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77]是近代民族国家主要的构成要件,也是与区别于传统帝国国家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奥罗姆认为,“在政治社会学中,没有哪一方面能够像现代民族国家建设过程那样,生动地体现纯粹观念的重要性”,“所有的现代民族国家似乎都经历了试图建立一套共同信仰以作为立国根基的过程”,“确立和维持一套共同信条的漫长而又迂回的斗争是国家建设的核心所在”。[7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克利福德.格尔兹把民族主义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信念基础,他指出:“民族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副产品,而且是在如此之多的新兴国家中发生的社会变迁的本质;不是它的反映、它的原因、它的表达或者它的动力,而是它本身。”[79]民族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与战争有不解之缘,同时,民族主义在战争与民族国家形成的联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就中国近代战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而言,更是如此。
近代之前,对清帝国官僚体制起整合作用的意识形态是儒学,官僚和文化精英所所抱的观念是“天下”、“族群”和具有私属意义“家国”和“王朝”、“忠君”[80];官僚体制之外的“社会”农村是相互之间没有立体或平行制度化联系的方式存在的,似乎于多个互不相属于的蜂窝,[81]其成员的利益、活动范围主要是在村落内进行的,其认同主要是基于血缘的“宗族”、“家族”,或基于地缘的地方观念。[82]作为官僚体系之外的,除了官僚与社会间的制度化流动,如科举、赋税等政治经济交换,以及非正常的战乱外,臣民与帝国官僚体制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没有强大的统一的认同,前者对后者多只是抱着默认态度,二者之间类似于牧羊人与羊的关系。作为帝国正统意识形态的儒学,则以绝对威权的姿态统驭着官僚和文化精英思想,使他们几乎不能接受任何外国的政治观念,并保持着对周边前近代文化的优势,使像满族这样的“蛮夷”以武力夺取了中原的政权,也不得被濡化于儒家文化之中,并以它作为维系帝国官僚体制的正统意识形态。这样儒家“变成了一种超民族主义的体系,它是不会轻易赏识外国的民族主义者的感情的”。[83]尽管如此,频繁激烈且日益工业化的近代战争,在摧毁传统帝国体制及为其提供合法性的儒学,催生了作为民族国家特有的民族主义,并影响了其内部不同类型民族主义的消长,进而成为影响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成长、动力、方向与路径的重要动力之一。对此,我们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战争成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兴起的催化剂。面对战争给传统帝国带来的全整性危机,精英们开始了不同程度和侧面的反思,每次战争都使这些反思中带有民族主义特征的意识借助新的传媒得以不断扩散。鸦片战争中败给英国,中法战争中不败而败都使民族、国家意识渐渐渗入精英的思维中,及至甲午败于昔日藩属日本则促成绝大多数儒臣对儒家意识形态的认同首次出现了裂缝,对意识形态所崇尚的社会制度产生了怀疑,使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民族认识产生了亟变,[84]中国思想界和民族意识真正发生从古代传统向近代的转变。诚如梁启超所言:“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85]到1911年共和革命前,“现代国家主义为中国知识界所接受,他们对未来中国国家的争论,即受到有关民族国家之现代话语左右……。”[86]民族意识觉醒反过来又加速了传统清帝国的崩溃。辛亥革命则在中国历史上的一次提出了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任务:民族、民生、民权。中华民国的初建标志着,至少在形式上和一些城市精英观念中,把民族与国家构建成一个共生体,民族是生命体,国家是组织者。这成为以后民族国家构建的基调和政治精英努力的方向——无论通过什么途径,从而使民族通过国家进入了历史实践过程。
