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中华民族的现代化之梦
“富强”作为一种价值被置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首位,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富强”之梦的决心与信心。富强包括人民富裕与国家强大两层含义,涵盖物质富足与精神丰富两个方面,两者缺一不可。“富强”从字面上看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只是简单地用经济总量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富强程度。一个国家的“富强”,与综合国力相关,也与民生相关,涉及政治、军事、文化、社会、教育、科学技术、外交等诸多方面。因此,从概念意义上来说,“富强”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体现综合国力的概念。我国人民追求富强之路艰难曲折、错综复杂,既有令人难以忘记的惨痛教训,也有让人瞩目的成功经验。因此,当我们把“富强”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来培育和践行时,如何真正树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富强观,就成为摆在广大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富有时代意义的哲学命题,有必要加以深入的思考与研究。
一、近代中国的富强之路
追求“富强”是整个人类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奋斗目标,并不只是我们国家特有的奋斗目标。但是,追求什么样的富强,如何达到富强,却与国家的性质与选择的发展道路相关,没有现成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案可循。笼统地说,人类的发展史就是追求富强的奋斗史,因此,追求富强是一个古老的问题。然而,追求富强也是一个常新的问题,因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域,人们追求富强的形式与手段也各不相同。我国很早就有富民强国的思想。《论语》中就有“足民”的主张,《管子》中也有“富民”的治国之道。我国也有过繁荣昌盛令世人敬仰的富强时期。比如,中华三大盛世王朝:“文景之治,武宣盛世”,“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洪武之治,永宣盛世”,这是我国农业社会综合国力强盛与人民生活富裕的真实写照。
但是,当西方国家经过文艺复兴的洗礼,开始迅猛发展科学技术,并率先拉动了现代化的进程,开始由以农业为主的封建社会发展为以工业为主的资本主义社会时,固步自封、闭关锁国的清朝,虽然也出现过“康乾盛世”的光景,但终究由于生产方式的落后和封建制度的腐朽,失去了往日的盛世年华,沦落到因落后而受欺辱,因贫弱而遭侵略的境地。特别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入侵与对中华大地的掠夺,中国面临着任由列强宰割的悲惨局面,陷入了积贫积弱的深渊。不仅富强盛世不在,神州萧条,生灵涂炭,而且面临亡国灭种的绝境。从此,中国人民不得不走向争取民族独立、谋求人民解放的艰难道路。
在危机时刻,一批爱国知识分子以满腔热忱探寻着救国救民的真谛,寻求中国的富强之路。他们对中国应该如何走向独立,如何实现民族富强这一主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地主阶级改良派主张“师夷之长技以自强”,大量引进西方的先进器物与技术;资产阶级改良派主张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发动维新变法;而资产阶级革命派则发动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没落的清朝政府的统治,建立了新的政权。在众多有识之士当中,郑观应、严复和孙中山的思想具有代表性。
郑观应是中国近代最早具有完整维新思想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代表之一。他认为,中国对抗列强侵略,改变贫弱现状,步向富强之路,不仅应该引入西方的先进器物,还应该学习西方的先进制度。他在1880年编订刊行的《易言》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以国富为中心的改革措施。1894年出版的《盛世危言》一书进一步围绕“富强救国”这一主题,对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教育等多个方面提出改革方案。他在此书的初刊自序中提到:“其治乱之源,富强之本,不尽在船坚炮利,而在议院上下一心,教养有法。”[1]郑观应认为,中国要对抗列强,摆脱贫弱,走向富强,除了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之外,还应学习其制度。虽然他的这种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对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毛泽东等人产生了影响,但是,实践证明,不顾中国国情,采取全面西化的战略,终究难成大业。
曾留学于英国的严复则基于对中国当时落后制度的批判,对1840年以来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过程进行了反思,认为中国通向富强之路,应先培其本根,而这个本根在于“民”。为此,他提出了通过“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来实现国家富强的观点。他强调,振兴中华民族之道,不是急功近利地效仿西方,而是要通过教育来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为此,他引用苏子瞻之言:“天下之祸,莫大于上作而下不应。上作而下不应,则上亦将穷而自止。”[2]具体来说,所谓“鼓民力”是指强健国民之体魄,因为一个国家想要富强,其国民的手足体力是基础。考察古往今来国家的强弱之分,都是始于民力,“周之希腊,汉之罗马,唐之突厥,晚近之峨特一种,莫不以壮佼长大,耐苦善战,称雄一时。而中土畴昔分争之代,亦皆以得三河六郡为取天下先资。”[3]所谓“开民智”是废除八股取士之制,开启人民关注现实世界,钻研科学技术之智。严复认为,西方工业文明的复兴,是民智之果。虽然当时中国也有民智,但却是限于主张读书穷理,将智慧运用于虚,而西方则不同,将聪明运用于实,“其名数诸学,则借以教致思穷理之术;其力质诸学,则假以导观物察变之方,而其本事,则筌蹄之于鱼兔而已矣”[4]。所谓“新民德”是指形成平等的观念。一方面,“平等义明,故其民知自重而有所劝于为善”[5]。除此之外,他还认为,只有统治者平等地对待民众,民众才会心悦诚服地热爱国家与君主,这个国家才会团结一致,抵御外敌。当国民的民力、民智、民德皆备,国家就会走向富强。
孙中山作为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行者,他在由《孙文学说》、《实业计划》、《民权初步》三书合集而成的《建国方略》一书中,分别从心理建设、物质建设、社会建设三方面阐发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论,并提出实业救国的计划。他在自序中写道:“欧战甫完之夕,作者始从事于研究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而成此六种计划。盖欲利用战时宏大规模之机器,及完全组织之人工,以助长中国实业之发达,而成我国民一突飞之进步;且以助各国战后工人问题之解决。”[6]在社会建设方面,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的思想,其中,民生主义的基本主张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和实行集产社会主义。他认为,虽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比中国强大,但其内部依然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因而不能照搬、照学,应该以西方为鉴,另辟新径,才能创造出比西方更好的新社会。今天看来,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中国走“非资本主义”道路的最早构想。
然而,历史的发展已经表明,不论是搞洋务运动,保全皇权统治,还是力推改良或革命;不论是“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教育号召,还是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实业救国的宏伟蓝图,虽然都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每一次都无法摆脱惨遭失败的命运,都没有最终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伟大使命。这说明,中国的独立与富强之路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种种模式,也不能在封建根基上进行细枝末节的改良或革命。要解决中国的富强问题,必须找到能够指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先进理论,必须找到能够领导中国社会变革的先进力量,来彻底推翻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这一伟大使命历史性地落在中国共产党的身上。
二、中国共产党的富强之旅
