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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认同,抑或文化认同?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4 在这里,哈贝马斯谈到了现代民族主义所具有的内在两重性:由政治法律共同体和民族文化共同体双重性质所带来的双重归属感。自由的公民通过政治的参与形成公共意志,建立自治共同体,而公民的认同也就是对自身意志自由选择的认同。他理想中的国家,除了以普遍主义基础、但按照特殊的国情加以修正的的民主政治共同体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个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社群共同体。

  哈贝马斯在论述民族主义的形成过程中说:“这一过程导致公民资格具有双重特征,一种是由公民权利确立的身份,另一种是文化民族的归属感。离开对公民权利的文化阐释,民族国家在其形成过程中,就无法通过以民主的方式入籍建立更加抽象的社会一体化。”54 在这里,哈贝马斯谈到了现代民族主义所具有的内在两重性:由政治法律共同体和民族文化共同体双重性质所带来的双重归属感。如果共和的政治内容内在地镶嵌于民族的历史形式之中(比如英国和法国),或者民族国家的文化通过政治的共同体原则重新创造(如美国),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之间并不一定会表现出紧张关系,反而会相得益彰。然而,对于许多非西方国家来说,当共和模式是外来的,而文化传统又是本土的时候,二种认同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便难以避免。

  晚清时代的梁启超、孙中山等这些民族主义的思想先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矛盾,他们是乐观的民族主义兼共和主义者。五四以后,民族主义与共和主义的内在矛盾渐渐展开,于是中国的民族主义内部就发生了分化。本文所论述的张佛泉和张君劢,虽然他们都属于广义上的自由主义阵营,但由于他们内心深处各自的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倾向,使得他们的民族主义表现出两种迥然分明的范式,从而体现出两种不同的民族国家认同观。

  “二张”在民族国家认同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其背后有着更深刻而广泛的理论预设的分歧。作为一个共和主义者,张佛泉的认同建立在政治意志的自主选择基础之上。自由的公民通过政治的参与形成公共意志,建立自治共同体,而公民的认同也就是对自身意志自由选择的认同。而深受德国浪漫主义传统影响的张君劢,他所理解的认同是情感性的,不仅对普遍的政治理念和制度的忠诚,而是对民族特殊的文化价值、伦理道德和历史传统深刻的归属感。

  张佛泉心目中的“理想国”是一个像西方那样普世主义的民主共和国。虽然按照维罗里的看法,共和派的爱国主义与公民民族主义不一样,它不是对西方式普遍主义民主的认同,而是对特殊的共和国的法律、政治制度及生活方式的执着,55 然而,对张佛泉这些主张“从根本处西化”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来说,当他们将民族主义“去民族化”以后,就无法想象,除了西方式的民族/民主共同体,中国还有什么可能建立一个非西方的、特殊的民族国家?在张佛泉的思想里面,预设了一个邦国主义/民族性、政治性/的二元模式,前者是普遍的、文明的和现代的,后者是特殊的、自然的和传统的。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于是就化约为一个如何从特殊走向普遍、从传统走向现代、从自然走向文明的历史主义目的论。如果说张佛泉认同的是普世性的制度规范的话,那么张君劢更注重的是特殊的文化价值。他理想中的国家,除了以普遍主义基础、但按照特殊的国情加以修正的的民主政治共同体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个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社群共同体。所谓“以精神自由为基础之民族文化”,里面蕴涵着自由的普世性符号,同时又充满着儒家的特殊性伦理传统。

  当然,张佛泉所代表的共和爱国主义有时候也注意到文化问题,但他们对文化的理解基本是工具主义的,不问文化是否有价值,哪一种文化“好”――自由主义在“好”的问题上总是保持中立,而是考量哪一种文化有效,对形成现代民族国家有效,不管其内在价值如何,便有资格成为中国未来的核心文化。张君劢自然也关心文化的功用性,但他所理解的文化不仅是工具理性意义上的,更是价值理性的对象。从浪漫主义的立场来说,文化是个人对群体的归属、对历史之根的追寻。对于一个民族或一个人而言,文化不是外在的、可以随意选择的工具,而是内在于人性、内在于历史、内在于主体选择的生命本身。张君劢对文化的浪漫主义理解,决定了其在民族主义思想中的核心地位,他的民族主义因而也与柏林所理解的文化民族主义十分接近:民族主义意味着人们首先属于某个特殊的人群,正是这个群体独特的文化、历史、语言、宗教、制度和生活方式等等,塑造了这个群体特殊的目的和价值。56

