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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燃气燃具的使用安全​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新使用应将所有旋钮转到“关”位置上再重新重复打火操作。

1、启用前请一定查核灶具铭牌中“使用燃气种类”与您使用的燃气气种是否一致,不一致不得启用。

2、嵌装灶具的橱柜应设置与灶具底部相通且面积不小于100cm2的通风口,保持橱柜内外的空气流通,以保证由于安装不慎、气源接头处密封不良所泄漏出的少量燃气能够自然疏散,防止积累多了发生意外。

3、使用时一定要保持厨房内的空气流通,应打开排烟设备(换气扇或吸油烟机)。

4、使用中或刚熄火后,不可用手触摸火盖、锅支架、灶面等,以免烫伤。

5、金属面板的灶面上严禁放置刀、叉等金属物件,避免加热烫伤。

6、当发现燃气泄漏或有异味时,应立即关闭气源总阀,打开门窗,自然疏通厨房内空气,待燃气散尽后方可再用,切不可适用电器设备来换气或操作任何电器的改观,以防意外。

7、当双眼灶或三眼灶的其中一眼发生意外熄火时,灶具安全阀将自动关闭气源,其他眼也将熄火。重新使用应将所有旋钮转到“关”位置上再重新重复打火操作。(适用于离子感应式安全型)。

8、当欠压指示灯亮时应更换电池(适用于有欠压装置的灶)。

9、灶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灶具适用中切勿外出或就寝,适用完毕关闭开关旋钮和气源总阀。

11、经常检查火盖是否移位或偏离,保持放置到位。

12、专用进气胶管一般一年半左右更换一次,防止因老化破裂而漏气,影响使用的安全。

13、定时器定时时间结束后,必须将所有开关旋钮置于“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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