1921年应运而生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的历史选择,是中国人民探索救国富强的时代要求和必然结果,更是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理论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始,就自觉地担负起了救国救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伟大重任。正如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9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史诗,集中体现为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第二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第三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使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完成和推进“三件大事”,根本在于它代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成就足以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
中国共产党在带领全国人民建设“富强中国”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根据中国的具体实践,自觉地解放思想,而且还能够灵活地调整战略决策,进行理论创新。从历届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报告来看,党和国家领导人带领中国人民对“富强”的追求,经历了从理想内化为社会主义本质,再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写入党章这两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召开的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首次提到了“富强”的概念。七大是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即将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之际召开的。毛泽东在七大开幕词《两个中国之命运》中指出:在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前夜,我们面临着两个中国——光明的中国与黑暗的中国——的选择。光明的中国是“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中国”[7],黑暗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分裂的、贫弱的中国”[8],我们应当为建立光明的新中国而奋斗。在这里,毛泽东首次把“富强”作为是否能把中国引向光明大道的一个判断标准。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基于对当时反法西斯的国际形势与抗日战争中的两条路线的剖析,再次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团结全国人民,废止国民党的法西斯独裁统治,实行民主改革,巩固和扩大抗日力量,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9]。这说明,从七大开始,中国共产党已经未雨绸缪地把富强之梦作为重要的奋斗目标。
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独立与统一是第一位的,建设与富强是第二位的。因此,“富强”排在了“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之后。七大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特别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完成,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如何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尽快建设成一个先进的工业国,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制定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在1956年9月15日到27日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党中央为进一步实现“富强中国”的理想部署了一系列具体的行动措施,非常具体地明确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1)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2)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3)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4)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5)在工业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不难看出,这五大措施都是围绕如何建设好新中国这一主题展开的,对中国人民走向富强之路有着重大的实践指导作用。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把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经济措施,着手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进行改革,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篇章。自此之后,我国人民摆脱了“以阶段斗争为纲”的意识形态的束缚,真正开始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在198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邓小平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确定了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1987年10月25到11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并进一步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了首要位置,提出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宏伟目标。这是自七大以来第一次把“富强”排在了“民主”之前,第一次明确地把建设“富强中国”的奋斗目标提到了一切工作的首位,从此拉开了经济建设的大潮。
从1978年到1992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14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实力增长速度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是,在十三大以后的五年里,我们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与现实挑战。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邓小平于1992年初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确定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0],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从而使建设“富强中国”的远大理想内化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这既是历史性的转折,也是全面解放思想的基石。这种历史性转折与思想解放使中国人民自上而下地对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有更深刻的理解,人们真正意识到“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1]。这些看似简单的立论,却真正打破了长期的思想束缚和过去对社会主义的简单化的认识。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并写进了党章,首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作了大幅度调整,把能否加快经济发展,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落实。
江泽民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中确立了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要实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胡锦涛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在2012年十八大上,胡锦涛作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并将“富强”置于核心价值观的首位,从而使社会主义的本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建设“富强中国”的理想,成为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奋斗目标和自觉的价值取向,成为中国共产党制定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
总而言之,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我们不仅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过程中敢于自我批评与自我完善的信心与决心,而且也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在追求建设“富强中国”的过程中,如何坚定不移地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的中国之梦,如何通过把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相提并论,来建设美丽中国的远见卓识和战略目标。
