对连体姐妹,一个叫“民主”,另一个叫“专政”。当列宁的社会主义迎娶她们的时候,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等势力想必十分强大,以至于列宁声称,“我们必须镇压这些人,必须用强力粉碎他们的反抗,——显然,凡是实行镇压和使用暴力的地方,也就没有自由,没有民主。”(列宁:《国家与革命》)因此,和社会主义步入“婚姻”殿堂的“民主”-“专政”连体姐妹十分独特:“专政”姐姐已是英姿飒爽的女战士,而“民主”妹妹还是个在尿炕的婴儿。
这种状况导致的结果非同小可:按照以上表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当国家对无产阶级内部的民主职能萎缩时,专政就变成了单纯的专政,而不是阶级专政;就不再是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国家的专政;专政的对象就不仅是以前的资产阶级,也包括无产阶级自身。换句话说,只有当民主在无产阶级内部充分实现时,国家的专政才是实际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否则,名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实际上的国家专政,或者说是国家对无产阶级的专政。
对这个道理,我相信毛泽东先生有透彻理解,而且他也相当向往受到马克思推崇的“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政治”。他还敏锐地觉察到他亲手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蜕变成对人民的专政,他把那些专政者称为“党内走资派”,他要在自己领导下发动第二次革命,彻底打碎变成单纯专政机关的国家机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政治”,这就是他亲手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但是,毛泽东先生在这样做时,他没有区分两种不同的国家,一种是没有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另一种是进行了这场革命的国家。对前一种国家,必要时可以打碎,对于后一种国家,重要的是要发育它的民主职能。另一方面,他也没有区分两种不同的无产阶级,一种是革命前的无产阶级,另一种是革命后的无产阶级。革命前的无产阶级的主要使命是革命,是剥夺剥夺者;革命后的无产阶级的主要使命则是生产,是发展生产力,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以经济上的充足供应为制度保障的,否则,既没有按需分配,也没有按劳分配,只有按“票”分配。
第三次复出的邓小平先生,深刻地洞悉了上述两种国家之间的区别,以及无产阶级两种使命之间的区别,把对国家的革命变成了改革,把无产阶级的使命从革命转变为生产。他这样做,具有高度理论自觉性。1987年4月26日,他在接见外宾时,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979年3月30日,他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两个伟大论断,构成了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命题: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通过改革而不是革命,实现富裕、民主的社会主义。
可以这样说,在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职能基本完成之后,邓小平主持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中国婚礼,创造了中国版的民主社会主义,但步入婚礼殿堂的“民主姑娘”,已经不再穿直接民主制的巴黎公社时装,经过列宁的改造,她已经穿上了代议制民主的嫁衣,在列宁看来,“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国家与革命》)
民主与社会主义的联姻,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份珍贵遗产,邓小平之后的两代领导人都予以继承:
——2001年8月8日,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接受美国《纽约时报》董事长兼发行人苏兹伯格、执行总编莱利维尔德一行的采访,在谈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时,江泽民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早就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2004年1月27日,胡锦涛主席在法国国民议会发表演讲时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制度,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
——2005年12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访法前夕,接受法国《费加罗报》副总编鲁斯兰、和该报驻京分社社长米伟文采访时说,中国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我们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请你们记住两点,第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第二,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作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就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2007年3月26日,温家宝发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文章中,他再次强调了上述观点。
不要以为邓小平以后的领导人只是简单继承了他的遗产。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所有这些,都大大丰富了中国版民主社会主义的内容,从而有可能让我们给它下一个定义:中国版的民主社会主义,就是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经济市场化,国民富足,政治民主,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
四,社会主义内外的民主社会主义
虽然我把西欧版的“民主社会主义”,称为社会主义大河的西方流域,但它能否拿到马克思和恩格斯颁发的社会主义资格证书,还不能肯定。就是按照恩格斯“和平长入新社会”的标准,这些国家的工人政党显然还没有做到“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并且“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按宪法随意办事”。
如果在被某些人奉为理想社会的瑞典做一项民意调查,也或许没有多少瑞典人愿意承认自己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说,西欧民主社会主义还不是一种社会经济结构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社会民主党的政治理想和在其执政期间奉行的社会政策。因此,西欧版民主社会主义,可以被定义为总体上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外、资本主义社会之内的一种实践中的理想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
中国版的民主社会主义在任何意义上,原本都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外。在中国共产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之前,按照毛泽东的定义,中国社会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根据这个论断,他此后宣布“改造”成功的“社会主义”,只能是生产关系上的社会主义,或者说是所有权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非生产力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抽象掉现代生产力,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也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更先进的社会主义。1957年之前,毛泽东对此应该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所以他在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立即宣布要“大跃进”,让生产力快速膨胀。如果说,生产关系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一面旗帜,那么,生产力是它的旗杆,没有旗杆,它飘不起来;旗杆不长,它飘得不高。
毛泽东当时或许相信,落后的生产关系,比如私有制,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像紧身衣,会束缚生产力发展;先进的生产关系,比如公有制,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会像酵母,能把相对贫乏的物质面团,发酵成一笼笼香喷喷的财富馒头。事情的结果大家都知道,西方资本主义在二战以后撑破了它的紧身衣,我们的酵母发酵出的东西不像馒头,更像气泡。
这就是说,改革前,中国在社会经济结构上更接近社会主义,而西欧在生产力上更接近社会主义。无论对于中国,或对于西欧,社会主义都还不是已经建成的理想社会,而是还在实践中的社会理想。不同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理想,是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的理想,因而大体上是可以被称为社会主义社会之中的理想;而西欧的社会主义理想,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之外的理想,虽然可能正在跨越门槛。因此,对于西欧民主社会主义,核心问题也许是要不要“革命”;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核心问题则是要不要改革,要不要发展,和要不要民主。
为什么说改革是第二次革命?为什么说发展是硬道理?为什么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在清楚了,改革,发展和民主是社会主义的脚手架,没有它们,理想就不能从蓝图走向现实。
2007-5-7于北京
删节版发于《南方周末》网络版,标题为《民主是社会主义脚手架》,作者授权天益首发全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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