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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对脱思麻地区的治理模式

时间:2023-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和总管府。但未说明其辖域及治所。也说明脱思麻与巩昌路相邻。《元史》卷六〇《地理志三》“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七年,并洮州入安西州”。这当是脱思麻设立探马军四万户府的由来。

第三节 元代对脱思麻地区的治理模式

一、元朝在脱思麻地区的军政建置

元代脱思麻地区的军政机构接受双重管理,既分属于陕西、甘肃行省,如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及其下属河州路、脱思麻路均属于陕西行省,弘吉剌部长吉驸马封地西宁州属甘肃行省[150];同时又直隶总制院或宣政院,如至元二十五年(1288),丞相桑哥“以总制院所统西蕃诸宣慰司军民财谷,事体甚重,宜有以崇异之,奏改为宣政院,秩从一品,用三台银印”[151]。忽必烈接受了桑哥的建议,将总制院改为宣政院,把整个藏族地区统一起来归宣政院管辖。因此,《元史》将脱思麻地区军政建置分记在《百官志三》宣政院条下、《百官志七》宣慰司条下和《地理志三》陕西行省、甘肃行省条下。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和总管府。《元史》卷六〇《地理志三》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条下有脱思麻路。但未说明其辖域及治所。从《地理志》至元五年(1268)“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七年,并洮州入安西州。八年,割岷州属脱思麻路”,及《狄道州志》祁林曾授“脱思麻路常阳等处军民元帅府同知”等记事看,脱思麻路包括安西州、洮州、岷州、常阳等地,由此推断其辖境约今甘南、川西北一带,有的碑记就是将脱思麻与巩昌、成都、汉阳等地并列的,上述各地民匠总设一长官所统辖[152]。大德二年(1298),“诏总帅汪惟正所辖二十四城,有安西王、诸王等并脱思麻来寓者,与编户均当赋役”[153]。也说明脱思麻与巩昌路相邻。需要辨明的是,《元史》中的脱思麻之地与脱思麻路并不总是同义的,在许多场合下,脱思麻是源于藏文地名概念的一种非正式的习称,其范围要比脱思麻路大得多,不能不分场合地将两者混同起来。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属官有: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员,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此建置仅此一见,难以详考。元初河州隶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也许西夏中兴行省短暂存在期间曾割河州来属,设置河州军民总管府,故有是称。后立吐蕃等处宣慰司,就近统辖,改称河州路,并为司治所在。下领定羌、宁河、安乡三县。

洮州元帅府。《元史·地理志三》陕西行省条下有洮州,领可当县。《元史·百官志七》作洮州路元帅府,为吐蕃等处宣慰司所辖八元帅府之一。入明后为河州卫管下军户千户所。治所在今甘肃临潭。

十八族元帅府。《元史·百官志七》有十八族元帅府,为吐蕃等处宣慰司所辖八元帅府之一。《元史》卷五《世祖纪》至元元年(1264)秋七月,“以西番十八族立安西州,行安抚司事”。是十八族元帅府初为安西州安抚司。《元史》卷六〇《地理志三》“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七年,并洮州入安西州”。元明史料中,十八族与安西州从未并列出现过,说明二者是同一的。其辖境在洮州、岷州之间。入明后河州卫下置有十八族千户所。

