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民族工作的历史经验和当前工作任务
郝进寿
一、历史的沿革
如何决策边境,历来是中央政权治国安邦的重大方略。早在西汉文帝时期,政府就招募内地农民迁移到边疆地区,开荒种地,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西域屯垦的先河。自汉以来,历经各朝各代,屯垦戍边为我国历史上执行时间最长久的一个政策,是中国历代中央政府保卫边疆和开发边疆的基本政策。
新中国的成立,屯垦戍边翻开了新的一页。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部队解放了祖国的大西北,边境线长5600公里、面积16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六分之一的新疆随之和平解放。然而,中国人民解放军进疆后,面对的是一个满目疮痍的新疆。面对需要加快发展经济、恢复战争创伤、改善民族关系、化解历史隔阂、平定残匪骚乱、帮助地方建党建政、维护边陲安定、守卫西北边防等多重重任,1954年10月,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主席发布“你们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的命令,决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兵团的二军、六军大部、二十二兵团全部和五军大部共10.5万官兵集体就地转业,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从此,这支部队一手拿镐,一手拿枪,铸剑为犁,发展生产,成为了新中国肩负新型历史使命的屯垦戍边伟大事业的奠基者,承担起了开发建设新疆、发展民族关系、维护地方安定、巩固西北边防的特殊的历史任务,标志着西域屯垦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二、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
新疆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地区,在这个地区,有伊斯兰教、天主教、佛教和原始宗教,有多种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为了消除反动统治阶级制造的民族隔阂和民族歧视,宣传教育群众,团结新疆各族人民,兵团把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放在了各项工作的首位,而且从未松懈。
1949年10月,在进军途中,部队掀起了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的热潮,还邀请了一批过去在新疆工作的汉族干部,来部队介绍新疆的社会状况和民族风俗习惯。进疆后,通过大生产运动,克服了经济上遇到的困难,同时还为地方工农业发展以及党政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随着部队同新疆各族人民的交往日益频繁,在少数人员中滋长着大汉族主义思想和在一些重大工作问题上忽视党的民族政策,忽视本地区工作特点的倾向。为了及时纠正这些错误倾向,1952年,中共新疆分局第二届党代会作出了《关于防止和克服大民族主义倾向的决定》,驻疆部队自1952年8月起开展了两次民族政策学习运动。1959年5月,制订了《关于拥政爱民为各族人民大办好事纲要二十条》(草案)。“文革”给兵团事业带来了严重灾难,1975年5月,兵团宣布解体。直至1982年4月,兵团才得以恢复,当月兵团政治部就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的通知》,5月29日,兵团党委又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1982年)44号文件,在兵团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根据这两个《通知》的精神,各单位集中两个月的时间,领导同志亲自上课,联系30多年来的实际,向干部和工人进行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这是部队进驻30多年来集中时间最多、内容最丰富、理论联系实际的一次民族团结教育,真正从思想上拨乱反正,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和工人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增强了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1983年至今20多年来,兵团连续在每年5月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年年都有教育主题,围绕主题都要开展一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三、全心全意为新疆人民大办好事
(1)克服困难开展大生产。
(2)帮助地方发展工商业。
(3)地方建立新政权。
(4)地方减租反霸土地改革。
(5)各族人民发展生产。
(6)规划建设“五好新农村”。
(7)地方战胜自然灾害。
(8)实行“三代”(即代耕、代牧、代管),建立边防农场带。
(9)帮助新疆各族人民谋利造福。
(10)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兵团在新疆屯垦戍边5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兵团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和发展民族关系,有利于边防的巩固。正如江泽民同志在1998年视察兵团时所指出的:“把兵团屯垦戍边的工作放到新疆的历史长河中,放到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中,放到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工作大局中加以观察,其深远意义看得更加清楚。”总结兵团民族工作的经验,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把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新疆地处祖国边陲,又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与八个国家接壤,边境线5600多公里,区域位置非常特殊,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国际敌对势力总是披着民族和宗教的外衣,采取各种手段制造民族、宗教矛盾,妄图把新疆从祖国的版图上分裂出去。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与国际敌对势力遥相呼应,不择手段地破坏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矛盾,妄图实现分裂祖国的图谋。兵团承担着维稳戍边的重要任务,又处在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的前沿阵地,因此,做好兵团的民族工作,是稳定全局的首要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位置。
第二,把民族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头等大事。长期以来,兵团各级党委把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民族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情况制定工作任务。为强化这项工作,兵团、各师、院(校)、团场都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民宗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得到较快的协调解决。
第三,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常抓不懈。在多民族地区工作,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兵团从部队进疆起,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及时纠正了在民族关系认识上出现的错误,巩固和发展了兵团与新疆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得以深入人心,兵团和新疆各族人民才能长期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兵地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大好形势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第四,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对待边疆人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平等观认为,在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国家里,经济文化比较先进的民族,不仅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而且要采取各种措施照顾、帮助直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即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去保证实现少数民族实事上的平等。兵团几十年来,按照毛泽东主席“要以替历史上压迫少数民族的汉族统治者还债的精神在那里工作”的要求,为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幸福安康,不分工作环境,不讲工作条件,无私奉献,“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兵团这种对祖国、对人民高度的忠诚,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深深拥护。
