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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利益观要做到“十不为”

时间:2023-09-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树立正确利益观要做到“十不为”刘德科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在当今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利益矛盾复杂多样的条件下,矿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担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担负起实现大集团战略宏图的光荣职责,就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自觉做到“十不为”。要做到“慎始”,谨防“第一次”。许多人就是没有把握住“第一次”,在“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中一步步走向深渊。

树立正确利益观要做到“十不为”

刘德科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追求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又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最终根源。在当今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利益矛盾复杂多样的条件下,矿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担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担负起实现大集团战略宏图的光荣职责,就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自觉做到“十不为”。

第一,不为个人名利所累。什么是正确的利益观?那就是: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在这个原则下,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名利地位,面对“名与利”,分清“大与小”,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是“大利”,个人利益是“小利”;国家名誉、公司名誉是“大名”,个人名誉是“小名”。做到看事业重于山、视功名淡如水,不能遇到事情互相推托、遇到责任互相推诿、遇到荣誉争相邀功。回顾矿区近年来的奋斗历程,无不闪现出这样的画面:一大批优秀的党员干部兢兢业业工作,默默无闻奉献,牺牲个人的小利益,换来了集团公司快速发展的大利益。但也有个别同志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只着眼于个人的小利。为此,我们要解决好“做事”与“做官”的问题,干工作要从集团公司和广大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考虑如何增加自己的名利。这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一种境界。

第二,不为不义钱财所害。“贪如火,不遏则燎原。”近年来一批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纷纷落马,很多都是为钱所害。矿区出现的一些违纪案件也足以说明这一点。君子爱财,须取之有道、取之有度、取之合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奉献与索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做到“慎始”,谨防“第一次”。“第一次”的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许多人就是没有把握住“第一次”,在“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中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在“不义之财”面前要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警惕了“第一次”,就能累积成“每一次”,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找不到可乘之机。

第三,不为私欲邪念所动。人有七情六欲,党员干部也不例外。有的之所以在权、钱、色的诱惑下坠马,究其根源无不是为欲所困、为欲所害。在社会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的情况下,腐朽思想文化具有很强的迷惑性、诱惑性、渗透性和腐蚀性,并且必然反映到党员干部队伍内部。现实告诉人们,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行为上的坚定,洁身自好,警钟长鸣,做到“灯红酒绿不迷眼”。要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把法律、纪律转化为严格的自律,时刻不忘自己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等“七笔账”,以预防职务犯罪和抵制商业贿赂为重点,做到廉洁从业、安全从政,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

第四,不为家事亲情所困。能否正确处理公事与家事、权力与亲情的关系,是对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领导干部如果处理不好这个关系,就容易出问题,以致触犯党纪国法,既毁了自己,也误了家人。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才能当好人民的公仆;只有把对子女亲属的关爱之情,用于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奋发有为,才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亲情;只有以坚强的党性和高尚的人格形成清正廉明的家风,才能与家人一起筑牢夯实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什么样的亲情观应有自己的准则。近代民族英雄林则徐说得好:“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共产党人应该明智通达。

第五,不为朋友义气所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年来,毁于所谓“朋友义气”的领导干部为数不少。应该说,一个人交朋友无可非议,但不能没有选择。古人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一个人交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交一个坏朋友,就等于多了一个陷阱、多了一个危机。党员干部与谁交往、怎么交往,不是私事,而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因为有些“朋友”就是瞄着你手中的权力而来,他们千方百计和你交朋友就是“请君入瓮”,就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说,一定要解决好“社交圈”问题,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选良交友,择廉交友。

第六,不为不正权势所屈。正气,不仅是做人之要,更是为官之本。江泽民同志告诫我们:“全党同志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永远与人民群众心连心,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坚如磐石。”要保持浩然正气,就必须不为权势所屈;要做到不为权势所屈,就必须坚持真理、敢于斗争。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作为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更要有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的勇气和决心。从另一方面讲,还要做到慎权,正确运用权力。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因此,领导干部对不正权势要不屈,对手中权力要慎重,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第七,不为歪风陋习所缚。近年来,歪风陋习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时有体现:有的管不住嘴,习惯挑拨“是非”;有的管不住手,经常收点“好处”;有的管不住腿,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有的对自己的爱好不善节制,任其成为不法之徒腐蚀的缺口。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收一点拿一点、捞一点占一点、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乐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组织上就会宽容、原谅。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使之渐渐放松自我约束,滋长了放任心理,于是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慢慢由小过成大错、由量变到质变,直至身陷囹圄,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此,每个党员干部要在“慎微”上下功夫,在“慎独”上花气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每日“三省吾身”,时时以党性原则要求自己,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以职责使命鞭策自己,切实增强免疫力和抵制力,真正做到管住爱好、把住小节、革除陋习。

第八,不为流言蜚语所惑。党员干部一定要明辨是非,听到什么要加以分析,从多方面来思考问题,不能被事物表象所迷惑。特别是耳朵不能“软”。耳“软”,就容易听谗言、听媚言、听谣言。此类话听多了,就会妄自尊大、一意孤行、是非不辨、良莠难分。党员干部一定要有主见,多近员工群众,多听真实声音,多问几个“为什么”,对那些“甜”得特别、“亲”得异样、“吹”得肉麻、“勤”得反常的人,要在心里做一些冷静、细致的思考,以看清他们的真实面目。在不为谗言所惑的同时,也要“慎言”。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是一些人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或评头品足、滥发议论,或捕风捉影、添油加醋,或散布网络“新闻”,甚至津津乐道于一些人身攻击和谣言。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意识,坚持“从严治口”,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上级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集团公司发展的话坚决不说。

第九,不为安逸享乐所蚀。“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早在1949年3月,毛主席就高瞻远瞩地说:“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外来享乐主义的侵蚀,以及各种腐朽思想的沉渣泛起,一些党员干部淡化了艰苦奋斗观念,滋生了追求享乐思想,热衷于摆阔气、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从而形成很不好的影响。每个党员干部要牢记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教导,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一要加强思想修养,防止享乐思想的滋生;二要注重防微杜渐,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三要强化监督意识,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四要发扬奉献精神,为党的事业、集团公司的发展努力奋斗。

第十,不为形式主义所误。形式主义是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是有悖于实事求是思想作风的不良行为,是一种扭曲的利益观。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推动企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认真贯彻枣矿集团提出的“十克服十倡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密切联系实际,说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踏踏实实做事,实实在在做人,不搞政绩工程,不做表面文章,不好大喜功、盲目跟风,不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事求是、科学发展,实现集团公司更快更优更好地发展。

“十不为”是党员干部应始终保有的人格和“官德”。人的能力有大小、职务有高低,但人格不能小、“官德”不能低,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每个领导干部只有认真做到“十不为”,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才能提升人格、建树“官德”,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真正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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