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新安全观
中华民族从来是一个爱好和平、与人为善的民族。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饱受外来侵略和奴役之苦,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与自由,始终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率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恪守不参加军事集团、不谋求势力范围、永不称霸等庄严承诺。中国是当今世界的一支维护和平的力量。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认识到了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国家安全特性的变化,并逐步对中国的安全观进行调整。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是中国安全观发生变化的新起点,在随后的十几年时间内,中国在一系列事关安全的重大问题上作出了明确判断:一是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做出新的科学论断,认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从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1987年党的十三大概括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1992年党的十四大又把和平与发展问题提高到“时代主题”的高度来认识。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这一重要思想称之为:“当今时代的主题”和“时代特征”。二是明确强调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调整了20世纪70年代“一条线”战略,坚持独立自主和不结盟政策,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邓小平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我们始终把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重大国际事件,我们按照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判断,决定对策。不以任何大国画线,不看大国的脸色行事。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论亲疏;三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国策,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对世界上一切愿意与中国合作的国家开放,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四是改变了对多边安全制度和裁军问题的看法。自80年代中叶开始,中国多次主动采取单方面裁军行动,重视并推动区域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合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在1993年以前,中国的安全政策主要以双边安全对话、谈判和协商为基础。1993年之后,中国政府对多边安全对话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和立场,并支持从整个地区角度对涉及安全的各种问题在双边和多边的基础上进行广泛的研讨与合作。中国在一系列涉及安全问题方面的若干重大调整,充分表明中国的安全观在发生着巨大变化。
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邓小平南巡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安全观的调整进一步加快。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安全观的基础上,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逐渐推出与时俱进的新安全观。新安全观的起步是从上海合作组织的实践中总结提升的。1996年4月26日,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协商解决“冷战”期间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在中亚地区猖獗的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对各国的安全威胁问题,以及非法贩卖武器、毒品和非法移民等犯罪活动,启动了上海五国合作机制。在上海五国合作机制的成功实践中,中国总结出了新形势下维护国际安全的一系列新主张。1997年4月23日,在上海合作机制五国元首签署《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的前一天,江泽民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发表的演讲中,向世界阐明了我国关于维护国际安全的基本主张,并阐述了倡导新安全观的重要意义,指出“五国将要签署的裁减军事力量协定,就充分体现出完全不同于‘冷战’思维的一种新的安全观,对于增进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与信任、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将会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开辟新的途径”[37]。同日中俄签署的《中俄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中,中俄双方一致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双方认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对话协商促进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这是上海五国首次倡导摒弃“冷战”思维,寻求合作安全的安全观。与此同时,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关系发展中探索建立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实践,特别是两国在次框架内妥善解决了长期束缚两国关系发展的边界划定问题,也为新安全观的确立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另外,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推动中国开始重视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概念内涵的扩大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验,新安全观的诞生呼之欲出。
正是在此背景下,超越安全观的“冷战”思维,适时而准确地捕捉时代的矛盾变化,中国政府正式提出了新安全观的问题。中国提出新型安全观的标志是1997年12月钱其琛外长在吉隆坡出席东盟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1998年7月中国首次发表的《中国的国防》国防白皮书。在《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中国政府鲜明指出:历史证明,“冷战”时期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增加军备为手段的安全观念和体制不能营造和平。在新形势下,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同盟更有悖时代潮流。要争取持久和平,必须摒弃“冷战”思维,培育新型的安全观念,寻求维护和平的新方式。中国认为,这种观念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国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政治基础和前提。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更不应进行军事威胁或侵犯。(2)各国应在经济领域加强互利合作,相互开放,消除经贸交往中的不平等现象和歧视政策,逐步缩小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谋求共同繁荣。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经济基础。维护正常和良好的经济、贸易和金融秩序,不仅要有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健全的经济运行体系,而且要加强地区和世界的经济联系与合作,共同创造稳定、安全的外部经济环境。(3)各国应通过对话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谋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这是确保和平与安全的现实途径。安全是相互的,安全对话和合作旨在促进信任,而非制造对抗,更不应针对第三国,不能损害别国的安全利益[38]。这是中国政府首次阐述新型安全观问题。
随后,时任中国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先后在多个不同场合以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全面阐述了新安全观的思想。1999年3月26日,江泽民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首次全面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他指出:“历史告诉我们,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加强军备为手段的旧安全观,无助于保障国际安全,更不能营造世界的持久和平。这就要求必须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安全观,并积极探索维护和平与安全的途径。我们认为,新安全观的核心,应该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39]2001年6月15日,江泽民总结了“上海五国”五年历程的宝贵经验,指出:“‘上海五国’首倡以相互信任、裁军与合作安全为内涵的新型安全观,丰富了由中俄两国始创的以结伴而不结盟为核心的新型国家关系,提供了以大小国共同倡导、安全先行、互利协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几天后,江泽民又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七一”讲话中,再次强调了“新安全观”的思想,提出:“国际社会应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40]从此之后,梳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成为中国新安全观的权威界定固定下来。
2002年7月31日,参加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中方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方在新形势下的安全观念和政策主张,以精练的语言勾勒出新安全观的科学内涵。文件认为,新安全观的核心应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所谓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各国应经常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与相互通报。所谓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所谓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所谓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文件指出,新安全观的合作模式应是灵活多样的,包括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多边安全机制、具有论坛性质的多边安全对话、旨在增进信任的双边安全磋商,以及具有学术性质的非官方安全对话等。促进经济利益的融合,也是维护安全的有效手段之一。这是中国政府就新安全观作出的最系统和最完整的阐释文件,标志着新安全观的成熟。
最后,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对新安全观作出了最权威的界定。报告提出:各国“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新安全观实质是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新安全观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符合人类社会进步的要求[41]。至此,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作为中国国防战略和安全政策的指导思想,形成了系统和完整的思想体系。
结合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文件、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讲话、历部国防白皮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安全问题的阐述,按照安全观的一般框架,可以将中国的新安全观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的判断。中国认为,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特别是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给世界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国际环境是可以实现的。同时,世界上不确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有所增加,人类还面临许多严峻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只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就能够逐步实现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目标。
二是对中国面对的安全威胁的判断。在一个多元多样又相互依存的世界中,对中国国家安全挑战和威胁性因素主要来自某些国家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恶性发展的“台独”势力以及恐怖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同时,中国认为,新军事变革引起的军事技术差距与“黄祸论”、“中国威胁论”和“遏制中国论”的复杂交织,会刺激某些针对中国的同盟和条约组织,形成对中国和平发展的长期性威胁;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带来的石油、水资源等危机已经逐步显现,经济、金融、社会、能源、信息、卫生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已悄然降临中华大地,并可能与传统安全相互作用、推波助澜;另外,国内事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上升为国家安全威胁的趋势。在未来10年至15年,中国失业、贫富悬殊、东西部差距、城乡差距可能导致地区矛盾、城乡矛盾、弱势群体与强势阶层的矛盾不断加剧;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公积重难返,对中国的安全具有重大影响,都有可能成长为威胁中国安全的因素。
三是中国安全目标的追求。面对中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和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因素,从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与促进中国和平发展道路需要的角度出发,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是:(1)制止分裂,促进统一,防备和抵抗侵略,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2)维护国家发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3)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适应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的现代化国防,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4)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5)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争取较长时期的良好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42]。
四是中国处理安全事务的原则和准则。为实现上述安全目标,中国确立的处理安全事务的主要原则是确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观,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摒弃“冷战”思维,谋求安全的共赢,确保中国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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