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西部伊斯兰教差异,寻求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
宁夏区党委统战部课题组
20世纪80年代开始、90年代加剧的西部穆斯林向东部的涌动,作为一种社会群体,为开放的中东部带来了经济上的活跃、生活上的便捷和文化上的多姿多彩,同时也带来了中东部原有伊斯兰教的种种变化。本文从分析东西部伊斯兰教的差异入手,探求由宗教而引发的差异的表现方式,在此基础上寻求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
一、东西部穆斯林群体的差异
(一)语言上的差异
中国穆斯林群体普遍使用两种语言,即:在宗教生活中使用阿拉伯语,在日常交往中使用汉语或本民族语言。西部穆斯林群体迁徙到中东部,这个大的语言背景没有变化,但在细节上产生一些差异:
1.在宗教生活上表现的语言差异
西部的阿訇绝大多数接受的是经堂教育,学习的是古典阿拉伯语和古波斯语,传承的是师父带徒弟的学习方式,在诵读《古兰经》时,发音、念腔等比较适应穆斯林群众宗教生活的要求;中东部绝大多数阿訇接受经学院的教育,学习的是现代阿拉伯语,比较适宜于阿拉伯语翻译,但在宗教生活中适应性不如经堂教育。
2.在日常生活交往中的语言差异
东部各城市的方言,西部穆斯林不一定完全能够听懂;西部穆斯林的方言,东部穆斯林也不完全听得懂,尤其是超过三分之一的穆斯林适用本民族的语言,不仅中东部穆斯林群体听不懂,就连这些地方的回族穆斯林也不完全听得懂。这种语言上的差异是东西部穆斯林群体成员之间在心理上难以产生认同、出现排斥现象的重要因素。
3.在宗教仪式习惯语言的差异
西部穆斯林群体的阿訇往往在讲“卧尔兹”时先诵读《古兰经》,后进行解释。东部穆斯林群体则先进行《古兰经》描述性的解释,后诵读《古兰经》,再做更为详细的解释。
(二)操守上的差异
1.在对待伊斯兰教的态度上,西部穆斯林群体比东部穆斯林群体表现出更高的虔诚度
一是在“你那里伊斯兰教对社会的影响”一题中,认为“很大”的,西部比东部多24.9个百分点;回答“有些方面还很大,但总体上越来越小的”,东部比西部多15.9个百分点;回答“微乎其微”的,东部比西部多11.4个百分点。二是在“你认为伊斯兰教是什么”一题中,回答“正确的信仰”的,西部比东部多13.6个百分点;回答“生活习惯”的,东部比西部多9个百分点。三是在“你认为伊斯兰教对回族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一题中,回答“推动作用”的,西部比东部多2.3个百分点。对宗教的看法是宗教信仰的根本问题,决定着宗教观念、宗教行为和宗教组织。东西部穆斯林群体对待伊斯兰教信仰程度上的差异,导致了在宗教操守和宗教组织上的差异。
2.在宗教功课的履行上,西部穆斯林群体比东部穆斯林群体表现出更大的遵行度
宏观上,在“你生活的区域穆斯林风俗习惯遵行情况”一题中,回答“绝大多数人很严格”的,西部比东部多52.3个百分点;东部有13.6%的人认为与汉族没有什么差别。在微观上就伊斯兰教“念、礼、斋、课、朝”五大功课进行测试。一是“念”。西部伊斯兰教由于氛围浓厚,比较重视念。念时隆重、冗长,由于不同教派众多,念法多且杂。东部基本无教派观念,念法较单一。二是“礼”。在“你经常去清真寺吗”一题中,回答“每天都去”的,西部比东部多2个百分点;回答“主麻日都去”的,西部比东部多11.3个百分点;回答“每年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去”的,东部比西部多25个百分点。在“近几年礼拜的人的增减”一题中,回答“增加了”的,东部比西部多13.6个百分点;西部有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是“减少”和“没有变化”。三是“斋”。在“你和家人在斋月时封斋吗”一题中,西部比东部多16个百分点。四是“课”。在“你或你的家庭向清真寺完纳天课(则卡特)吗”一题中,回答“每年都交”的,西部比东部多9.1个百分点。五是“朝”。在“如果条件允许,你计划去麦加朝觐吗”一题中,回答“一定去”的,西部比东部多6.8个百分点。
3.在对待教派的态度上,东部穆斯林群体比西部穆斯林群体表现出更大的宽容度
在“你对其他教派门宦的看法”一题中,回答“都一样”的,西部比东部多31.8个百分点;回答“不能接受”的,东部比西部多4.6个百分点。在“你属于伊斯兰教的哪一个教派”一题中,东部有54.5%的测试者不做回答,西部仅有13.6%的测试者不做回答。
4.在族际通婚上,东部穆斯林群体比西部穆斯林群体表现出更大的容纳度