积石州元帅府。《元史·百官志七》有积石州元帅府,为吐蕃等处宣慰司管下八府之一。《河源附录》称积石州,在贵德州与河州正中之黄河边,即今青海循化县。入明后为河州卫积石州千户所。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元史·地理志三》作礼店文州蒙古汉儿军民元帅府,《元史·百官志七》作李店文州元帅府,其归属曾多次变动,有时归属吐蕃等处宣慰司管下,有时又并列而自为一府。关于其来历,《元史》卷一二一《按竺迩传》载按竺迩隶察合台部,戊子年曾出镇察合台分地山丹,自敦煌置驿抵玉门关,通西域。后从大军定关陇,宗王穆直分蒙古五千户隶按竺迩,“戍守西和、阶、文南界及西蕃边境”。此为礼店元帅府创设的由来。元初礼店文州元帅府的地位十分重要,当年征蜀留驻的蒙古探马赤军多属籍于此,控御陇蜀吐蕃三边要冲。礼店文州元帅府下的各个建置即由按竺迩属下的蒙古五千户演变而来。礼店文州军民万户府的归属曾多次变动,《元史》卷九八《兵一》大德十一年四月条云,“诏礼店军还属土番宣慰司。初,西川也速迭儿、按主奴、帖木儿等所统探马赤军,自壬子年属籍礼店,隶王相府,后王相府罢,属之陕西省,桑哥奏属土番宣慰司,咸以为不便。大德十年命依壬子之籍,至是复改属焉”。这条材料说明礼店文州万户府是比较特殊的一个机构。也速迭儿是纽邻之子,与按竺迩、帖木儿都是太宗以来征蜀蒙古将领,其所统均为蒙古探马赤军,是镇戍控御秦陇蜀吐蕃各地的主力军,故建长四年(1252)籍户时另立军籍,直属中央,不与它司相属。至元九年,封皇子忙哥剌为安西王,立王相府,统河西、土蕃、四川诸处,“秦蜀夏陇悉归控御”[154],礼店军也隶属王相府。王相府罢后改属陕西行省,其重要性有所降低,下隶吐蕃宣慰司后地位更低,且不符合蒙古探马赤军镇戍控御的功能,故咸以为不便,又独立军籍。大德十一年(1307)再隶吐蕃宣慰司说明其实力地位已大大下降,且有土著化的倾向,非昔日可比。另外,元至顺刊《新编纂图群书类要事林广记》别集卷二官制类分类集录了元代外任诸衙门名称,李店文州元帅府及其下属达达汉军西番军民所等作为军民合一组织,与各宣慰司、各万户府、各路并列,似乎也说明它曾是单独立籍、单独管理的特殊外任衙门。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置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司有:一、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元史·百官志七》没有这一军府名,可能是临时性质的镇戍军府。四万户府即上万户府,因上万户府有时可设万户四员[155],故称。《元史》卷一二二《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载至元末,纽林的斤自高昌移驻永昌,“会吐蕃脱思麻作乱,诏以荣禄大夫平章政事,领本部探马等军万人镇吐蕃宣慰司。威德明信,贼用敛迹,其民赖以安”。这当是脱思麻设立探马军四万户府的由来。《明实录》载河州卫下袭元制设有蒙古军千户所、灭乞军千户所等,即是当年探马军的遗存。二、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新附军由归降的南宋军组成,一般用于南宋旧境以外地区的征伐镇守屯田。脱思麻路设新附军千户所还有旁证,如张世昌就曾任“敦武校尉、脱思麻路新附军上千户,佩金符,累赐中顺大夫”[156]。唯其所在不详。三、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即以按竺迩子国宝招抚的扶州诸羌地置。四、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入明后为河州卫下属的阶文扶州百户所。五、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元史·百官志七》有常阳元帅府,为吐蕃等处宣慰司所辖八府之一。乾隆《狄道州志》载元有“脱思麻路常阳等处军民元帅府”,明代河州卫有常阳千户所,其地约在岷州卫西。帖城又作铁城、铁州,《元史·百官志七》有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为吐蕃宣慰司所辖八府之一。《中国历史地图集》将其标在岷县东北。康熙《岷州卫志》则云铁城故址在城西北95里,即今维新乡元山坪。河里洋脱,其地无考,岷县东北有禾驮乡,据说是从藏语深沟里的村庄一语演变而来,其音相近,又与铁城相连,当即其地。总之,该万户府是由常阳、铁城等元帅府组成的,在今岷县一带。唯阿不笼其名不详。六、贵德州及必呈万户府。《元史》卷六三《地理志·河源附录》作贵德必赤里。是贵德与必赤里乃同一地域范围,必呈万户府即必赤里万户府。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有张世杰曾任“承务郎,同知松、潘、宕、叠、威、茂等处军民安抚事,佩金虎符,终奉议大夫、同知河州路总管府事”[157]。该安抚使司隶脱思麻宣慰司,在至大二年(1309)以后改为宣抚司,治所由松州迁往茂州,故徙松州军往镇。

二、元朝在脱思麻地区的统治形态

元代在脱思麻地区设置的机构相当庞杂。这些机构管辖的对象也十分复杂,有些是以州设,有些是以县设,有些则是以乡设,甚至有些被称为族(部)或村。相对乌思藏、朵甘思来说,元朝对脱思麻地区的统治更为直接、严密,其建置大致可以分为民政和军民兼理两个系统,前者如河州总管府、脱思麻路总管府、铁州、洮州等,其官员多是由朝廷或行省派出的流官;后者如脱思麻路军民元帅府、十八族元帅府、洮州元帅府、积石州元帅府等,其官员多是由当地部落首领世袭的土官,军民兼理,包括礼店文州蒙古汉儿西番军民万户府等。这些机构有的隶属中央宣政院,有的归陕西行省、甘肃行省领导,还有的在宣政院和行省之间多次转属,这与乌思藏完全归宣政院管辖,其官员绝大多数是当地土官有很大的区别,说明它与内地的关系是较为密切的。《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至元二十年秋七月”条还载:“丁酉,命按察司照刷吐蕃宣慰司文卷。”说明吐蕃宣慰司(此指脱思麻)还要受陕西行御史台下属某按察司(可能是陕西按察司)监察。

