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农村群众信教状况及其原因的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
孙建军 杜华亮 冯盖骅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深刻的社会转型期,由经济领域发端的变革正在向政治、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全方位推进。在广大农村地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转型也就表现得尤为明显。其中,农村信教群众的日益增多就是农村诸多社会热点现象之一,同时也是一个不容忽视和必须直面的问题。
一、统计调研:基层农村宗教信仰及信教群众的基本状况
考虑到全国农村地区宗教信仰和信教群众状况的趋同性,我们选择了山西临汾市农村地区作为研究样本,就农村地区宗教信仰和信教群众状况进行了统计性的量化研究。
临汾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种宗教。2004年信教人数为14万人,2005年16万人,2006年19万人,年均增长2万-3万人。其中以基督教、天主教信众人数增长最快。仅洪洞县2006年一年就增加7000多人,增长率达两位数,其中大部分信教群众分布在农村。
表1 临汾市宗教信仰状况
①表1包括民间宗教活动场所1座。
表2 临汾市主要县区(宗教信众大县)宗教信仰状况
①表2包括洪洞县真耶稣教1808人。
表3 临汾各宗教教职人员年龄及文化结构
综合上表及相关方面的内部统计资料,结合我们的实地调查了解和汇总归纳,临汾地区农村宗教信仰的体系大体呈现的特征为:中国本土民间信仰的信奉人数仍旧稳定庞大;在宗教信众当中,近年来以基督教和天主教信徒增长最快,形成以民间信仰为主、宗教信仰为次的信仰体系格局;而就诸种宗教来看,则形成以基督教、天主教占据主流的宗教信仰体系。这一体系说明民众的信仰仍然偏重于土生土长的民间信仰,同时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替代了本土宗教衰弱后留下的信仰空间。在五大宗教之外,汉族的民间信仰较为普遍。像临汾市霍州火星庙、蒲县东岳庙、汾西真武祠等在当地影响就很大。每年参加庙会者常常达到数万之众,其中大多是当地民间宗教的信仰者,还有些外来信奉人员。由于对民间信仰缺乏统一的认识和明确的界定,因此目前无法统计其确切人数。
从调研的县市区来看,信教群众在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信众结构也出现新的变化。在年龄结构上,虽然老年人仍然是信教的主体,但中年人所占比例上升幅度很大,年轻化趋势也很明显。在宗教活动等诸多方面,青年信徒已成为教会中一股活跃的力量,在基督教中尤为明显。在文化程度上,虽然信徒群体文化层次总体上仍然较低,但与此前相比,文化层次在逐步提高,显现出平川地区高、山区低,城市高、农村低的特点。在职业结构上,总体上信教群体以体力劳动者和无业、退休者为主,一定比例的知识阶层信教者的出现,成为一个新特点。在性别结构上,妇女仍然占多数,但与过去相比,男性比例有所上升,其中在基督教中男性比例上升特别明显。在教职人员方面,总体上宗教学识及文化程度有待于提高(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73.6%)。在信教心理方面,多数信教群众对宗教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心理,甚至带有相当的盲从性。
二、定性分析:信教群众日益增多的原因
(一)社会宏观因素的影响
1.经济因素分析
就山西全省而言,临汾市属于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近些年来信教群众也在日益增长。群众信教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否存在必然的、直接的联系?经济的发展是否带来信众的增多?越落后的地域信教群众是否越多?为此我们选取了两组相对富裕和较为贫穷的村镇作为典型样本进行了对比分析。
(1)洪洞县官庄村和上跑蹄村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官庄村通过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迅速带领广大村民实现了脱贫致富,被评为“山西省村镇建设示范村”。上跑蹄村自然条件恶劣,集体经济和百姓收入仍比较落后。
表4 洪洞县赵城镇官庄村和上跑蹄村经济发展与信教人数状况
(2)侯马市程村和南西庄村背景
改革开放后,程村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村办企业翔宇汽配已成为山西晋南地区最大的汽车配件龙头企业。南西庄位于侯马市区北部,历史上南西庄村是全市“有名”的乱村、差村。村有教堂一座,信教群众基数大。近年来,南西庄村大力发挥集体经济,引导群众脱贫致富,全村的两个文明建设成为全国全省的典型。
表5 侯马市南西庄村和程村经济发展与信教人数状况
表4、表5统计数据反映:从洪洞县官庄村和侯马市南西庄村、程村信教群众发展变化的情况看,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文化的丰富带来了像南西庄村信教人数的负增长和程村的没有信教群众,但同时也会出现像洪洞县官庄村信教群众数量略有增长的趋势。宗教作为上层建筑领域的一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然也会有所发展和变化。但单从经济因素方面看,不代表经济发展越落后的村镇,信教人数越多和信教群众一定会大幅度增加,如洪洞县上跑蹄村信教群众数就增长缓慢。所以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与经济基础,甚至与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至少在临汾农村地区的表现是如此。但由于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后和缺失,大量资料表明,贫困农村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仰流失”现象,仍然潜伏着导致信教群众增加和发展的危机。