我们设计了四项测试:一是从实际婚姻调查情况看:在“你配偶的民族成分”中,西部有97.7%的测试者回答是“回族(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东部只占84%。二是在族际通婚的取向调查上:在“你的子女选择配偶时,你对民族的要求”一题中,回答“必须是回族”的,西部比东部多20.5个百分点;回答“不做要求”的,东部比西部多18.1个百分点。在“在你周围穆斯林青年和其他民族的青年通婚情况”一题中,回答“较为普遍”的,东部比西部多45.5个百分点,回答“基本没有”的,西部比东部多20.4个百分点。三是在族际通婚的外部环境上:在“你认为族际通婚所遇到的最大压力来自于什么”一题中,回答“生活习惯不同”的,东部比西部多18.1个百分点;回答“心理上有差距”的,东部比西部多16个百分点;回答“信仰因素”的,西部比东部多27.2个百分点。四是“在婚礼程序中,你认为哪一种最重要”一题中,回答“领取结婚证”的,东部比西部多36.4个百分点;回答“请阿訇念‘尼卡哈’”的,西部比东部多36.8个百分点。
国内外社会学家公认这样一条定理:一般来说,当两个族群集团间的通婚率达到10%以上,则可以说他们之间的族群关系是比较好的。上述数据表明,东部穆斯林长期与汉族生活在一起,已经慢慢地融合在这个群体之中,关系融洽,相处很好,没有多少隔阂;相反,西部穆斯林群体所表现出来的对族际通婚的态度,反映了和其他民族之间的疏离。
(三)汉文化水平上的差异
在“汉语受教育程度”一题中,西部测试者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50%,东部只有4.6%;“大学程度以上”的,西部占20.5%,东部占40.9%。
(四)经济类型及收入上的差异
东部穆斯林群体由于长期生活在发达地区,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在一起,传统的就业方式只占很少一部分,在经济类型上与其他民族没有明显的差异。西部穆斯林群体迁移到东部后,由于受自身条件和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就就业经济类型而言,绝大多数人从事的都是穆斯林群体传统产业,形成鲜明的“群体分工”,造成东西部穆斯林群体收入的差异。
(五)风俗习惯上的差异
东部穆斯林由于逐步改变了遵行风俗习惯所必需的物质基础、环境基础、宗教基础,为了生存而逐步与当地的主体民族融合在一起,在对待风俗习惯的态度上略显随意,有些风俗习惯甚至已经不再遵行,风俗习惯在东部已经演化成少数人的个人行为,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体关系几乎没有多大影响。而西部穆斯林长期受严格的宗教生活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具备遵行风俗习惯的各种条件。
二、东西部穆斯林群体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
由于东西部穆斯林群体存在的差异,在一些方面产生了矛盾。
1.新的群体与原有的群体争夺社会资源,使原有的群体对新生群体产生偏见
西部穆斯林群体向东部转移速度加快,这必然和东部穆斯林群体乃至东部城市的其他群体分享社会资源,使得东部穆斯林群体可能对西部穆斯林群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排斥。一是在经济上。东部地区市场准入和投资门槛偏高,使本来资金较少的西部穆斯林投资者难以达到。二是在就业上。由于前述东西部穆斯林群体之间存在的经济类型及收入上的差异,使得西部穆斯林群体在东部很多行业很难进入,由于生活习惯的差异,形成行业歧视。三是在教育上。西部穆斯林群体到东部创业其子女上学十分困难,虽然当地政府明文规定到东部的各群体成员都能均衡享受教育资源,但实际操作中许多学校要么抬高异地择校费,要么就以其他理由不予接受西部的儿童入学,导致西部穆斯林群体的成员把孩子放在原籍由老人抚育上学,要么就过早地离开校园,进入社会。
群体偏见导致群体意识的强化。“只有当他与外族相遇时,当他需要把自己所属族群与其他族群相区别时,或者通过各个媒介而感觉到社会上的族群差别与群体矛盾时,族群意识和与之相关的感情才会浮现于他的思维活动之中,也才会影响他的心理感情、价值判断和行为决策。”[1]西部穆斯林群体个体一旦在新环境中遭受到上述几个方面的排斥后,就会把注意力更多地投向同类遭遇的人们。这些生存环境上的差别自然会构成群体内部的亲和力,成为形成群体意识的主要来源。西部穆斯林群体在东部因为生存环境不佳而产生的矛盾不仅仅可能表现在与东部穆斯林群体之间,还可能把对生存环境的不满转化为对宗教组织的不满、对政府有规模的上访、对优惠政策的依赖,甚至危害社会的“另类”等。
2.新的群体与原有的群体争夺宗教资源,有可能因宗教争议而影响社会稳定