三、富强之路上的经验教训
我们必须承认,从近代中国知识分子自觉探寻的强国之路,到中国共产党不断践行的强国之策,从计划经济体制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从党的七大提出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到十三大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再到十八大把“富强”置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首位并写入党章,今天的中国在许多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跻身世界经济强国之列,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在追求富强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对“富强”价值观的片面理解,对经济总量的过分追求,出现了思想道德滑坡,法治建设滞后,环境污染严重等发展中的问题,如此种种令人痛心疾首。
首先,在建国初期,刚刚完成社会主义基本改造的新中国,百废待兴,党中央信心百倍,全国人民干劲十足,一门心思搞经济,梦想着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超英美发达国家。但是,中国共产党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没有意识到建设社会主义的艰难性与长期性,没有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忽略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急于求成思想的指导下,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指引下,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干精神的鼓舞下,掀起了“大跃进”的生产高潮。尽管当时的出发点是美好的,并且在农田水利建设、基础工业建设和内地工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最终,不顾生产规律,追求快速发展,造成了对社会生产力的严重破坏,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导致了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之间、积累与消费之间比例的严重失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致使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进入了困难时期,同时,也滋生了虚报数字,说大话,不实事求是,靠主观意志办事,取悦于上级,随意扩大政绩等恶习。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一次成为举国上下的奋斗目标。实践证明,我国人民在一边搞经济建设一边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也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令世人瞩目的中国崛起之路,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但是,当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用30年左右的时间走过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近三百年走过的路时,当我国的道德建设速度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时,西方国家在不同时期曾经出现过的问题,在我国近20年来也相对集中地暴露出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关乎饮食的三聚氰胺奶粉、染色馒头、墨汁粉条、地沟油、瘦肉精、假烟、假酒等食品安全问题不绝于耳;关乎生命的矿难、恶性事故、抢劫等生产与社会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关乎健康的毒胶囊、虚假药品广告等药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关乎社会正义的腐败、渎职、贪污等作风问题令人瞠目;关乎制度的裸官、行贿、受贿等作风问题让人痛心。总之,我们在追求富强之路上出现的问题遍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些不是只与某个区域或个人相关的个别问题,而是我们在快速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内生并集中暴露出来的彼此关联的整体性问题,其危害影响深远。在经济领域,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不信任;在政治领域,公众对官员和政策效力不信任;在法律领域,公众对司法不信任。最后,这些不信任扩展为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不信任。这些关乎诚信与信任的问题对整个社会发展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第三,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建国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同经济发展速度相比,法治建设明显滞后,并且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过于偏重经济立法,对于众多民众关心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致使众多社会组织发展混乱,众多杂乱的社会现象得不到法律的规范。最近,王全璋律师因用手机拍摄并通过“云录音”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而被拘留一事,更是将审判公开限度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表明,我国是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的。然而,在具体的司法案件审判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公开审理,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审判公开(例如,是允许公民旁听,还是允许录音、录像),都存在较大争议。另外,完善司法纠错机制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国家都有重大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于审判监督程序都有专章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司法权配置问题、外部监督问题等而使其实施效果欠佳,也因此受到广大民众的广泛质疑。如何切实完善立法,完善审判过程,健全司法纠错机制,实现阳光司法,是目前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人是自然界中的存在物,应当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律必然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恩格斯曾指出,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每一次的胜利,都会遭到无情的报复。然而,建国初期,由于科技水平不足,照搬苏联模式,在大力发展工业的过程中,对自然界一味的征服和破坏,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未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不少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任意排放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导致了环境的严重污染与破坏;部分企业通过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造成了大量生产要素的浪费。实践证明,生态的破坏、环境的污染、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是急需转变的。自1993年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与环境发展白皮书》以来,党和人民已经认识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在未来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认识到我们的富强之路应该与生态文明相协调。然而,在推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力求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双赢道路的过程中,问题依然存在。既得利益者不愿触及自身根本利益,来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薄弱,相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力度不够,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我国的发展历程已经表明,“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发展问题主要是不切实际地追求快速建设,那时,人民生活虽然都不富裕,但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彼此守信、互助互爱、社会道德高尚、社会犯罪率较低。相比之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然摆脱了食品短缺的尴尬局面,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民终于有能力跨出国门、走向世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实质性的提高,甚至成为国际各大奢侈品牌的消费与购买主力。但是,却不得不承认,我们失去了曾经拥有的社会诚信、社会安全等十分珍贵的优秀品德。如今,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不仅割裂了邻里之间的友好往来,而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相当陌生;一桩桩社会恶性事件的披露,反映了社会诚信失范、社会心态失衡、社会监管失缺和社会规则失灵等不良现象。我们不得不面临着日益远去的鸟语花香,生活在高度污染的环境之中,我们不得不面对令人担忧的衣食住行,生活在利欲熏心、道德缺失的社会之中。因此,我们到了需要再次系统地反思“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什么是作为核心价值的富强观?”这些关键问题的时候了,到了需要在建设“富强中国”的同时,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来拯救灵魂与自我的境地了。