元朝对脱思麻地区统治的直接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机构设置方面,虽然受历史、地理、民族环境及蒙古旧俗的影响,元朝在脱思麻地区的基层建置往往是以族而设,军民兼理,并俾之世袭,显示出羁縻性、地方性、民族性的一面,但主要的、上层的建置在人事安排、行政管理上显示出行省化、统一性的一面。特别是中央在脱思麻地区派驻有镇戍诸王和大量的镇戍军,如镇西武靖王府、西平王府、礼店文州军民元帅府、脱思麻探马赤军万户府等,大大强化了对当地的统治。直到明代,河州地区仍有蒙古军、灭乞军存在,必里卫的首领也是蒙古族。明朝之所以能顺利地在河州地区建立西番诸卫,接管元朝的统治,就是利用了元对脱思麻地区的经营成果。

脱思麻地区各机构中的重要官吏任命是多途径的,一是正常迁转的流官;一是由宣政院或帝师荐举当地藏族僧俗头目,皇帝授给他们金牌、银牌及宣敕,并委任以宣慰司都元帅、元帅、招讨、安抚、达鲁花赤、万户等职,授权他们管理藏区事务;一是自蒙古军征讨吐蕃地区以来设置于当地的蒙古军世袭万户、千户、元帅等,由朝廷在其家族中指定历任袭职者;一是朝廷因事临时任命的地方长官。从历任河州吐蕃宣慰使的情况看,他们都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流官,代表中央统治地方。但其下属以部落制为基础的各族万户、千户、元帅等却是世袭的,所不同的是蒙古探马赤万户、千户是朝廷派驻的,兼具流官土官双重身份。明初在河州归降的故元官吏,既有各地部落首领,也有镇戍蒙古探马赤军长官,但都以世袭土官鞑鞑见称,明皆以旧官官之,令之世守,所谓袭元故制。可见在脱思麻这一地理封闭、部落林立、民族成分复杂的特定环境下,根源于漠北草原习俗的世袭制很容易地发展为土司制度,蒙古统治者在吐蕃等处宣慰司辖区推行以部落制为基础的千百户制度,反过来又强化了部落组织,使安多藏区的部落制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历史地形成安多藏区部落林立、互不统属的社会结构。明朝在甘青地区推行的土流参设模式,实际上从元朝就开始形成了。

其次,元朝对脱思麻的有效管理还体现在户籍管理和赋税征收方面。据藏文史料记载,吐蕃归附蒙古之初,即有纳税服差之定制[158]。而至“薛禅皇帝之时,在对吐蕃广大地面清查人口户籍时,是从脱思麻开始清查的。在河州的热布卡地方,有属于囊索管辖的庄园,在城墙根有叫做拉哇城的,再往下有叫做典康谿的庄园,这些是按照圣旨奉献给上师八思巴的份地,不负担库府及驿站等汉地、吐蕃的任何税赋差役,不在编籍之内”[159]。可见除了奉献给上师或其他高僧的福田及其上的民户外,其余吐蕃民众均在编籍之内,须承担库府驿站等税赋差役。元时又立宣政院统吐蕃地区的“军民财谷”[160],派宣政院官员驿征西番负金、钱钞,取要金子、毛子、哈丹段匹等物,追征斡脱等钱[161]。就吐蕃等处宣慰司所见,河州路设有税务提领官,文州设有课程仓粮官。皇庆元年(1312)六月“巩昌、河州等路饥,免常赋二分”[162]。大德二年(1298)五月“诏总帅汪惟正所辖二十四城,有安西王、诸王等并脱思麻来寓者,与编户均当赋役”[163]。可见脱思麻民赋有定制,即使在流寓外地后,也须与内地编民一样均当赋役。《元史》卷二二《武宗纪》“至大元年冬十月甲辰”条,“从帝师请,以释教都总管朵儿只八兼领囊八地产钱物,为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总其财赋”。“囊八”又作“喃巴”“喃加巴”,是脱思麻一地名,元在此设有总管府。可知元代脱思麻地区不仅赋有定制,而且地产钱物财赋均由朝廷命官掌管,同内地一样。元朝政府拨钞接济西番驿站时,也曾说:“若或不足,就于宣政院所辖西番课程钱物内斟酌增给。”[164]可证在吐蕃的征税亦为“钱物”并征。文宗至顺元年:“户部钱粮户数一千三百四十万六百九十九,视前又增二十万有奇,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焉。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165]其中当包含脱思麻地区。