由于西部穆斯林群体绝对数、上寺人数(特别是主麻日、伊斯兰教两大节日)远远高出东部穆斯林群体,使得东部穆斯林群体的宗教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一是宗教活动场所不堪重负。在我们调查的城市中,上海有七座清真寺,济南市区有两座清真寺,其他城市均有一座清真寺,容纳信教群众大多在百人左右。每逢主麻日,清真寺的大殿挤得水泄不通,院子也站不下。二是宗教主导权产生争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清真寺的宗教活动应该由所在地的教职人员主持。但由于西部穆斯林群体在宗教活动中已占绝对多数,且东西部伊斯兰教群体在宗教遵行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使西部穆斯林群体有强烈的主导宗教事务的愿望。更令东部伊斯兰教组织担心的是西部穆斯林群体中大量苏菲派信众的涌入,在一定场合和一定时候提出门宦思想,表现出教派意识,东部伊斯兰教组织和清真寺的教职人员压力很大。三是丧葬习俗上产生的困惑。东部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穆斯林公墓是为当地的穆斯林群体准备的,大多面积偏小,容量有限。西部东迁穆斯林教徒去世后,按照伊斯兰教就地从快入土的丧葬习俗,东部城市普遍不能满足,要求将逝者运回原籍入葬,使西部穆斯林群体产生“不接纳”的心理。四是清真食品管理上出现的问题。由于东部穆斯林群体与当地其他民族融合程度较高,对清真食品的要求往往偏低。西部穆斯林群体则不然,在清真饮食习惯上与东部产生许多摩擦,有的事件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酿成大的事端。
3.新的群体面临着保留质的规定性和舍弃质的规定性的两难选择,心理上的困惑产生情感疏离
共同关心的问题,共同的心理困惑,共同的处境和前途,使西部穆斯林群体矛盾重重,对东部穆斯林群体及东部的其他民族存在着既想亲近又难以亲近的双重心态。
三、积极引导东西部穆斯林群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面对来自社会、宗教、心理方面的矛盾和压力,西部穆斯林群体与东部穆斯林群体产生了一些矛盾,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我们认为,应该从引导东西部穆斯林群体相互适应入手,进一步淡化群体意识,消除西部穆斯林群体的精神困惑,加快东西部穆斯林群体融合的进程,在此基础上,加快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程。
(一)理论层面上的认识
西部穆斯林群体向东部涌动,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和发展趋势,已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究竟怎么看?我们认为,应从中华民族总体复兴、东西部共同富裕这一大局出发,从发展环境、生存环境、宗教环境等方面提供条件,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建立各群体互融、各民族平等、各区域互助的新秩序。
1.积极引导西部穆斯林群体克服宗教习俗差异,坚持管理创新,建立迁入地宗教管理的格局,走现代新型宗教的路子
宗教信仰作为群体文化的重要内容,其发展方向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即强化和淡化。当群体处于明显劣势,来自外界对群体的威胁和压力增大时,这些群体则通过强化与其他群体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相关的生活习俗来保持群体意识,维护群体边界,加强本群体的凝聚力。当各个群体处于平等状态,各个群体和各种宗教的信仰基本自由,这时的信仰就会变成个体的选择,不再单纯是群体文化和群体意识。
(1)变革的方向。解放后,我国实行了中国特色的宗教政策,对封建状态下的伊斯兰教进行了诸多变革,收到的成效是巨大的。但时至如今,在西部封建宗教思想的残余仍未从根本上消除,必须进行新一轮变革。伊斯兰教变革的方向有三:一是重信仰而轻仪规。即坚持“认主独一”这个前提下,变革伊斯兰教规中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内容,使伊斯兰教变得更加符合时代要求,达到东西部穆斯林群体普遍的认同。二是重一教而无门派。一教即大一统的伊斯兰教,绝对没有任何教派和门宦之分。三是重今世而轻后世。把人们的精力更多的吸引到现代化建设中来,为国家富强、人民安康和自身发展而奋斗。
