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区经济
这是一个在非市场经济国家或者处于转型期国家特有的现象,是一种过渡性的经济形态。我国是一个从单一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由于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中央向地方放权让利的“行政性分权”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企业未能通过政府的“经济性分权”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双轨并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十分模糊,因而区域经济较多地与行政区域联系起来。以中国为例,中国的区域经济更多地表现为各地方之间相互分割与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经济学界通常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诸侯经济”,华东师范大学的刘君德教授则通过对中国行政区划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深入研究提出了“行政区经济”概念。根据他的界定,“行政区经济”是指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中国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20]。刘君德指出,中国行政区的经济功能十分突出,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动下对经济进行了不合理的干预,使得区域经济行为带有强烈的政府行为色彩。在内外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这种政府行为极易演变成地方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从而导致“行政区经济”的区域经济运行状态。这种行政区经济具有独特的运行特点:企业竞争中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政府经常通过直接的行政干预影响经济领域的竞争,从而造成了重复建设、重复布局的发展态势;生产要素跨行政区流动受到很大阻隔,区间经济矛盾时有发生;由于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还未建立,地方政府又直接对企业竞争、市场流通施加强大的行政干预,因此,行政区经济呈稳态结构;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具有高度一致性;由于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的一致性,中心城市的经济能量对边界地区的辐射力相对较弱,出现了行政区边界经济的衰竭性[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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