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社会阶层研究
周镇宏
新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属于群众的范畴。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新领域,是党的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先行省区和前沿阵地,新社会阶层产生早,发育发展快,已形成一个规模庞大、构成复杂、流变频繁、游离于传统体制之外或边缘、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经营活动涉及各领域各行业、头绪纷繁交错的特殊群体。一直以来,我们对该群体的了解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甚至连总人数等最基本的情况也不明了。本文以调研所得为依据,分析广东新社会阶层的基本构成、群体特征,并提出了若干对策政策建议。
一、广东新社会阶层的基本构成
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约760万人,占中央有关部门估计的全国5000万人的15.2%,重点分布在珠三角和大中城市,主要集中于“两新”组织。
广东新社会阶层大致由六方面人士构成:
第一,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广东目前拥有民营科技企业7733家,长期职工133.67万人,其中属新社会阶层人士者约44.56万人。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自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有的还属于“海归”人士。他们或拥有数量不一的企业股权,或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具有研究、开发和营销的创新能力。
第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截至2007年6月底,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实有户数64314户,受聘的管理技术人员约120万人。他们一般年纪轻、学历高,许多人还有国外留学就业经历和专业背景,比较熟悉外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对外资企业文化的接受能力、适应能力较强。
第三,个体户。截至2007年6月底,广东实有个体户253万户,占全国2621.4万户的9.6%。个体户是新社会阶层中最先涌现的群体,但近些年来,由于超市、物流、配送、连锁店等新型业态的发展,个体户的发展空间受到挤压,面临的经营环境日渐窘迫,盈利能力下降。
第四,私营企业主。截至2007年6月底,广东私营企业实有户数58.05万户,占各类企业户数的67%,私营企业主(含私营企业投资者)约152万人,年龄在40至49岁者占48.5%。其成员已经从“洗脚上田”的农民企业家为主发展到容纳了大批原公有制企业人员、“海归”创业人员、机关干部下海人员等在内的群体。
第五,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目前广东已形成具有多种机构类别、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服务方式的中介组织体系,其业务范围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社会服务的26个领域。广东有中介组织59039个,从业人员约107.6万人,其中女性约49万人,占45.5%。广东中介组织职业领域宽、行业分布散、专业性强、流动性大、涉及面广。
第六,自由职业人员。目前广东自由职业人员主要分为八大类,包括自由撰稿人、自由作家、翻译、自由画家、自由音乐人、自由摄影师、自由制片人、自由主持人、自由演员、自由承包人、自由经纪人、自由代理人、自由策划人、市场模特、网络写手、自由文字处理员、自由计算机编程和维修人员、各类自由职业工作室,以及市场服务、设计和维护人员等,约90万人,年增长率在12%至15%之间。广东的自由职业人员队伍,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者约占66%,41至50岁者占27.6%,50岁以上者只占6.3%。从地域分布看,主要集中于文化产业相对发达的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汕头等地,这5个市的自由职业人员,约占广东总数的70%。从受教育程度看,具有本科学历者约占60%,具有硕士、博士等研究生学历者约占15%,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仅占25%。
二、广东新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
1.双重社会政治属性:建设者和统战对象
中央已对新社会阶层作出科学判断和准确定性,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社会政治属性明确无疑。
这里需要指出两点:
第一,新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既是“建设者”,同时又是“劳动者”。比如,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他们以劳动作为谋生手段,其基本收入主要是工资收入和劳动收入。
第二,新社会阶层人士既是“建设者”,又是“统战对象”,是具有统战意义的“建设者”。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具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非中共人士、非工农基本群众等质的规定性。这也是中央把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作为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把新社会阶层六方面人士列入统一战线工作范围的深层依据。
2.云集“两新”组织和“三区”
就创业、就业、执业、供职而言,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除自由职业者外,几乎全都集中在“两新”组织。即便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职业活动也与“两新”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就居住、生活和工作场所而言,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相对集中于“三区”,即社区、园区、校区。社区是大量“两新”组织的注册地、经营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城市管理的基层由单位体制转变为社区体制,社区的社会职能不断强化。“两新”组织的属地化决定了其经营、投资及生活环境等无不依赖于社区。新社会阶层人士正是通过走向社区,完成了单位人─自由人─社区人的转变。园区(各类开发区、试验区、工业区、保税区、高新技术区、创业园、转移园区)是新社会阶层人士创业发展的基地,他们往往在园区建立“两新”组织、成立企业家沙龙,形成团队。校区及周围大都附着各种民办学校、私立学校、民营科技机构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摇篮。
3.贡献巨大,力量日增,正处于上升通道
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以其掌握的资产和资本、拥有的市场资源、专业技术和聪明才智,从事着经营管理等复杂繁重劳动,成为重要的积极性因素和建设性力量,其贡献和作用不可低估,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扩大就业;三是满足多样化需求;四是促进自主创新;五是回报社会;六是弘扬了民族精神和“新时期广东人精神”,即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从总体趋向看,广东新社会阶层目前正处于上升通道,呈快速发展态势。其人数还将越来越多,其经营活动领域还将越来越宽阔,其贡献和影响力还将越来越大,其群体作用还将越来越突出。
4.主流积极向上,内部良莠不齐