(2)变革的机制。应该是政府倡导的,伊斯兰教协会主导的,广大信教群众拥护的机制。所谓政府倡导,就是政府在法规和条例的发布中坚持改革的主张,规定改革的原则,指明改革的方向。所谓伊斯兰教协会主导,就是组织精通中阿文、熟悉伊斯兰教教义、掌握中华传统文化和党的宗教政策的专家学者,依据《古兰经》和《圣训》,全面透彻地对伊斯兰教进行符合社会进步和现代文明的阐释,以革新的精神废除有悖于社会发展进步的礼俗,建立新的宗教规范,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所谓群众拥护,就是真正拿出让信教群众认为是合理而不是谬误、进步而不是退步、简明而不是烦琐的东西来,以便教徒在新的环境下进行宗教活动,从而赢得群众的支持。这里所说的机制,不仅仅是宗教内容的变革机制,还包括其他相应的配套机制。如以清真寺为核心的辐射多个活动点的活动管理机制、协调机制、阿訇及管理人员选聘机制,清真寺、清真食品、公用墓地统一管理机制。
(3)增加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改革的精神。要吸取西部落实政策后清真寺建设遍地开花、过多过滥的教训,在适当增加清真寺的过程中,要严格限定数量,从严控制“满拉”,杜绝清真寺开办的阿语学校和经文班。清真寺的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尽可能的吸收西部穆斯林群体中的优秀分子参加,互相学习、互相借鉴。
2.积极引导东部穆斯林群体破除地域观念,团结带动西部穆斯林群体走共同富裕的路子
解决好东西部穆斯林群体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引导东部各城市的主体群体,以一种开放的姿态、团结带动的精神,接纳西部穆斯林群体。我们认为应积极引导东部主流群体树立三个观念:一是社会责任观。西部的落后,除了历史的、自然的、人文的原因外,国家先富与后富的致富政策使其处于稍后开发的地位,加上这些年随着生态环境建设,退出耕地的农民失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东部群众应该把西部穆斯林群体东迁看作“带后富”的实际行动,满腔热忱地欢迎西部的穆斯林群体到东部投资置业。二是人群互补观。不同层次群体的存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东部发展了,就业机会增多了,大量西部的劳动力就转移到了东部。他们在东部投资置业所得回报,绝大部分留在了当地,为活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三是主动介入观。要认真研究西部穆斯林群体东迁这一新问题,找到引导发展的规律性认识,采取积极而不是消极、欢迎而不是拒绝、管理而不是放任的态度,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引导他们尽快融入东部经济社会的发展洪流中来。
3.淡化群体意识,消除疏离心理,加快东西部群体融合的进程,走各民族“多元一体”的路子
群体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在动态的变化过程中。作为主流群体,它的群体观、对待异文化和异群体的态度会体现在这个社会的文化包容性上,也会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在这个国家的群体政策上。为了加速融合的进程,东部主流群体应该采取三点政策取向:一是政策上平等。这个平等是不需要特殊照顾的平等。只要和东部穆斯林群体一样看待,一样关怀,就能消除心理上的隔阂,促进“边际人”转化为其他群体。二是舆论上引导。东部主流族群应在各种媒体上宣传西部穆斯林群体在东部产业的典型,通过舆论的强化作用获取各个方面的认同。三是建立属地管理制度。改变现在东西部都管,谁也不好管的现状,割断连接西部的“脐带”,不论源头,只要是在本辖区生活、就业、工作的穆斯林群体,都应纳入当地宗教管理体制,把该管的管起来,不要让西部穆斯林群体始终有“异乡人”的感觉。
(二)实践层面上的措施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认识,我们认为引导东西部穆斯林群体加快融合应该有以下十个方面,简称“十个一”办法。
一是成立一个协会。目前东迁的西部穆斯林群体的管理机制大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迁入地根据情况实施管理,一类是两地共管。从长远看,由于实现行政管理属地进行的原则,绝大多数问题需要迁入地解决,随着经济介入程度的加深,驻外机构的作用越来越小,而且加大了迁出地本来就捉襟见肘财政的行政成本,更主要的是使东迁的穆斯林群体与迁出地形成了难以割舍的“脐带效应”。应尝试在迁入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西部穆斯林群体根据行业特点成立专业协会,如拉面协会等,作为迁入地政府联系业主的桥梁和纽带,实现行业管理和自我约束。
