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要素的变动无疑是影响行政体制变革动力中最为关键的因素。诚如里格斯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模式基本上是由该国的经济结构所决定、所塑造的……经济要素是影响一个国家公共行政的第一要素。”(1)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主导性力量,通过指令性计划和强制性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和干预经济运行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保障城市优先发展战略的实现,政府不惜动用行政手段限制资源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虽然在短期内实现了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城乡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与此同时,经济体制改革也提上了重要的发展议程。从1984年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1988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再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式确立,中国宏观经济环境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向纵深发展,资源要素日益要求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束缚,在更为广阔的地域空间内自由流动。
在这种背景下,依靠行政力量,通过在市县之间建立行政隶属关系来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改革注定是要走向失败的。实践也进一步证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实行的“市管县”体制,虽然在一些城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确带动了辖县的经济发展,但却限制了资源要素在市域范围之外的自由配置,而且当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后,市对县的带动作用就会逐渐减弱,取而代之的则是市对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行政束缚。于是,取消市对县的领导,解放县域经济,突破“市管县”体制下市与市之间的行政壁垒,在更广阔的地域空间内建立经济联系,成为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改革愿望在市场发育充分、经济转型成功的地区显得尤为强烈。从这个层面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省直管县”体制的推行提供了最为基础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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