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大都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海归”人才、国家干部、复退军人及部分社会底层人士中分化出来,尽管他们在所处体制、经济状况、从业环境、个人收入、生活方式等方面同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他们与工农等基本群众始终保持着天然联系。他们是改革开放政策最直接的实践者、最大的受益者和坚定支持者,绝大多数人拥护党的领导和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89%的人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够实现祖国富强”表示完全认同。
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大都是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摸爬滚打出来的“能人”,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的创造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富了起来。其中的一部分人尤其是私营企业主,掌握较多生产资料,雇工较多,占有非劳动所得也较多,按现行法律和政策,按生产要素分配,其非劳动所得也是合法的和合理的。
在肯定广东新社会阶层主流积极向上的同时,不可否认其内部情况复杂,良莠不齐。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其经济实力还不相匹配。该阶层人士中程度不同地存在不少消极、负面甚至不法行为和现象。对新社会阶层,既要讲培育和发展,也要讲教育、引导、规范和法治,包括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惩处害群之马。要通过完善机制、整治秩序、加强监管、强化教育等,逐步矫正和规范,使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行为走向合法、理性、有度。
作为社会舆论,对于新社会阶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既要保持一定压力,也要注意不要把某些个体行为放大成整个阶层的行为表征,不要把少数人个别人存在的问题扩大成整个阶层的群体问题,更不要因为存在消极负面现象,就把整个新社会阶层视为“异己”或“另类”。
5.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化
广东新社会阶层群体结构的多样化和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使其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比如,政治取向的一致性与政治价值观多元化并存,根本目标的共同性与利益追求的多元化并存,道德文化的同一性与趣味追求的多元化并存,等等。还有就是其思想活动呈现新特点:独立性增强、依附性减弱,功利性增强、奉献性减弱,选择性增强、专一性减弱,多变性增强、稳定性减弱,等等。
6.阶层意识尚较为蒙胧
阶层意识是指某个阶层的成员对本阶层的归属感、认同感,也即全体成员对本阶层共同处境、共同利益的共同认识。阶层意识一旦形成和建立,阶层成员之间就会产生一种“我们感”,而对于外部,对于其他社会阶层、社会群体,则会从心理上、行为上产生一种区别感。
在我们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对自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普遍认同,而对自己“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身份表示认同的只占28%,63%的人表示不了解、不知道、不明白、说不清,9%的人表示不认同。有的新社会阶层成员说,是在参加统战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时才知道自己属于“新社会阶层人士”。这说明,总体而言,新社会阶层人士的阶层意识还处于蒙胧状态。我们要极力防止的新社会阶层“政党化”、“政团化”的苗头还未发现,也从另一侧面印证了这一判断。
当然,广东新社会阶层中的不同群体,其阶层意识和自我认同并不一样。私营企业主群体的阶层意识相对浓烈,对保护私有财产、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追求政治参与等的共同要求,就是他们阶层意识的体现。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对自己的“白领”身份也普遍认同。自由职业者群体由于其成员之间异质性较高、同质性较低,各自“给自己打工”,阶层意识最为蒙胧。
7.代表人士队伍正在形成
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弄潮,成长涌现出大批代表人物。广东亦高度重视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促使大批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这批代表人士大多已作了政治安排。
据我们调查统计,目前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有2629人,担任各级人大常委的有128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有5565人,其中常委986人、地级以上市政协副主席三人;担任市级工商联会长19人、副会长366人,担任省工商联(总商会)会长一人、副会长23人。他们初步形成了广东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的雏形。
8.政治参与心态复杂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任何一种社会力量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向社会和国家提出其相应的政治经济诉求。
广东新社会阶层尤其是私营企业主群体,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地位的提高,激发了参政议政热情,希望有更广阔的政治空间和更畅通的政治参与渠道。他们中的一些人希望自己经济上是“社会人”、“自由人”,而政治上是“公家人”。笼统而言,这种现象可归结为各阶层、各群体对民主政治的共同关注。若作具体分析,新社会阶层中的不同人群对政治参与的态度很不一样。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可谓“热情高涨”,但他们往往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则雇佣意识浓厚,政治参与意识淡薄,在问卷调查中,回答“最关心自身权益和薪酬待遇”的占56%,而回答“关心政治”的仅占16%。用他们的话说,政治离自己很远,“炒鱿鱼”离自己很近;社会职务轮不到自己,攻关克难少不了自己;参政议政是老板的事,加班加点才是自己的事。
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诉求,有着各种各样的动机和复杂心态。
不少新社会阶层人士无意加入中共,而热衷于争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我们的调查中,只有15%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表示如有可能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而85%的人明确表示无此意向。对许多新社会阶层人士来说,最信奉的是“在商言商”,最重要的是企业发达,政治参与不过是为了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他们看来,当党员远不如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更有利于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
