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信任流失的可能风险及理性认知
Possible Risk and Rational Cognition about the Decline of Political Trust
上官酒瑞
[内容提要] 政治信任流失是现代社会的常见现象,可能伴随着相应的社会危害与政治风险。这通常体现为民众的政治冷漠、消极不作为,或选择性、暴力性参与;政治体系可能出现运行成本提高、困难增多、权威丧失等困境;社会公共生活会产生秩序失范、整合困难,或低社会信任均衡等诸多病症。对政治信任流失现象,不能简单进行价值评判,更不能认为属于政治之恶,是洪水猛兽,而应当从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表达方式、基本性质、政治级差、供需关系等多层次、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理性认知。
良善的社会生活需要政治信任的润滑和滋润。这是因为,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有序展开需要民众对政府的相信和支持,需要形成一定水平的政治信任。虽然,政治信任是民众对政治体系的托付、期待和支持,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但它会通过话语或行动等方式表现出来,并产生相应的社会与政治风险,可能侵蚀健康的社会机体,甚至冲击权力格局、危及政治稳定。这既会表现在民众特定的社会心态、话语或行动中,也会造成政治体系运行困境,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病症。就政治信任流失现象而言,不能简单作出价值判断,而应当进行深刻、理性的分析。这对于客观认识当今中国社会遭遇的政治信任困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治信任流失与民众的信任收回
在现代社会,政治信任流失与民众的不信任表达是同一现象的两个面相,当然不同民众会选择不同的方式,不同程度地收回政治信任。这既可能是隐性的,表现为怨恨、冷漠、不满等政治情感或态度,也可能是显性的,即政治性的谣言、牢骚、口号、笑话、顺口溜等政治话语,或不合作、不服从、游行示威等政治行动。不过,民众收回政治信任、表达不信任最集中的表现有退出和进入两种形式。
(一)政治信任流失与退出
政治信任流失与退出主要指民众因对政府不信任从公共生活,特别是政治生活中的撤退,经常表现为消极的政治冷漠,或是公共生活中的不作为,甚至是共同体的脱离。政治冷漠即民众对政治的淡漠感,它对应的是浓厚的政治兴趣和经常性的政治参与。帕特森基于对美国公民政治信任水平的调查认为:“政治信任,与其他社会经济要素一起,共同决定政治参与和行动主义的水平。与57%的不信任者相比,有四分之三的信任者表达了对政治的兴趣;而且与15%的不信任者相比,有四分之一的信任者已经参加过一次政治集会。”(1)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政治信任助推政治兴趣和参与,而政治不信任则助长政治冷漠。有人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大部分居民,态度冷漠,麻木不仁,孤陋寡闻,那么在这个国家,承诺就不能兑现,共识实际上是很弱的。……缺乏参与和代表也反映缺乏有效的公民权,因而也缺乏对整个制度的忠诚。”(2)这种看法有失偏颇。正确的认识应当是:政治冷漠既可能是政治不信任的表示,也可能是政治信任的表达,或者说,政治冷漠包括积极与消极、理性与非理性两种情形。通常,在政治制度化程度高、运作成熟的国家,政治冷漠大多属于积极的理性沉默,民众的这种沉默说明政治运行状况良好,是政治支持和政治满意的反映。与此不同,在制度化程度低的国家,政治冷漠往往属于消极的非理性沉默,因为政治体系运行不具有确定性、可控性、透明性和可信性,与此相伴的通常是政治不信任。比如在很多落后国家弥漫的政治冷漠绝非是民众对政府运行表示基本满意而无需关注或参与的“沉默的大多数”式的支持,而是政治不信任的表达,是政府信任流失的表现。
在政治信任流失的情境中,一些民众的选择可能是不作为,特别是对他们不信任的公共政策尤为如此。如果说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很多民众可能没有充分的机会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向决策者施加压力以使其预期在政策中得以体现,但对任何关涉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他们则是最佳判断者,一定会有所反应。如果一项公共政策能够充分体现公共性,民众就会主动认可和信任它,并自觉遵守政策规范、严格执行政策,这样的政策可激发人们创造价值的热情,产生良性的效应,推动社会发展。如果一项政策非但不能增进而是损害相关者的利益时,他们必然会通过各种方式来限制其影响,以特定的行为模式表达其偏好,宣泄不信任,最常见的就是消极不作为,抵制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政治信任流失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选择退出,即民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与生存能力普遍地不信任,出现了严重的“理想黑洞”,其最强有力的信号就是被迫移民。什托姆普卡研究指出,1989年经过布达佩斯逃离东德的难民潮,逃离海地、柬埔寨、越南或古巴的“船民”,或穿过美国边境的墨西哥人,都强烈地预示着民众失去了对自己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的“内部信任”。(3)这种共同体感的缺损会带来巨大的政治危机与压力,是政治信任流失最严重的表现。