  现代民族国家的认同,不仅有赖于公共的制度和法律,而且也以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文化为前提。无论是张佛泉,还是张君劢在这一点上都存在着共识,分歧只是在于,这一公共文化究竟是什么?在共和爱国主义看来,所谓的公共文化主要是公民们所形成的普遍意志,在政治层面形成的最基本的公共理性――一以自由和人权为核心理念的政治观念和理性规范――而这一切都通过宪法得以建制化,并内化为公民们的自觉意识。共和爱国主义的公民文化没有、也没有必要涉及到道德伦理领域――那些领域都是“价值诸神”的纷争地带,只要不违背公共理性的“正当”原则,任何一种自恰的“好”的道德、宗教和哲学都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在具有社群主义倾向的民族主义看来,将政治与伦理分离、“好”与“正当”分离,正是社会无法整合、政治纷争不已、道德价值混乱的渊源所在。所谓的公共文化,不仅包括公共的政治伦理,而且也内涵公共的规范伦理,甚至是公认的德性伦理。政治规范的“正当”渊源于伦理规范的“正当”,而伦理规范的“正当”又无法脱离“好”的德性。“好”优先于“正当”,正是张君劢从儒家的仁学中获得的社群主义精神传统,因此他要从人生观问题入手,从“好”的德性开始,重新整合中国的公共文化,为民族主义提纲一个坚实的道德基础。

  19世纪法国思想家Ernest Renan在其名篇《国家是什么?》中说:“国魂或人民精神的导引,实际由可以合而为一的两个要素形成的。其一与过去紧密相连,其二与现在休戚相关。前者是共享丰富传承的历史,后者是今时今世的共识。大家一致同意共同生活、同心协力、坚定意志、发扬广大传统的价值”。57 民族主义本来是过去与现在之间的连接和平衡,张君劢的文化民族主义就是如此,试图在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中寻找民族的核心文化,寻找过去与将来的桥梁。而张佛泉的爱国主义是当下的,是斩断与过去联系的当下,这一当下不再有历史,只有未来,那个朝着世界历史普遍性前进的未来。胡适在《信心与反省》中说:民族的信心不应建立在祖宗的光荣上,而必须是反省的基础上。“我们的前途在我们自己的手里。我们的信心应该望在我们的将来”。58 共和爱国主义是理性的,建立在历史进化论基础之上,过去都成为了必须克服的“传统”,最要紧的是通向未来的“现代”,普世性的现代化目标成为当下一切的合法性依据。而文化民族主义是浪漫的,总是怀疑普世目标的合理性,一步三回头地返观历史传统,试图从民族的记忆中寻找当下的合法性。

  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究竟是政治认同,还是文化认同?张佛泉和张君劢作了两个极端的选择。虽然二者之间充满了内在的紧张,但在共和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并非没有相互结合的可能。现代的民族国家,与传统的文明帝国(如以儒家文化认同为核心的中华帝国)和法律帝国(如以统一的罗马法整合各民族的罗马帝国)不同的是,其本身就是一个文化与政治的结合,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共同体。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指出:“现代民族既是‘法律-政治’共同体,也是历史文化共同体”。59 这就不仅要有基于民族本身的历史宗教语言的文化认同,也要有对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政治认同。而无论是文化的还是政治认同,并非像麦金泰尔所认为的那样,在终极价值的意义上是非批判的、超越反思的,即所谓的豁免伦理(ethics of exemption),60 而是经过了理性的批判和反思:这个国家或文化不仅是我的,我要认同它;更重要的是,它是符合我理想的,是我理想中的国家和文化。 在张佛泉的理想中,只有符合自由民主基本原则的政治共同体,才是可以接受的,而张君劢所认同的民族文化,也不是简单的事实认同,而是经过按照特定的现代标准(以精神自由为核心)加以选择乃至重新诠释过的文化传统。

  问题在于:民主的政治共同体如何与民族文化传统接轨?在理想的社会政治秩序背后,还需要有相应的核心价值作为其公共文化平台吗?这一核心价值究竟是罗尔斯式的政治自由主义,即承认文化多元主义,在德性问题上保持中立,只是在正义问题上形成重叠共识,从而建立公共理性;还是像亨廷顿和麦金泰尔那样,民族国家的核心价值必须是一种整全性的、渊源于原初居民的历史文化传统,不仅在“正当”,而且在“好”的问题上也形成社会共识?――这一切问题都异常复杂,不仅是当年张佛泉、张君劢碰到的难题,如今也成为跨文化、跨国界的时代困境。两种不同的民族国家认同,以及不同的对公共文化的理解,对于个人来说,当然可以自由选择,或兼而有之。但对于一个共同体而言,究竟是以政治自由主义的途径,还是社群主义的方式来确定立国之本,似乎是一个永恒的争议性主题,曾经困扰过张佛泉、张君劢那代知识分子,今天又继续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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