2.社会原因分析
首先,社会的转型会使人们产生更多的宗教需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人们将会遇到更多的挑战、压力和焦虑,因此对宗教的心理需求将随之增加。一是由于社会分层的不断加剧,传统观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社会“弱势群体”更容易经历思想状态的相对“茫然期”。而宗教以其相对稳定的教规理念和与社会的不断适应和融合,通过借助“神力”的教化,能使人在精神上获得所需的补偿。二是由于城市化过程导致社会组织的松散和人际关系调整,农村组织与农民、农民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大大弱化。一方面,大量村民离乡谋生,过去邻里之间的纯朴厚爱关系疏远;另一方面,新进城的人们也面临着彼此之间难以建立必要信任关系的尴尬,很大程度上导致人们通过信教寻找和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和信任关系。
其次,宗教行为将获得更多的支援意识。一是宗教的积极功能将更多地得到社会的肯定和接受。一方面,群众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加,不同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宗教和信教方式。不论是祈求需要的现实满足,还是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寻求解脱,都可以找到信仰的理由,宗教的功能将得到相当数量群众的认可和接受。另一方面,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宗教的教规教义的积极内容提供了影响空间,被社会所肯定和利用。二是西方文明的传播进一步促进了人们对外来宗教文化的认同。随着媒体、网络、影视的大量报道、传播,过西方节日,学西方礼仪,在教堂举行婚礼等都增加了人们皈依基督教的可能性。
3.地缘、亲情因素分析
在我们抽样调查的村镇中,信教群众增长很快的洪洞县赵城堤村镇和庄原村,历史性地缘因素就占据很大的权重。许多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庙宇则扮演着不断吸引群众信教的“桥头堡”作用。以堤村镇和庄原村为例,堤村镇在历史上是原山西真耶稣教会总部基地。“文革”中,地方政府对其予以取缔。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恢复和落实,真耶稣教也随之恢复,信教人数得以很大发展。庄原村有一座20世纪30年代比利时传教士修建的天主教堂,历史传统浓厚。2000年、2006年国外宗教人士分别投资对教堂予以了修缮,此举在当地信教群众中获得广泛的声誉,当地教职人员依托天主教堂又发展了一大批信徒。在洪洞县曲亭镇韩罗埝村和淹底乡前柏村,由于地缘的关系,几乎是全民信仰天主教,村里绝大多数孩子一出生就开始接受洗礼。现实条件下,基督教主要以“远亲和血缘”、“结婚必须信教”等为纽带发展信教群众;天主教则以“家庭聚会”和“亲戚套亲戚”的方式传播教义,招收信徒。另外,随着农村宗族意识的抬头,在一些村落出现了地方村落宗族通过宗教信仰的力量巩固自身团结,参与农村政治权力的现象。可以说,在农村地区,基督教和天主教不断发展信徒,具有浓厚的地缘和亲情因素。
从临汾地区宗教堂点和信教群众数量的统计资料来看,也印证了作为地缘因素的宗教堂点的“兴盛”,对发展教徒的显著作用。
表6 部分县区信教人数与宗教活动场所分布情况
4.基层组织作用因素分析
“宗教的前提,是意志与能力之间、愿望与获得之间、目的与结果之间、现象与实际之间的对立或矛盾。”[1]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由于一元文化的绝对性,宗教发展寥寥。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宗教在我国不断得以发展,一些地方甚至成为一种热潮。而另一方面,我们的地方政权组织尤其村级基层组织却是自身建设滞后和功能作用弱化。由于村镇基层组织的力量薄弱,在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不占主流阵地的情况下,宗教作为社会的支流文化,必然会有所发展。就我们所调研的村镇中,凡信教群众少且增长缓慢的村镇,村党支部作用的发挥都比较出色;凡信教群众多且增长过快的村镇,村党支部、村委会作用的发挥都很不够。
个案:在霍州市新置基督教堂点,基督教徒们的宗教活动井然有序,数十年从不间断。在堂点成立的十几年里,每到农忙时节,堂点负责人就组织全体教民义务为村民种田、割麦等;村里的脏活、累活都是基督教徒们有组织的去干,甚至出现了村委会遇到难事、麻烦事就去找当地基督教的情况。
表7 霍州新置基督教堂点组织活动