(二)政治信任流失与进入
政治信任流失与进入是指民众在政治不信任条件下对公共生活的选择性介入或暴力性表达。其中,选择性介入式的政治不信任,在竞争型政党选举参与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贝朗格等人的研究指出,不信任对选举参与有重大影响,不信任是支持第三党候选人的推动力,多党制背景下的主要政党在选举中遭受政治信任式微的损失,而第三党则从这种现象中获取更多利益。(4)赫瑟林顿也认为,在政党竞争中,政治信任衰落必然影响投票行为,不信任者的投票会支持来自非执政的主要政党候选人,在候选人竞争中,第三党的候选人往往能从政治信任流失中受益,而主要政党则要付出代价。(5)选民的这种行动可用来说明他们的选择性介入,当然,反过来也就是一种选择性退出。
暴力性表达通常体现为破坏性的政治参与,是民众政治不信任积累到一定程度,以抗议性方式展示出来,向政府施加压力的行动。特别是随着人们政治效能感的增强,群众运动常常成为人们发泄政治不满和愤恨,并具有极强破坏力的政治不信任表达形式。什托姆普卡认为,大量的抗议事件是政治不信任的衡量指标。在波兰的政治转型过程中,整个社会充满了抗议事件,不断发生的罢工、街头示威、抗议集会、游行、道路封锁、延续绝食的浪潮等,都说明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6)在时下的中国社会,一些地方政府行为中存在严重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加之政府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腐败现象等,已造成民众对政府期望的大幅缩水,侵蚀了他们的政治信任心理,并引发了一系列公共泄愤事件的发生。这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二、政治信任流失与政权的运行困境
客观地讲,在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政治体系的运行获得每个公民的完全信任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但一个不能维持起码信任水平的政权,获得大多数公众的低限信任,可能带来风险,产生严重后果。政治信任的衰微必定会通过政权体系运行的困境表现出来。这种困境是造成政治信任缺失的原因,但更是政治信任流失的表现形式,即运行成本提高、运行困难增多、运行权威衰微等。
(一)运行成本提高
政治信任关系在理论上预设了一种现代政治理念,可表述为民众与政府间的契约关系。这意味着政府在履行职能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公众在受到政府政策与制度规范,承担义务时,享有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利。因此,只有政府切实履行责任、恪守承诺,才能获得民众的信任;相反,民众政治信任的收回会直接造成政府运行实际成本的直线上升。应当说,无论什么情况下政权的运行都是需要成本的,但如果民众与政府之间信任关系破裂,可能意味着成本的大幅提高。而且,在失去政治信任“润滑”的条件下,政府可能选择各种强制手段实现其意图,如为提高政治能力,大面积扩充机构和工作人员,导致政府开支增加,成本大大提高。正如有人指出的:“公共信任的深度蓄积一般被认为会鼓励人们遵守法律,提高政府颁布和贯彻有效法律的能力,提高财政收入,这些都无需强迫。”(7)同时,只有民众对政府履约具有充分信心,才会按照政策规定的路线和方向行动;只有在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大体平衡的情况下,才可能与政府合作并支持政府。如果政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甚至愚弄民众,其政策就会失去公信力,民众的选择常常是,采取机会主义策略,弄虚作假,拒绝与政府合作,甚至出现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状况。这必然导致政府履职意图实现的难度增大,成本提高。
(二)运行困难增多