许多新社会阶层人士表示乐意加入民主党派。他们认为加入民主党派可以接触“高知阶层”,扩大社会影响力;民主党派人数少,容易受到关注,可以突出自己,得到政治安排;民主党派的活动主要以联谊等方式进行,不用交纳党费而又相对宽松,而中共有严格的党规党纪的约束。
一些新社会阶层人士十分看重政治安排,但动机和心态复杂。有的为了提高社会地位,体现自身价值,使自己和自己的企业更“威”;有的为了提高知名度,增添“商业信誉”;有的为了戴上“红帽子”,寻找“保护伞”,涂上“保护色”;有的为了接触领导层,建立关系网,有利“公关”,方便办事。
一些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与其表现和形象相分裂。他们要求营造好的社会环境,其本人及企业又有种种不利于优化社会环境的行为;他们呼吁法治和法制,自身又存在着钻法律空子的心理和与法律相悖的言行;他们赞成并参与“三个文明”建设,其形象和表现又与社会主义文明不相协调;他们呈现出一定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又存在以此谋求政治资本的投机心理。
新社会阶层人士在政治参与、政治诉求上表现出的热情、种种现象和心态,需要加以正确引导和矫正。要将他们的合理政治诉求和政治参与,有序地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轨道,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政治引导教育。
9.与其他阶层具有“和而不同”的本质特征
广东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增添新力量的同时,也因其与其他阶层的种种不同,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和新的社会矛盾。这并不可怕。和谐社会决不是无差别、无冲突社会,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一种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现为没有或很少矛盾和差别,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和差别,具有化解矛盾和协调差别的能力。和谐社会就是这种社会。“和而不同”才是和谐社会的常态。
广东新社会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的矛盾具有“和而不同”的本质特征。我们具体研究分析了一批矛盾个案,它们大多表现为个体性,不存在集团性、阶层性等大范围的对抗;大多表现为具体性,并不针对社会制度;大多表现为经济性,并不具有政治层次和意识形态的对立内容;大多表现为间接性,即以政府为中介而非直接冲突。因此,广东新社会阶层与其他既有阶层可能而且应当走向“和而不同”。
三、加强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对策建议
1.把中央“20字方针”落到实处
中央提出的“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为做好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必须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把该方针贯彻落实到广东新社会阶层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使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十字要求”,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致富、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把“体制外精英”纳入人才战略
广东新社会阶层聚集了大批高学历、高职称、高层次的社会知识精英、技术精英,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他们是广东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他们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范围,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创业机制。
这里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消除体制障碍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他们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一视同仁;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应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二是可挑选新社会阶层中优秀的各类专业人士作为政府机关特约人员、顾问的聘任人选。三是建立“海归”人才本土化培训机制。“海归”人才是高素质新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补充源头之一,建立“海归”人才本土化培训机制,可帮助“海归”人才尽快熟悉适应创业环境,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他们的创新和创业能量。
3.构建新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的核心就是全党重视,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真正地齐抓共管。按照中央要求,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合力”。
4.探索新平台新途径新方法
其一,要以社团为纽带。据我们调查,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基本上是某个社团的成员。许多人士还交叉加入多个社团,他们与各种社团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要充分发挥既有的传统体制内的社团组织的作用,也可借助新社会阶层中已建立的各种社团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还可建立一些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新型社会团体,如“海归”人员联谊会、新社会阶层博士联谊会等,不断延伸工作手臂。
其二,要以社区为依托。广东不少大中城市的小区开发很注意面向特定地位和收入的群体,新社会阶层人士中处于相同或相近层次的人群集中居住在一个小区或社区的情况越来越多。这种社区选择的群集效应为依托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要把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范围,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的统战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和机制,发挥好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以新社会阶层人士为工作重点,使社区成为团结凝聚新社会阶层人士的依托。
其三,要以网络为媒介。民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并与政要、公职人员网上互动,被称为“互联网政治”。许多新社会阶层人士属“上网一族”,通过网络解释政策、发布消息、收集意见、开展调研、统计资料、召开会议甚至组织活动。我们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政治”,提高运用互联网的自觉性和驾驭能力,掌握网上动态,了解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态度、利益诉求和思想动向,重视与他们网上互动交流,引导网上舆论。
