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两个突出特征是异地性和暂时性。
旅游的异地性特征是指旅游活动的发生要以行为主体的空间移动为前提。然而,在理论上表述“异地”的含义并不难,而在实践中却有大量难以认定的现象。其原因在于人们难以对所谓“常住地”的空间区划分给以清楚地界定。城镇大小不一,社区也是一样,不管按什么标准,都难有统一的结果,这是实践中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
旅游的暂时性特征是指旅游仅是发生在旅游者人生时间波谱中某一时段上的行为。旅游者按计划出游,也要按计划返回。所以,这段时间也往往被看作是对正常生活时间的一种逸出。与“异地性”一样,确定空间界限的难题在确定“暂时性”这种时间界限时也仍然存在。旅游所具有的这两个特征,往往诱发旅游者行为表现出明显的异乎寻常的倾向性,这就是责任约束松弛和占有意识外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消费攀高。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证实,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具有明显的挥霍倾向。哪怕是一生节俭的人,一旦身在旅途,就表现得一反常态的慷慨大方。这其中的原因,有的可能是群体旅游上相互谦让而最后哄抬了消费水平,有的可能是受其他旅游者消费行为示范作用的影响,还有可能是出于旅游目的的审美约束而不愿因消费这一环节的窘相而玷污了整个旅程。但不管哪种原因,都是个人对自身责任约束松弛在消费领域的表现。
2、道德感弱化。这是旅游特征所引发的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当一个人以旅游者身份“远在他乡为异客”时,他在倾向上往往想摆脱日常生活的清规戒律,道德的约束力量远不及他在日常生活圈子中那样强大。所以,人性中潜在的恶的东西总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流露,致使我们看到很多怪现象:衣冠楚楚的人曾对三尺门里的卫生至为关注的人此时却毫无环境道德,所到之处一片狼藉;一派君子相的人在异域的灯红酒绿的幻影中也时常会动着偷吃禁果的念头。显然,在人类社会中,像这种责任约束松弛只能暂时地存在“而且最好在熟人看不见的地方发生”。旅游所具有的外部特征与这种需要可谓一拍即合。
3、文化干涉。旅游者以异乡(国)人的身份前往旅游目的地,他浑身上下散发着不同文化的气味会与当地文化形成反差。一般认为,在旅游地发展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上,旅游者对这种文化反差会采取不同的态度,从顺应到漠视直到干涉。旅游者对当地文化的干涉表现为两种情况,而且是两种相互矛盾的情况:一种是旅游者对当地文化的古老、陈旧甚至落后表示蔑视,并极力张扬自身的文化,通过各种活动在当地人中间(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中)施展示范效应;另一种是旅游者出于好奇的心理,以商业的态度对待当地文化中已经垂死的因素,如迷恋于表演性的土著居民的原始舞蹈和习俗。这两种情况,都是旅游者本能的占有意识在旅游文化上的体现。
4、物质摄取。旅游者客居异地,在旅游过程中除了眼看、耳闻、鼻嗅、口感之外,还忍不住有手拿的倾向。好古者可能偷偷掀下古庙的一片瓦当,恋花者不免要拈花惹草,奇石癖好者不惜重金买下珊瑚石,而宠物爱好者竟以求得一只考拉熊为乐。搬不动的就动手摸摸,用刀刻刻,像动物圈定范围一样,告诉他人“我曾到此一游”。或者文明一点,摄下影像回家后自得其乐。凡此种种,都暴露了旅游者固有的占有欲。
从旅游者的审美动机到旅游者旅游期间形形色色的外在表现,这之间决定因素各异,影响因素复杂。但可以看出,旅游过程中的主导思想以及基本行为层次,都是由旅游的本质所决定的。旅游者行为的畸变只不过是旅游特征与这种畸变的心理有某种契合,从而导致个别的、偶然的行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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