第五,以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兵团只讲奉献、不求索取,与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指导思想的集中体现。兵团成立至今,只要是新疆人民的需要,不论困难有多大,都能去积极努力帮助解决。在国家困难时期,为保证城市居民能按比例吃到细粮。兵团自己吃粗粮,把细粮卖给国家,为此,别人给兵团编了一个顺口溜:“兵团人有两大怪,粗粮吃,细粮卖;下雨天,当礼拜。”这何尝不是一种一心想着人民的思想体现呢。实践证明,只有把人民的冷暖装在心里,只有一切从各族人民的利益出发,只有设身处地为各族人民着想,为他们多办实事、好事。自然就会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第六,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放在重要位置。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兵团长期以来不仅要求汉族干部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便在民族地区开展工作,而且特别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兵团有少数民族干部9600多名,其中各类专业技术干部6000多名,已初步形成了一支覆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他们已成为了兵团民族工作的中坚力量,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第七,持续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1982年兵团恢复以来,兵团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仅坚持不懈地进行了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兵地团结的宣传教育,为兵团民族团结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兵团还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双模”表彰活动。到目前为止,有2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27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国家民委的表彰,有239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431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兵团的表彰,还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了自治区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师的表彰。这一活动的开展,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八,注重维护和支持新疆各级党政领导。兵团始终把自己作为新疆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和坚决维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发展兵地融合经济,主动为新疆各族人民大办好事,妥善处理兵地之间的各种具体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也正因为这样,兵团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四、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1982年兵团恢复。在地方向兵团的移交中,少数民族人口大幅度增加。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兵团又成立了三个县级市,按照市区管理范围,又有一部分农村乡镇划归了兵团,由此,带来了几个新的情况:
一是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增加。到2006年底,兵团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36个少数民族成分,民族人口31.3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12.2%。在兵团的少数民族中,绝大多数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主要民族有维吾尔、哈萨克、回等民族,其人口数近30万;还有一部分是信仰佛教的民族,主要是蒙古族;另有一部分群众还在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信仰基督教的人数呈发展态势,主要集中在汉族群体中。
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增加。175个团场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团场36个、营级单位42个、连队406个;有58个边境团场,分别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蒙古国接壤,管控的边境线长2019公里,占全新疆边境线的36%。58个边境团场中有10个为少数民族聚居团场。
三是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兵团原是纯而又纯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但兵团恢复后,出现了一部分集体所有制单位,而且情况十分复杂,有的团场是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单位,有的团场是一部分全民所有制单位、一部分集体所有制单位,还有一部分是农村和乡镇。经统计汇总,兵团现有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口近15万人。
四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少数民族聚居单位与兵团平均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差距,以2006年底统计数据为准,兵团农牧团场家庭人均收入平均4278元,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与汉族职工家庭收入存在着很大差距,如十三师红星二牧场2006年全场职均收入9156元,其中少数民族职均深入3246.7元;再如十三师柳树泉农场,2006年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均收入7130元,人均3023元,其中少数民族人均收入1980元。
五是社会保险不能全覆盖。根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在1986年以后,陆续纳入了社会保险,他们的生、老、病、残、失都有了一定的保障。然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农牧业劳动力,没有纳入社会保险。因此,因生病、致残、失业等原因导致贫困的现象非常普遍。
六是享受国家政策不一致。国家对兵团照顾的一些政策,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和人口中难以落实。如在“十五”期间,兵团实行了农牧职工危旧住房改造,但仅限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集体所有制单位享受不上这一政策。另外,就是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少数民族职工中,也有一部分家庭因付不起建房配套资金,而目前还住在危旧住房之中。
七是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主要反映在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由于受传统经济特点影响,产业结构很不合理,粮食、棉花、畜肉、果蔬等几乎没有深度加工,产业链太短,显得一产畸重,而二产、三产畸轻,致使产品附加值难以形成。另外,其种植结构和养殖结构也不尽合理,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农牧结合、相辅而进的理念还没有形成,多数还停留在种养分离的阶段,已有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利用。