第三,驿站的建立和管理是元朝对脱思麻实施管理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元朝在脱思麻地区建立驿站的时间很早。前已述及,当忽必烈南伐大理之时,为保障联络,其部将叶仙鼐在沿途脱思麻、朵甘思地就设置了驿站。忽必烈即汗位后,为使八思巴、恰那多吉兄弟顺利返藏,于中统元年至至元二年(1260—1265)之间,派大臣答失蛮前往藏区设立驿站。据《汉藏史集》记载:“答失蛮接受了上师的法旨、皇帝的札撒等,带领许多随从,携带来往路上所需物品,以及从大小御库领出的对吐蕃各级僧俗首领赏赐所需的物品,前来吐蕃。首先,他到了吐蕃地方佛教再弘的发源地——脱思麻的丹底水晶佛殿,依次经过朵堆(即朵甘思)、卓多桑珠、藏,最后到了具吉祥萨迦寺。一路上在各地召集民众,颁发堆积如山的赏赐品,宣读诏书和法旨。从汉藏交界之处起,直到萨迦以下,总计设置了二十七个大驿站。若分别叙述,由脱思麻站户(支应的)七个大站,在朵甘思设立了九个大站,在乌斯藏设置了十一个大站。”[166]脱思麻的丹斗水晶佛殿在今青海化隆县金沅乡,从此到西藏萨斯迦共设了27个大站,其中脱思麻设7个大站,朵堆设9个大站,乌思藏设11个大站。这个数字和《经世大典·站赤》中“脱思麻、朵甘思、乌思藏小站七所,大站二十八处”的记载基本相同。

与乌思藏地区地广人稀,驿站之间“近者不下三五百里”的情况不同,脱思麻地区的驿站比较密集,来往官吏和僧人也十分频繁,是乌思藏通往内地的主要道路。据大德九年至十年(1305—1306)间统计,“西蕃节续差来的西僧八百五十余人,计乘铺马一千五百四十匹”[167]。这些西僧往往让驿马驮载过重的物资,重者200斤,轻者不下150斤,以至铺马比年损毙,站户困穷,终至于站务废弛。元朝皇帝及中书省多次企图整治站务并赈济驿站贫民。至元十九年(1282)夏四月,“禁吐蕃僧给驿太繁,扰害于民,自今非奉旨勿给”[168]。至大四年(1311)二月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玺书驿券及无西番宣慰司文牒者,勿辄至京师,仍戒黄河津吏验问禁止”[169]。延祐七年(1320)五月己卯,“禁僧驰驿,仍收元给玺书”[170]。泰定三年(1326)五月甲辰,“以西僧驰驿扰民,禁之”[171]。由于给驿频繁,自然条件较差,元王朝赈济西番驿站的记事俯拾皆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元朝对西蕃驿站管理的细密性。

元朝站赤一般由通政院或兵部主之,而包括脱思麻在内的吐蕃地区驿站则由宣政院主管,如西番站赤给驿、赈济事均由宣政院出面。镇戍诸王、宣慰司及其所在行省也参与管理。如延祐元年(1314)四月三日,“中书省奏给中统宝钞一万锭,赈济西番站赤。初,皇庆二年十二月,搠思班武靖王令旨言于宣政院,谓乌思藏、朵甘思、脱思麻三路站赤,近年以来,马匹病死,人户贫乏,请闻奏赈济事”[172]。就是诸王参与管理西番站赤的例子。又,“延祐二年,中书省咨兵部:议得西僧泛滥,宜从都省札付,宣政院行下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移咨陕西行省,令临洮府等处脱脱禾孙钦依累降诏书,分拣禁约,毋致泛滥”[173]。这里的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即脱思麻宣慰司,因为归宣政院和陕西行省双重领导,所以宣政院在行下吐蕃宣慰司文书时,还要移文陕西行省,共同处理西僧给驿问题。

