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月/2月美国《外交事务》杂志上,李世默和黄亚生两位知名学者辩论了中国政治体制的优越性。黄亚生认为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是中国唯一值得向往的政治制度。相反,李世默则反对在各级政府都实行民主,并为过去几十年中国政治改革遵循的一种政治模式辩护,即高层实行贤能政治、基层实行民主,中间预留实验空间。黄的观点基于以下三个理由:大部分中国人支持民主;民主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如腐败;民主能够发挥中国政治体制的优势。笔者在中国居住多年,认为黄亚生的论证很无力,下面笔者依次批驳。
黄引用了2003年《东亚各国如何看待民主》中的调查结果:72.3%的中国公众相信民主是“我国现在值得向往的理想”,67%认为民主“现在适用于我国”。这一数据出自政治学家史天健的文章,调查中近2/3的受访者认为现有体制已具有民主特征。史天健认为,中国公民一方面表现出对民主的向往,同时却赞同非民主治理。他和吕杰写道:“普通中国人心里的民主与自由民主话语中的民主定义并不一致,而是建立在监护人话语之中。”换句话说,中国公民普遍支持贤能政治,仍称之为民主。
实际上,有些民主国家的腐败程度也很高。腐败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过低,国家富裕之后往往腐败更少。美国在工业化时期的腐败程度也很高。裴文睿在《中国现代化》中认为,东亚地区包括腐败控制在内的治理水平往往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多有改善。
黄显然没意识到中国领袖把腐败视为可能导致亡党亡国致命威胁的主要理由。在民主国家,腐败不会动摇政治体制基础,因为领袖的合法性源于民众选举,如果他们对领袖不满意,可以下次选举更换领袖。在中国,政治领袖的合法性很大一部分归因于被视为贤能政治的体制,领袖因德才兼备而被选拔上来。
如果没有让领导人对民众负责的选举制度,能减少腐败吗?黄亚生说“问题是政府权力缺乏任何监督和制衡,缺乏透明和自由的媒体等制约腐败的最佳措施。”但这些措施不一定非要民主不可。香港和新加坡并不怎么民主,但都有高效独立的反腐机构和相对自由的媒体。减少中国腐败还有其他措施:需要遏制国企的权力,用强调自我克制和社会责任的儒家伦理体系改革政治教育等。这些都能有效减少腐败。简言之,如果和同等发展水平的民主国家相比,中国在打击腐败方面可能做得更好,因为政权的生死存亡依赖于解决腐败问题。中国新领导人已显示出朝着积极方向前进的信号,如不少省份出现了要求官员公开申报财产的政策实验。
如果与将政治权力去中心化视为神圣原则的民主国家相比,中国体制还有一个优势。比如,在联邦体制下,如果中央政府没有宪法授权的话,它就不能要求全国推广一个奏效的试点模式。中国模式的优势恰恰是,把值得向往的地方改革创新经验推广到全国。如果深圳模式证明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有效,或成都模式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有效,或温州模式在推动金融改革方面有效,或香港模式在推动公民自由方面有效,或广东模式在遏制腐败方面有效,那么,中央政府就尽力把这些模式推广到全国。中国活力的真正源头是在政府处理地方事务时通常采取的放手策略。
总之,中国模式高层实行贤能政治、基层实行民主,中间预留实验空间既是理想又是现实。它在中国过去几十年一步步走近理想,虽还没有完成,但作为评价中国政治进步或退步的标准应是中国模式,而非西方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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