二是协商一个标准。包括拉面馆、清真饭馆、烤羊肉串等统一标准,这个标准是由清真食品管理部门、城市市容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卫生安全部门和业主共同协商制定的,是一个既有别于过去城市大饭馆的高标准,又区别于现在简陋的工作条件,从西部穆斯林群体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标准。
三是投放一笔贷款。东迁的穆斯林群体大多数受资金的限制,确有投入不足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唯一的办法是贷款。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落后,信贷规模偏小,且在异地经营,金融机构难以监控,放款风险较大。而东部地区金融机构较多,信贷规模较大,放款风险很小。特别是行业协会的成立,由协会集体担保,十分符合当前的信贷政策。
四是新建一所学校。针对西部穆斯林群体子女入学难、借读费高、大部分上私立学校的实际,在每个穆斯林群体集中的城市,新建一所全日制寄宿制中学,既能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也使西部落后地区分享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起到智力扶贫的功效。
五是制定一个规定。在场所上应该是一个以清真寺为核心,包括承担若干个点宗教活动组织的放射结构,在活动上应该是不分东西、不分教派、不分门宦的统一行动,在教职人员上应该是以清真寺阿訇为主并吸收临时阿訇参加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灵活队伍,在清真寺的管理上应该是建立东西部穆斯林群体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照顾各地习俗又步调一致、互相促进又和睦相处的行为方式。
六是办好一个团体。伊斯兰教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穆斯林群体的东迁,桥梁就应该搭起来,带子就应该系起来,绝不能以历史上穆斯林群众偏少而不顾现实的客观存在。应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在穆斯林人口达到一定规模时,建立当地的伊斯兰教团体。
七是选调一名专干。东部由于历史上穆斯林较少,因而在宗教管理部门基本上没有回族等少数民族,其他民族的工作人员对东迁的西部穆斯林群体知之不多,存在着“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从西部选调一名熟悉情况的干部充实到宗教部门,开展工作;对西部穆斯林群体从感情上也能够接受,起到“用一人而安万民”之功效。
八是建好一座寺院。东部地区的城市大多有清真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几乎所有的清真寺都不能满足需要。有计划地新建扩建一些清真寺,既满足西部穆斯林群体宗教生活的需要,又有利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东迁的穆斯林群众有定居的长远打算,应该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明智之举。
九是新增一块墓地。《古兰经》规定,穆斯林死后实行土葬,一般应在当日或次日入葬,生活所在地的墓地就显得十分重要。应该尊重这个丧葬习俗,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划出一块土地作公墓,既可满足东部穆斯林群体的需要,又能解除西部穆斯林群体的后顾之忧,还能避免东西部穆斯林群体为争夺墓地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十是构建一套学说。按照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充分利用东部现有的人文资源和文化底蕴,大胆探索和改进伊斯兰教传统教义中与社会进步不相符合的内容,建设新型的面向未来的伊斯兰教。
【注释】
[1]马戎:《民族社会学》,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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