第四,有元一代,脱思麻地区变乱史不绝书,因而反映军事镇戍与征伐的记载颇多,从中可以看出元朝对脱思麻地区的军事管辖也是多头、多层次的。

中央宣政院和枢密院对脱思麻地区的军事负有高层领导责任。宣政院是由总制院改名而来,统西蕃诸宣慰司,军民通摄。除了平时有权推荐任命吐蕃地区军政长官外,“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密府议”[174]。枢密院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以往。当有些较大的反叛,当地的元帅府、都元帅府等没有足够的力量对付时,宣政院和枢密院都有权设置临时的权力机构行宣政院或行枢密院并委派官吏担任院使前往镇压,如至元间“吐蕃脱思麻作乱”,诏纽林的斤领本部探马等军万人镇吐蕃宣慰司[175]。这种调遣当即出自枢密院。又如至元三十年(1293),诏发总帅汪惟和所部军三千征吐蕃,又发陕西、四川兵万人,以行枢密院官明安答儿统之征西番[176]。在事权不一的情况下,往往需两院约会协商,如《元史》卷二四《仁宗纪》至大四年(1311)“六月癸卯,敕宣政院:‘凡西番军务,必移文枢密院同议以闻。’”但到同年八月,又“敕西番军务隶宣政院”。至元三年(1266)五月,“西番贼起,杀镇西王子党兀班。立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儿为院使,往讨之”[177]。至正十四年(1354)春正月丙戌,“以答儿麻监臧遥授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实授行宣政院使,整治西番人民”[178]。据此,有观点认为至大四年(1311)后,宣政院全面负责吐蕃地方军事[179]。实际上这种看法并不准确,如至正二十三年(1363)又有兼枢密院事、行宣政院使治吐蕃宣慰使司某率两院官在洮州“收狩讲武,褒善赏功,擢用贤良,诛除凶丑,巡省风俗,问民疾苦”[180]。这里的两院官即行宣政院官和行枢密院官,可知两院约会“整治西番”的做法一直延续到元末,元代制度多有反复,不足为奇。

所在行省负有直接责任。史籍可见甘肃行省、陕西行省特别是巩昌都总帅府对所辖脱思麻地区负有绥靖职责。

镇戍诸王负有镇压责任。史书中出镇吐蕃地区诸王在当地镇压平叛的事例不胜枚举,包括皇子西平王奥鲁赤、安西王忙兀剌、南平王秃鲁、永昌王只必帖木儿、驸马长吉、镇西武靖王搠思班、岐王阿剌乞巴等。

各方面有约会协同军事行动的责任。如元贞二年(1296)五月庚辰,“土蕃叛,杀掠阶州军民,遣脱脱会诸王铁木而不花、只列等合兵讨之”[181]。诸司诸王约会行动是元代政治的一大特点,脱思麻地区也不例外。

当然,除武力征讨外,元王朝也采用怀柔政策,遣官到吐蕃地区招抚。政府还通过赈济来进行安抚。脱思麻地区经常发生旱灾、雹灾、霜灾、瘟疫、地震等自然灾害,元王朝赈济脱思麻的记载在《元史》中屡见不鲜。应该说,元朝中央的赈济,对脱思麻地区人民克服灾害,保证生活与恢复生产,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三、诸王镇戍制度

元朝对脱思麻地区的管理,除有宣政院、行省及所属的脱思麻各机构外,帝师和诸王亦可插手其事。出镇于脱思麻境内的西平王奥鲁赤及其后裔在管理吐蕃事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奥鲁赤受封的时间,《元史》没有明确的记载。至元六年(1340)冬十月庚子,“赐诸王奥鲁赤驼钮金镀银印”[182]。可知他于至元六年(1340)十月以前已封为西平王。至元九年(1343)正月,有记载“敕皇子西平王奥鲁赤、阿鲁帖木儿、秃哥及南平王秃鲁所部与四川行省也速带儿部下,并忙古台等十八族、欲速公弄等土番军,同征建都”[183]。至元十二年(1346)三月,“仍敕安西王忙哥剌、诸王只必帖木儿、驸马长吉,分遣所部蒙古军从西平王奥鲁赤征吐蕃”[184]。此后该系一直负责吐蕃方面的军事。奥鲁赤死后,子八的麻的加袭父职为西平王,八的麻的加之子贡哥班于后至元三年(1337)封为西平王。奥鲁赤的另一个儿子铁木儿不花于大德元年(1297)封镇西武靖王。铁木儿不花有两子,搠思班袭父职为镇西武靖王,老的于后至元五年(1339)封为云南王。搠思班之子党兀班被西番所杀,卜纳剌袭父职为镇西武靖王。《元史》中有不少关于奥鲁赤子孙在吐蕃地区活动的记载,如至治三年(1323)三月丁未,“西番参卜郎诸族叛,敕镇西武靖王搠思班等发兵讨之”[185]。至顺元年(1330)六月丙申,“发朵甘思、脱思麻及巩昌诸处军万三千人,人乘马三匹,彻里铁木儿同镇西武靖王搠思班等由四川,教化从豫王阿剌忒纳失里等由八番,分道进军”[186]。直至明朝初年,继何锁南普降明之后,“其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亦以吐蕃诸部来纳款”[187]。可知该系统对藏区的管理与元朝统治相始终。