从生态政治学看,政权运作面临困难是一种常态。但在民众政治信任收回的条件下,政府运作可能困难重重,这集中表现为公共政策执行难度增大。鲁道夫和埃文斯用赫瑟林顿提出的以奉献为基础的政治信任理论(sacrifice-based theory of political trust),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政治信任、意识形态和政府开支的公共支持三者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政治信任与公众对诸如社会保险、犯罪防护、环境保护和国家防御的分配开支的支持没有关联。相反,政治信任是再分配开支的重要决定因素,比如福利、税务印花、儿童托管、公共学校、医疗卫生、外交援助以及贫困扶助政策方面,政治信任会产生重要影响。”(8)这说明,政治信任与公共政策是密切相关的,而政治信任流失必然带给公共政策诸多困难。同时,政治信任流失还会通过政府当局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因为,当局是公共权力的实际运行者,如果失去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势必影响他们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影响公共政策的执行。对此,美国学者乔治·弗雷德里克森的认识是:“信任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对民选的官员和任命的官员失去信任,那么,公众就会对政府决策的执行持不合作的态度,特别是在出现危机或者资源短缺的时候,如果这些决策的执行需要某些牺牲,公众是不会合作的。如果公务员是公众的信托者,负责执行公众的意愿,那么,正是他们的自我服务行为损害了公众的信赖,最终使政府失去公众的信任。”(9)尽管政府当局在政治合法性的结构中处于相对低端,但民众对当局的信任也非常重要。如伊斯顿指出的:“如果成员对当局或典则的道德效力有一种坚定的内在信任,那么,即使当局的输出或失败行动对成员造成了不断的打击,支持仍有可能继续存在。”(10)
(三)运行权威衰微
政治权威是政治功能正常发挥的保证,它要通过民众的政治信任与服从体现出来。如果大多数民众确信权威的合法性,法律和政策就比较容易实施,政治权威就具有感召力与凝聚力,特别是在困难时期能够妥善处置和化解政治风险。如果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受到民众置疑,法律政策就可能难以贯彻实施,就可能出现社会失序。在这种情形下,尽管可用高压方式迫使民众服从,维持秩序,但那将可能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政治信任大面积流失,必将导致政府合法性危机。另外,政治权威衰微还表现为政府汲取能力的下降。汲取能力是政治能力的重要构成,是政治权威高下的标识,汲取能力的下降意味着政治能力的降低和权威的流失。卢贝尔等人的研究表明,与那些信任政府的人相比,那些不信任政府的人不太可能情愿纳税。(11)洛厄里和西格尔曼从抗税行为的研究中概括了八种解释,其中一种为政治不满意,即把抗税视为政府信任和政治权威衰落的反映。(12)
三、政治信任流失与公共生活的病症
虽然政治信任流失是民众信任的收回,是民众与政治体系信任关系的不同程度破裂,主要发生于政治领域,但信任缺失所产生的效应必然影响至社会领域,并通过相应的社会行为特征表现出来,造成公共生活的各种病症。
(一)信任功能替代
现代社会治理大多呈现为一种网络结构,其主体是多元的,其中,政府自然是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公民权益的主导力量。什托姆普卡指出:“当信任缺失的时候,其所产生的真空状态将被某些提供相似功能并满足对确定性、可预测性、秩序和其他相似的东西的渴求的被选的安排所填充。这些就是信任功能的替代品(the functional substitutes)。”(13)这说明,在政治信任流失的情境中,民众往往不愿寻求政府保障自身权益,而转向其他组织结构寻求庇护。这对于一个权益受损而又倾向认为政府无法信任的人来说,求助于非正式组织,如家族、宗教,甚至黑社会组织,往往是一种无奈但理性的选择。一旦这些组织通过各种途径挽回了求助者的权益损失,体现出某种效能时,就发挥了政治信任流失的功能替代。如果非正式组织因此而不断滋生和扩张,势必反过来构成对政府权威的挑战。意大利南部黑手党势力的猖獗现象就是政治信任功能替代的最佳注解,被人们称为“不信任的代价”。(14)在中国,近年来在中央政府力促下一些地方政府打黑除恶的果敢行动有助于改善政府形象,增强政治信任。
(二)公共秩序失范
“所谓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的,这亦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而且还能够极有信心地预见到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所获得的合作。”(15)信任与秩序互为因果,信任生成的重要条件是秩序的稳定性,因为秩序可给人们以未来预期的确定性,相反,信任流失则会带来秩序混乱。政治信任的流失意味着公共生活的不确定性,必然造成社会秩序不同程度的失范,这在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体现得尤为明显。因为,现代化意味着社会动员,提高了人们的渴望和需求水准,而现代化的基本规律规定了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府与社会不能持续满足这些渴望和需求。这样,“便在渴望和指望之间,需要的形成和需要的满足之间,或者说在渴望程度和生活水平之间造成了差距。这一差距就造成社会颓丧和不满。实际上,这种差距的程度就为衡量政治动乱提供了可信的指数”。(16)这种无法弥合的期望和现实必然引发人们“不断增加的受挫感”,并导致信心失落。因为,“期望越现实,成功的信任的机会就越大,因而信任文化出现的机会就越大。