由个案可以看出,地方基层组织的阵地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力,客观上使“政治游离”的基本群众向宗教靠拢;基层党组织在为人民服务的先进性方面体现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的职责,也就为宗教发展信众提供了空间。另外,由于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在一些农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新型传教途径因素分析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出现部分教民通过网络查询宗教信息、进行宗教活动的情形。他们在许多宗教网站提供的虚拟空间里,开展网上祈祷念经、网上敬神敬佛、网上讲经布道、网上法务法会等宗教活动。这些宗教行为既可以个人进行,也可以在线集体开展。我国《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该在经登记的宗教行为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同时,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行为……”然而,目前这种新型的网络宗教行为不仅突破了传统“宗教行为场所”和“宗教活动”的定义范围,“很好”地规避了相关法律,同时也为外国人通过网站对我国国内进行传经布道、发展教会会员提供了可能。
据了解,2001年互联网上仅基督教和天主教网站就有7100多个,到2007年已达数以万计。现在约有80%的宗教站点是基督教建立的,因为早在1987年保罗教皇就认识到互联网的重要性,美国在2000年就有接近15万个大小教会拥有自己的网站或者网页。截至2007年6月,中国国际出口宽带总量为312,346Mbps,年增长率达到45.8%。[2]
表8 搜索引擎搜索的与宗教相关网页数量
表9 宗教网站简单分类
由此可见,以国际互联网为平台的宗教活动,已经或正在成为我国当前宗教活动的一种新的形式。
(二)内在微观因素影响
1.因素之一:功利思想
“趋利避害”、“乐生恶死”是人之生物性本能。在我们对一些天主教和基督教信众的访谈中更多看到的是,他们所强调的不是一种自己对神的信心,而是更多的渴望神对自己的拯救,或者满足自己对生活的欲求。他们参加宗教活动的动机不是出自对宗教本身的虔诚,而是希望通过宗教仪式来获得个人幸福和某些社会收益。至于灵魂的有无,教义的真谛,他们并不关心。这与宗教的“因信得福”、“因信得救”的核心观念还是相去甚远的。这点可能与他们深受中国原始宗教(或民间信仰)具有较强功利性的影响有很大关系。
2.因素之二:心理慰藉
“慰藉”是宗教特有的和普遍的功能。与一般的安慰不同,宗教慰藉是一种幻想补偿式的精神安慰。由于我国传统文化深厚,国民性格相对比较内向、保守和含蓄,遇事习惯于“反求诸己”、“反省自问”,甚至逆来顺受。对“心理疾病”、“心理治疗”感觉陌生和别扭,此时宗教却打着终极关怀的旗帜悄然吸引人们皈依。当教徒把对生活的愿望和自己良心的不安都无所顾忌地诉诸于神时,这种“倾诉”客观上便满足了人们寻求同感、同情和安慰的心理需要。同时,宗教很容易突破囿于血缘和业缘的社会联系,使人能相对容易地获得社会支持尤其是精神安慰。
3.因素之三:精神追求
“一切宗教的崇拜可以说是人类利用宇宙神秘力来满足他们愿望的一种尝试”。宗教最主要的价值在于它能满足人们的精神追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闲暇的增多将会增加社会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而近年来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对农村、农民的宣传教育方式又没有摆脱传统的模式,先进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这无疑也为村民转向宗教包括民间信仰留下精神追求的空间。
4.因素之四:“信教治病”
患病求保佑而信教,这是一个普遍原因。看病求神问鬼在广大农村历来就有深远的迷信习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在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医疗条件非常有限,“看病难”和“看病贵”依然是威胁农民生活与安全的主要方面。一些农民常常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对疾病的畏惧和无奈。“信教治病”正好弥补了乡民因物质技术条件匮乏而产生的精神需要。这一因素在基督教中存在的较为明显和普遍。
综上所述,影响农村基层群众逐步接纳宗教的因素是多元化的,就其根本主要是:农村文化生活的匮乏造成了农民精神生活的空虚,宗教作为多元文化的一支,趁势渗透进来给予填补,这是农村宗教活动兴盛的文化背景。另外,基层政权和村党组织的功能弱化和作用不足,客观上助长了“信仰缺失”现象。
三、对策建议: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一)深化认识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作为一种世界观,有其产生存在的历史根源和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只有当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42页)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宗教依然有其生存的土壤,并将长期存在下去。但是,我们承认宗教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性,并不等于对无神论宣传的放松。我们提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以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并不是盲目地赞同唯心论和宗教教义和无原则地提倡人们信教。一方面,对广大基层群众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依然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定方向;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仍是我们工作的根本。
