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统战部课题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创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走出的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这条道路,关系我国政治和社会发展,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又进一步强调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并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实现人民民主,进一步丰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统一战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息息相关,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具有独特优势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理论层面认真梳理和认清统一战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解决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在实践中更好地释放统一战线的潜能,发挥其独特优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走得更稳健、更坚实、更宽广、更有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首先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涵。“政治发展”是相对于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而提出的基本概念,是与人类政治生活相伴随的一种政治现象,是一个包括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政治力量、政治实现形式等在内的政治体系,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过程。政治发展既表现为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也表现为一个自觉的过程,因而执政者应该在了解和把握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来推动国家的政治发展,这就涉及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
“政治发展道路”是指政治发展的方向和路径选择。在我们党的文献中,“政治发展道路”一词是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使用的,他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这是对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奋斗和艰辛探索所建立起的适合中国国情并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高度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之中,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主要由以下几大要件构成: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特别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共同思想基础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党自成立之日就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探索出来的,也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坚持和发展。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同时也要看到,时代在发展,实践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也要与时俱进。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其实际体现。所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实践证明,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发展和革命建设实践的客观要求,勇于开拓创新的结果,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不仅保证了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而且保证了我国政治发展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统一的思想基础,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开放的、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指导地位不动摇。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
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由中国的历史、国情和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质的规定性。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文明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如前苏联的传统的僵化的社会主义,欧洲一些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的社会主义方向,既不是传统僵化的传统社会主义,更不是民主社会主义,而是有特定内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发展的最重要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在系统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科学论断,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就是要坚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对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淡化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性。
3.坚持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政治发展总是以具体的政治制度为依托,它是政治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体系,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重要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我国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它包括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总之,政权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制度、基层自治制度这四项基本政治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制度框架,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把这几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基本的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最新概括,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既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区别于其他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特征,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在规律性。
5.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发展策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选择的策略具有鲜明的特点,即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一是通过积极稳妥的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搞急功近利,不求“毕其功于一役”,表现为有序性、稳妥性、持久性,保持了社会的平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十七大报告又根据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新形势,提出政治体制改革要从“积极稳妥”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这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呈现出新的特点。二是由发展基层民主到扩大人民民主。实行基层民主,就是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就充分显示了在发展基层民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一大特点。三是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一条为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而不断探索的道路。发展人民民主,执政党就要为人民做表率,因而党内民主必须走在人民民主的前面。党的十七大提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重大问题和任命重要干部票决制、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等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必将进一步推进人民民主的稳步发展。
二、统一战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历来是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服务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主题,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政治上讲,就是探索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因此,统一战线的建立、巩固和发展,都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发展历程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形成、确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1.统一战线具有团结凝聚功能作用,能够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力量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立在全体中国人民政治共识的基础之上。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问题上形成共识才能转化为强大的力量,才能把党的主张变成全体人民的愿望和自觉行为,才能使各方面的力量汇聚到一起,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通过统一战线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开展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团结人、引导人、激励人,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之所以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的国家、民族、社会的面貌之所以发生如此可喜的变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从而广泛汇聚了力量、凝聚了人心,形成了浩浩荡荡、无坚不摧的建设大军。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巨大的包容性,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这样一个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必然能够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必然能够最大限度地扩大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群众基础。
2.统一战线具有体制完善功能作用,能够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制度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需要完备的制度来保证,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国两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保障。而这些重要制度,都与统一战线密切相关,都体现了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宗旨。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看,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来看,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来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既保证了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又保证了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来看,包括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成为发展我国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从“一国两制”来看,把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大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大异,把一切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统一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广泛团结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为实现祖国统一、振兴中华伟大目标而奋斗,赋予了新时期统一战线比任何时候都更鲜明的爱国主义性质,推动了统一战线由大陆范围扩展到港澳台和海外;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来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统一战线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与统一战线密切相关的这些重要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3.统一战线具有民主协商功能作用,能够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治理方式
实现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实现人民民主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新中国建立后,我国通过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选举民主,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社会事务,发展经济、文化事业。我国不仅实行选举民主,还在实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充分协商的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作为民主形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丰富和发展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合”思想创造性继承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充分体现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我国的协商民主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发展,如延安时期的“三三制”,新中国成立时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以及社会协商对话、基层群众自治等。这种民主形式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贯穿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表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延伸和丰富。李瑞环同志曾指出:“这种协商,已经成为我们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个特点和优势。”2006年2月中国共产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一表述意味着协商民主被视为与选举(票决)民主相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将成为中国民主建设的重要议题。也充分表明以统一战线成员广泛参与的、具有统一战线鲜明特色的协商式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民主形式,同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的一大“特色”。半个多世纪的政治实践活动表明,统一战线能够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的选举民主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的选举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独具特色的部分。而且统一战线的这种功能和作用,还将通过妥善的具体制度安排不断地得到释放与体现,最终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向前发展。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统一战线的内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包括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艰辛探索出来的唯一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统一战线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新世纪新阶段,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充满了新期待,这些都对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统一战线只有始终沿着这条道路,才能在新的形势下真正发挥法宝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团结和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奋斗。
1.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旗帜就是形象,旗帜就是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也是必须毫不动摇、始终坚持的政治方向。苏东剧变后,西方敌对势力把西化、分化的矛头指向中国,其根本目的就是企图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当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文化处于强势的国际环境下,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要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另外在国内还有人鼓吹僵化的传统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还有一些人极力鼓吹搞私有化,公开宣扬资本主义等,其结果也会造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干扰。这就要求统一战线必须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当前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中大力开展的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是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平台,其核心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着眼于各民主党派政治纲领更好地延续与发展,着眼于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关系更好地延续与发展,着眼于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的坚定信念、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更好地延续和发展,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好这一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中国政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切实遵循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准则,与共产党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2.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先进性的执政党,承担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的历史重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创的,也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和发展,如果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政治发展就会失去核心力量和根本保障,任何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追求都有可能落空或变质。苏联东欧发生剧变的因素很多很复杂,但丧失共产党的领导是关键原因。因此,统一战线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必要性、重要性与合理性的认识。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通过民主协商和广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方针政策成为统一战线成员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3.必须坚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结合中国国情建立的,经过半个世纪的实践检验被证明是适合中国国情并能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具有独到优势的好制度,但它还必须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各项政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使其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各项制度时,我们一方面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把那些对我国政治发展有益、对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利的有益成果都拿来为我所用;但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坚决抵御国际敌对势力对我进行的各种渗透和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近几年来,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发了《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意见建议直报制度》(简称“直通车”)、《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的实施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在多党合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在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必须坚持扎实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统一战线的重要职能。民主监督与人大的权力监督、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等,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这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这对统一战线的民主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统一战线的民主监督属于柔性的非权力性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等统一战线成员,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要敢于和善于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通过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以及提交提案等,通过参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通过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受聘担任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特邀监察、督查、检查人员,通过开展有组织的民主评议等各种方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切实开展民主监督,在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在促进决策落实、政策落实,特别是在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防止和遏制腐败上,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形成一种“柔中带刚”的有实际效果的制约力与约束力。民主监督是对权利监督的重要补充,是对监督形式的发展,体现了监督的丰富与多样。要在完善民主监督的基础上与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
主要撰稿人:陈静(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陆建平(黑龙江省委统战部海外联谊会秘书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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