八是反分裂反渗透任务愈加艰巨。新疆与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八个国家接壤,而中亚的几个国家大多信仰伊斯兰教,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他们不仅不同宗教和同一宗教内部不同派别争斗不息,甚至已成为了中亚战争的火药筒。国际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措施、各种渠道、翻新花样、不择手段对我进行渗透,妄图使新疆成为他们的势力范围。内部的“三股势力”与他们遥相呼应,披着民族宗教外衣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是影响新疆稳定的最主要的因素。因此,兵团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较以前更为艰巨,责任也更加重大。
五、当前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1.要把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团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兵团的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多数分布在“两周一线”(塔克拉玛干、库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周边和边境一线),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完善,经济发展滞后,他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汉族聚居团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团场中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均收入以及总体发展情况更为滞后。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单位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影响到兵团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单位的小康,就不能说兵团全面实现了小康,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也是一种不和谐。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站在发展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并予以高度重视。必须加大对这些单位发展问题的研究,加大政策的倾向力度和人、财、物的支持力度,进而加速其又好又快发展。
2.要注重建立发展民族经济的长效机制
一要解决因体制不同形成的内部差距问题。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因为体制问题给兵团的少数民族农牧工家庭以及民族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深入进行研究,进而,在此基础上,做好政策的衔接。二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发展后劲。三要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要吸引和培养一大批政治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留的住、能长期使用的各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并为他们的才华施展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四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输血的形式培植他们的造血功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他们的发展后劲能有明显增强。
3.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
兵团成立以来,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和工作任务的需要,目前,兵团少数民族干部稍显数量不足、比例太低。另外,现有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也存在着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生产经营水平不高,缺乏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问题。因此,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作为一件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坚定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各级党委要强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把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了,才能为强化兵团的民族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兵团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要在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阵地强化职能
兵团承担着维稳戍边的重要任务,又处在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的前沿阵地,因此,做好兵团的民族宗教工作,对维护新疆乃至全国的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兵地团结教育,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稳定边境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5.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的各项政策
2005年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会前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会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两个文件明确了国家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措施,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又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发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和少数民族贸易企业等诸多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后,国家发改委、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务院研究室等部委办80多位成员组成的中央调研组来到新疆,对新疆的南疆三地州进行了综合调研,并就加快新疆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性建议和措施,这些对加快兵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兵团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国家对新疆的许多政策兵团完全可以使用。我们必须加强对这方面的政策研究,进而充分利用好国家的各项政策,以加快兵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单位经济社会的发展。
6.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设
2004年兵团结构改革以来,团场取消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也均为兼职,致使一些团场民族宗教状况不清,出现问题无暇应付。团场是民族工作的基层单位,也是兵团民族工作的关键部位。因此,应特别加强团场的民族宗教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结构,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确定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保证一定数额的“民族宗教特别经费”,以保证其各项职能的履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以适应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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