(二)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的阵地意识
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作为基层组织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树立阵地意识,始终将社会主导精神的建构作为重要的职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政府和党的组织要在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同时,通过为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宣传时代主题,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吸引农民、引导农民,帮助他们以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对待生活,以理性的心态对待困难。要通过大力建设农村文化生活设施和在村民中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充实农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培养和提高农民的文化生活素养,逐步摆脱向宗教寻求精神慰藉的依赖性。
(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团结、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承载主体。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员要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带动周围群众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党员的示范导向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
(四)切实加强基层统战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统战、宗教工作队伍,是做好当前农村宗教工作的关键。目前就临汾市而言,县一级统战部专职宗教工作的仅一二人;全市17个县区单设宗教局的只有五个县,其他县市区都与统战部混编使用,且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真正熟悉宗教、懂得宗教工作的干部极少,根本不能适应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要求。为此,市县一级党委政府必须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培养、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对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的支持力度,切实给予保障。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基层宗教工作的机构设置不全、人员缺乏和工作条件差等问题。
(五)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爱国主义、政策法规和公民意识教育,提高他们接受党和政府领导、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要真诚地与宗教界代表人士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以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要做好新一代爱国爱教人士的培养工作,突出爱国爱教标准,加强后备力量建设。要通过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以点带面”的作用,不断完善预警机制,确实提高宗教工作的主动性。此外,还要引导农村教职人员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挖掘宗教中积极、合理的因素,将这种阐释与弘扬我国的先进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强化网络监管,建立和完善对网络宗教行为的管理
网络宗教现象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我国宗教活动的新形式。对于网络宗教行为的管理,我们在法律法规、举措手段上还存在较大的盲点和空白。首先必须加强立法,改变我国现有宗教法规与网络宗教事务不适应的现状,真正使网络宗教行为变得有法可依、依法可行。其次要明确责任,不断探索管理途径和手段。要通过不断强化与信息产业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新闻等部门的共同协作,形成控制合力,协同共管,防微杜渐,确保我国网络宗教活动行为的法治化。
【注释】
[1]《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62页。
[2]引自左旭生、王斯琴《网络宗教行为及管理对策浅析》,《中国民族报》2007年10月9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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