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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正义的本质

时间:2023-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面对希波战争和工商业奴隶主与贵族奴隶主之间的斗争问题上,赫拉克利特积极支持反侵略的正义战争和进步的夺权斗争。总的来看,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还是保守的政治立场,他强调维护秩序的价值,是一个制度主义者。赫拉克利特强调法律的至上性。赫拉克利特处在这种转变的第一个环节中。[69]由此可见,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的基本态度是保守主义的。赫拉克利特看到由个人良好的理性制定城邦法律的价值。

四、正义的本质

如前所述,赫拉克利特所理解的逻各斯在本质上是火的“尺度”,而这种尺度既存在于自然中,也存在于社会中;而且是流变中的统一、矛盾中的和谐;在社会生活中,这种逻各斯一般不存在众人的言辞中,而存在于精英的思想中。这种思想表现在公共性上,就是法律。所以赫拉克利特强调,公众言辞和行为要遵守法律。“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那唯一者的意志。”[61]

1.正义就是斗争

从逻各斯的本质来看,万物的存在以尺度和秩序为前提。合乎尺度与秩序的就存在,就是自然,反之,就毁灭。秩序与尺度就是万物必须遵守的原则,又是在对立中、在流变、在上下左右和前后的动荡中维持基本的尺度。要通过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才能实现,所以和谐存在于矛盾之中。赫拉克利特看到了只有通过对立面的斗争才能达到和谐、秩序和尺度。因此,维护秩序的就是事物中必然的,也是人必须采取的,所以也就是正义的。

在面对希波战争和工商业奴隶主与贵族奴隶主之间的斗争问题上,赫拉克利特积极支持反侵略的正义战争和进步的夺权斗争。正是从这种政治立场出发,他认为斗争是绝对的,斗争是美是善,斗争产生一切,斗争创造一切。他说:“应当知道,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产生的。”[62]他还说:“战争的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他使一些人成为神,使一些人成为人,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自由人。”[63]赫拉克利特怀着民族战争的正义感,赞颂了那些在战争中牺牲的将士,认为“神和人都尊敬战争中阵亡的人”,“更伟大的死获得伟大的奖赏”。[64]

2.正义就是法律的统治

赫拉克利特所生活的时代,古希腊民族斗争、阶级斗争和政治派别斗争错综复杂,传统的社会秩序发生动摇,一方面是社会处在秩序失范之中,另一方面是不同秩序处在斗争之中。总的来看,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还是保守的政治立场,他强调维护秩序的价值,是一个制度主义者。对制度的理解和建构什么样的制度,赫拉克利特显示出了保守与革新的矛盾,但从理性出发来建立制度或坚持制度的理性本质是其基本立场。

维护或反对社会中的秩序、法律与维护者或反对者所处的社会地位有一定的关联。一般说来,强势集团或不能从法律中获利者总是反对建立秩序,而弱势集团或制度受益者总是坚持制度。反过来说,从维护法律或反对法律绝不能得出政治立场的保守或先进。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一般或抽象的层次,一个是特殊或具体的层次。从一般的层次上看,赫拉克利特是坚持法律制度的;反对“无法”的生活与城邦;从具体的层面上看,他所讲的法律的内容和精神有一定的保守性,但又与传统的神法不同。在赫拉克利特时代,奴隶主贵族主张一切都按照过去的传统习俗办事,他们竭力维护保障他们的特权利益的习惯法,反对制定具有民主精神的新法律。但他们已经失势,处在衰落中,力图通过维护秩序和法律来守住既得利益。相反,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则坚决反对旧的习惯法传统,反对贵族奴隶主的特权,强调形成成文法以保障工商业奴隶主的利益。赫拉克利特强调法律的至上性。他认为:“人们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自己的城垣而战斗一样”[65]。同时他也指出,法律能够体现理智,城邦用法律武装起来就像用理智武装起来一样,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理智。所以他说:“如果想要理智的说话,就应当用这个人人共有的东西武装起来,就像一座城市用法律武装起来一样,而且还要武装得更强固些。”[66]但他拒绝为城邦立法。“他的同胞们要求他为城邦立法,他不理他们,因为在他看来,城邦早已风俗陵夷了。”[67]

赫拉克利特究竟主张城邦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呢?总体来看,赫拉克

利特把“神法”与理性之法联结在一起。人民应该为什么样的“法律”而战这是奴隶主民主派和奴隶主贵族专制派在法律问题上的分歧所在。一般来说,法律是统治者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律的形式有习惯法与成文法之分,还有所谓的神法、自然法、人法的区别。在古希腊,对法的认识和遵从有一个从神法,经自然法然后再到制定法的一个发展过程,有一个把法理解为意志向理性的转变过程;对法的优劣的评价,也有一个从来自个人意志者为优向来自众人理解者为优的转变过程。赫拉克利特处在这种转变的第一个环节中。即从神法向人法和成文法的转变中,从个人意志优先向众人理解优先转变的过程中。公元前七至公元前六世纪,遍及希腊的改革运动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废除“神的法律”,代之以“人的法律”。这动摇了氏族贵族专制制度的基础,提出了用国家原则代替氏族原则,肯定了公民资格的政治意义。这是有利于平民群众的。然而,赫拉克利特却主张“神的法律”的至高无上,不仅强调“城邦应当用法律武装起来的”[68],更重要的是要从城邦法律服从于“神的法律”,他说“然而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在。神的法律随心所欲地支配着,满足一切,也超过一切。”[69]由此可见,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的基本态度是保守主义的。不过,从方法质量的角度来讲,由众人协商的立法并不一定就高于由一个人所制定的法律。赫拉克利特看到由个人良好的理性制定城邦法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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