同样,期望越缺乏现实性,信任被背叛的可能性就越大,不信任文化就越可能出现。”(17)但是,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通常不存在全方位疏导不满和挫折的通道,挫折的加深与信任的流失使得暴力,甚至革命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势必挑战现有社会秩序。1962年戴维斯提出的“相对剥夺理论”阐明了同样的逻辑:不稳定导源于人们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心态,当人们的需求期望与社会满足其期望的实际程度相差超过一定限度时,便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滋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导致社会动荡。
(三)社会整合困境
社会整合是“借以调整和协调系统内部的各套结构,防止任何严重的紧张关系和不一致对系统的瓦解的过程”。(18)应该说,信任是社会整合的重要力量,因为只有人们之间,特别是民众与政府体系之间互动合作关系的稳固建立,才能从根本上凝聚社会,促成社会的有机团结。而且,政治信任一旦积淀为一种文化,成为人们的惯习,就能够发挥社会整合的功效;与此相反,政治信任缺失势必给社会整合带来困难。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严重的信任缺失,大大损害了社会机体的整合能力。亨廷顿研究指出:“彼此不信任和人心不齐使社会变为一盘散沙。政治发达社会与政治不发达社会的分水岭就是各自拥有组织的数量、规模和效率,这是一目了然的。”(19)相反,“笼罩着这些社会的互不信任的气氛,使得人们和与自己休戚与共的团体也是离心离德的。他们对自己的宗族,也许还有部落,尚能或勉强保持忠顺。但是,对于那些范围更大一些的政治制度,他们就不会如此了”。(20)由此可得出结论:社会整合与政治信任互为因果,在那些政治信任严重缺失的社会,两者呈恶性循环。
(四)社会信任失衡
在现代“脱域”社会中,信任的确立与拓展更多仰赖于法律制度的有效规范,而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又诉求于民众的信任,即需要政治信任的支撑。因此说,政治信任与社会信任是高度关联的。政治信任的衰落势必伤及社会信任的制度基础,对其造成釜底抽薪式的冲击,使社会陷入一种低信任均衡,即各种主体都将行为短期化与不讲信用当作理性选择。或者说,政府信用缺失、行为不规、承诺不履,社会信任就难以形成。特别是在政府出现严重信任危机时,民众往往会更多选择不信任。相反,在政治信任情景下,公众遇到信用问题还能期待政府进行干预,而当政府本身不值得信任时,社会信任行将瓦解。现实中,低社会信任表现为各种形态的社会病症,如人们彼此间的阳奉阴违、漠视权威,或是普遍的意志消沉、颓废、卖淫、自杀、抢劫等。如果不信任任其扩展会迅速冲击人们在政治领域的经验共识,从而对已有的信任文化造成侵蚀和危害,社会资本的积累会因此丧失动力,陷入困境,甚至被不信任所改造。结果必将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充满怀疑和敌意,尔虞我诈,你争我斗,整个社会有可能最终演化为“丛林状态”。
四、政治信任流失的理性认知
政治信任流失可能造成相应的社会危害与政治风险,但不能因此认为,民众的政治信任收回一定就是政治之恶,是洪水猛兽。有学者认为,信任既非好也非坏,既非善也非恶。通常情况下把信任看作一种善,但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并不是恰当的。(21)政治信任也是如此。从价值上很难对政治信任或不信任简单进行好坏、善恶的判定评判,而应当从不同层次、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理性认知。
(一)从结构序列分析政治信任流失
在本质上,政治信任或不信任指向公共权力,但公共权力是一种抽象物,它以对象化的形式存在于现实中。这就是由价值、制度、过程、组织与角色共同构成的复杂的互动结构,也即政治体系。既然政治体系由不同的层次构成,那么政治信任自然也呈现为不同的层次结构,包括政治共同体、政治价值、政治制度、公共政策、公共组织和政治角色等。根据伊斯顿的政治支持理论,民众对政治共同体、政治制度、政治价值的信任属于散布性支持,通常具有稳定性,代表着整个政治信任结构的根本性质、总体特征和发展方向,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民众对公共政策、政治组织和政治角色的信任状况和水平,为它们提供方向和根据,进而维护政治体系中政治信任的稳定性与统一性。因此,政治共同体、政治制度、政治价值三个层面的信任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润滑剂,是构造有序公共生活的必备条件。相反,如果制度信任缺损、价值信任坍塌或国家认同衰败,都可能造成权力秩序的混乱,严重侵蚀政治合法性;如果三种政治信任流失同时出现,其后果最为严重,可能是政治革命发生的前兆,甚至造成共同体的分崩离析。