藏文文献中记载:“薛禅皇帝之次妃所生之子奥鲁赤,受命管辖西土之事,驻于汉藏交界处。亦曾前来乌斯藏,多次镇压反叛。奥鲁赤之子铁木儿不花也服事萨迦大寺,做了许多利益教法之事。铁木儿不花之子为老的,承袭其父的爵位,未到乌斯藏。铁木儿不花的次妃所生之子搠思班,受封为(镇西武)靖王,前来乌斯藏,在江孜的山脚下击溃西蒙古的军队,并将止贡派的‘官巴’处以死刑”[188]。可知奥鲁赤及其后嗣的镇辖处与吐蕃地区有很密切的联系。但他们的辖区与驻屯点究竟在哪里却众说纷纭。《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中国历史》卷《元史》单行本中将镇西府列在朵甘思(指今西藏昌都和四川甘孜地区)。仁庆扎西不同意这种说法,他引《元史》卷一〇《世祖纪七》“以朵哥麻思地之算木多城为镇西府”的记事,解释说“朵哥”,藏语意为下部、下州,上指阿里,中指卫藏,下即朵哥,“麻”,藏语意为下边,朵哥麻即朵哥的下部,简称朵麻(《元史》作脱思麻)。脱思麻的地理位置在今甘、青藏汉区交界处。与《汉藏史集》中“奥鲁赤受命领西方之地,驻于汉藏交界处”的记载相符。“算木多”,藏语意为三岔口。根据他的实地调查,西平王府算木多城应在今青海互助县松木多乡,北纬26.7度,东经102.2度处[189]。此说不妥,一是青海互助松木多乡从元代分封格局看属于岐王领地范围,不大可能再将西平王派驻此处;二是《元史》并未言明镇西府就是西平王或镇西武靖王府;三是西平王的活动多与建都、云南有关,故屠寄以来都将其驻地置于朵甘思。不过镇西武靖王的斡耳朵可以肯定是在河州附近。因为藏文史料《红史》记载第四世噶玛巴乳必多杰于猪年(1359)被迎请到河州后,“达玛靖王把他请到索雅的斡耳朵住了两天,以靖王官却贝为首的王族前来皈依,他为行院的官员们举行了灌顶……在河州住了八天,住在王子官却贝在山腰修建的寺院附近扎下的帐篷中”[190]。这里提到的靖王即镇西武靖王系统的诸王子。汉文史料也记载至大三年武靖王卜纳剌在河州城内修建了城隍庙[191]

奥鲁赤“领西方之地”驻于吐蕃地方,成为吐蕃地区的实际最高统治者,这种关系早在八思巴返回萨迦时就已经确认。至元八年(1342),八思巴前往脱思麻的临洮居住,直到至元十一年(1345),才在太子真金的护送下,经由朵甘思返回萨迦,正是在此期间,八思巴与西平王建立了密切关系。至元十一年(1345)九月,八思巴为西平王奥鲁赤写了《十万般若颂》。至元十二年(1346)又写诗向奥鲁赤祝贺阳火鼠年新年。至元十三年(1347)九月,八思巴又给奥鲁赤之子铁木而不花写了《授王子铁木而不花教诫——月亮之光》。至元十七年(1351)十一月二十日,八思巴在萨迦南木拉康示寂。他和西平王之间的密切关系充分说明后者确实为代表元朝皇帝在吐蕃地区行使统治大权的最高长官。

说西平王、镇西武靖王为代表元朝皇帝在吐蕃地区行使统治大权的最高长官并不等于镇戍诸王完全大权独揽,政出多门是元朝政治的一大特点,宣政院派出的官员也可以与诸王分庭抗礼。正因为事权不一,各有武力,地方势力容易在两者之间钻空子,利用院巴、院使与诸王的矛盾坐大,诸王与宣政院官员也往往各支一派,使教派地方之争表现为部门之争。这一点在《朗氏家族史》披露的帕木竹巴崛起史中表述得很清楚。脱思麻地区也不例外,《红史》就记载了1359年河州的达玛靖王与行院的代周平章不和,各自调集重兵,准备决战,以及西凉王(不是阔端系永昌王一支,而是奥鲁赤后王)被革职,其属官被行院官员定罪下狱等史实[192],都可说明镇戍诸王并不拥有绝对权威。