不仅是对外战争刺激了民族主义的产生,对内战争也促进了民族主义的扩散。根据美国学者Arthur Waldron的研究,1924年江浙战争和直奉战争引发了了既存权力结构一系列制度的分崩离析,而这使原来只是偶尔可见的情绪可能完全表达出来,同时也强化了这种情绪:内战和经济的破坏使原本支持政府的人们转而反对它。对外国特权的慢热着的愤恨一下子沸腾起来。进而引发了“五卅”运动,而“五卅”宣告了新型民族主义运动和新兴政治力量的崛起。如果不是中国的维持内部秩序的力量,如政府、军队和北京政府的警察,在内战中分崩离析,那么五卅运动就不会成功,不会成为点燃全国性民族主义的星星之火。蒋介石操纵的国民党正是利用北洋体系因内斗而崩裂的机会,对民族主义加以政治性运用,迅速崛起填补了权力真空,成为当时全国统一诉求的代言人和执行者。[87]
第二,战争形态从王朝战争向总体战争的转变,使民族主义迅速扩散。中国近代100多年间的战争,大体经历了从职业战争到全民战争的转变,而这一转变也对民族主义及其与民族国家成长的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大体说来,在抗日战争爆发之前,日本与西方诸国对清帝国发动的战争不以消灭传统帝国为目的,而是通过强制和维持清朝政府来谋取最大利益。[88]因此,这些战争基本上是低烈度非即刻毁灭性的有限战争。西方列强国家与清帝国之间的冲突基本上政治精英集团的范围之内,战争也主要是在参战各方职业化军队之间的进行的,对清帝国来说,基本上是一种“王朝战争”。与上述低烈度非即刻毁灭性的有限战争,或说是王朝战争不同,第一、二次世界大战表现总体战争的特征,“不仅各参战国的军队在相互顾杀,竭力毁灭对方,而且人民也在为战争效力”。[89]而在作为二战重要战场的中日战争中,日本则以直接灭亡已经具有民族国家某些特征的中国为目标,战争就从直接表现为列强与传统帝国精英之间利益之争,转变成日本国家与生活在“有限主权”民族国家领土上的绝大多数人之间的根本利害冲突。也就是说,胜负不仅识关系到政权的更替,精英的在朝在野,更与生活在中国领土上几乎所有个体、族群各方面(从生命到精神)息息相关。战争的这种可预见性后果,迅速而深刻地扩大各个体、群族和政治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共容易程度,以及对这种共容利益的认识,这是抗日战争期间民族主义的高涨和迅速扩散的“理性选择”基础,[90]也决定了这场战争是是“四千余年历史上未曾有的民族抗战”[91],更是总体战争。随着战争形态的转变,它对中国民族主义及其与民族国家成长的影响也随之发生了转变。鲁登道夫说,“只有当整个民族的生存真正受到威胁,全民决心投入战争时,总体战才能付诸实施”。[92]依此看来,基于民族主义的动员和抗战中,也使这场民族战争更具有了总体战的性质。
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中华民国要抵抗拥有高度近代化工业化和军事化的日本军队,必需实行“全民皆兵”的总体战,这不仅意味着职业军队和军人要直接以自己身体当成击杀敌人的工具,而且还意味着要尽可能地进行全民动员,为战争提供精神和物质资源的支持。除了总体性民族战争所激起的自发民族主义感情外,国家和各政治组织进行的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动员,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构建、放大“民族国家意识”,将之渗透到政治、文化、语言等所有意识形态层面,并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正如周作人一九三六年所言:“一盘散沙似的中国民族近来略略养成了一点民族思想国家观念,这都是受日本之赐。”而在那个中日两国处于(准)战争状态下的时代里,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化知识生产都逃不脱被“国家意志”所规定的命运,“国民作家”的立场也就成了别无选择的立场。[93] 这正如蒋介石所期言,“民族精神,随抗战的发展而蹈厉。民族意识,受抗战的洗炼而纯一。……思想的分裂,言论的纷歧,亦泯灭于“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认识之中。于是抗战之初,国内各社团各党派,即一致宣言,拥护政府,共赴国难。”[94]
全民族的总体抗战从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打破了地方主义区隔和城乡二元差别,战场从东北扩展到大半个中国,原来的以有限战争以城市为中心,扩及到农村,也使原来大体局限于精英范围的民族主义扩散到普通民众的意识中,促进了二者的融合与中央对地方的整合、监控。战前,“地方主义不为国家效劳,还在面临外来威胁时造成了地区间的争夺,使得国家衰落。只要国民党统治的中国仍因地方军人控制而处于分裂状态,没有出现趋向统一的真正动因,那么任何意义的民族主义就得不到重视,其创造性的能量发挥不了作用。……改变这种困境的是1937年后日本的全面入侵。民族主义被赋予了一种具体而又明确的内涵,这就是抵抗日本的侵略”。[95]
抗战前,知识分子所领导的民族主义运动,是大多局限于城市内的部分知识与政治精英中间,作为人口主体的散居在农村的农民长期和民族运动,基本保留着传统的群体认同,而抗战则改变了这一局面。对此,晏阳初说:
抗日战争摧毁了疲弱保守的中国乡村政治秩序,刺激了民族意识,也带来了乡村社会重建之契机。在传统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几千年来,中国人所怀抱的观念是‘天下’,是‘家族’,近代西方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始终没有打人我们老百姓的骨髓里。直到现在,敌顽攻进来的巨炮和重弹,轰醒了我们的民族意识,南北数千里燃烧的战线,才激动了我们的全面抗御、同仇敌汽的精神,我们从亡国灭补的危机中,开始觉悟了中国民族的整个性和不可分性。生则同生,死则同死;存则同存,亡则同亡,这是民族自觉史的开端,是真正的新中国国家的序幕。”[96]
外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土地改革之所以能在横跨华北的广大地区内铺开,乃是因为日本人在其残酷占领的华北地区并非故意地激起了中国人的民族主义,从而为土改打下了群众基础。……许多以往缺乏民族意识,但日本人的军事存在却在某些地区使中国农民意识到他们是中国人……农民民族主义成为共产党壮大,取得政权的基础。[97]全民族总体战带来的压力刺激了民族主义的成长与扩散,精英民族主义与大众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全国、全民性的民族主义,为民族国家成长提供了感情心理认同和意识形态基础,进而成为决定战后民族国家路径选择的重要力量。正如余英时先生指出的:“—个政治力量是成功还是失败,就看它对民族情绪的利用到家不到家。如果能够得到民族主义的支持,某一种政治力量就会成功.相反的就会失败”。”[98]而要使民族主义从意识支持转变为实际行动,参与民族国家成长的过程,则需要有对民族主义加以政治运用的策略。中共的最后胜利,在相当程度上就取决于其对民族主义的适当把握、塑造与整合。
当然,中国近代史上的战争对民族主义促进作用不是无限的。近代之初,林则徐在广东禁毒,感到最大的障碍不是洋商,而是‘汉奸’,包括见利忘义而接济洋人的众多船民。这意味着底层平民愚昧吗?不然,因为在平民眼里,忍受满汉官军敲骨吸髓的剥削,较诸接济洋舶食物淡水而得生存资源,未必利少害多。[99]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美军在天津的临时运输车队是由普通中国民众的独轮车队和船队组成的。[100]即便民族的总体战也没有达成人人都认同“民族国家”的程度。张瑞德指出,虽说抗战时期工人确实存有反日情绪,但是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主义则似乎尚不普遍。此一观点与抗战时期国难当前为团结抗日,民族主义超过阶级矛盾的传统说法明显不同。[101]战时大后方的工商业者并非如过去所说,因考虑到国难当前,对任何问题都能体谅当局而“逆来顺受”。事实上,大后方的工商业者对于国民党政府所采取的经济统制措施,感到相当苦恼而亟思反制。其采取的方法,从温和的集会请愿到非法的欠缴税款都有,甚至与官府发生冲突。可见过去所建构的全民“共赴国难”的说法,根本就是神话。[102]在全民抗战的宣传演说下,大大批“汉奸”、“伪军”等背叛民族国家的行为时常涌动,汪精卫为首的原部分国民党派竟然公开建立政权,分裂民族国家。
导致战争对民族主义促进作用有限性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103]除了传统意识的的惰性、抵抗性外,战争带来的对生命的威胁,迫使这些人的功利性选择,超过了对民族国家的认同。不过,我们在嘲笑阿Q们的看客心态,批判叛国行为的同时,应该思考一下,这是不是与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有关呢?也许专制对个人权利、生存的压制与戕害,并不能完全成为“背叛”国家的理由,可是这并不足以让我们放弃对专制的反思。我们能要求所有和平时期受国家权力压迫的臣民,在国家受到外来武力威胁时,承担起对他们来说是“虚构的”“天下兴亡”的匹夫之责吗? [104]
第三,战争影响了民族主义内部类型的此消彼长。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一种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的流动状态,其内容并非完全统一,而是存在分歧和不同类型的。赵穗生根据近代中国历史上不同政治集团的价值观,把他们支持、倡导民族主义分为三类:自由民族主义(liberal national)、族群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和国家民族主义(state nationalism)。它们各自强调由民族组成的国家(nationhood)的不同面向。国家民族主义强调政治领土的统合,希望维持既存民族国家(及其领土和人口)的边界,给予政府使任何与其相左的目标臣服的权力,强化国家认同的权力,赋予其使用暴力来保护其主权不受内外威胁的权力等;族群民族主义强调文化—族群的认同,认为民族主义意味着建立一个单一的族群国家(ethnic state);自由民族主义则强调公民的参政权等个人权利,需要从公民身份、政治参与和共同领土的角度来界定民族国家。三者在重要方面彼此相关,但各自基于不同社会政治力量所提倡的不同政治价值观。因此,[105]中国近代史上这三类民族主义与民族与民族国家的形成与成长、战争的关系各不相同。