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中,民众对公共政策、政治组织和政治角色的信任属于特定支持,往往具有多变性和动态性。就公共政策而言,通常的情况是:一些民众信任这项公共政策而不信任另一项公共政策,另一些人则可能恰好相反。就公共组织而言,它不仅会随环境的变迁而处于不断变动与重构之中,而且现代公共组织大多是科层式的,在保持专业化、高效率等优势的同时,“科层化的另一个也许不那么重要的威胁就是对民主体制下公众信心的侵蚀”。(22)所以说,公共政策与公共组织层面的政治信任流失具有一定程度的必然性。特别是,在现代民主体制下,民众对政治角色信任的缺损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这种不信任是必要的,应该提倡并得到恒久的坚持,因为民众的不信任有助于政治角色依法理政、廉洁履职、高效作为,构成了防止权力异化的一种压力机制。美国民主理论家科恩明确指出:“民主国家的公民对待他们的领导人应该持批判态度。理想的情况是社会成员与选出的官员之间存在着互相信任与互相忠诚的关系。但成功的民主却要求公民在信任之中掺和一些批判精神,即对当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23)当然,这种不信任或批判也不是对政治角色进行无端的造谣诽谤,或者是暴力攻击,而应当以全面的政治认知、科学的政治评价为基础。
(二)从表达方式分析政治信任流失
与政治信任一样,公共生活中政治信任的流失或民众表达不信任也主要有心理、话语和行动三种方式,它们可能是制度化的,也可能是非制度化的。如果政治信任的流失是以制度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且是指向政府当局或公权力者的,那就属于现代社会的常见现象;如果是以非制度化的方式展现出来的,那也不能全面否定甚至动用国家暴力机器进行打击,而应当通过制度化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当然,那些试图以非制度化的方式冲击政治制度、否定核心价值,甚至搞国家分裂的政治不信任行为,必须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
事实上,在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中,诸如选举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公民申诉制度等,都是内化了不信任的制度设置,是民众收回政治信任可以充分使用的制度化形式。如通过选举,“公民可以在竞争的候选人中进行选择,挑选那些选择倾向与自己最为相似的人或那些他们最信任的人”。(24)正因为怀疑统治者容易受自身利益的诱惑,不会按时、主动交出所掌握的权力,所以有必要通过选举这种权力交替机制并定期以制度化方式制止这种倾向。所以说,选举就是一种信任之举,相反,选举中投反对票通常就是不信任的最合法程序,也是最为有效与理性的行动方式,是政治信任收回的集中体现。当然,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现代传媒发表合理、合法的意见与主张,或规范、有序地参与游行示威、罢工集会等,都属于公民政治不信任的制度化方式。但无论如何,恶意的政治诽谤、无端的造谣传谣等非法治化的话语,以及暴力、恐怖等非制度化的行动,都与和谐有序的公共生活格格不入。
(三)从基本性质分析政治信任流失
根据社会学理论,社会冲突可分为利益性与非利益性两种。在中国的话语体系中,利益性冲突就是人民内部矛盾,非利益性冲突也就是敌我矛盾。从政治信任看,如果政治信任的流失是因为利益受到侵害、诉求无法满足,而且通过利益的让予,矛盾可以解决、冲突能够缓和,那就没有敌意特别是政治恶意,是利益之争而非权力之争,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之上的人民内部矛盾。或者说,民众因此表达的政治不信任,主要是为了释放长期淤积的不满情绪,是对政府组织或公职人员执政能力的否定和怀疑,并非是要分享政治权力,建立新政府;虽然可能不同程度地影响治理秩序,但不会造成政治结构的重大变化,影响权力格局。由此看,利益性的政治信任流失是可以协调的。其实,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民众收回政治信任大多是源于利益之争,并不意味着要推翻政府;政治信任流失不是什么新鲜之物,也并非可怕之事,它不是政治之“恶”,也不是洪水猛兽,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视为现代社会的常态。尽管如此,在政治信任流失的情境中,政治体系还是应当优化公共政策以增强政策公信力,改革政府结构提升组织公信力,加强官员公仆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人格公信力,特别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治信任的修复能力。
社会学家科塞认为,非利益性冲突源于社会合法性的撤销,“指人们对现有的制度怀疑并缺乏信心,不再接受现有制度为合理合法”。(25)换言之,如果政治信任流失是源于非利益性因素,超越了利益让予能够解决的范围,那可能就是敌我矛盾。这种类型政治不满的释放,可能具有颠覆政治制度、否定核心政治价值的属性,在根本上是权力之争而非简单的利益之争,甚至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推翻政府,重构权力秩序。这必须引起当政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寻求解决之道,降低政治信任流失可能造成的社会与政治风险。