四、作为核心价值的富强
诚然,我们不能因为追求“富强中国”之路上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裹足不前,更不能放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放弃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放弃经济建设的伟大目标,放弃实现现代化的强国富民之梦。
从理论上来说,追求富强之路,实现现代化不仅是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也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言:“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3]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到最终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每一种社会形态的形成、完善与灭亡,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形态具有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或者说,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更替和发展过程,也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由低层次的适应协调到高层次的适应协调的过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就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关系是动态的,是随着社会形态的改变而改变的,而不是固定的和一成不变的。另一方面,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4]大厦的根基为经济基础,对耸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有着决定作用,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虽然不能改变历史运动的总体方向,却可以影响历史运动的进程。因此,深化经济改革最终必然会导致相应的政治改革。
从现实必要性上来说,富强是解决当前中国主要矛盾的根本方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我们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最根本的就是要发展经济,提高社会生产力,也就是要富强。将富强提升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并将其置于首位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富强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条件。民生问题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它涉及民众的基本生存与生活,包括居民收入水平的问题、教育的问题、就业的问题、医疗卫生的问题、社保的问题等等。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民众才会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和谐稳定,才能真正实现富强的目标。
从“富强”这一术语的意义来看,“富强”不只是指经济上富足,强大也是其应有之义。李斯在给秦王的奏章《谏逐客书》中就是在富足与强大两个意义上使用“富强”一词的。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富强”是指国家强大和国民富裕。一个富裕的国家,未必强大。像卢森堡、卡塔尔那样的小国,虽然在全球财富排行榜中名列前茅,但却谈不上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另一方面,大国也不等于是强国,清朝时期的中国,在当时也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但却是一个倍受欺压的贫弱之国。只有人口总量,没有经济规模,不会成为一个强盛之国。因此,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与人口规模只是富强的必要条件和一个重要方面,而不是充分条件和全部方面,更不是全部意义之所在。国家的富强还与其文化、制度、军事等综合力量的强盛相关。因此,除了经济强国之外,我们还需要同时发展政治强国、军事强国、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
首先,在经济强国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处理好国家富强与国民富裕的关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到2010年,我国的GDP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我国的人均GDP还处在100位之后。因此,2010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为了人民更好的生活,要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快速增长,使居民收入增长同经济发展同步的要求。在本次会议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党的执政理念正式由“国富”转向“民富”。国富是民富的基础与保障,民富是国富的方向与目标。过分强调国富,会影响居民收入的增速和比重,进而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也将影响到国家的财富积累;过分强调民富,会滋长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风气,使国家失去抵御风险与提升综合国力的能力。因此,国富与民富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富强的目标。
就民富来说,我们还需要解决好先富、后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是由邓小平首次提出的。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15]邓小平的这种共同富裕的思想最终内化为政策导向。然而,就现状而言,我们党在带领人民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来达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虽然着实极大地解放与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部分地区的经济腾飞,带动了整个经济的适当发展。但是,也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因此,如何进一步消除城乡差别,达到共同富裕,是我们需要应对的重要问题之一。
其次,在政治强国的过程中,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争取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话语权。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有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有计划地进行改革与发展。因此,政治的开明以及在其指导下的社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讲话,揭露了现行政治体制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系统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想,揭开了我国走向政治强国的序幕。在发展过程中,要根据中国的特殊情况,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完善中国的政治体制,首先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过程中,人民群众特别是某些利益群体的政治需求越来越突出,这就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满足广大人民的政治需求。中国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经济得到巨大的发展,但由此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导致一些阶层的不满。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贫富分化,维护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而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防范和遏制腐败的制度保障,也是国家保持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政治强国还表现在能够在国际社会或重要的国际组织中拥有话语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国际秩序,在当前的国际政治中,成为政治大国还需要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保证。因此,政治强国与军事强国密不可分。