频繁激烈且日益工业化的近代战争,对国家民族主义与自由民族主义的消长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李泽厚曾提出过“救亡压倒启蒙”的著名论断,其要旨是在中国现代史的发展过程中,“反封建”的文化启蒙任务被民族救亡主题“中断”,革命和救亡运动不仅没有继续推进文化启蒙工作,而且被“传统的旧意识形态”“改头换面地悄悄渗入”……。[106] 就近代中国从传统帝国到民族国家的转型,及其相应的民族主义前提与成长过程而言,我们可以进一步这样理解论断,即存在着两种启蒙:一是唤醒构建国民的民族国家整体观念,二是唤醒构建国民的个人的权利、自由、民主意识。[107]从理论上来说,二者并不必然存在矛盾,[108]如果在国家/政权与个人之间达成保护与被保护的可信性承诺,经由个人权利的制度建设,可以成对民族国家认同。由此看来,两种启蒙都是为了救亡,所以是一种启蒙压倒了后一种启蒙,而并不是“救亡压倒启蒙”,产生这一结局的并不是救亡,而是救亡的手段和方式,即战争。
中国近代的自由民族主义试图通过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良性互动来达成民族国家,尽管这看上去很美,但它所需要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和共享观念,决非短期内所达成。因为急剧的战争使得这一路径所需要的的时间、空间都不具备,还面临着传统与现实资源不足,得不足够的相关利益者支持。因此,战争不可能引致如西方近代基于民族国家与公共之间达成可信性承诺的公民权,[109]即便是有限的民主建设,或是作为战争动员的工具,或是作为攻击对方的调高宣传,而不是民族国家建设的基蓝本。[110]而战争胜利与国家民族主义取得对自由民族主义的绝对压倒性优势,对于个人来说,最多是是一次根本没有提供解放的觉醒,或者是一次没有提供救赎的解放。
频繁激烈且日益工业化的近代战争,特别是对外战争与国家民族主义相互契合,具有同构性,相互容易达成支持。这即源于它们之间的一种同构性,又强化了这一同构性。战争除了产生直接的物质破坏外,还制造民族仇恨,由战争而来的民族仇恨往往成为民民族主义的底色,经过各种政治权力和社会群体等的不断制造与放大,长期沉积为一种民族心理,东方抵抗型民族主义的存续通常以此为基础。正如台湾学者沈松桥所指出的那样,“由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自诞战争所引导的危机而始,它一种由外在危机所激发出的防卫性机制。这种根源性的因素,形塑了中国民族主义的基本性格与关怀目标。自此以后,“反帝救亡”的主题始终盛行不衰,蔚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基调”。[111]一位中国战争史的西方学者也说,1795-1989年间,中国发生的二十五次重战争,“均以中国统一作为潜藏于战争背后的目标”。[112]战争和国家民族主义都以他者的存在为前提,都需要明确地区分即“他者”与“我者”。战争是一种暴力实践,其核心目的就是以暴力消灭对方有生力量。对外战争中敌我双方之间的暴力对决,反映在民族主义中,就是要认识到这种对立,并由各种应言说强化、塑造两个对立面,即“我们”与“他们”。没有这种区别,民族主义就没有牢固的基础。而现代国家的基础是民族,就是建立在“我们”与“他们”的区别之上的。[113]
至于族群民族主义,则多为分离势力所支持。他们借助于一般民族主义的民族自决观念,为其自立政权/国家提供合法性,为了达成自立国家的目标,有时不惜以武力发动战争,这威胁到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成长和建设完整性。[114]国家与分裂势力之间的战争胜负成为影响民族国家成型与成长的重要因素。
概括地讲,频繁激烈且日益工业化的近代战争,极大地刺激了民族主义的兴起、传播和扩散,同时,国家或政治集团也把各自利益与价值观注入民族主义,形成民族主义的不同亚类型,二者成为集体主义视角和基点的国家民族主义压倒了以个人主义为视角和基点的自由民族主义的关键因素,最终使作为一种对群体的认同和归属感的自发性民族主义,在实际中与作为组织民族成员进行战争的国家或政治组织结合起来,为民族空间生存而建构新形式的国家——民族国家,民族以国家为在战争和准备战争环境中维持存继的保护者,成为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国家以民族主义为意识形态和主要的合法性来源,从而成为“民族—国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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