(四)从政治级差分析政治信任流失
政府是层级的,政治信任是有级差的。民众可能信任中央政府,对地方和基层政府信任程度不高,也可能正好相反。政治信任的这种层级差得到学术研究的佐证。有学者指出,几乎所有关于政治信任衰落原因与结果的研究都是关于中央政府的,这忽视了基本事实:个人被置于复杂的政府结构之中,不同层级的政府解决公民不同的需求和利益,尤其是在联邦系统中形成了不同层级层次和部门,这些部门成为公民需求的对象、互动的场所与信任和不信任的源泉。(26)在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90年代早期,无论从绝对或相对意义上,中央政府的信任水平极大地衰落了,比较而言,州和地方政府要好一些。这样的信任记录说明,民众对不同层级政府的预期和要求是各有差异的,政治信任水平自然呈现级差性。同样,政治信任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和风险也是有区别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信任缺失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不尽相同的。
从国家结构形式看,在联邦制国家中,中央政府层面信任流失的风险可能不是特别大。在单一制国家中,特别是中央集权型的国家,如果民众对一些基层和地方政府的信任水平偏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信任缺失,虽然会影响政府治理秩序,但通常不会危及政治结构的稳定;如果中央政府不能积蓄相当水平的政治信任,得到民众的散布性支持,后果可能是比较严重的,必须引起重视。
(五)从强弱与供需关系分析政治信任流失
有人将信任按强弱程度划分为轻度(weak)、中度(semi-strong)和高度(strong)三种。(27)由此,也可将政治信任流失分为由弱到强的三个等级:轻度流失、中度流失和高度流失,三者呈递进之势。如果政治信任缺失是轻度的,甚至是某些层面的中度流失,都不会严重威胁政治机体的健康状况;如果政治信任呈现为高强度的流失,那政治体系的运行可能就令人担忧了。当然,政治信任或不信任的强弱程度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也难以确立其边界,而且人们的感受也可能并不真实。不过,从施信者的角度看,对政治信任状况可以形成几种判断:如果社会中大多民众愿意为政治体系投入信任,那么该体系往往处于健康状况;如果大多数公众对政治体系持怀疑态度,甚至是敌意,那么该体系势必面临一定程度的危机。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一定数量的政治冷漠者(即不信任也不怀疑者),如果这部分人属于“睡着的狗”(冷漠的忠诚者),那么体系的运行往往不会出现问题,如果这部分人属于极度仇视的冷漠者,那么他们必将是政治体系有序运行的破坏力量。
美国学者克劳斯·奥弗提出了政治信任的“供求”关系,也可用来思考政治信任流失现象。他认为,关于信任流失的判断,“可以用绝对的和相对的方式来解释。用绝对的话说,显示对特定代理人信任指标的下降的时间序列可以被制作出来。用相对的话说,我们可能设想在信任的供应和‘需求’之间不断增大的落差;即使前者保持持久不变或增加,对信任的‘需求’或‘需要’仍可能更剧烈地增加。”(28)这种认识是比较深刻的,其启示是:要从供需关系对政治信任流失进行系统分析,是政治体系的信任“供给”不足,还是民众的信任“需求”过旺,这样的不足与过旺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由此寻求不同的应对之策。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后)
【注释】
(1)[美]马克·沃伦编:《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185页。
(2)[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3)[波兰]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程胜利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16—217页。
(4)Eric Belanger&Richard Nadeau.Political Trust and the Vote in Multiparty Elections:The Canadian Case.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44:121—146,2005.
(5)Marc J.Hetherington.The Effect of Political Trust on the Presidential Vote.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3,No.2.(Jun.,1999),pp.311—326.
(6)[波兰]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程胜利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18—219页。