第三,在文化强国的过程中,处理好文化本身的发展与通过文化发展推动国家强大的关系问题。文化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渗透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而不断地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从片面向全面发展。同时,文化反过来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经过历史的积累与沉淀,成为独特的社会遗传代码,维持历史的延续性,培养塑造人类本身,推动国家进步。一个国家的富强,离不开也应该包括文化的强盛。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是十八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方针与目标要求。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文化建设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证明,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只有大力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才能实质性地提升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优势,为建设“富强中国”提供强大动力与有力支撑。从国家层面来说,加强文化建设,有利于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从个人层面来说,通过文化建设,有利于每个人自觉地提高文化追求,在品德修养、知识积累、精神历练、智慧提升等方面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充实自己,使自己向着全面发展的方向努力。
第四,在科技强国与人才强国的过程中,处理好教育与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问题。科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每一次科技上的重大突破都极大地推动生产力的提高。早在18世纪中叶,科学技术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极大地推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发挥出巨大的作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也变得愈加重要,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国家富强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与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专业人才。1995年5月6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是全面落实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伟大举措,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强调坚持以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现由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向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设中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列为今后15年直至21世纪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针之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科技强国不只是经费投入的增加,更要落实到具体措施上来,我国目前的科技资源分配与人才流失情况远不能令人满意。没有强劲的人才队伍,就无法实现科技强国的理想,科技强国与人才强国类似于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是相互依赖的。因此,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吸引优秀留学生学成回国,为国服务,多方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无疑是实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的基本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追求“富强”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是要求我们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探索中国的富强之路,为尽快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我们在重视经济强国的同时,除了要兼顾政治强国、军事强国、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之外,还要与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区别开来。没有经济实力做后盾,政治强国、军事强国、文化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就落不到实处。因此,在这些强国战略中,经济强国是基本的前提。但是,强调经济强国不等于拼命地追求功利原则和利己原则。否则,就容易滋生对金钱和个人利益过分崇拜的心理,造成“一切向钱看”的政策导向,无法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无法避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致富方式,无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富强观,是建立在增强综合国力基础之上的强大和建立在精神文明基础之上的富裕,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
五、结语
总而言之,“富强”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不断践行的价值之一。价值是体现主客体关系的一个范畴,反映了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价值观是关于价值的根本观点,表现为行为选择中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判断标准。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影响和决定了人们的理想、信念和追求方向。富强价值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首,引领和统率着其他位于从属地位的价值。富强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追求高尚精神、提升生命意义、达到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实现现代化之梦的根本保证。
成素梅 纪雪丽
【注释】
[1]郑观应:《盛世危言》,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2]王栻主编:《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页。
[3]王栻主编:《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页。
[4]同上书,第29页。
[5]同上书,第30页。
[6]孙中山:《建国方略》,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8页。
[7]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26页。
[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26页。
[9]同上书,第1053页。
[1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1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1—32页。
[1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79页。
[1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1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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