其四,要以活动为抓手。广东新社会阶层总体上说是个活跃群体,他们或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参加有关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或出于社会责任感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或出于自身修养的需要参加文化、休闲、联谊等活动。要积极组织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参观考察、调查研究、专题协商、扶贫开发、赈灾济困、智力支边、服务“三农”、希望工程、博爱捐助、拥军优属、公益行动、光彩事业、慈善事业、技术咨询、“信誉竞赛”、专业论坛等活动,出席各种政策发布会、决策听证会、意见征求会、信息反馈会、成果展览会、商品展销会、有关研讨会等,把组织活动与帮助他们发展事业有机结合起来,寓统战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其五,要以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建设为主线。广东新社会阶层是个特殊群体,他们整体上相对年轻且文化层次较高,思想活跃;大多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比较丰富,对事物和问题有一定的洞察力,注重独立思考,不盲从;由于流动的自主性、经济上物质上的独立性和个人能力价值的市场化使他们对自己的尊严特别敏感,“以我为主”意识强烈,不太习惯条条框框的约束或思想上被要求保持一致,等等。这决定了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教育不能简单化和生硬化,而必须社会化、多样化、日常化、持久化、人性化和细微化。要着力于在多元中树主导,使我党的主张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在多样中求共识,求同存异,团结多数;在多变中争主动。要突破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在外因促进方面努力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典型树人、以服务吸引人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发挥其内因主导作用,引导他们见贤思齐、共襄善举。
5.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做好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与做好其他群体的统战工作一样,首先必须建立代表人士队伍,做好代表人士工作。这是促进新社会阶层健康发展和新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的关键。要把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好统筹。要建立和完善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评价体系,按照“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的标准培养、选拔、安排、使用代表人士,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富有时代特征、与党亲密合作并为本阶层所公认的代表人士队伍。
6.继续加强“两新”组织中党的工作
广东新社会阶层人士高度集中于“两新”组织。加强“两新”组织中党的工作对于做好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至关重要。建议在继续整合党员资源、推进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同时,依照党章积极慎重地吸收优秀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入党,使党组织在新社会阶层中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并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建议在业主身上下大工夫。
广东部分业主特别是外商和年轻一代业主对党建工作不支持不配合,这是一些党员成为“隐身党员”、“口袋党员”的直接原因。这要求我们要千方百计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广东“两新”组织中有4079名中共党员业主,党组织要理直气壮地要求他们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另外,要对民主党派参与新社会阶层工作的有关问题因势利导地作出规范。
7.引导新社会阶层与其他阶层“和而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是广东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广东人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主因之一就在于“患不均”,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得到的实惠很不一样。阶层分化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分享处于差异较大的资源配置方式之中,新社会阶层中的一些人尤其是私营企业主等在较短时间内积累了大量财富,造成了与其他既有社会阶层收入差距拉大,有的还形成了劳资关系、雇佣关系,这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使得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利益冲突凸显。协调促进广东新社会阶层与其他既有阶层的和谐,已成为构建和谐广东的题中要义。
随着财富的公众化和社会化趋势的发展,广东新的社会结构和分配格局正在、而且还将继续调整,中等收入人群在社会中的比重将逐步增大。广东新社会阶层除了私营企业主外多数属于中等收入者,中等收入阶层是社会的“稳定器”。在国外,中等收入阶层一般占40%至50%;我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要使这一比重从目前10%左右上升到40%。广东新社会阶层是在传统体制之外生存和发展的,协调好他们与其他阶层的关系并不是要他们回归体制内,更不是要“拉平”,而是要促使新社会阶层向着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和谐社会结构前进,使其成为构建合理社会结构与增进社会和谐程度的生长点。
广东新社会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所以产生矛盾和不协调,不仅在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差距,更主要是在于相互关系的不确定和不合理。建立一个确定的、合理的利益格局,正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同时,必须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回报社会,和谐创业、和谐发展,做促进阶层和谐的实践者。其他社会阶层也要正确对待新社会阶层人士,理解他们创业的艰辛、承受的压力、竞争的严酷、经营的风险。政府要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所作贡献的宣传和表彰,消除其他社会群体对他们的误解,提高对他们的社会认同度。
可以预言,广东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还将继续下去,新社会阶层也将处于不断变化和不稳定状态之中,其成员将不断地新陈代谢;其内部各群体间将不断重组变化;其外部以后还会有更多新的社会阶层涌现,阶层的种类还将随之增多。现今的新社会阶层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将不再被视为“新的”社会阶层,不再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而与工农、知识分子阶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
作者单位:广东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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