(7)Pippa Norris.Critical Citizens:Global Support for Democratic Govern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257.
(8)Thomas J.Rudolph;Jillian Evans.Political Trust,Ideology,and Public Support for Government Spend-ing.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49,No.3,July 2005.pp.660—671.
(9)[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3—34页。
(10)[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中的系统分析》,王浦劬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35页。
(11)Scholz,John T.,and Mark Lubell.Adaptive Political Attitudes:Duty,Trust,and Fear as Monitors of Tax Policy.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42,No.3,July 1998.pp.903—920.
(12)David Lowery;Lee Sigelman.Understanding the Tax Revolt:Eight Explanations.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75,No.4.(Dec.,1981),pp.963—974.
(13)[波兰]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程胜利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55页。
(14)郑也夫编:《信任:合作关系的建立与破坏》,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版,第196—214页。
(15)[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00页。
(16)[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9—50页。
(17)[波兰]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程胜利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36—237页。
(18)[美]安东尼·奥勒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社会剖析》,董云虎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页。
(19)[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9页。
(20)[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8页。
(21)Margaret Levi.A State of Trust.In Trust and Governance.edited by Valerie Braithwaite and Margaret Levi.Russell Sage Foundation,1998.p.81.
(22)[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马戎等译,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23)[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78页。
(24)[美]阿尔蒙德、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17页。
(25)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5页。
(26)Valerie Braithwaite and Margaret Levi.Trust and Governance.Russell Sage Foundation,1998.p.218.
(27)Barney J.B.,Hanson M.H.,Trustworthiness as a source of competitive advantage.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94,15:175—190.
(28)[美]马克·沃伦编:《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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