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要求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我国对于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总的要求。
第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这些思想和理论是立国之本。其把人民的利益视为高于一切的基本立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基本思想方法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设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加大对公务员腐败的惩治和预防力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处于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公务员法》的实施虽然使得公务员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和法制化,但是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只有与时俱进的制度才是有生命力的制度。
第二,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客观要求。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市场经济,促进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由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是由政府来管理并为之服务的,那么国家人事行政就必须通过科学和规范的管理方法,充分挖掘、培养和使用一大批优秀人才,使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进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其包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它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用人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务员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形成一支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队伍。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富国之道,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一个环节,通过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改革,可以加速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进程。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公务员制度要为改革开放服务,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为改革开放事业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第三,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最主要的是坚持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原则。任人唯贤是指“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来选取人才。德才兼备是我党历来选拔干部的标准。“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品质,具体表现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党性强,作风好,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才”主要是指业务水平,具体表现为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熟悉、精通业务,有专业知识和能力;领导干部还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指挥能力。德与才相比,首先要看德,但没有才也会误时误事,给工作造成损失。因此,德、才二者均不能偏废。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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