四、帝师僧官的影响

脱思麻地区位于乌思藏与内地联系的通道上,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萨迦派帝师和其他教派法王高僧多经由此路往来于朝廷与藏区之间,一些帝师法王如八思巴、噶玛巴什、亦怜真、乳必多吉等曾驻锡此地,在当地政教生活中发挥过重要影响。1255年夏,八思巴就曾离开忽必烈的营地,到河州附近某地跟从由西藏请来的各教派的高僧涅塘巴·扎巴僧格、恰巴·却吉僧格等人受比丘戒,完成了成为一名正式佛教僧侣的全部仪式[193]。《贤者喜宴》载蒙哥汗在位时,噶玛巴什来至河州等城,“并将二十四座城池所有之如意宝树集聚起来,在低谷有树林及风水佳盛之处,请求神佛驾临,于是其时上下(各处)均被如来佛像所布满”。并得到“只要凭借众多寺院,凡事均可行”的神佛启示[194]。似乎在当地修建了噶玛噶举派寺院,而借修寺以扩张势力正是宗教界惯用的手法,安多地区至今仍有许多噶玛噶举派寺院,当与噶玛巴什等的活动有关。至元七年至十一年(1270—1274),八思巴在前往萨迦之前,又长期在临洮居住。八思巴在安多停留时,会见了许多地方的贵族,其中不少由他授予了官职和政治权力,如果没有他的支持,这些家族的声望不可能这样上升。《安多政教史》记载湟水流域的斯纳家族因追随八思巴而得到提携,忽必烈因而将宗喀、肃甘、贵德、般拖、东康等地的许多村庄、寺院和百姓赏赐给斯纳堪布·喜饶耶喜巴藏卜。“以后又给斯纳·华本赐了嵌三颗珠宝虎头印,敕授为宗喀万户。当时,蒙古王族与斯纳家族互相联姻,结为姻亲”[195]。隆务河流域政教体系的发展壮大也与八思巴的扶持有关。出身噶玛洛部落的桑哥,也是“先在脱思麻汉藏交界之地拜见了上师八思巴,请求为上师效力,故上师命其为自己的译吏。以后,当他任速古儿赤之职时,因其见识广博,得上师喜爱,多次遣往皇帝驾前奏事,皇帝亦以此人之学识和功德,将他从上师处取来”[196]。从此平步青云,贵为宰相,并为吐蕃地区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八思巴本人也因此在脱思麻地区拥有极高的威望和许多特权,《汉藏史集》说:“在河州的热布卡地方,有属于囊索管辖的庄园,在城墙根有叫做拉哇城的,再往下有叫做典康谿的庄园,这些是按照圣旨奉献给上师八思巴的份地,不负担府库及驿站等汉地、吐蕃的任何税赋差役,不在编籍之内。据说有可下五百蒙古克种子的土地。”[197]不仅八思巴曾久驻临洮,帝师亦怜真(仁钦坚赞)亦于至元十六年(1279)逝于临洮[198]。他们在脱思麻地区的活动对当地佛教的弘扬、政教体制的发育功不可没。元政府就曾“给钞千锭建临洮佛寺”[199]。泰定元年(1324)九月“辛卯,罢哈思的结鲁思伴卜总统所,更置临洮总管府”[200]。总统所是宣政院辖下管理各地僧政的机构,史籍中不多见,此哈思的结鲁思伴卜总统府无疑设在临洮,表明临洮当时为一政教中心,这当然是与帝师八思巴、亦怜真等的活动分不开的。临洮《明宝塔寺报恩传统碑》称临洮宝塔寺是“前元帝师发思吧幸迹,金饰吉祥塔、说法台,遗像在焉。凡遇大节庆会之辰,阖郡长官僚属人员于寺习仪拜贺,以为依止”[201]。明朝皇帝还颁有多通护寺崇教碑,要求临洮地面所在官司大小官员军民诸色人等,务要尊崇其教,不许侮慢欺凌。由此可以想见元时临洮一带藏传佛教之盛,地位之尊。

五、多民族徙入改变当地民族构成

蒙元时期,曾有大批蒙古军队和由各族组成的探马赤军徙入脱思麻地区,既构成统治机构的一部分,也极大地改变了当地的民族成分和社会结构,最后逐渐融入当地社会,甚或形成新的民族。蒙元时期徙入脱思麻地区的蒙古等族主要有以下几支:

一是湟水流域的弘吉剌部驸马宁濮郡王—岐王系统。

《元史·地理志》载:“西宁州……元初为章吉驸马分地。至元二十三年,立西宁州等处拘榷课程所。二十四年,封章吉为宁濮郡王,以镇其地。”但是没有说明其千户数。《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则有确切数字:“阿勒赤那颜的儿子弘吉剌惕部人失窟驸马千户。失窟娶成吉思汗的女儿秃马仑哈敦〔为妻〕。成吉思汗从弘吉剌惕部拨出这四个千户赐给他,派〔他〕到吐蕃地区去。他们〔迄今〕还全部在那里。在那里任箭筒士(豁儿赤)长的巴牙兀带,曾来过此邦。由于这支军队自古以来就是他的产业,故由他亲自指派千夫长。”[202]即徙入湟水流域的蒙古弘吉剌部有四千户。宁濮郡王后进封岐王,统治湟水流域直到元末。

二是出镇吐蕃地区的忽必烈后王西平王—镇西武靖王系统。

西平王奥鲁赤从至元六年(1269)出镇吐蕃地区,《元史》虽然没有说明其拥有军队数,但从其属下拥有众多怯薛、部民、属官以及多次出兵平乱的记载看,也有不少蒙古军随其徙入藏区。

三是按竺迩创建礼店万户时的蒙古五千户。

《元史·按竺迩传》载:“丁酉,按竺迩言于宗王曰:‘陇州县方平,人心犹贰,西汉阳当陇、蜀之冲,宋及吐蕃利于入寇,宜得良将以镇之。’宗王曰:‘安反侧,制寇贼,此上策也,然无以易汝。’遂分蒙古千户五人,隶麾下以往。按竺迩命侯和尚南戍沔州之石门,术鲁西戍阶州之两水,谨斥堠,严巡逻,西南诸州不敢犯之。”可知礼店万户最初是以蒙古五千户置。此外,也速答儿、帖木儿等所统征蜀蒙古探马赤诸军也于宪宗壬子年属籍礼店。尽管此后礼店蒙古军不断有分流外地的,但按竺迩家族始终世袭礼店文州万户府万户,其所统蒙古探马赤军主力当也世守其地。

四是万户晃里达儿等部蒙古军。

《元史·宪宗纪》载宪宗元年(1251),“以和里img122统土蕃等处蒙古、汉军,皆仍前征进”。《元史·世祖纪》至元二年(1265)五月壬午,“赏万户晃里答儿所部征吐蕃功银四百五十两”。中统五年(至元元年)(1264)十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官奏万户黄急答儿言也孙拖非理起移拖钵地界站赤,合无遣使前去,只令依旧置立。奉圣旨,且曰令黄急答儿差人去者”[203]。这三处所记和里、晃里答儿、黄急(忽)答儿当为一人,是蒙哥汗至忽必烈汗时期负责吐蕃方面征讨的万户,还曾受命派人置立吐蕃地界站赤,其驻地当在吐蕃,而且可能是脱思麻地区。

五是高昌王帖木儿不花所部探马赤军万人。

《高昌王世勋之碑》载至元末脱思麻作乱,诏以纽林的斤为“荣禄大夫、平章政事领本部探马赤等军万人,镇吐蕃宣慰司。威德明信,贼用敛迹,其民以安”。延祐初任吐蕃等处宣慰使的钦察台,当即纽林的斤之弟,随兄出镇脱思麻,仕为宣慰使。纽林的斤后来被召还,但其军当仍留驻脱思麻,故《元史·百官志》记有脱思麻探马赤军万户府。元明史书中河州的灭乞军及其灭乞里站即为高昌畏兀军的一支。

中统二年(1265),蒙古将领忽都、达吉、散竹台等叛于临洮,忽必烈发大军平乱,参与战斗的有河西宗王只必铁木儿所部蒙古军二千及巩昌总帅汪惟正与李忽兰吉[204]、礼店万户赵国宝、临洮元帅赵重喜、驻四川蒙古汉军千户拜延、畏兀儿军月举连赤海牙部、万户石抹乞儿所统蒙古汉军等部[205],忽都等不能敌,败走西蕃,李忽兰吉追之,最终擒忽都于西蕃,执答机于松州。从此役可见脱思麻地区蒙古驻军之多。多民族群体的大规模徙入,最能体现蒙元统治者利用民族差别,以民族杂居的形式整合多民族国家的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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